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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男妾——花花酱

时间:2016-09-21 00:43:21  作者:花花酱

  “小心!”
  好在方淳眼明手快,身手扶住了他。司徒毓顺势抓着他的手臂滑进他怀里,看似虚弱无力地伏在他的肩颈处。
  方淳的脸立刻变得绯红,身体也僵硬得不像样子,手掌按在司徒毓的背心,机械地拍两下,责怪道,
  “该!谁叫你调皮不听话的?”
  这是他跟村子里管教自己顽皮孩子的大婶学的,可那些花脸猫似的小家伙可没有他怀里这个好看乖巧,当然,也没他这么大个就是了。
  方淳抱起司徒毓放回椅子上时,苦恼又甜蜜地想道。
  “阿淳。”
  把他的“宝贝”放好后,方淳又想回去守着灶头,可司徒毓拉着他的手不让他走,面上露出可怜兮兮的神情哀求,如果在身后耷拉条毛茸茸的尾巴,就和村口受了委屈垂头丧气的大黄一样一样的了。
  “你乖哦!”
  方淳摸着他的脑袋顺毛,拖了根凳子坐在司徒毓身边陪他。
  司徒毓笑得眼睛都找不着了,得寸进尺地把脑袋枕在方淳的肩膀上,右手放在他腿上,左手环在他腰上,整个人都要吊在方淳身上了。
  李云芳端着刚炸好的一盘香酥藕丸进来,看见青天白日搂抱成一团的两人,动作一滞,不自在地看司徒毓一眼,对方淳喝道,
  “方淳,你这样像什么样子?快点下来!”
  方淳吐吐舌头,芳姨只有在生气的时候才叫他的全名。于是利索地挣开司徒毓跑到李云芳跟前,讨好地摇摇她的袖子,
  “对不起,芳姨,我错了。”
  他其实不太明白自己哪里做错了,这道歉求原谅的话,也是他跟村里的孩子学的。
  李云芳见他半垂着眼,乖巧地站在那里,心里就算有火也烧不起来,何况她气得,原本就是将方淳祸害成这个样子的司徒毓。
  “阿淳,家里有客人在,你要乖一点,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不然客人会笑话你的,知道了吗?”
  李云芳这话明面上是在教方淳,实际是说给司徒毓听的。
  司徒毓满脸的温柔笑意黯了黯,就听方淳指着自己着急地解释,
  “芳姨,他才不是客人呢,他是我的!”
  方淳知道客人是什么,就像偶尔来家里找芳姨说话的王大婶,李大娘,芳姨每次都给她们端茶水点心,可她们待不了多久就会走的。
  他才不会让这个好好看的人走呢!
  李云芳极力忽视司徒毓因为方淳的话而露出的狂喜之色,耐着性子道,
  “我说的不是他,是同青儿一起来的二少爷。”
  “哦!”
  方淳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绞起手指,重重点下头道,
  “芳姨,我晓得了,我会乖。”
  想了想,他又指着司徒毓连他的份也一起保证了,
  “他也会很乖的!”
  他虽然疯了,但并不傻,还记得这个家是谁做主的,生怕司徒毓一不小心惹李云芳生气被赶走。
  李云芳不动声色地与司徒毓对视一眼,淡淡嗯一声,转身去厨房端余下的菜。走出两步,她回头唤方淳,
  “阿淳,厨房里还有几个丸子,你要不要吃?”
  那是她特意给方淳留的,估摸着宋明曦和卓青的脚程,两人应该还要一刻钟的功夫才能走下来。早过了平时她们吃饭的时间了,难怪方淳会守着厨房不肯走。
  “要吃!”
  方淳一听有丸子吃,眼睛都亮了,蹦蹦跳跳地跟着李云芳进了厨房。
  司徒毓失落地坐回椅子上,心里酸楚得很不是滋味。他不是感觉不到李云芳的敌意和无声的指责,他不过厚着脸皮假装不晓得罢了。
  只要能见到阿淳,每天和阿淳在一起,他……什么都可以忍耐……
  “张嘴!”
  沉浸在自我厌弃的低落情绪里的司徒毓,被头顶落下的声音吓了一跳。身体一抖,不自觉的就把嘴张开了。
  一颗暖乎乎又香脆的丸子塞进嘴里,司徒毓心里流过一阵暖意。
  “好吃吗?”
  方淳眨着眼紧张地问。
  “嗯,好吃。”
  司徒毓抬头看向他,满目都是方淳看不懂的温柔,却让他的心跳得好奇怪。
  “阿淳……”
  方淳按住陡然心跳陡然加速的胸口,应道,
  “怎么了?”一个丸子不够吃吗?
  “你的嘴上沾着东西。”
  司徒毓抬手指指方淳的嘴角,那里黏着很小一点炸丸子的碎屑。
  方淳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却没有擦掉。
  司徒毓拉住他的手,好心地问道,
  “我给你擦掉好不好?”
