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林四娘和李云鹏多次为婢妾的事情吵架,不是因为吃醋,而是太费钱,凭什么她辛辛苦苦挣的钱全被这货挥霍了?
说来也是李云鹏可怜,兰芳清芳二女已经三年没换了,他实在看的厌了才和老婆闹起来。可他真的没想杀了老婆啊。
不管他想不想杀人,他确实是杀人了。他儿子李长庚把他恨得半死还要捏着鼻子为他遮掩这件事。而他想要的美妾彻底泡汤了,李长庚可不会惯他这等毛病。
李长庚才二十五岁,已经是秀才了,可谓是年轻有为,这么个有出息的儿子比之李云鹏这个不怎么顺心货强势百倍,李老爷子也是更爱伶俐聪明的孙子,至于儿子,早都放羊了。
李云鹏杀了老婆,又被老爹骂的狗血喷头,儿子又不给他好脸,连惊带怕之下一场大病,林四娘死了不到四十天他就一命呜呼了。
程婧心得知李云鹏死了竟然心情没有多大的波动,也没有想要看看她的儿女。
如今的她,已经不是李云鹏的妻子林四娘,而是程继业的独女程婧心。
老太太有时候会指导她管家的事情,王月清夫妇却是极少见他的,让她怀疑她到底是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王月清觉得怎么样?她觉得这根本不是她愿意过的生活,她爱程继业,毋庸置疑。尽管这个该死的男人对她没有多少性-趣。但她的生活不该是现在这样的。现在的她只要离开程继业半个时辰以上就焦躁的想要发火,只有在程继业身边,看着他波澜不兴的眼睛,她才能得到片刻的安宁。
程婧心十七岁的时候,程继业给她招赘了一个赘婿,刘益辉。刘益辉是当地一个员外的庶子,亲爹死了,被嫡母和嫡兄赶了出来,为人懦弱,好处是比较听话。
这样就足够了。
程继业这些年身体确实不怎么好了,这也是皇帝松口让他辞官的原因,他外表看着健康的很,但已经好几次在朝堂上晕过去几次了。程婧心成婚后第三天,程继业就病倒,当天晚上去世。
程继业去世不到一月,一向身体健康的王月清也去世。
程家偌大的家业,只留下程老太太和程婧心夫妇。程婧心一向精明,又有老太太看着,刘益辉也翻不起浪花。
程婧心生了四子,四子全部考上进士,次子程演成就最高,官至六相之一。
☆、第 21 章
第二十一章齐歌
程继业身死那一刻,混沌中的白雪从入定中睁开了眼睛。他消化着作为程继业时候的感悟,一向波澜不惊的眼睛中闪过极快的复杂,又转瞬消失。
白雪再次入定,分出一缕魂识进入一个世界。
“齐主任,你给老叔我评评这个理,你说说。”
齐歌不动声色的擦去老农喷到他脸上的唾沫星子,温和的道:“这位老乡,有话好好说。”
老农情绪激动,乡音叽哩哇啦一顿说,齐歌是半句没有听懂,便看向他旁边的本地人专员。
本地人专员马向阳有眼色解释:“这位老乡是因为他妈的养老来找镇上闹的。”
“嗯?”
得知来龙去脉,齐歌更不想说话了。
先说说是个什么事吧。
这位前来镇政府告状的老农名杜致君,是他兄弟姐妹的老大,他下面有两个妹妹两个弟弟,老二是大妹杜致香,老三是他二妹杜梅香,老四是他大弟杜致和,老五是他小弟杜致权。兄弟姐妹五个,最大的杜致君已经六十岁了,他老娘更是八十老几的人,他居然为管老人的问题闹到镇政府,真是醉了。
这个杜致君说来说去就是认为该兄弟姐妹五个共同管老人,他小弟媳妇和他老婆觉得他这个提议深得人心,举双手赞成。他的大弟在外面打工,小弟对这个提议不发表意见。杜致君的解释是他老婆一辈子都没伺候过婆婆,现在都六十岁了难道还要伺候婆婆?老二杜致香的理由是老娘当初最爱老大,老大都不伺候凭什么她做女儿的伺候?她又没出分娘家父母的任何家产。况且她还有个年近三十娶不到儿媳妇的儿子,各种哭她的难。老三杜梅香有一个一本大学毕业却没有找到工作在家啃老的女儿,且女儿也年近三十还有找到对象,儿子还在念大学但也即将毕业,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也要娶媳妇,更兼之她自己还是个残疾人。老四杜致和也是个残疾人,不过没有老三严重,他的儿子和老三儿子年龄相仿,也快大学毕业娶老婆了。老五呢,娶得老婆那简直就是一太后,她不育,和杜致权两人领养了一个小女孩,如今才十岁。似乎家家都难,而且理由都充分的很。
但真的那么穷吗?杜致君兄弟姐妹五个,八个孩子,其中七个都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老大杜致君的儿子和媳妇两人加起来月收入超过两万,两人名下有一线城市两套百平米以上房子,车一辆每年都要旅游好几次。老大的女儿女婿月收入超过万元,有车有房。老二的长女嫁了一个医学硕士,自己也是大学生,年收入也有几十万,老二的此女嫁在当地,但老公也颇为能干。老二的儿子也是不错,完全说不上穷。至于老三老四老五,家里有学生,倒是真的不富裕,但真的养不起老人吗?这种事情闹到镇政府,真是……。
“你想如何?”齐歌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问道。
“必须五个人轮流着管,一人一月,轮到谁家有病谁家看。”杜致君唾沫星子四溅。
