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的父亲和亚父气得吐血,可是确实有这样的规定:部落勇士有权利跟残疾的另一半分手。
仗着这条规矩,布鲁克理直气壮,不管他父亲和亚父如何劝说,他也绝不回头。结果没过多久,布鲁克在一次去鹰族参加交流会的时候失踪,到现在三年多过去,仍然没有回来。
自此,林肯就成了跛子和下堂夫,还要当单亲爸爸,拉扯三个嗷嗷待哺的小家伙,怎一个惨字了得。
而顾自在就是穿越到了这么凄惨的林肯身上!
顾自在很想仰天大吼——他究竟造了什么孽,才会遇到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
“嗷~哈……”腰侧传来一声稚嫩的虎叫,顾自在低头看去,一只瘦皮猴似的小白老虎正在蹬着四肢伸懒腰。他的全身雪白,只有四个脚爪是全黑色的,像是踩着黑色的墨水般。顾自在恍然,这是林肯的大儿子菲尔德。
菲尔德脑袋旁边依靠着另外一只同样瘦得惨不忍睹的小白虎,他也是全身雪白,但是背部有三道黑色横条纹,黑白相间看上去仿若斑马纹一般。正是二儿子亚当斯。
另外有一双白嫩且细瘦的手臂拥抱住两只小白虎,孩子微微凹进去的脸颊上挂着香甜的微笑,好像是在做什么美梦。这个娃娃是亚兽三儿子米勒。
顾自在突然摸了摸自己的心脏,他感到那里涌入了一股暖流,而且还有种异样的满足感。
想到原本的林肯,顾自在有些不是滋味。自从三年前生产时落下病根后,林肯始终缠绵病榻,再加上布鲁克甩掉他的事情在部落里传得沸沸扬扬,连带着令他的父亲和亚父也遭受了不少议论。后来他们一家人包括林肯的亚祖在内,都搬到了布鲁克建造的大房子,布鲁克当初没有要回房子,说是当做分手费。他们一家远离部落其他人,过着自己的生活。
林肯对于自己的亲人万分抱歉,整日郁结于心,反而加重了他的病情。结果在两天前,今年刚进入雪季下了第一场雪的时候,原本的林肯悄无声息的病逝了,让穿越而来的孤魂野鬼占据了他的身体。
顾自在对林肯充满了同情,这个人的成长过程竟是比他还要挫折,跟他一比,顾自在觉得自己只是每天被比较被唠叨已经很幸福了。只是,林肯却有一点顾自在比不了,那就是他有非常疼爱体贴他的父母。
呃……不对,不是父母,应该叫做父父?
真让人头疼!
头疼无比的顾自在很快抛开了这个问题,因为三个小家伙睡醒了。
“亚父,抱抱……”睡眼惺忪的米勒揉着眼睛嘟囔,向顾自在撒娇道。小米勒跟他两个兽人兄弟一样瘦弱,完全的营养不良,看得顾自在很是心疼。他身上包裹着薄薄的一层亚麻袍子,深灰色的亚麻显然跟顾自在穿在身上的同一个模样。这件亚麻质地的长袍是当初成亲时布鲁克送出来的礼物,如此精细的东西他们虎族是没有的,整个大陆也只有鹰族的彩雀部落才能编织,而在白虎部落除了族长和祭司外,唯独布鲁克曾经去鹰族交流会兑换了一件亚麻长袍,就是顾自在身上穿的这件。
亚麻长袍产量非常低,因为原材料亚麻很难种植,大多数都留着鹰族人自己穿,每年的交流会最多只会拿出五件来换取东西,所以非常珍贵。谁也不知道布鲁克用了什么东西换来的亚麻长袍,但是当他送出这份聘礼时,简直羡慕死了部落里的其他亚兽。
现在这件长袍明显短了一截,原本到脚踝的长度如今只能包裹住大腿,其余部分全都给米勒做成了小件的袍子。顾自在不得不承认,亚麻虽然他觉得粗糙,不如棉质或者丝质,但跟兽皮一对比那就是天上和地下啊!想想其他人直接把鞣制好的兽皮贴身穿着,冰凉还不透气,夏天热死人,冬天根本不保暖,他就想对那个渣男由衷说声谢谢。
把米勒抱进怀里,顾自在庆幸以前帮表姐抱过小外甥女,否则他肯定手忙脚乱不可。小小软软的身体贴着自己的胸膛,顾自在无声叹气,从此以后他就要以林肯的身份,在这个贫穷、落后、随时可能被野兽吃掉的原始社会生存下去了。
……
还不等他伤感多久,两只小老虎也争先恐后的往他怀里钻,嗷嗷叫着让他抱,令顾自在很无语。拥抱着三个温暖的小身体,顾自在忽然觉得,或许这种生活也不错?
