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竟然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知道我不论做什么都不能与你相比,但是我会努力对你好,我爱你。一辈子。”许熙将身边的人搂进怀里,在他的耳边认真地说。
“嗯…嗯……知道了……”
商辞这时候已经很疲惫了,回答很敷衍,声音轻得让人怀疑是不是下一秒就能睡过去。但是许熙一点儿也不介意。
轻轻吻了一下商辞的耳垂。谢谢你仍在我身边。
晚安,宝贝。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更完,之后就是周更了。期末考完,到1.16日回到日更。
☆、第21章 第二个世界番外2
我叫肖峰。
是乌煞的老大。
同时也是一只熊妖。
我喜欢那只雪白雪白的小狼。
在我还是一只低级熊妖的时候,从那天在森林里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喜欢了,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小半妖呢?
他很喜欢森林深处的那片湖,经常去那里玩。他最喜欢湖边的桑浮花,因为那种花的花蜜很多也很甜。果然还没长大呢。
他的毛很漂亮,那完全纯粹的白色每每出现在阳光下都让我移不开眼。我的毛总是灰扑扑的,从湖面的倒影中能看到有的地方还打着结。我试图清理,但没过多久就又会恢复原样。
在我单方面地认识小狼妖之后,我就不再满足单纯地做一只寿命只有一百多年的低级妖怪。我开始努力修炼。其他的懒熊们都笑话我,说我臭美又怕死。我从不去管他们说了什么。
熊妖虽然体型庞大,但是因为我们总是一身脏兮兮的样子,一般的妖怪都不愿意和我们在一起。我妖力这么低,又丑,怕吓到我的小狼妖,所以总是藏在树林里默默看着他,等他玩够了再送他回到狼族的地盘。
有时候我也会咬一口桑浮花,感觉就像是我们一起分享了这种甜蜜的滋味,这样的想法让我的心也甜了起来。
我很耐心地等待我的小狼长大,等他长到足够大,而我也成为了配得上他的大妖怪之后,就去告诉我已经喜欢他好多好多年了。他心很软,就算是不一下子接受我,我们也会成为朋友,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升级我们的关系。
小狼一天比一天更好看,也一天比一天更强大。我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到他的面前装作偶遇的样子,将自己酿好的花蜜和他分享。他果然很喜欢。我们成为了朋友。
他叫商辞,真是个好名字。我那时还没有名字,他就叫我熊。“那怎么能分得清呢,这里还有其他的熊。”“不一样的,只有你是我的熊。”他的声音真好听,说的话也好听。
暖洋洋的阳光,波光粼粼的湖水,甘甜可口的花蜜,还有靠在我身上午睡的小狼。那是完美的时光。
从一天开始,小狼不再出现。
听兔子说,是因为他们的族内矛盾,小狼去了人类的城市。
我有点着急,他走了,那,那不要桑浮花了吗?也,不要……我了吗?
不,他只是走得太急了而已。我要加快修炼的速度早日化形去城市里找他,他还那么小,一个人一定很害怕。
过了十四个冬天了,怎么这么久了还是不能成功化形呢,小狼说的对,我果然是只笨熊。
在小狼离开后的第二十个冬天,我终于成功了,不只是化了形,而且还成为了这一片的首领。在我吃掉了很多小妖怪的内丹之后。
我抓住兔子的时候,他没有挣扎,只是静静地用红眼睛看着我。在小狼离开之后,兔子陪我了很久,他也会收集桑浮花,但是花蜜的味道一点也不甜,那会让我想起我的小狼,嘴里就会变得很苦。对不起,但是我的小狼还在等我,对不起。
人类的城市太多太大了,气味很乱很杂。我找不到我的小狼妖。着急的同时我也很欣慰,这说明小狼妖懂得了遮掩自己的行踪。
辗转了很多城市之后,我感觉到了小狼若隐若现的气息。于是我在那里停留下来。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肖峰。人类说我实力够强,也够冷血,于是推举我做乌煞的老大。
我根本不在乎那些人类说的地盘大小和金钱多少。但是这样我就有了可以在人类社会中保护小狼的资本。所以我同意了。
我遇到了一个人类,他很不同,因为他身上有小狼的气味。
之后,事情开始变得奇怪了。
与那个人类的相识的确是我自愿的,但是随着在他身边越来越久,我的身体开始有些不受控制。比如我居然会给他擦嘴角上的食物残渣!我只喜欢我的小狼。
身体不对劲的情况在远离那个人类之后就会好很多。但冥冥之中好像有谁阻止我去找小狼,为了得到小狼的消息,我只能选择靠近他。
我知道了小狼住在一个人类的家中。我想去找他,但是每次都会奇怪地迷路。明明就在那里,却靠近到一定范围,小狼就会找不到了。
小狼好像喜欢上那个同居的人类了。人类有什么好的呢?都没有漂亮的皮毛,又脆弱得要死。一定是那个人类诱拐了他。
杀人之后,死者的戾气可以吸收化为妖力。妖力增强之后,我感觉到我可以和小狼更近一点了。于是大家说乌煞的行事风格越来越血腥暴力,乌煞也成了名副其实的第一黑帮。
当我可以站在一百米的距离看着小狼的时候,无论用什么方法,这距离都再也减短不了。我很暴躁,但同时一百米的距离足够我看清小狼,这让我的暴躁减少了一些。不急,还有时间。
我站在百米之外,看见小狼站在那个男人身边,面上淡淡的样子,但是我知道他很开心。
我不喜欢他的身边站着别人。但我也不会去弄死那个人类。那样他一定会不开心。区区几十年的时间,等那个人类死了,小狼还是我的。
不知道小狼知道了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还会不会原谅我。不过,我是不会让他知道的,我只是他的笨熊而已。
我一天天地跟在小狼的身后,就像是一开始还在森林里的时候那样。
出来了这么久,我有点想念森林。不知道小狼想不想呢?也是和我一样的吧。我们很快久能回去了。
当时出森林之前,我专门让手下们种下了很多很多的桑浮花,现在一定已经长成一大片花海。看着前面两个并肩散步的人,我眯起眼睛想念雪白的小狼在花海中打滚的场景。
某天,我的身体自己动了起来。
感觉就像是灵魂出窍。我看着自己的身体走向一个小公园。
我的身体做了什么?我居然开枪打伤了我的小狼!
