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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森,这是雷克斯,是我的家人;雷克斯,这个孩子是杰森·陶德,从今天开始就是我们家的一员了。”
布鲁斯·韦恩如此正式地介绍道。
这么认真地对着狗介绍人,杰森·陶德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但是这样尊重小动物的行为还是狠狠拉了一波情感炽烈的少年人的好感度的。
所以杰森·陶德有样学样,颇为正式地朝着地上趴着的大懒狗微微一点头:“你好,我是杰森·陶德。”
对此,比格犬只是从鼻子之中喷出一股气来,尾巴都没摇。
看着这狗这么拽,杰森·陶德觉得自己的手有点痒痒的,很想摸一下对方的狗头。
“布鲁斯,我能摸摸它吗?”
“是‘他’,用‘它’的话雷克斯会不开心的。”布鲁斯·韦恩纠正道。
这有点奇怪,但也不是不行。
“布鲁斯,我能摸摸他吗?”杰森·陶德重复道。
地上的狗终于有了反应,他又一次懒懒睁开一只眼。
“摸两下就可以了,雷克斯很喜欢在晨光当中睡觉。”布鲁斯·韦恩轻声道。
在布鲁斯·韦恩的指引下,他摸了摸雷克斯的脑袋,毛有些硬,但是很顺滑。
这就是杰森·陶德和雷克斯的第一次见面。
*
杰森·陶德有一个哥哥。
叫做迪克·格雷森,是一个非常阳光的人。
尽管杰森·陶德非常希望自己是布鲁斯·韦恩唯一的养子,但不得不承认迪克·格雷森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为人非常具有亲和力,共情感很强,会开各种各样的玩笑,又能够把很多事情处理得很好,身体能力更是强大,能够做出各种各样复杂的事情。
每当他惊叹于迪克·格雷森强大的身体素质时,迪克总会笑着揉一把他的脑袋,告诉他成功翘掉蝙蝠侠车轮胎的这么久就你一个。
杰森·陶德这个时候就会想,以后自己成为蝙蝠侠后也要收养小孩的话,可能会选他这样的。
杰森·陶德这么想了也这么说了,对此迪克·格雷森突然露出一个略带恶意的笑来:“想要当蝙蝠侠,那你还是省省吧,毕竟下一个蝙蝠侠肯定是我。”
说完之后,迪克·格雷森脸上又露出一个傻兮兮的笑来,像是做白日梦那样:“不过如果我当了蝙蝠侠,我一定让雷克斯做我的罗宾。”
“那个比格有什么了不起的,而且到那个时候,他不会已经老了吗?”杰森·陶德原本是想说死掉的,可他也觉得那样有点太残忍,就改口说老了。
对此,迪克·格雷森只是做出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摇摇头不说话。
也就是这样的迪克·格雷森,在某一天和布鲁斯·韦恩吵架了,大吵特吵离家出走的那种。气得布鲁斯·韦恩那天晚上甚至没有吃晚饭。
第二天早上,布鲁斯·韦恩夜巡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家里的狗不见了。
“雷克斯呢?”他问道。
杰森·陶德就在一旁嘴里啃着早餐,他连自己吃的东西是什么味道都尝不出来,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了耳朵上。
“被迪克少爷带走了。”管家阿尔弗雷德淡定回道。
就在杰森·陶德以为布鲁斯要再生一场大气的时候,没想到对方只是沉默了许久,然后说自己知道了,就去睡觉去了。
看着布鲁斯·韦恩离开的方向,尚且年幼的杰森·陶德向阿尔弗雷德问道:“我以为布鲁斯对雷克斯的感情很重,为什么被带走之后他不生气呢?还是说他今晚会把狗偷回来了?”
