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了,我没有什么问题,我怕耽误你做事。”庸宝觉得有些惆怅但是又有些期待。
“不要担心,以后没事的时候我们还是要回来这里的,权当是放松了,好不好?”屠刀知道庸宝内心的担心安慰到。
庸宝没有说话,只是朝着屠刀笑了笑。他并没有感觉到有多么的伤心,因为这是迟早要面对的问题,俩人总不能在这里光享受不挣钱吧,就好比在现代日子的休假一样,完了后还是要上班,不过这样上班后休假的感觉真心令人期待又放松。
三天后,庸宝与屠刀收拾妥当,与张家夫妇告别后,就启程回县城了。
进入县城,庸宝在马车上有些激动的向外张望,不时的掀开布帘兴奋地问着坐在车外赶马的屠刀。庸宝穿来这么久这是第一次有机会认着的观察着这个朝代的繁荣,市井人群的喧闹,。
街上人很多,毕竟是一个经济比较繁荣的城市,铺着平整的青石板道路两旁是紧挨的商店,摆摊的也不少,人流量也是不少,总之车水马龙的一派繁荣的景象。
与现代城市截然不同的风景,同时又有些异曲同工之妙,所以庸宝并没有感觉到不安,反之有些安心和期待,因为他不再是茫茫人海孑然一身,而是有了牵挂的人和牵挂的家,更重要的是,他望着认真赶车的男人,有了这个人……
到家了,庸宝松了一口气,仿佛是度过假后回家的感觉一样。庸宝舒服的瘫坐在宽大的椅子里,而屠刀不怕累的忙着归置东西,庸宝托着腮帮子扬起嘴角,这个人他怎么看怎么合胃口。
晚饭后,庸宝百无聊赖的跟着屠刀里外忙活,屠刀不让他动手怕他累着,但是不代表他不能跟着他呀,其实光是看着屠刀做家务事庸宝就觉得很满足了。
抛去性别不说,这个人真是一个好“妻子”啊!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家务事一把好手,伺候人也是没话说,自己真是捡了个大便宜呀!庸宝表示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
就是自己得让!他!压!
不过有失才有得嘛!庸宝还是觉得自己赚了不是!
庸宝早就知道屠刀算是个小资家庭,在县城里有自己的一座足有六百多平米的典型南方特色庭院,而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自己当个小老板,开个肉店什么的,不受别人管制,想多请假就清多久,真是在自由不过在舒服不过了。
至于工资吗,不低但是绝对说不上高,再加上置办的田地与山林租借出去,养的猪用于买卖之类的,一月足足有百两银子的收入。按照这里的物价水平来算的话,一铢钱相当于现代的一毛钱,一文钱就是一元钱,而一两银子就是一贯钱即一千文钱也就是一千元钱,至于一两金子则等于十两银子就是十万元钱呀。
要是屠刀自己一个人剩的多多的,再加上庸宝也还是绰绰有余,若要是在添丁共孩子读书什么的也还是养得起,只要是说不是纨绔一点的是可以过得去的。
所以屠刀安于现状,也还很是满足的,所以屠刀在娶了媳妇后,更觉得生活变得美好了,可着劲的疼自家小媳妇,若要是再抱个娃,一生估计就圆满了。
但是庸宝不是这么想的呀!今天刚从老家回来,所以即使已经雇人打扫过了,但是自己常用的还是自己动手比较安心,再加上从家里带回来的特产之类的,也还是要规整的,所以屠刀也还得好大一会儿子忙。这会儿刚吃完晚饭,天还没有黑透,所以屠刀趁着收拾一下,而庸宝看着忙活着的屠刀觉得自己心里不是滋味。
他仔细的想了想,虽然自己不是那好吃懒做的人,但是也还是太闲了。算算自己这个身体才十七八的,正是大好年华,虽然不至于说要勤奋的读书,但是也不能荒废人生不是。所以,在闲的有些蛋疼的时候,看到屠刀忙的里外朝天自己却插不上手,于是乎,庸宝纠结了。
自己是不是该给自个找个事情做做呀!