尤其是等到他双手抚摸到毛茸茸的软毛,简直好舒服、好好摸啊!
顾自在从来不知道他是个绒毛控!
想到整个部落里面有数百只有深厚毛皮的猫科动物,顾自在双眼直放光彩!好多好多的绒毛啊!
正当他沉浸在美好的遐想里面时,一阵咕噜噜的声音响起,顾自在就看到三个小家伙同时垂下头,似乎特别的羞怯。他每个人摸了摸,问道:“肚子饿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三个小家伙中只有米勒能说话,另外两只现在还不能化形,等到他们能第一次化作人形后,才有可能在兽身时也口吐人言。不过通常小兽人都是由父亲带着捕猎与教授化形技巧,虽然林肯的父亲亚伯罕同样是兽人,可是他跟小家伙的血缘关系毕竟隔了一代,在教授时很难引起两个小家伙的共鸣,所以才让他们三岁了还无法成功化形。要知道其他小兽人很多在一岁时就能化形了。
米勒红着脸说:“布莱亚祖昨天说家里吃的不多了,还要存一些好度过雪季,所以……亚父,我们忍忍就好,没事的。”
看着他露出甜甜的笑容,顾自在很心酸。自从布鲁克那个渣男甩掉林肯后,全家的生计全都落在了林肯的父亲亚伯罕身上。他们一大家人,包括林肯的亚父布莱、亚祖塔伯和三个小家伙的口粮都要靠亚伯罕打猎所得,实在太不容易了。
在卡尔维大陆,兽人负责打猎养活家庭,亚兽则有些像女人的感觉,除了生儿育女外,平常多是在部落周围采集野果野菜、偶尔有体格好的也会跟着捕猎一些小动物等,但大多数都是家庭煮夫。尤其是兽人的食量惊人,为了保证他们有足够的体力去打猎,通常家里最好的食物都是归兽人的。
可惜林肯家比较特殊,老、中、青、小四代七个人,全靠亚伯罕这么一个兽人打猎,所以过得异常艰难。
顾自在欣慰于小家伙们的体贴与懂事,看来林肯虽然身体差,但是把孩子教得很不错。
拿起石头床边的一件形似衣服的兽皮穿在身上,顾自在浑身不舒服。所谓的衣服就是由一块长兽皮左右各缝合了两块短兽皮而成的长袍,但是鞣制水平太差了,连亚麻长袍的一半都赶不上。顾自在没办法,只能将就着穿。
只不过别人都是把皮革一面穿在里,带毛的一面穿在外,估计这样比较美观?可他太怕冷了,干脆把兽皮袍子翻过来,有绒毛的那面贴身穿着,随着走动而摩擦,生出来不少热量,让他不至于那么寒冷。
拖着跛脚走到石床的另一边,顾自在熟门熟路的找到几个罐子。打开上面的盖子,顾自在看到了两块肉干和五个土豆。真的是很贫穷啊……
肉干他不敢随意拿出来吃,因为其他人都不在家,肉类是全家到齐时才能吃的珍贵食物。顾自在摸出两个土豆,又用锋利的石刀从肉干上切了条边下来,想着尝点肉沫也好啊。
接着他在火堆上烧了一锅水,再把切好的肉沫和土豆放进去煮,还放了少许盐巴,煮了二十分钟才招呼三个小家伙来吃。
看到他们埋头在自己的小碗里吃得欢快,顾自在由衷笑了出来。
给自己也盛了一碗土豆肉沫汤,顾自在心里很平静。
从今天开始,世界上再也没有顾自在,而只有亚兽林肯。
☆、第二章
一大锅土豆肉沫汤被他们四人分吃个精光。
奈何干货实在太少了点,三个土豆根本不顶饿,现在是吃饱了,但肚子里全是汤水,上一次厕所就都没了。不过总算是聊胜于无吧。
