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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我认错恩人[重生]——古莘

时间:2016-10-08 00:16:51  作者:古莘

  再后来,孙凝就和张简德结婚了。
  林容七岁,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没有人疼爱的孩子也懂事的早。他成绩好,从来不惹事,就连一年级的班主任都特别喜欢他,让他当班干部。林容不喜欢张简德看自己的眼神,却克制着告诉自己,那是妈妈的丈夫,他们需要友好相处。
  张简德一开始对他不错,还带他去游乐场。这是林容从来没有享受过得待遇,他做梦都希望和林祺一样,坐在爸爸的肩膀上,振臂一呼,乘着风往前冲。
  可是后来……
  林容鼻子一酸,忙眨了眨眼,压制住汹涌的情绪。
  “怎么了?”他一动,叶灏就发现了。半撑着身子想要去开灯,林容赶忙拉住他,“别……别开灯。”
  叶灏愣了一下,伸手去探他的额头,“睡不着?”
  林容额头在他掌心蹭了蹭,“嗯……睡多了。”
  “是兴奋的吧?”叶灏故意调笑他。
  林容搓了搓发红的耳根,轻轻唔了一声。
  叶灏揉了揉他的耳珠,让他靠在自己肩上,笑道:“那我给你讲故事吧?”
  林容一脸期待地看着他:“讲……讲什么?”
  “呃……”叶灏一阵窘迫,他可没有过睡不着撒着娇让妈妈讲睡前故事的经历。一般睡不着的时候,就和他哥打一架,精力耗尽就能睡着了。叶灏往下躺了躺,让林容靠得舒服一些,他想了想,说道:“要不哥给你讲我小时候的事情吧?”
  林容饶有兴致,一脸期待:“嗯。”
  “我小的时候,特别皮。隔壁邻居家的院子里有条獒犬,我那时候就想不开,非要去跟它打一架。我哥怕我被狗咬,就拦着我不让我过去。但他越是不让我做,我就偏偏要做。趁着他不注意,半夜的时候,我就偷偷的溜出去,翻进隔壁邻居家的墙头……”
  叶灏语调轻柔,语速放慢,在安静的夜晚。有着令人安心的声音,林容很快就觉得困了。眼皮直打架,却仍旧迷迷糊糊地拽着求答案:“后……后来呢?你有没有被狗咬?”
  叶灏笑了笑,替他掖了掖被角。“后来我钻进狗窝,才发现里面蹲着的是我哥,正准备逮我呢!”
  林容半梦半醒间含糊不清地说:“哥……哥哥可真……真聪明……”
  叶灏看他困了,小心翼翼的替他调整了一下睡姿,才不甘心的戳了戳他的酒窝:“小没良心的,乱叫什么哥哥,只能喊我一个人哥哥,知道不?”
  夜,还很长。
  叶灏却困意全无,他看着怀里酣睡的小家伙,说不出的满足。