那么自己有啥好做的呢?仔细想想还真是没有多少选择,自己就一做菜的,虽然托了穿越大神的福气,让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古代,但是这里政治清明,经济繁荣,所以关于调味还有菜色菜味的都已经齐全,比得上现代了。做菜的基础都已经齐活,那么菜不发达起来才怪。据庸宝的观察这里的菜真是快赶得上现代了,只不过因为现代的厨具更为发达更为方便,所以还不能相比。但是不要忘了,庸宝也得用这里的厨具做饭。
所以庸宝并不认为自己有优势,只能够与其他人一样从头开始,好在自己不用在学做菜,而且自己还是相信师傅的手艺的,所以手艺有了,早晚会有人欣赏的。
屠刀看着庸宝向着自己发着呆的样子,有些好笑,做完手里的最后活儿,看着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于是将手放在庸宝眼前晃了晃:“宝儿,我忙完了,咱们回屋去吧,天都已经黑了”
回过神来,发现已经是天黑了,外面也开始热闹起来,隐约听到有叫卖的声音,看来放松的夜生活已经开始了,古人也喜欢夜生活啊,毕竟白天更多人在忙,夜晚才是放松的。被牵着手进入屋内,屠刀将各处的灯点上,整个室内通亮。
洗过澡后,半躺在在竹榻上,屠刀将澡堂里收拾干净坐在庸宝旁边的时候,庸宝已经整理完自己的思绪了。
“宝儿,在想什么呢,魂不守舍的?”屠刀有些哀怨,洗澡的时候还在想,都对自己的裸体都不脸红了。
“给你商量个事儿呗”庸宝斟酌的言语,双眼放光的望着屠刀,巴巴地希望男人答应自己。
“那你说是什么事儿?”屠刀看着庸宝的巴巴地眼神有些不忍的拉住他的小手。
庸宝一听有戏就来了精神:“你看,咱们回来了,你也该顾怜店里的生意了,是不是就剩我一人在家无所事事,多没劲呀,我想找个事做做行不?”
屠刀是一万个不愿意,自家漂亮的小妻子掖着藏着还来不及,才不舍得让他抛头露面,万一拐跑了怎么办。再说小媳妇那小身板自己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不舍得让他吃一丁点苦头,怎么会让他在外面被别人磋磨,不可能的嘛!
但是媳妇在家里好像就是挺无聊的,看着小妻子可怜巴巴的眼神,屠刀觉得自己要是不同意就是欺负他了。真是进退两难呀!
“媳妇,我怕你吃苦。要是没有我在你身边别人欺负你怎么办?”屠刀抓住他的手亲亲,光是想想庸宝被别人欺负,他就受不了。
☆、第 10 章
其实庸宝也有些担心,确实自己人生地不熟的,容易受欺负。但是不迈出第一步剩下的永远也走不出去。
“可是我就是想找点事情做呀,要不我就要被憋死了。我会做菜,我想做菜嘛!”屠刀将自己宠的只会撒娇了。
屠刀确实不忍心让小妻子失望,只能认真的想解决的办法。
许久,屠刀无奈道:“我答应你给你找事情做好吧,不过我要先打摸一些情况再说,保证不让你吃苦好吧!天色已晚,媳妇咱们该睡!觉!了!”说完一把抱起庸宝到床上,压在身下,庸宝也知道得给他一些时间调查一番,就不再纠结,专心应付着屠刀热情的攻势……
夜还很长啊!
由于媳妇发话了,屠刀不得不留心周围有没有招工的。但是令人失望的是,厨师类的小工都比较累,他才不舍得让自己的宝儿受累呢!再说他也不指望着他的宝儿挣钱只不过是个消遣罢了。但是哪里有这样的事情啊!
于是屠刀很纠结,但是庸宝更是纠结。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要是多么累的活儿他也不是不能做,但是他不想做,因为一旦他忙起来了,俩人相处的时间就更少了,他不舍得。庸宝觉得自己越来越倾向于贤妻良母了!
