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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天吃早饭的时候,三个孩子是上同一个幼儿园,虽然三个孩子年纪不一样。
但是考虑到他们之前生活的地方没有上过幼儿园,所以他们现在是在一个班级里面。
早上吃早饭的时候,小男孩觉得自己姐姐碗里面的肉粥的肉比自己多,所以他让二姐把碗里的肉挑出来给他。
“你碗里也有肉,自己吃自己的。”
“乖乖你吃,不用给弟弟。”
李姥姥让他们自己吃自己的,每个人都是一样,吃完还有。
但是小男孩不乐意,他就觉得姐姐碗里的比自己多。
“砰!给我。”
小男孩把自己手里陶瓷的勺子扔在桌子上,嘴里开始尖叫,就是要二姐碗里的肉。
一时间饭桌上全是刺耳的声音,二姐被吓一掉,下意识把自己碗推过去。
大姐也把自己碗推过去,然后开始上前哄弟弟。
“小崽不喊。阿妈的肉也给你。”
不只是大姐二姐,就连他妈妈阿芳也哄他,但是就算有这三个人哄他,他依旧尖叫着。
“闭嘴。”
李文玥把自己碗里的粥喝完放下碗大声的呵斥,然后男孩闭嘴了。
他在自己妈妈怀里看着奶奶,李文玥站起身来到桌子边。
“大乖,小乖,把饭吃了然后去学校。”
让两个小女孩吃饭去幼儿园,虽然两个女孩子还在看自己弟弟,,担心他又喊起来。
但是奶奶的话他妈不敢不听,只能乖乖的吃饭,吃饱之后爷爷送她们去幼儿园。
“我也要去。”
男孩看见姐姐们吃饱后去幼儿园他也想去,因为幼儿园很好玩,很多孩子,还能有好多肉。
所以他很喜欢去学校,但是现在他还没有把早上的肉吃完。
“你不用去了,也不用吃了。”
李文玥之间对着男孩说,既然不愿意好好吃饭,那就不用吃了。
“那我去游乐园。”
男孩也不在意,因为洗浴里面全天是有自助餐的,他可以去里面吃。
而且洗浴里面还有一个游乐场,是给孩子们玩的,他也非常喜欢去玩。
平时周末不用去学校,他能一整天都待在里面。
“你回房间里面,什么地方都不许去,电视也不能看。”
李文玥不让他去玩,也不让他吃东西,让李姥爷把孩子带回去房间。
然后对着阿即说:“这个粥吃了,不要浪费,你们两个吃饱来我办公室一趟。”
现在已经到了开业时间,每天早上李文玥都需要去店里巡视一圈。
所以,她现在要去干活,让两人吃饱去自己办公室等着,他们现在不着急去干活。
因为李文玥的安排,让一些人放心,也让一些人提起心。
等到李文玥忙完,就看见站在自己办公室前面的两人。
第五十八章
两个人看的李文玥只能喊了一声妈妈。
今天整个上午他们都很慌, 平时这个时候他们应该在工作的地方忙碌。
但是今天他们只能站在办公室前,能够听见楼下的忙碌。
同事们和客户们的声音,但是他们好像被隔离了一样。
这种感觉很吓人, 他们非常的不习惯。
来到这里短短一个月, 但是他们已经习惯每天忙碌上班的感觉。
在这里让他们感觉到久违的安稳, 只需要干活就能够活下去啊。
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孩子会被卖出去, 也不用担心,多吃一口饭就会挨打。
所以夫妻俩特别喜欢这里,他们的孩子也说这里很好。
“进来吧。”
李文玥打开办公室叫两人进来, 她所在的办公室是一个综合办公室。
平时有客户或者是需要接待人的时候, 都会来到这个办公室。
所以里面比较大, 各方面也准备的很齐全。
李文玥坐在沙发上,夫妻俩坐在他们的对面,只敢虚虚的坐着。
“你们最近怎么样。”
说实话,李文玥对阿即说的话不像是母子。
反而像是在对着员工说。
“我们很好。”
“每天的饭菜很好吃。”
“睡的床也特别的软。”
可是夫妻俩也依旧回答她的问题。
这样一问一答下来更加显得不像母子, 非常明确的老板与员工关系。
但是三个人却没有对这种关系有任何想要改变的想法。
或许对于现在的关系来说, 比起母子之间,阿即更想要的还是老板之间。
他还是没想明白自己和即墨, 他觉得自己来到这里影响了他。
所以他现在才不会在家里, 毕竟他刚刚来,大家没有和他说即墨是有工作的。
所以阿即觉得是因为自己的到来即墨才会出去。
“我叫你们来是是想问问关于孩子你们有什么打算。”
李文玥问的是夫妻俩的三个孩子。
现在他们在这附近上一所私立的幼儿园。
孩子们适应得挺好。
只是现在相处下来能发现每个孩子身上都有一定的缺点。
但是这些缺点不是什么致命问题, 能够及时的改过来。
“上学很好, 让孩子们上学。”
阿芳上过学, 她10岁的时候, 有领导过来。
告诉家里人必须要让她去上学,不然家里人会被抓去坐牢。
所以她能够上了三年的学会简单的写自己的名字。
虽然上学需要早上天没亮就起来爬过两座山才能到学校。
但是她很喜欢在学校里面,因为在学校里面他她不需要干活, 不需要晒太阳,淋雨。
但是她就上了四年的学,因为妈妈说她要回家干活。
把欠家里的所有都还完之后,她就要嫁出去了。
她嫁给即墨的时候,才13岁。
那个时候他们很小,每天两个人就一起出去干活。
回到家里,吃的东西也不多,但是她觉得嫁给即墨很好吧。
因为即墨对自己很好,干活的时候都不能自己,吃饭的时候也会给自己留饭。