齐歌打量他几个弟妹,都是一副愁苦的模样,两个妹妹在低低的哭,小弟低头不语。一个老的没有牙的老太太也在哭,大约是他们老娘。
“在咱们农村男婚女嫁,咱们女儿没有分一分家产,凭什么?”大妹大怒。
“你让妈说,她把我分出来单过的时候给我分过啥?”杜致君一跳三尺高。
“她总是给你盖房子了。”
“拉倒吧,我的房子是自己盖得。”杜致君一口否认。
……
齐歌被炒得头疼,微微抬了抬手,让马向阳劝几人一番,再给老人申请一个八十岁以上特贫老人有的特贫基金,总算把兄弟姐妹几个全走了。
☆、第 22 章
第二十二章恶毒
杜家一行人走了,刚刚躲起来的当地领导都出来围在一起讨论着奇葩的一群儿女,齐歌听不太懂当地话,也不愿意道人是非,默默的走了。
齐歌本来以为这事情算是结束了,不想还没有过一个月杜老太太又哭哭啼啼的来找他告大儿子不孝顺。
那个杜致君确实不像是什么孝顺的货,但国家一个月给八十岁以上老人的养老金足有一百八十块,再加上他给弄得那个特贫,怎么也有四百块,以千佳镇的物力购买水准,就是天天吃馆子也够了。齐歌又不是主管民事纠纷的,怎么又来找他?
但以他的为人,尚做不出回避的事情,让马向阳扶着老太太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据说是这样的。
鉴于政府的调节,五个儿女轮流管老人,从老大开头。老太太年纪大了,不能吃寒凉的东西,比如早上喝的玉米硶子,她喝了就拉肚子,害怕大儿媳妇浪费粮食,便让儿媳妇不要给她熬粥了,有老人自掏腰包买的油茶,让她给烫一碗就可以了。大儿媳妇听了破口大骂:“你老不死的,每天吃吃吃,一下子吃死。”自那之后,一天两顿,每顿给小半个馒头。老人的右手已经不能用了,还要让老人用左手洗碗。而且儿子也不给她好脸,每天像欠了二五万八似的。
齐歌听完没有发表意见。他真的不想理会这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示意马向阳打发掉。
马向阳哈哈一笑,开着车带着杜老太太去处理事情了。
希望这样的事情真不要被他碰上。
齐歌揉了揉额头,看了看时间,快到吃饭的点了,便把办公桌上的文件整理了一下,回家吃饭去了。
齐歌不是本地人,不但不是本地人,他家在他们那一带还是颇有名望的家族。他的曾祖父是前朝末年的高官,这样一位高官为他的子孙后代已经把底子打好了,到他的祖父辈,虽然无法重复他曾祖父的辉煌,但凭着他曾祖父的底子,经商的经商,做官的做官,放在整个国家不值一提,在他们那可就了不起了。他的父辈一个个跟上了国家的好政策,家族比祖父辈时候还辉煌。这样一个家族,怎么也不会沦落到一个贫困镇做什么主任,不但听不太懂这些村民讲话,还要理会这些乱七八糟本不该他管得事情。
家家有难念的经,齐歌出身富贵,却也有他的难处的。
他曾祖父有两个儿子,他祖父是老大,他曾祖父乡下原配生的。叔祖父虽然是老小,但他是曾祖父外面娶得杨太太生的,人家也不是什么小老婆——当初他曾祖父和家中原配离了婚才娶得高门贵女,他祖父糙不垃圾,智商一般,见识浅薄,随了他那乡下的老娘。他叔祖也随亲娘长,却是生的俊秀不凡,聪慧伶俐,齐家就是靠着他叔祖撑起来的。
他祖父四儿一女,他叔祖却只有中年所得的一女,偏偏他那位堂姑不到二十岁因病去世。
他父亲是他祖父的长子,也是原配所出,他下面有一个同母妹,其他三个弟弟都是他继母所出。他父亲是齐家这辈里面最能干的。
齐歌的父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齐歌的哥哥齐昶和姐姐齐玫都是他父亲的原配所出,齐歌的母亲是第二任齐夫人。
如果让其他人评价齐歌母亲的话,只有两个字——恶毒。
小三上位,逼死原配,想要害死原配子女不成反倒被原配子女扳倒,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恶毒继母。
父辈的事情,齐歌一向是不理会的。他的父母好不好他不做评价,甚至关于他同父异母兄姐的所作所为,他也不愿意评价。他自小就比别的人聪明一些,高中的时候就在国外读书,在国外读大学,读硕士,读博士,然后回国,考公务员考到这个贫困县中的贫困镇做一个什么财务部主任。
☆、第 23 章
第二十三章薛明华
齐歌容貌平平,个子不高,长得极像他祖父,完全没有继承他爹妈的好相貌。不过,他的妻子却容貌惊人的美艳。
他的妻子大名薛明华,提起她的名字大部分人也许并不熟悉。但说起薛宁义,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薛宁义是华夏现任总统,薛明华是他的孙女。薛宁义只有薛明华的爸爸一个儿子,薛爸爸先后四任妻子只有薛明华这个宝贝疙瘩,可谓看重。
薛家千娇百惯有才有貌的独女偏偏看上了一个普通人,哪怕薛老再开明,也不见得乐意。但千金难买人薛大小姐高兴,她就看上了齐歌。
按照薛明华的说法,那就是她对齐歌是一见钟情,各种倒贴求嫁。齐歌也不矫情,这么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哭着喊着求嫁,他有什么不同意呢?