寻找无果后,屠刀想到一个清闲的工作——做老板。呵呵,要是给庸宝租个店面,然后庸宝有心情的时候可以做做菜,没心情的时候就闲着,反正是自己当家作主,闲的自在。
庸宝表示也是很同意。他在现代的生活就是很满意的。自己开的一个小店,然后自己做老板,不为挣多少大钱,没有野心,有心情做菜就做,没心情了就算了,所以随心的经营着小店,活得不能再自在了。当然,钱挣得不多。
不过啊,现在有屠刀呀,他甘心情愿的养着庸宝,所以庸宝就不是为了挣钱而开店的,所以,屠刀觉得自己的这个主意真是再好不过了。
但是,问题来了。这里可是城镇,庸宝在现代租个不大的店面就几乎掏光了积蓄,在这里租个店面是同样的贵呀,为了消遣去租个收入还不够租金的店面,这得多亏呀!
“要不,还是算了吧,我还是去给人家酒楼里做短工吧,这个也是挺清闲的,大不了我拿少一些工钱好吧,不然租个店面真的是很贵耶!”庸宝努力的想要打消屠刀的这个念头,虽然屠刀有些小资产,但是也禁不起这么的挥霍呀,庸宝觉得屠刀深深就是个败家子。当然得,庸宝果断的忽视了屠刀为什么这么败家子,还不是为了他嘛?
屠刀看着小妻子心疼钱财的样子觉得好笑,没想到自家媳妇还是个小财迷呢?不过,要是说起来钱财,屠刀还真是有些资产的。
但笑不语的将小妻子牵到内室,扭动墙画后面的开关,成功在光滑的墙壁的下方不显眼处露出一处小洞,将手伸进去抱了一个箱子出来,在桌子上用钥匙打开,示意庸宝坐下仔细的数自己的家当。
庸宝看着屠刀毫不回避的动作,觉得有些感动,这是信任他的表现,同时说明他真的是将他当做家人了,也可以说是最亲密的人了。的确,他们是最亲密的人啊!所以,庸宝没有拒绝。
饶是庸宝提前已经有所准备,也不禁被箱子里金灿灿白花花的银子闪花了眼睛,屠刀真是一富豪啊!庸宝觉得自己眼睛里再也装不下其他了,只有金灿灿白花花的金银啊!
控制不住的伸手开始数了起来,光是一百两的金锭就有九枚!!是金的,庸宝揉了揉眼,又咬了咬,虽然他并不知道真假如何分辨只是遵照本能的表达自己的无语,然后就是一百两的银锭足足有二十一枚!庸宝激动的数了一遍又一遍以确认自己没有错。这些都是大头的,然后就是些零散的十两的金锭,五十两的银锭,十两的银锭等等,加起来也有八百多两。
好吧,庸宝承认自己刺激过大有些神经质了,以前并没有觉得对银钱有多么大的执念,觉得钱财乃是身外之物够用就行了,但是在真正摆一桌子金子银子在你眼前,你是会失控的,气血上涌,热血沸腾,忍不住想咬了又咬的。
平常没有看出来屠刀有多么的富有,因为他平常的不能再平常了,也不追求物质生活,也不懂得享受。在其他人看来他也就是一个退伍的士兵,颇有些资产,任谁也想不到他是个千万富翁吧!!
是的呀,一两银子在这里相当于现代的一千元钱,一两金子相当于现代的一万元钱,那么这个宝贝箱子里就有想相当于现代的一千万多的钱哪!!!这是名副其实的千万富翁啊!!!
淡定一定要淡定,庸宝呼吸了再深吸口气重重呼出,庸宝觉得身上有些发软,这么多钱,屠刀上哪里弄的?卧槽,不会是打劫了吧,还是谋财害命了,还是天降横财?总之,庸宝不太相信这是屠刀自己挣得,看他一月也就十两银子即一万元左右的收入,怎么可能攒下这么多得钱财?
