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船夫大师心脏狂跳。“没搞错,大人。小的事先核对过一遍,怎么会搞错呢?”
“你不是说这些人都是乞丐穷鬼吗?”官员瞪着大师,“乞丐怎么有钱染发?”
“这……”黑衣船夫大师心念电转,“他、他是外乡人!没人晓得他打哪儿来的、姓甚名谁,他在本城也无亲无故,没人替他收尸。依小的所见,跟乞丐也差不多。”
“这可不行!依照规定,这类死者要交给治安官,以后说不定会有家人来认尸。”
“是是,小的这就叫人把这死者运到治安官大人那边。”
“等等!”官员伸出手戳了一下死者的脸,“他的脸色怎么这么黑?他是怎么死的?”
“他……他吃错了药……”
“啥?”
黑衣船夫大师冷汗直冒。若是官员绕到他背后,就会看见他背上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他搜肠刮肚,可怎么也找不出理由帮他摆脱困境。那两个该遭瘟疫的鸟嘴面具!都是他们害的!
“你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在隐瞒什么?”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断了官员的讯问。只见一名金发青年策马而来。他一身飘逸的白色绸缎长袍,风中翻飞如同白鸟的翅膀,胸前佩着一条黄金项链,末端挂了一个镶嵌着宝石的小徽章,像是一枚圣徽。梵内萨城内的神庙那么多,官员也分不清圣徽到底属于那位神明。
马儿尚未停步,金发青年便跳了下来,稳稳落地,可见他身手有多么敏捷。青年将手按在胸前,微微欠身行礼。官员不明所以,但习惯让他摘下帽子回礼。
“您好,大人。”青年说,转向黑衣船夫,“您好,大师。”
黑衣船夫大师快晕倒了。他认出了青年的声音——就是码头上那个高个子鸟嘴面具!他不知道青年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好装作不认识他。
“你有什么事?”官员倨傲地问。
“我来认领一具尸体。”青年礼貌地说,“船夫大师搞错了尸体的名牌,误把一位有名有姓的死者当成了无名路倒尸。”他指着牛车上那具染了蓝紫色头发、脸色发黑的尸体,“就是他。”
官员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他是谁?”
“是我的学徒。”
“你又是谁?”
“我侍奉真实与虚饰之神。”
“哦,原来是个祭司。”官员盯着青年胸前的黄金圣徽,“你这个学徒是怎么死的?”
“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官员挑起眉毛。黑衣船夫大师凑到他身边耳语道:“大人,他的意思是,这小子是服毒而死的。”
“服毒?这是命案啊!你们呈报给治安官了吗?”
“不是命案,大人。因为毒药是他自愿喝下的。”金发祭司说。
“那么是自杀?他为什么要自杀?”
金发青年沉默了一会儿。
“我想答案只有神明才知道。”他说。
官员皱起眉。他觉得这事儿不太对劲,但他也不好阻拦一位祭司。天知道城里有没有什么位高权重的大人信奉“真实与虚饰之神”呢?只要祭司去大人物耳边嚼嚼舌根,他的仕途就完蛋了!不如索性对这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上面问起,他只要推脱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行了!
官员清了清嗓子:“好吧好吧,你把这个学徒的尸体带走吧。不过,黑衣船夫大师,搞错名牌可是你的工作失误啊,必须罚款。”
“是小的失误。小的该罚。”大师边连连道歉,边在心里为自己那笔“谢礼”哀叹。
金发祭司将他的学徒用防水布捆起,搬上马背。官员见事情了结,便先行去火葬柴堆那边吩咐手下准备火油。金发祭司趁官员离开的空档,拉住黑衣船夫大师的手,不动声色地将一张字条传给他。
“等回了城,”金发祭司耳语,“您随便找一位缄默者,把字条交给他。放心,您的‘谢礼’一分钱都不会少。”
“缄默者!这么说您也是……”
“您心里清楚就好,别对外声张。”
大师点点头。“可我听说,缄默者从不说谎,必要的时候宁可保持沉默。可你……”
金发青年微微一笑。真看不出,这么一个俊朗的青年竟会是黑夜下的杀手。“我刚才说的,没有一句是谎话。”
金发青年跃上马背,催促骏马奔向远方。黑衣船夫大师叹了口气。缄默者的字条还在他袖子里。只是张普通字条而已,他却觉得自己的皮肤都要被灼伤了。
官员处理完一天的事务,疲惫地回到家中。他家里有个大嗓门的老婆。如果可以,他根本不想回来。这不,刚踏进家门,老婆的声音便像一支羽箭穿透了他的耳膜。
“你这死鬼,怎么才回来!说,你是不是又去逛窑子了?”
“逛你个头!我天天往坟地跑,累都快累死了!行行好,闭上你的嘴,让我清净一会儿吧!”