都什么时候了,不要管那个该死的人类!快去看看小狼啊!你的小狼在流血啊!我被困在这具无用的身体里,我在呐喊,身体丝毫不为所动。
所幸,小狼逃开了第二发子弹。
还没有等我松一口气,这该死的身体居然跟了上去!
我以本体出现在了受伤的小狼面前,然后,发起了攻击。
小狼没有认出我。他知道我的人类身份,但是却忘记了我的本体。我有点伤心他忘了我,又高兴他不用因为昔日旧友想要杀了自己而难过。
小狼变得很厉害了,在受伤的情况下还能在我手下坚持这么久。但是也快要到极限了。
看着小狼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我在自己的躯壳内疯狂攻击,用我的精魂去粉碎了内丹。
在小狼发出最后一击的时候,我重新掌控了身体。他一定很疑惑为什么我突然停止了攻击。但也许他没有疑惑,只是庆幸。
我虽然已经快死了,但还可以说话。我明明有那么多的话想要对我的小狼说,此刻却不想说话了。
我好不容易变成了强大的大妖怪,也变得更加干净漂亮了。但我却不能告诉他,我是你的笨熊。因为我快死了,现在的样子一定很难看。
他既然已经忘了我,那就不要想起来了吧。
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我在想,这么多年,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是不是当初没有出森林就好了?
不是的,我想,如果有下辈子,我还是会选择去找我的小狼。
不过下辈子我一定会从一开始就很勤奋很勤奋,早早地就成为妖王。那样就不会再有奇怪的力量可以控制我。
不过我不想做肖峰,我叫熊。
亲爱的小狼,我是你的熊。
这是我做的花蜜,你要尝尝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人记得这只熊是在哪里出现的吗?
我总是格外偏爱毛茸茸的动物,所以就有了这个番外。
☆、第22章 末世重生不换攻5
似乎是终于感受到了活人的美味的气息,那只高级丧尸停下了撕咬的动作,慢慢站了起来。
前面之所以说它是一个不像丧尸的丧尸,是因为它的衣着很整洁,当然比不上时风他们,但是比起之前看到的那些身上挂着破破烂烂的占满尘土和血肉污渍的布的丧尸来说,这只高级丧尸身上的衣服好好地穿在身上,仅仅是衣角和袖口有少量血迹而已。
等到丧尸彻底转过来面向他们的时候,四个人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
付晓飞三人是因为极度的紧张,那个丧尸居然除了眼睛和肤色与正常人不一样之外,其他地方完全是和正常人一样的!
能做到这一点的丧尸他们目前为止还没有见过,要知道丧失之间也会相互撕咬吞噬,现在他们面前的这只身体保持完整甚至连衣物也算整洁,这绝对不是他们能对付得了的。
而时风,则是在面对高级丧尸的紧张之外,更多了震惊。他认识这只丧尸,而且很熟悉。
那是甄南竺。
“呀,其实这只丧尸长得还挺帅的啊。”常娇娇看着对面的丧尸半天也没有要过来的意思,稍微放松了一点,压低嗓音对身旁的付晓飞说到,“不过在我心里还是你最好了,不要吃醋哦。”
付晓飞可没有这么轻松,他听到常娇娇开口说话,心里一紧:糟了!
果然就在常娇娇的话音刚落,就见那只丧尸用比普通丧尸快了至少三倍的速度,几秒之内就到了他们面前。
付晓飞和林超正准备放手一搏,时风先喝住了他们:“等一下!”