林肯的全身因为肉沫汤而逐渐温暖起来。他这次生病主要是因为突然下了大雪,加上害怕野兽袭击部落,在他发烧时所有族人从村子里转移到现在的山洞中来,因此病上加病,才会令原本的‘林肯’病逝。
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在他穿越过来后,没两天这具身体就开始好转,到现在已经基本上痊愈了。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无论如何,身体好起来对于林肯来说是最幸福的事情。
林肯从坐着的石墩上离开,正要抬脚走路,却发现了无力的左腿,根本不受自己的控制。刚才他一心想着给小家伙们弄东西吃,外加跟这具身体还不够契合,没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已经是跛子。这会儿他迟钝的感受到了,顿时郁闷无比。
这条腿跛了也有三年多,原本的林肯也习惯了,但对现在的他来说则是陌生无比。弯下腰用力捶了捶左小腿,没有丁点感觉,就像是一截木头似的。林肯竖起了两根中指,在心里拼命诅咒着那个该死的渣男!
天呐,让他白白养三个小崽子就算了,当做是给自己养老送终,毕竟他在这个世界算是负责‘女人’的职责,但他可不愿意跟那些野人一样的什么鬼兽人结合!只是他同样看得很透彻,这里全都是男人,带把的,哪怕他是宇宙直男也没用,根本看不到一个女人!所以摆在他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搞基,要么打一辈子光棍。
搞基?怎么可能!他才不要被男人上!那就只有当孤家寡人了。幸好还有三个小崽子,否则以后死了连个建坟的都没有。
但养孩子就养孩子,为什么还要让他当个残疾人!拖着这条腿,他能做什么?又要用什么来养家糊口?靠着亚伯罕养活一辈子吗?对于现在的林肯来说是绝对不愿意的。
林肯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在既定事实面前,他再不满也毫无用处。虽然他本身只有18岁,还没有原本的‘林肯’年龄大,可是在他妈妈的压迫下,他心智比同龄人成熟不少,也很能隐忍。否则换做其他社会新闻里血气方刚的男生,恐怕早就在重重压力之下走上反社会道路了。
这不奇怪,这年头为了一丁点小事冲动到杀人放火的人太多了。说到底他们都是没能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反而变成了暴力。
林肯庆幸虽然来自他妈妈的压力比较大,但是他爸爸却是个乐观豁达的人,让他受了不少好的影响。
于是他很快就看开了,再不如意也总比死了好。
找出一块平时用来打扫的毛皮,将锅碗抹得一干二净。然后林肯想着自己不打招呼吃了人家的东西,怎么也应该付出一些报酬才好。钱财他是没有,可面对如此原始的社会,作为穿越者的他随便从指缝里漏出点先进东西来,就足够这些野人兴高采烈吧!