当然,除了薛宁义和薛明华的母亲知道他们结婚了,其他人都不知道,包括其家人。
薛明华性子颇为骄矜,以她的身份这样的骄矜也并不过分。但她所有的骄矜在齐歌面前都化成了绕指柔。
当然,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并不是什么贤妻良母,齐歌回到他租住的房子,看到的是她在弹琴。
薛明华在音乐界有是很有名气的,所有的乐器都会一点,尤其精通古琴。齐歌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莽夫,和她打声招呼,便自己去做饭了。
齐歌做饭的时候薛明华就在旁边看,笑盈盈的看他熟练的处理食材。
她总觉得她很久以前就见过齐歌了,这个人在处理食材,她在旁边看,两人不用说话,她心里都是满满的愉悦。
“今天中午吃饺子吗”看他在剁肉馅,薛明华问道。
“嗯,马向阳给了一包野荠菜。”齐歌回答道。齐歌一向话少,但也没有少到对着自己的老婆也一句不吭,他还是很乐意和薛明华说话的。
“这个马向阳倒是有意思。”薛明华笑:“他这是觉得你是省上市上哪个领导的亲戚来镀金的吗?”
齐歌微微一笑。他生的甚是平常,不丑不美,中人长相,个头不高不低,整个人没什么突出的特色,偏偏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气质,让他站在薛明华这样的大美人身边也毫不失色。
“笑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对。”
镇上上班自由散漫,虽然有上下班时间,但大部分人大部分时候都是自由的,甚至有人一个月上不了几次班。齐歌也没打算挑战这个镇上的约定成俗规则,做饭时间非常充裕,剁好馅料,把醒好的面拿出来分块搓条,擀皮,捏饺子,一套工序他做来行云流水。捏好饺子,烧上水,趁水开的时间炒了两大盘菜,整个过程不足四十分钟。
吃饭用了半个小时,两人正悠闲的吃饭后水果,大门一阵响,马向阳的声音就进来了:“齐主任,我进来了。”
这地方风俗,白天大门必须开着,不然别人会议论你在做见不得人的事或者懒得没起床,而到别人家串门,也没有敲门这一说,冒冒失失闯进来的多得是,马向阳进院子肯出声已经算是有修养的了。
薛明华微微皱着眉,她显然还没有习惯别人随便闯进来这种事情,好在她虽然蹙着眉头,却也没有发作。
☆、第 24 章
第二十四章闹剧
“齐主任,这位是嫂子吗?”马向阳比齐歌大七八岁,却脸不红心不跳的管薛明华叫嫂子。虽说他看见这位大美人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冲着对方这么漂亮的老婆,他更坚信这个齐主任是上面领导家中送来镀金的子侄。
齐歌点了点头,温和道:“这是我妻子,薛明华。”
“嫂子好。”马向阳哈哈一笑,爽朗的打招呼。
“明华,这是我的同事马向阳。”
薛明华一笑:“你好”。她容貌绝艳,轻轻一笑间美丽惊人,马向阳差点看直了眼,但他心中清明,立即把持住了。
“你好你好。”马向阳笑道:“我是个粗人,有急事来找齐主任,希望没有唐突嫂子。”
薛明华看了看齐歌,齐歌微微点头,薛明华便闪身出去了,把空间留给齐歌和马向阳。
“出什么事了?”齐歌问道。
“还不是那一家子嘛。”马向阳唉声叹气:“一家子极品!这大儿子两口子忒不像话,这老太太也难说话,清官难判家务事,那个大儿媳妇得知她婆婆把他两口子告了,回了就要撕老太太,他村村支书帮着挡一下,嘿,一伸手五个血印。”
“然后呢?”
“然后村支书告到镇长那里了,镇长让叫你。”
齐歌道:“你就走吧。”
镇长逮住齐歌一顿说教,说教完了又是一通安抚。说起来他也是害怕齐歌上面有人。齐歌未尝不知道这个道理,依旧是一副冷淡模样。
“齐主任,怎么样?”马向阳问道。
齐歌温和道:“无事,多谢你关心。”
镇长也不能把齐歌怎么样,说教对他不疼不痒,在齐家那种病态畸形的家庭,他都熬出来了,别说镇长小小的刁难。
“杜家的事情处理的怎么样?”齐歌问道。
“一团糟呢,齐主任你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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