然后迪克·格雷森再把狗偷回去,这样他就能再见迪克一面,让他把上次欠自己的游戏交出来了。
管家阿尔弗雷德只是笑着摇摇头:“布鲁斯老爷对雷克斯的感情很重,所以他尊重雷克斯的选择,而且雷克斯也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力。”
“尊重雷克斯的选择?”杰森·陶德更疑惑了,雷克斯有什么选择权,他不过就是一条狗而已。
“只要再等一等,您就能够有答案了。”管家阿尔弗雷德也是高深莫测的笑。
杰森·陶德觉得这一家哪里都好,就是有的时候喜欢装谜语人这一点特别讨人厌。
*
管家阿尔弗雷德的话没说错,很快杰森·陶德就知道“雷克斯的选择”是什么样了。
也就在雷克斯离开家的一周后,布鲁斯结束夜巡吃了些东西照常去休息,杰森·陶德正准备出来运动一下,便看到了门口老位置上有一条熟悉的狗。
雷克斯的旁边坐着一个有些狼狈地身影。
听到杰森·陶德的脚步声,迪克·格雷森转过身来,声音虚弱:“是杰森啊,早上好。”
杰森·陶德差点被迪克·格雷森吓了一跳。
对方原本帅气的脸上现在挂着深深的黑眼圈,脸上还有很多不明显的爪印,左脸处有个非常明显的肉垫痕迹,像是有个狗对着他的脸狠狠来了一巴掌一般。
向来整洁的衣服皱皱巴巴,沾上了不少灰尘,还有不少的破洞,一只脚穿了袜子,一只脚则没有,就连鞋子上都有个大洞,露出内里的脚指头。
杰森·陶德差点以为这是个流浪汉。
最让吓到他的是的迪克·格雷森那双无时无刻都显得亮闪闪的眼睛此刻像是笼罩了好几层的灰尘一样,双眼无神的样子像是受到极大打击的样子。
“你,你没事吧?发生了什么?谁欺负你了!”杰森·陶德连忙上前问道。
“哈哈。”迪克·格雷森的笑声里充满了挫败,“没谁欺负我,没人欺负我,谁能欺负我啊,哈哈。”
杰森·陶德开始犹豫要不要给阿卡姆打个电话咨询一下。
“我养不了狗啊,杰森,我养不了雷克斯啊呜呜呜呜。”迪克·格雷森笑着笑着,就开始抱着杰森·陶德大哭特哭。
杰森·陶德整个人僵在原地不知所措,像是一节木头一样竖在原地任由迪克·格雷森把自己的眼泪鼻涕都抹到了自己的身上。
一旁的雷克斯微微抬起脑袋,看了迪克·格雷森一眼。
原本正在嚎啕大哭的迪克·格雷森猛地憋住了哭声,他吸着鼻子憋了半天,最后没憋住,发出一声长长的尖锐的动静,就跟个哨子似的,震得杰森·陶德耳朵疼。
这声音出了一半,迪克·格雷森一把捂住自己的嘴巴,把剩余的声音憋了回去,抱着尚且算是小豆丁的杰森·陶德跑到韦恩庄园一旁的树林里,才松开自己的嘴巴,又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在迪克·格雷森抽抽噎噎的声音当中,杰森·陶德拼凑出了事情的原貌。
迪克·格雷森在外面找了个公寓落脚,白天准备找一份工作,晚上去夜巡,结果雷克斯白天吃不到自己想吃的东西,家里没人就开始大声嚎叫,声音凄惨绕梁不散,在外面忙活一天的迪克一回到家就是物业房东和邻居一起堵在房间门口。
结果他不得不带着雷克斯连夜搬家。
后续的两三天都是这样的剧情,重复了很多遍。
第四天迪克选择和雷克斯一起呆在家里,准备看看这只狗到底想干什么,结果他只是接了个招聘电话的功夫,雷克斯就不见踪影,他翘掉面试在街上找了大半天,发现雷克斯把整条街的狗打得服服帖帖的,成为了街上毋庸置疑的狗王。
还给街上的很多小型犬留下了心理阴影,躲在主人的怀里嘤嘤嘤,硬是不敢下地。
就在迪克以为雷克斯找到合适的生活环境时,第五天雷克斯再一次在家嚎叫一整天,不仅他一个狗嚎叫,他带着整条街的狗都一起嚎叫。
迪克·格雷森赶回家的时候,甚至还看到几只不知道为什么来到城市里的狐狸也在一起叫。
在第五天的夜晚,迪克·格雷森选择搬到了一个非常偏僻的小破木屋,说实话在这里跟流浪汉没什么区别了,最近的工作他都要花费两个小时才能到。
在第六天,就在他以为这一片荒野能够然雷克斯肆无忌惮发泄自己的野性的时候,他看到了那一整条街的狗都跑到这个小木屋里,把一切都弄得一片狼藉,连房顶都塌了一半,彻彻底底让这个小木屋变成了流浪汉都嫌弃的废墟。
唯一保持完好的地方就只有客厅里的沙发和对面的电视机,雷克斯躺在沙发上,听到动静抬起脑袋来。
那眼神简单直白,非常好懂。
人类,我的饭呢?