现在是一年当中的雪季,天气刚刚开始冷,前两天下过第一场雪。冰封万里的雪季不仅让兽人的日常打猎工作难以进行,也让那些准备过冬的野兽变得暴躁。为了储存好过冬的口粮,在这段时间内会有数不清的野兽冲击各个部落,然后把兽人和亚兽杀死或者掳走,当做预备粮。
原本部落是建立在平原之上,由力大无穷的兽人采来坚硬的岩石,搭造成房屋,以供部落人民居住与生活,形成了最原始的村落聚居区。只是一旦雪季来临,为了免于受到野兽袭击,每个部落都会各自找地方躲起来,一直到雪季后半段,天气冷到野兽也不会轻易出洞,他们才会回到村落里。因为不可能整整两个月的雪季都躲在山洞完全不打猎,那肯定会把部落里的人全饿死。
林肯所在的是虎族白虎部落,整个虎族是一片大的族群,由白虎部落、黑虎部落、花斑虎部落和噬齿虎部落组成,共同居住在卡尔维大陆的西南方。据说虎族的老祖宗在数千年前,曾是兽神的忠实护卫,所以兽神才会把靠近大海,物产丰饶的西南区大块领地划给虎族。
后来追随在兽神身边的勇士越来越多,包括鹰族、狼族、豹族、熊族、猿族等等,每个都分到一块领地。但是因为虎族先祖守卫兽神最久,得到信任最多,才会一直享受着最富饶的领地。
随着兽神破开虚空离开了这个世界到处去遨游,留下来的兽人开始大力发展各自的部落,虎族的地位逐渐没落,只是由于地理位置极好,又懂得制盐,每年靠着交换盐巴就能过得很好。而自从分出了四个不同种类的虎族部落后,族人之间慢慢有了距离感。
白虎部落所在的位置离大海最近,这里紧靠着罗切斯特河的源头,水产丰富。只不过这样一来,距离帕尔森林和安纳隆湖泊较远,想要获得森林和湖泊里的物产将会比较困难。
而白虎部落雪季所选择的避难所在一处悬崖绝壁上。这座山的正前方便是他们平时居住的村落,翻过山顶就能看到大海。先辈们在这处极为笔直陡峭的山崖上开凿出了巨大的岩洞,入口却非常小,只能容许两个人同时进出。
这是典型的花瓶式洞穴,走过紧窄的入口后,里面就是异常宽阔的瓶肚。这里挖出了几百个小洞穴,让白虎部落的族人能够以家庭为单位居住进去,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
当他们搬进来之后,兽人们的打猎活动就暂时停止了,更多的是在洞口守卫,防止那些飞行兽类的袭击。亚兽和小兽人们则每天都聚集在大山洞中间的空地处,一起干活,比如鞣制兽皮、制盐、劈柴、把以往每个月上交给族长的肉类、野菜和蔬果分成若干份,每个干了活的家庭都能分到一份。
林肯想要做的,就是看能不能帮族人弄到更多食物,不管是肉还是果子。
他也想只帮助自己家的人过得好,可惜原始社会是部落制,这里族长拥有最高权威,其次是会医术和祭神的祭司,再次是那些部落勇士和样貌‘漂亮’的亚兽,最后才是普通族人。很不幸,林肯比普通族人还不如,他不仅体弱多病,而且现在又是残疾……
病秧子怎么了?残疾人又怎么了?林肯认为他照样可以在这里活得很好!笑话,作为一个信息爆炸时代的少年,他怎么可能连这些原始土著都搞不定?!
林肯想到就去做。他找出几块柔软的火羽兽皮毛,再拿了他亚父布莱平时用的石针,就是用石头磨成的、顶端穿过了一根柔草的针线。火羽兽是一种吃果子的鸟类,有着通体火红而柔软的羽毛,是一种非常好捕捉的飞行野兽。它们的皮毛因为非常软,经常被亚兽用来制作袍子,被林肯穿在外面的也是这种皮毛缝制成的长袍。柔草的草叶跟棉线一样细长,但它们拥有惊人的韧性,兽人握住两端撕扯的话只会令它们变形,却很难把它们彻底折断。由于柔草的这种特性,被心灵手巧的亚兽发现了,后来便有了原始版的针和线。
“这些土著还是挺聪明嘛。”林肯嘀咕着,拿起针线和一块比两个巴掌略大的火羽兽皮毛,脱下自己穿在外面的长袍,在腹部的位置开始缝制起来。
林肯还是小学时在手工课上学过一点缝制,他那点水平只能算是惨不忍睹,还赶不上那些土著亚兽。但现在只有他在家,找不到别人帮忙,只能先试试再说。他要在自己的长袍上缝一个兜,好把两只不会化形的小兽人装进去。
在林肯的记忆中,他很少出门,更别说是同时带着三个小家伙出门。人形的米勒他可以用两只手抱在怀里,可是小兽人则有点难办,总不能让他们窝在自己头发里吧?所以最后他想出了这个办法。当他用十分粗糙的缝纫手法将那块火羽兽皮毛缝好后,立即把两个小奶猫般的兽人放进兜里试了试,大小刚好合适!他们可以缩在里面睡觉,也可以踮着后腿趴着皮毛站立起来观看外面的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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