“哈!坟地!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勤快!哟!你脸上黑漆漆的是什么?你一头栽进坟坑里了吗?”
“什么黑漆漆……?”
官员找到家中的镜子,仰起头,果真在下巴上发现了几条煤黑色的痕迹。奇怪,他脸上怎么会有污渍?
一道可怕的灵光闪过官员的脑海。他想起了今天那个被误当作无名路倒尸的年轻学徒的尸体。尸体脸上黑漆漆的,他好奇地摸过一下,然后又摸了自己的下巴……脸上的污渍一定是那时候沾上的!可根据金发祭司所说,尸体之所以脸黑,是因为服下了毒药,那么黑色污渍就不可能会沾在他的手指上啊!除非……
除非那黑色是涂上去的煤黑!
第10章 同一时间,这个世界……
“我出去一下!”官员喊道。
“死鬼!你又去哪!是不是去逛窑子!哎呀,你回来!”
官员跑出家门,幸好他的马还没卸下鞍鞯。他爬上马背,催促马儿奔向梵内萨神庙区。他不知道“真实与虚饰之神”的神庙在那儿,费了好些功夫才从路人口中打探到路线。日落时分,他终于找到了神庙。
神庙中的祭司送走最后一批前来祈福的信徒,准备关门了。官员大喊着“等一下”,三步并作两步奔上神庙的台阶,绕过大门前的喷泉,叫住一位女祭司。
“请、请等一下!”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位……这位女士……”
女祭司上了年纪,头发花白,脸上已有了皱纹。她瞥了一眼官员身上的官服,微笑道:“这位大人有何贵干?若是祈福,请明日再来吧,神庙日落时分就闭门谢客了。”
“不,我……我有事要问。”
“是与城中公务相关的事吗?”
“是的!是的!请问你们神庙中最近有没有学徒服毒而死?”
女祭司表情怪异:“学徒?啊,您是指见习祭司吧。没有。如果发生了那种悲剧,我们一定会上报治安官的。”
“那你们神庙里有没有一个二十多岁的金发男祭司?长得很英俊。”
“也没有。我们的弟兄姊妹人数不多,二十多岁的男祭司只有三人,但都不是金发,长相也不英俊。”说完,女祭司揶揄地笑了笑。
“城里‘真实与虚饰之神’的神庙只有这一座?”
“正是。这座神庙建立不久,多亏了慷慨信徒的捐赠……啊,大人,您要走了吗?没别的事要问了吗?”
“没了!再见!”
官员跳下阶梯,差点扭伤脚。糟糕了!出大事了!他犯了个大错!那个金发青年根本不是祭司,他带走的尸体也绝对不是学徒!不不,或许那根本就不是尸体,而是伪装成尸体的大活人!那学徒染了头发,十七八岁模样,虽然由于脸上的煤灰没能看清相貌,但其他特征与通缉犯朱利亚诺·萨孔相符!或许……不不,那一定就是朱利亚诺·萨孔!他伪装成尸体逃出城了!大事不妙,必须通报城卫队!
他跳上马背,策马狂奔。突然,马儿哀鸣一声,整个儿侧翻在地!他从马背上摔了下去,由于惯性,在道路上滚了好长一段距离才停住。他灰头土脸地爬起来,只见地上拉了一根绊马索。
“咳……咳……救……救命……”
他浑身都痛得要命,头上肿起一个大包,一时间站不起来,只能坐在地上大呼小叫。可这条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太阳落入地平线之下,夜幕笼罩了梵内萨城。夜里气温凉爽,官员却觉得一阵彻骨的寒意扩散到了四肢百骸。
阴影中冒出两个人。他们仿佛本身就是阴影的一部分,在某种无名力量的感召下化作实体。一个人身着华服,戴着一张狐狸面具。另一个身着朴素黑衣,戴着鸟嘴面具。官员顿时喘不过气。是缄默者。他心想。缄默者绊倒了我的马,接下来就要杀我了!
“怎么办?”狐狸面具问鸟嘴面具,“干掉他?”
鸟嘴面具摆摆手:“太明显。死了一个管理殡葬业的官员,城卫队就算没长脑子,也能明白其中的蹊跷。”
“那怎么让他闭嘴?”
“我有一瓶毒药,喝下后人会神志不清,产生各种各样的幻觉,分不清现实和幻想,大约一个月左右才会恢复正常。妓院有时会把这种药少量掺进酒里助兴。让他喝药,然后把他扔进妓院。等人们找到他,他正在妓院里发疯呢。就算他说出了自己的发现,也没人会把瘾君子的胡言乱语当真。”
“好主意,与其让他一句话也说不了,不如让他说得越多越好。说得太多,就没人分得清是真是假了。”
戴狐狸面具的缄默者压住官员的身体,掰开他的嘴巴。鸟嘴面具将毒药全部灌进他嘴里。
“接下来呢?”狐狸面具问。
“摘下你的面具,搀着他,随便进一家妓院,记得和他称兄道弟,假装你们是一同出来喝花酒的好哥们。”
“我是问,你呢?”