“你说雷克斯是因为吃不到自己想要的所以才拆家,那你直接让他吃不就好了吗?”杰森·陶德问道。
“可是宠物医生警告过我,说雷克斯不能再吃垃圾食品了,再吃他就成胖狗,还是得三高的那种胖狗了呜呜呜。他需要更多的陪伴,但我给不了他,呜呜呜呜,我不是好主人。”迪克·格雷森一边爆哭一边道。
杰森·陶德不觉得雷克斯需要陪伴,他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人,只转移话题道:“我在家也没听过雷克斯叫啊,我以为他不叫的。”
“你不知道吗?雷克斯在家有自己的房间,里面的隔音设施都足够买个哥谭市中心的铺面了。”迪克·格雷森一边吸着鼻涕一边道。
杰森·陶德:……
杰森·陶德:不是很懂你们有钱人是怎么养狗的。
*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布鲁斯·韦恩对雷克斯的回归没什么反应,但是那天的晚饭他比往常要吃得更多一些。
杰森·陶德认为布鲁斯还是很喜欢雷克斯的,但他不知道为什么布鲁斯和迪克都这么喜欢雷克斯,那明明只是一只不太亲人的狗。
他对雷克斯的好奇也越来越深。
于是在一次夜巡之后,他尝试着问道:“雷克斯是爷爷奶奶养的狗,还是布鲁斯你养的狗。”
布鲁斯的父母很恩爱,在儿子独立之后就开始全世界的旅游连带着尽心尽力做慈善,帮助了许许多多的孤儿院。
在他来到这个家之后,这两位和蔼的老人还特意打来了视频电话,向杰森·陶德表述了自己没能够亲自迎接他的歉意,并表示把韦恩庄园当做自己的家就可以。
对于杰森·陶德的问题,坐在餐桌上的布鲁斯迟疑了一下,似乎是在整理自己的思绪:“听我的父亲说,他年轻时有一次和母亲散步,路上遇到一个正在遛狗的记者,他们散步的时候总是遇到对方,而我的父母也很喜欢狗狗,一来二去,他们就和那个记者成为了朋友。那记者突然有一天说自己要去当太空人,探索宇宙的秘密”
杰森·陶德眼睛一亮,这就是有故事听的意思了:“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突然有一天,那记者说自己要去当太空人,去探索宇宙的秘密,他看我父母很喜欢这只狗,就直接把狗绳塞到了我父亲的手里。”布鲁斯·韦恩想了想又补充道,“当时的狗绳好像是黑色的。”
没有人对这种细节感兴趣,杰森·陶德对布鲁斯这莫名其妙的一句感到了轻微的无语。
但他还是努力去做一个优秀的倾听者:“然后呢?”
“一开始我的父母还以为这只是个玩笑,但是那记者一溜烟就没影了,后续我父亲打听,听说他连夜创了十几个红灯离开哥谭,然后便了无音讯。”
“听上去像是在躲债。”杰森·陶德见过很多这种人。
布鲁斯·韦恩摇摇头:“不,他并没有债务,恰恰相反,他的经济状况还不错。因为他以前想要遛狗的时候赚外快,就接受了许多上门遛狗的委托,结果所有的狗都瘦了,他也因此成为当地有名的减肥遛狗专员。”
杰森·陶德诧异地重复了一遍:“减肥遛狗专员?”
他从来没听过这种职业。
“减肥遛狗专员。”布鲁斯·韦恩煞有其事点点头。
“后来联系不到记者,那条狗就由我父母来养,然后我的父母才发现在公园里碰到那个记者并不是偶然。”
“难道是那记者在蹲点?”杰森·陶德猜测道。
“不,是因为那记者一天除了睡觉,基本一整天都在公园里遛狗。”
杰森·陶德:……
怪不得是减肥遛狗专员。
“不对,那他为什么还是记者?”杰森·陶德意识到一处矛盾。
“因为他后续转行做了宠物记者,专门记录哥谭本地宠物之间的争斗,当时连野狗之间的帮派他都调查得清清楚楚,当时的报社还因为这个爆火了一阵子,可惜那记者离开之后,报社就没落了。”布鲁斯·韦恩唏嘘道。
“好吧,这真是个离谱的故事,所以雷克斯是那只狗的后代?”
“不,雷克斯就是那只狗。”
杰森·陶德:……
杰森·陶德:?
他下意识看向门口的方向,正好有个窗户能够看到趴在地面上的那只懒洋洋的狗。
这狗现在油光水滑,脸上没有一根白毛的样子,怎么可能是爷爷年轻时养的狗,一只狗的寿命能有这么长吗?
杰森·陶德想要问出口,但布鲁斯·韦恩那理所当然的神色让他收回了自己的问题。
也许,也许比格这种犬种就是有这么长的寿命,也许是自己太孤陋寡闻了?
他头一次在自己的养父面前如此害怕暴露出自己的无知,努力装得和这略微有些奇怪的家里的人一样。
这都是为了融入这里,早晚,早晚他也会像布鲁斯那样……
杰森·陶德狠狠咬下口中的培根。
嗯,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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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预警:
一切和原作有出入的地方都可以理解是雷克斯的蝴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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