“怎么?”付晓飞及时地收住了手,但是林超已经快一步冲了上去。
力量系的异能会同时强化异能者的身体,但尽管是这样,力量四级的林超一击落空,下一刻整个人都飞了出去,刚好落在常娇娇等人的面前。
林超感到自己的胸腹部剧痛无比,一点儿动的力气也没有。鲜红的血液源源不断地从林超的口中涌出来。他的骨头和内脏一定都已经碎了。
“啊!晓飞你快救救林超!”常娇娇看见自己的朋友伤得这么重,想扶一下他却也不敢随便动。
在这种情况下,付晓飞也顾不上隐瞒实力,立即对林超施展自己的治愈系异能,过了几分钟,林超不断涌出的血液慢慢停下来,表情也不似最开始那样苍白痛苦。
甄南竺刚才用的力气绝对不小,林超腹部里的东西应该全碎了,但是现在却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就得到了缓解,看来主角受的治愈异能已经超过五级了。甄南竺在心里暗自估计了一下自己和付晓飞的战斗力,还是觉得自己更加厉害一些。
甄南竺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已经完全适应了身为丧尸的生活。丧尸没有嗅觉,只对鲜活的生物和血液有强烈的反应,听觉倒是很灵敏,能听到很细小的声音,只不过若不是活物丧尸一般没有兴趣去搭理它。
见林超的情况渐渐稳定下来了,常娇娇也有精力去想其他的事。
“风哥,你认识它?”
今天风哥太不对劲了,不止是不让我们攻击丧尸,更是从那只丧尸到了我们面前之后眼睛就没离开过它。
这只丧尸也挺奇怪的,居然过来了就在那儿干站着,林子刚才攻击的时候也只是十分轻巧地反抗了一下,就又不动了。
“嗯,认识。他是……我以前的一个同学,之后还在一家公司上班。不是很熟。”时风想了想,还是隐瞒了他们曾经是恋人的事,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同性恋。更何况,那种被带了绿帽子的事,不提也罢。
“风哥,那只丧尸好像有自己的意识。”付晓飞把林超移动到自己保护范围内之后,想出了这只丧尸违和的地方。
甄南竺看着他们戒备的姿势,在心里无奈地翻了个白眼,要是我想弄死你们早就下手了好不好,你们几个加起来也打不过我。
不主动攻击人的丧尸很少见,这是付晓飞遇到的第一只。而且长得还很帅气。
它就站在那里,一直看着他们,准确的来说是看着时风。付晓飞不可思议地发现那只丧尸居然还保留着人类的感情,那双红宝石一样的眼睛中,是明晃晃的喜悦。
付晓飞都能看出来的东西,时风自然是也看出来。不过他却是不屑的,当初分手分得那么干脆,现在表演什么深情。
然后它突然动了,不是进攻,而是飞快地退了回去,然后又抱着它刚才正在吃的大半具尸体出现在他们面前。
那个人好像刚死没有多久,新鲜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似乎察觉到了时风等人,丧尸抱着尸体退后了一点点。
它的动作很自然,一点儿没有死尸的僵硬。非常认真地撕开尸体的衣服,认真地来回查看剩余的部分,然后选择了利落地剖开他的胸膛,一把把心脏扯了下来。
一颗血淋淋的心脏,直直地送到时风面前。
几人都被甄南竺的这个反应弄的一愣。
“噗,风哥,你魅力真大!”常娇娇最先反应过来,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人都变成丧尸了,还不忘记给你找吃的。”
很明显这只高级丧尸没有要攻击他们的意思,付晓飞也放松下来:“风哥,你看……”原本是带着笑意的话,看到时风的表情的时候这话的后半句就断在了他的嘴里。
时风看着那颗被捧在苍白的手心里的心脏,完整又新鲜,好似下一刻就又会跳动一般。除去血淋淋的视觉不说,从一个丧尸的角度来看,真的是那具尸体上最好的部分了。
时风想起来很久以前,在自己和甄南竺一起创业的最初期,那段日子最艰难的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情况时有发生。那时候,甄南竺就和他分吃一碗面、一个苹果。
自己总是让甄南竺先吃,他也不拒绝,笑着把碗接过去。表情满足地吃上一小会儿,然后就放下筷子说自己饱了。
但是自己最后总是会在剩下的半碗面条中,发现原本在最上面的几小块肉被一块没少地藏在剩余的面条底下。
水果也吃不起好的,只能买落果。甄南竺每次抢着去洗水果,然后递过来半个,说自己忍不住把另外半个吃掉了。其实时风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每次都是悄悄把磕坏碰伤的地方自己吃掉,留下还算好的部分。
当时的时风唯有更加努力工作跑业务来作为这些的回报。
见时风迟迟没有反应,甄南竺便把手又向前伸了伸。
甄南竺的动作让时风的目光从他的手上转移到他的脸。
除了眼睛和皮肤,其他的部分和末世之前一模一样。此时那双剔透的眼睛中充满了疑惑和委屈。
对上甄南竺那双虽然颜色不同,但同样真诚的眼睛,他不禁有点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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