“当然是回去……做研究啦!”
当狐狸面具把精神错乱、满口胡话的官员扶上马背,牵着马吆五喝六地向红灯区而去时,鸟嘴面具低沉地笑了一声。他袖子里滑出一张字条。今天上午,他刚安顿好那具交换来的尸体,一位缄默者弟兄便找到他,交给他这张字条。
字条是恩佐所写,经由黑衣船夫大师递送的。根据上面的吩咐,炼金术士佩特罗和送来字条缄默者弟兄在恩佐的秘密藏身处(他众多藏身处的一个)找到一袋黄金,以此为酬劳,他们成功让那位殡葬业官员“闭上了嘴”。
佩特罗从衣服的暗袋里取出火折子,烧掉字条。恩佐和他年轻的小朋友现在已经远走高飞了吧?他们会躲到哪儿呢?恩佐提过罗尔冉,不过罗尔冉是个很大很大的地方……
他还能再见到他们吗?
同一时间,约德海岸西北方的罗尔冉。
在第二皇朝的时代,罗尔冉曾是大公国。自从末代皇帝退位,第二皇朝覆灭,八十余年过去,罗尔冉大公国亦不复存在。如今,罗尔冉分裂成了许许多多个小领地,由各自的领主掌管,彼此间相互攻伐,战争与阴谋一刻不息。
罗尔冉边境的一处小村中。
上了年纪的男子取下墙上所挂的宝剑,将其捧在手里,感知它沉甸甸的重量。男子头发几乎全白了,胡子大部分还是黑的,额头上皱纹很深,似乎常因各种困扰而忧虑。他一身灰色的粗布衣服,腿上套着老旧皮裤和翻口靴,一副农民打扮,但他眼神锐利,犹如藏着刀锋,根本不像一介老实淳朴的农民。村里人常说,他盯着别人瞧的时候,就像狼在审视猎物。
男子抚摸剑鞘,微微叹息。这把剑跟随他多年,于他便如手足弟兄。可他已经很多年没碰过这把剑了,只把它挂在墙上,当作一件威风的装饰品。家中来了客人,他们会羡慕地表示:“原来您从前是位冒险者啊!”除此之外,剑再没有别的功用了。
男子握住剑柄,将剑锋微微拔出数寸。他的右手缺了大拇指,在断指根处套了一枚金属指套,平时可以干些简单工作,但再也不能握剑。
宝剑依旧锐利,银色的金属倒影出主人的面容。他不敢去看自己的面影,怕猛然发现时光究竟如何改变了自己。他连忙还剑入鞘,将宝剑栓在一条特制的皮带上,然后转身出门。
屋外有个年轻人正在等待。他名叫安托万,是本村的一名孤儿,由男子抚养长大,算是他的养子兼学生。安托万不到二十岁,一头短短的褐色头发,茶色的眼睛散发着活泼的光彩。他穿着一套老旧皮甲,外面罩着打满补丁的羊毛斗篷,背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他即将出门远行。
或许是等得不耐烦了,安托万不知从哪儿找了根草叶叼在嘴里。
“安托万!”男子喊道。
“老师!”
“过来!”男子招招手。安托万像听话的小羊一样迎上去。
“这把剑你拿着。”
安托万瞪圆眼睛,嘴里的草叶被风吹跑了。“可是……老师,这是您的宝贝啊!我不能收!”
“我拿着它也没用,反倒是你,你需要一件武器防身。”
安托万摆摆手:“不用不用!我只是去拜见男爵大人而已,来回路程顶多十天,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再说了,回来的时候,男爵大人的军队会跟我一起,我怕什么呢?”
“现在世道不太平,有备无患。你拿着吧。”
说罢,男子不听安托万的拒绝,将拴着剑的皮带捆到年轻人腰上。安托万的脸颊兴奋得发红。这把剑是他求之不得的宝贝,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一天能佩着它出门远行。
“老师,我不会让您失望的!我一定不辱没您的威名!”安托万按着剑柄,庄重地向老师发誓。
“我哪有什么威名。你照顾好自己和‘姬莉莎’就行了。”
“姬莉莎”是那把剑的名字。
男子拍拍安托万的肩膀:“去吧。依照本地习俗,离乡远行之人要在日落时出发,日出时归来。时候差不多了,上路吧。”
年轻人点点头:“我很快就回来!”他满腔豪情,意气风发,在老师的目送下步向村口。晚归的村民见了他,纷纷同他挥手道别。
“路上小心,安托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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