后来她生了孩子,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子,大家都不喜欢。
不过他们同意孩子能够养到自己身边,不会送人。
然后是第二个孩子,还是女孩子。
那个时候婆婆已经找好了,要收养的亲戚。
二女儿要送出去的时候突然发烧,因为这个发烧,那一家人就说不要了。
她们把孩子抱给自己,说烧的太高了,估计脑子会坏掉。
如果死掉了就埋到后山,是即墨偷偷的去街上买了一粒退烧药。
他们把退烧药磨成粉,一点点的给孩子喂下去。
就因为这样孩子才退烧,脑子没有烧掉。
但是已经没有人想要收养他,所以二女儿也能在她的身边。
终于在第三年她生了一个儿子,好了,这个儿子生下来之后她终于能在床上做一个月月子。
还久违的能够吃一个完整的南瓜。
因为有了儿子,他不再是妯娌们欺负对象。
自己的老公也终于可以出去打工,可以说他们一家的生活,因为ຊ这个儿子才变得好。
两个女儿留在身边,儿子也留在身边。
老公在外面打工,每个月会给家里固定的收入。
因为即墨能够赚钱,所以她们在家里的日子也好起来了。
日子好像慢慢开始变好。
但是突然有一天她们接到消息寂寞不见了。
不知道去了哪里,就休息的时候没看见他回来。
很多人都说他一定是死在外面,阿芳想要去找自己的老公。
但是他不能够走出那一座山。
朋友们在附近找了几天都没看见即墨的身影。
然后就有人跟公公婆婆说一定是他们那个厂子把他打死了。
他们应该问那个厂子要钱。
就这样3万块钱买下了即墨,而阿芳则是回到以前的苦日子。
她想去找自己的老公,可是她出不去,也不知道路。
有一天在饭桌上,她婆婆说自己的大女儿已经6岁了。
是时候给她看人家,因为长相漂亮送过去别人还会多给一只小猪仔。
她们这边总是这样,把女孩早早的嫁出去。
因为觉得养女儿太费粮食,早晚都是要嫁的,还不如现在就送过去,省点粮食。
阿芳不舍得自己的孩子,她不愿意。
她把自己存下来的几千块钱拿出来,让她们不要把女儿送走。
但是所有人都说她偷钱,一定是偷家里的。
她被狠狠打了一顿,她们从自己身下抢走两个女孩。
阿芳觉得自己要死,丈夫死了之后,女儿要送人,她不知道要怎么活。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有人进村里,他们带了好多好多的肉。
这几头大肥猪腊肉,还有鸡鸭。
很多很多,拉了整整三辆拖拉机。
这些人说是来接自己和孩子,因为这一些猪,鸡和鸭。
公公婆婆觉得赚到了让自己和女儿赶快走。
是他们不同意自己把儿子带走,他们说儿子是丈夫唯一的血脉,当然要留在他们祖坟。
之后的事情阿芳就不知道,第二天她们四个人是被带到市里的医院好好检查。
这些给自己和孩子买的衣服吃的用的。
还给了手机让她和即墨通电话,就是因为这样,阿芳才带着三个孩子来到这个地方。
来到这里第一次感觉到轻松,他们一家人还在一起。
阿芳从未想过这样的事,所以她觉得这里很好。
“来到这里一个多月,你们两个有什么想法。
比如开一家店,或者想要买房买车的。”
李文玥看着眼前的孩子,自己的孩子,被拐走十年的孩子怎么会不喜欢。
被拐到那样的地方,受尽折磨,她很心疼儿子。
但是她却不知道怎么办,心疼,关心,但是做不到和即墨刚刚回来一样。
她一直在两个孩子中间摇摆,阿墨就是感受到这样的氛围才会出去的吧。
所以她和即正义讨论过,他们两个人这一年多以来的工资都存着。
以前是给阿墨和阿明一人一份,现在加上阿即。
所以他们把两人的存款分成三份,现在她想问阿即接下来的打算。
“我们不是在这里工作吗。”
阿即懵了,他现在不是在上班吗,孩子也在上学,什么车子房子。
“你们可以在这里上班,可能你们也想自己干一些别的呢。”
李文玥和即正义的存款分三份分量也不错,所以能给他做创业资金或者首付。
阿即摇头,他不知道什么创业,他只想在这里上班。
他身边的阿芳也是这样想的。
“好,这个事情你们可以慢慢考虑,现在我们来说三个孩子的事。”
他回来刚刚一个月,这些事情可以慢慢考虑。
现在最重要的是孩子的事情。
“你们两个没觉得乐乐有一些太霸道了吗。”
乐乐就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那个小男孩。
他对自己姐姐不太尊重,幼儿园老师也和她反应过。
在学校里面,乐乐要姐姐带他上厕所,喂他吃饭。
一开始每天吃饭他都要姐姐把自己碗里的肉分给他。
这样的情况在被老师发现之后就制止,现在他在学校表现还挺好。
能够自己独立上厕所,自己吃饭。
老师还和他们商量过,给三个孩子调个班,小男孩去别的班级。
这样才能够培养他独立自主性格。
老师已经说得非常委婉,乐乐在学校完全不能够独立。
“大乖可以帮着干活,等她放学之后我会让她跟着我。”
阿芳马上说道,大乖已经六岁多,她能够跟在自己身边帮忙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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