  方淳只顾看他似要勾魂夺魄的笑了,呆呆地答了一声好。
  司徒毓又露出一个缱绻温柔的笑,握住方淳的后颈将他拉向自己,抬头印了一吻在他嘴角,离开时伸出舌头卷走了那点碎屑。
  方淳的头顶轰地炸开一团灼人的热气,他捂住烫得吓人的脸,脑袋里不断地重复着两个字——好软、好软、好软……
  待到李云芳将饭菜重新热好摆上桌,卓青和宋明曦总算到家了。她注意到卓青脸上疲惫的神色和踉跄的脚步,难免一阵心疼。可看到宋明曦殷勤地又搬椅子又拿软垫,握着卓青的手嘘寒问暖,她又稍稍放心了点。
  迟来的午饭做的很丰盛,有玉带河里当令的河鲜和从田里新鲜摘下的蔬菜,李云芳还特意做了几碟宋明曦爱吃的点心。她的厨艺是没话说的,宋明曦和方淳就没停过筷子,不过两人倒是很默契地一个劲儿给身边的人夹菜,宋明曦夹的都是卓青爱吃的,方淳夹给司徒毓的却都是自己爱吃的。
  最后几人都吃得有些饱,宋明曦牵着卓青去院子里散步消食。方淳很懂事,留下来帮李云芳收拾碗筷。李云芳夸他懂事,晃眼扫过去,发现方淳嘴角黏着饭粒,便提醒道,
  “阿淳,擦擦嘴。”
  方淳没动,反倒像被人戳破小心思似的红了脸,一步一挪地移到倚在墙边看他的司徒毓跟前,扯扯他的袖子支吾道,
  “阿毓……”
  “嗯?”
  司徒毓柔声应答。
  方淳抬起头望向他,指着自己的嘴角道,
  “这里……唔……这里又沾上东西了……”
  眉头微微皱起,颇为苦恼的样子。
  “啊,要我帮阿淳擦掉吗?”司徒毓明知故问。
  方淳看看身后满脸疑惑的李云芳,再看看院子里挨在一起说话的卓青和宋明曦,忽然就不好意思了,抓着司徒毓的袖子一头扎进他怀里,闷声闷气地道,
  “不要,羞!”
  “好,不要、不要。”
  司徒毓轻拍着他的后背哄,眼角眉梢都溢满了笑,温柔得像要生出晕白的光辉来。
  李云芳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们一会儿,才默默将残羹冷炙收进厨房,这次,她没有叫上方淳。
  卓青和宋明曦在这里住了五天,若不是宋老夫人派人送信来催,宋明曦都舍不得走了。李云芳也很舍不得卓青,两人要离开的前夜,她拉了卓青收拾行李的手抹眼泪,
  “青儿,你难得才回来一次,多待些时日不好吗?”
  卓青握住她细滑不再的手,歉然道,
  “娘,我也很想留下来,可老夫人来信说,后天小乐和大少爷就从江南回来了,让我们一定要赶回去为他们接风……”
  “唉……”
  李云芳失落得直叹气,
  “怎么回来得这么凑巧呢!”
  卓青被她孩子一样的嘀咕逗笑了,揉着她的手宽慰道,
  “娘,你别难过,少爷已经答应我了,以后会经常陪我回来看你们的。”
  这个“你们”,除去李云芳,当然还包括方淳和司徒毓。
  李云芳惊喜地道,
  “真的?”
  “真的。”
  卓青伸手将她耳畔滑落的发丝别上去,手指抚过夹杂了银丝的黑发,心里生出满满的愧疚。
  “少爷很喜欢这里,也喜欢娘做的菜,尤其是你做的点心,他说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了,以后一定要请你把拿手的都做一遍。”
  “就知道哄娘开心,二少爷什么好东西没吃过,把人家说得跟馋猫似的!”
  李云芳如儿时一般轻扯下卓青的脸颊,她的青儿,脸上多少有些肉了,不禁欣慰地道,
  “看到二少爷对你好,娘就放心了……”
  顿了顿,她的视线落在卓青平坦的腹部,明朗的脸色暗淡下去,浸染了些许忧虑,
  “青儿,你和二少爷这般好了,为何却还是没有……”
  卓青黯然地垂下眼,
  “娘,我也不知道……”
  “难道……”
  李云芳的脸色陡变,急道,
  “你还在吃那个药?”
  卓青连忙摇头,
  “没有了,少爷早就不准我吃了。”
  李云芳就不懂了,
  “既然二少爷不准你再吃那个药了,你的身体也没问题,为什么就是怀不上呢?”

  ☆、第71章 求亲

  卓青的脸色黯淡下去,他知道原因,却不能说出来,他怕李云芳担心。
  李云芳见卓青表情有异,以为自己戳他的痛处,当即住口不提,拍着他的手温声劝慰道,
  “没关系的,青儿。你不要难过,孩子这种事,来得早,来得迟,都是讲缘分的。你看王屠户家的儿子,不就是他四十上下才得来的?你和二少爷都还年轻,不用着急,慢慢来……”
  卓青勉强挤出一点笑容,朝她点点头,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根本不是缘分未到的问题,而是少爷他……根本就不想要孩子……
  可他不敢告诉李云芳,更不敢质问宋明曦,只能将这个疑惑咽在肚子里。
  少爷为什么不愿意要孩子呢?