“你老实说,你……你在哪里弄得这么多钱?”庸宝盯着屠刀怀疑的问道。
“莫慌嘛,这是我正当的家当,不是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得来的钱财,你不要担心啦,听我慢慢给你说。”看着小妻子有些惊慌的质问着他,屠刀知道自己的小妻子估计有些乱想了,于是忙澄清自己。
在这个时代,军队还是很受重视的,于是,士兵的等级越高,拿到的俸禄也就越高。所以相对的,正式的士兵是不好当的,大多是按常理服个一两年兵役就退伍的士兵,正儿八经的在军队里做正式士兵的是要至少服十年以上的兵役的,但是正式士兵要求是很严格的。而屠刀当时混到军队时只有十二三岁,但是他发育的快,看着就像个大小伙子,所以在经过刻苦的训练后,屠刀就当上正式士兵了。这个正式士兵的工资是很高的,每月都有八两银子,一年下来就有将近百两银子了。屠刀做了十三年的士兵,日常用品军队里是统一免费派发的,所以除去几乎没有多少花销的日常所用,拿到的正常工资就有一千二百两左右;而在军队里不时地进行演练和比赛等之类的项目,屠刀拿到的奖金有六百两左右;
并且当兵时,什么来钱最快,是战争呀!因为战争时攻入敌方城池后,掠夺的财务是归自己私人所有,并不需要缴纳出去。
屠刀身高足有一米九左右,相当的高大强壮,所以也是相当能够吓唬人的。再加上屠刀的勤奋,所以屠刀还是有相当高的武力值的。在上了几次战场后,积累了不小的军功,被一位地位颇高的将军相中,收入麾下,并且也被授予了低级的军衔,收到了奖励五百两。在几次攻入敌人城池后,屠刀和其他人一样进行勒索,当然屠刀是比较善良实诚的一个孩子,所以只是挑了一些比较富裕的乡绅进行稍微的威胁就有人乖乖送上银钱。当然是很少的,但是架不住积少成多呀,有个军衔是好办事的,在勒索上普通士兵是不敢给他抢的,比他高的人是瞧不上的,毕竟还是普通士兵多,所以屠刀在几次后也累积到了八百两左右的银子,他是很满足的,毕竟他是一个见识短浅的并且出身不好,有这么多钱也是很好了,反正他是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败仗也是可以发财的。在一次败仗之后,他带领一队人马脱围到一处连绵不断的山脉周围,后面虽然没有追兵,但是也是不敢掉以轻心的,所以他依然进入山中,先潜伏。谁知山里有山贼窝,屠刀就顺道灭了,然后将财物顺便牵走,那一次就掠夺了一千两左右的财宝银子。然后再出山后,与另一队人马相遇汇合,联手将追兵干掉了,追兵里竟然有一位颇高地位的官,于是就立了大功,级别提高了,也被上级大方的奖励了一千两。
在最后一次上战场时,屠刀是没打算在掠夺了,反正自己快要回家娶媳妇生娃儿了,少干点亏心的事就当是积福了,于是,屠刀并不积极的冲锋陷阵,而是主动申请后面垫路。所以在军队扫荡过城池撤走时,屠刀是最后一批走的,在后面没有多少油水捞,但是相对安全。但是运气来了谁都挡不住呀。在例行公事让士兵自己散去扫查其实是掠夺去了,屠刀就在街道上游荡着,经过侵略者扫荡的城池到处是衰败,因为不能随意杀无辜百姓,所以普通人有些惊吓但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还是行路匆匆不敢停留。正巧屠刀看见一个穿着不起眼的汉子像其他人一样匆匆赶路的,屠刀也没注意,谁知道他心理素质不过关,在经过屠刀时摔了一大跤,晕了过去,而布包里甩出碎银子滚落到屠刀面前,然后屠刀秉着不要白不要的原则,揣在了怀里,再继续翻翻发现有些零散的银子有二百两之多,于是屠刀又继续笑纳了,然后在这个人身上搜了搜发现了银票五张,每张一千两,竟然还有五锭百两的金锭。继续,就没有了……翻完了,屠刀觉得要了他的钱财得适当关心一下吧,于是去喊他时,发现已经没气儿了,屠刀彻底无语了,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上狠狠地抽搐着,这倒霉孩子……
☆、第 11 章
听完屠刀积累这些颇具传奇的财产的叙述后,庸宝不得不感叹真是傻人有傻福,他在穷的揭不开锅时怎么不降下横财啊!好吧,反正这些都是自己的,庸宝自我开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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