  卓青敛着眉,陷进自己的思绪里,李云芳见他发呆走神,便没有扰他,走到一边收拾起卓青要带走的衣物。
  没多久,宋明曦就打着帘子进来了——他洗好澡来叫卓青去院子里看星星。
  卓青的家在玉带河岸的一块高地上,地势平坦,视野开阔,每至晴朗夏夜,天上总是布满星辰。无数闪烁璀璨光芒的星子在深蓝色的夜空中缀成一片,浮浮沉沉,仿如一条缓缓流动的河流。
  宋明曦来的第一个晚上就被这瑰丽莫测的星空吸引了,缠着卓青陪他看了半宿。想到明日一早他们就要启程,他今晚是无论如何也不想睡了,索性在院子里摆了几碟瓜果点心并一壶这里特有的梅子酒,要卓青陪他喝酒谈天。李云芳年纪大了,就没凑这个热闹,叮嘱他们注意夜里风凉,注意添加衣裳,就回自己屋睡了。方淳本来也睡下了,却被食物的香气勾起来,等宋明曦和卓青走到院子,他和司徒毓已经等在那里了。
  宋明曦的眉不动声色地皱了皱,有点儿不高兴。他想和卓青独处,说些体己话来着,可看方淳两眼放光充满期待的样子,他又不好说什么。再说卓青偷偷把手伸进他的袖子里握住他的,讨好意味浓厚地捏了几下,宋明曦受用得很,心情顿时明朗了,甚至不吝惜地朝方淳露出一个浅笑。
  方淳半隐在阴影里的脸倏地红了。
  这个人也好好看呢……
  待方淳转头比较下专注地凝望着他的司徒毓,他的脸就变得更红了,忍不住拉起对方的手,紧紧篡在掌心。
  还是阿毓最好看!
  而且……阿毓是他的呢!
  真好!
  “司徒先生,”
  坐定没多久,吃了几颗葡萄,喝了一杯酒后,卓青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了,
  “不知你今后有何打算?”
  其实这个问题他早就想问司徒毓了,可一直没寻到合适的时机。虽然司徒毓已经找到方淳,可卓青看得出李云芳并不待见他,这几日也是看在他和宋明曦的面子上,才没有发作。但是明日他们一走,司徒毓的处境就变得尴尬了……
  司徒毓宠溺地摸摸正在埋头苦吃点心的方淳的头发,嘴角不自觉地勾起笑意,
  “我准备带阿淳去谷阳。”
  “谷阳?”
  卓青惊讶地看向他。
  谷阳城位于云泽边境的沙漠之中,虽然素有“荒漠花都”的美誉,但路途实在太过遥远,几乎横穿了整个东陆。以司徒毓现在的身体状况,是绝对经不起长途跋涉的,何况他还要带着什么都不懂的方淳,途中的艰辛可想而知。
  司徒毓亦看出卓青的不赞同和担忧,他侧过脸,深深地看方淳一眼,语气里满是怀念。
  “谷阳是我和阿淳都很喜欢的地方。我们曾在一本游记上读到过有关它的描述,听说三月的时候,谷阳遍地会开满一种叫夕见的野花。这种花很神奇,状若菊,色透明,只有在夕阳的余晖铺满大地时,才能看见,夕阳过后即湮灭成尘。阿淳觉得稀奇得很,很兴奋地告诉我,这辈子总要去那里见一次,才算不枉此生。”
  “所以你早就打算好了?”
  宋明曦给他斟满空落的酒杯,清新的果香伴着酒香满溢出来。
  司徒毓道了一声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在失去阿淳的消息后,我就想过去谷阳找他。但我又怕与阿淳错过,于是请了双白在谷阳寻找阿淳——耀辰长居谷阳,双白经常往返与谷阳和攫阳之间,倒也方便。可双白去了谷阳几次,都没找到阿淳,我也就死心了。一心在我们以前常见面的地方等他,这一等就等了十多年。我都有些绝望了,本想着再过几年,我身体磨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带着阿淳的画像搬去谷阳,既然找不到他,能替他看看夕见也是好的。”
  近乎自暴自弃的想法,令司徒毓羞惭不已,他的阿淳受了那么多苦,都还努力的活着,他有什么资格放弃自己?
  “找到阿淳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要带他去谷阳了。一路上我们会经过许多地方,阿淳和我曾经约好要一起游历天下,虽然他现在都不记得了,但是没关系,我记得的。”
  司徒毓说着,拉起方淳的手,柔声问道,
  “阿淳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
  方淳包了满嘴点心,朝他眨眨眼,点头道,
  “愿意。”
  顿了顿,他又问,
  “阿毓要去哪里?”
  司徒毓摘下他嘴角的饼屑,神情越发温柔,
  “不管去哪里,阿淳都愿意和我一起吗?”
  “嗯!”
  方淳重重地点头,
  “你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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