☆、第28章

  叶灏前天晚上没怎么睡,昨天晚上太兴奋了也没能睡着,精力充沛的简直可以徒手打死一头老虎。不,五头!
  他不到四点就醒过来,就着窗口洒进来的微弱晨光,叶灏静静地凝望着林容白嫩的小脸蛋。小嘴微微张着,轻微地喘着气。不知道梦到了什么,秀挺的小鼻子突然皱起来,看得叶灏一阵心痒,想伸手替他抚平。
  似乎是感受到了叶灏的动作,小家伙拱了拱身子,整个人扒在叶灏身上,像八爪鱼一样的紧紧缠住叶灏的身体。叶灏又气又好笑,小家伙的睡相实在说不上好。临睡前叶灏将他一床的海绵宝宝、懒羊羊还有不知道是什么名字的洋娃娃扔到衣柜里,这才能挤上1米8的大床。
  林容见心爱的洋娃娃们被扔到黑暗的衣柜里,瘪了瘪嘴却没好意思说话。
  现在叶灏明白了,小家伙没好意思说的是,他晚上习惯抱着这些大家伙睡觉。现在这些娃娃被丢开了,叶灏就代替了这些个角色。
  叶灏当然是求之不得,恨不得时时刻刻都把林容绑在身上。可惜的是,大约是抱习惯了软绵绵毛茸茸的玩偶,林容睡梦中习惯性抱着叶灏的时候,摸摸这里,捏捏哪里。怎么抱都觉得不舒服,太硬了,硌的慌。
  这就可怜叶灏了,本来年轻气盛的身体,就受不了什么撩拨,只要抱着林容细滑软糯的身体,那玩意儿就硬得发烫。再被林容无意识地这边摸摸,那边捏捏,叶灏觉得自己都要得道成仙了。他又怕把林容吵醒,不敢乱动,就硬生生憋着。
  实在憋得受不了了,叶灏双手钳住林容的细腰,将滚烫的玩意儿抵在林容的臀缝处,用力地贴在林容的身体上,一点缝隙都不留,开始缓慢而又细致的摩擦。虽然这么做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只要想到这个人是林容。小处男叶灏还没觉得怎么样,一下就全部释放出来了。
  做完这些动作,他已经满头大汗,脖颈、胸口,就连胳肢窝里,都全部是汗,湿滑湿滑的。叶灏深深喘了一口气,在床上瘫了半秒。林容睡得熟,压根就不知道自己被做了什么。叶灏满足地在他唇上摩挲一阵,轻轻留下一吻,呢喃道:“宝贝儿,快点长大吧。”
  亲了一下还不满足,又凑上去在他脸上留下一个又一个细密的吻。要不是怕耽搁太久,林容出了汗会感冒,他可以一辈子就这么抱着林容温存。不过叶灏没敢耽搁,立刻爬起来拧了毛巾帮林容擦了一遍身体,又顺带帮他换了一条内裤。最后再替他调整了睡姿,将被子掖好,一切做的天衣无缝。
  叶灏去卫生间冲了个澡,想起刚刚的事情,忍不住暗骂了自己一声禽兽。这事情做的,跟猥~琐男唯一的区别大概在于他只猥~琐林容一个人。
  他刚刚虽然发泄了一次,但对一个精力过剩的大男孩来说,根本就顶不了什么用。为了将多余的精力释放,叶灏穿着一件背心套了条大裤衩就出门跑步了。以前叶灏跟着警卫员一起跑步的时候,负重打底跑两万米,现在没人看着他,他也习惯了用跑步来放松身心,跑起来绝对不含糊。
  而且自从遇到林容后,他满脑子都是黄色的想法,自渎多了伤肾,叶灏决定以后要加大跑步的量。
  快速跑了一个小时后,叶灏才觉得有点累,内心的躁动渐渐平息。回去的路上顺带拐进了那家蟹肉粥的餐馆,这家店还卖早餐,他对着餐牌上一路看下来。满脑子都是想的“这个看起来不错,媳妇儿肯定爱吃”,“这个粥里面还放了鹿茸,要给媳妇儿补补”……
  诸如此类,这么一遍想下来,到最后点完单的时候才发现已经点了六份粥、四份小菜。点菜员讶异地看了叶灏几眼,一再确认是不是真的要这么多。
  叶灏多少也有点不好意思,一不小心就点多了。他一直到刚刚之前都没有发现,原来自己有成为妻管严的潜质,如果林容是河东狮的话。
  拎着十份粥回去的时候,路上看到了缩在角落里的白白。大家伙悠哉悠哉的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微眯着眼睛享受着早晨的宁静。此时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无家可归、正在等待主人回来的丧家犬;反而倒是更像大猫在巡视自己的领地,明明是十分温顺的品种,此刻却给叶灏一阵威严的气势。
  但也只是一瞬间,叶灏再抬眼去看时。大金毛已经恢复成只会摇着尾巴向林容乞讨食物的模样。
  叶灏愣了愣,他见过各式各样的军犬,或凶狠、或蛮横,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异常顺从主人,但骨子里的野性,却是怎么训练都改不掉的。若是没有野性,它们要怎样追缉毒枭,身先士卒呢?
  而就在那一瞬间,他看到了白白骨子里的野性,有别于其他金毛犬的野性。
  叶灏走到它面前,甩了甩脚踝,在它跟前蹲下。
  “嘿,大家伙!”
  “呜……”白白闻到了叶灏手里粥的味道,嗅着鼻子往叶灏身边拱,做出了乞食的动作。
  叶灏往后退了退,看了眼手里的粥。的确是买的有点多,反正吃不掉也是浪费。而且让林容知道他不喂这条蠢狗,还不知道会怎么想呢!他拿出一份看起来味道最不好的粥,打开放到白白面前。
  “吃吧,大家伙。我跟你说,以后少占我媳妇儿的便宜,懂不?”
  “呜……”白白没理他,看到食物立刻埋头大干。
  叶灏眼皮跳了跳,心说他傻了,跟一条蠢狗有什么好说的?大不了以后都由他来喂,避免林容和这蠢狗的接触。
  叶灏离开后,正在埋头大吃特吃的白白突然抬头,昏黄的眼眸中闪过一抹精芒。片刻后,精芒一闪即逝,就跟没有出现过一样。眼眸重新回归昏黄,整条狗身震了一震,甩了甩笨拙大脑袋,又继续欢天喜地的开始埋头大干。
  -
  叶灏回去的时候,林容还没有醒过来。睡多了对身体不好,尤其是林容昨天睡了几乎一整天的情况下。叶灏将买回来的粥放到陶瓷碗里后,就走去卧室准备喊林容起床。结果他走进卧室就发现小家伙已经醒了,不知道是被粥的香味熏醒的,还是听到他的动静才醒的。
  叶灏想起小家伙看到食物亮晶晶的大眼睛,忍不住笑出来。
  林容刚醒过来,头脑还不清醒,半躺半坐在床上,低垂着脑袋,晕晕沉沉、小脑海一冲一冲的,即将就要倒下去。他听到脚步声,才不甘不愿的抬头,秀挺的鼻子和眉毛都快要皱到一起了。他微微抬了抬眼皮,眼神茫然而无措。
  叶灏走上去捏住他的小鼻子,笑道:“怎么了这是?还有起床气了?”
  林容唔了一声,抬头捏上叶灏的鼻子,捏了捏,又捏了捏,才慢吞吞地道:“好……好像不是在做梦……”
  叶灏哭笑不得:“小脑袋瓜子一天到晚想什么呢?”他轻轻摸了摸林容的后脑勺,“快去刷牙洗脸,待会儿过来吃早饭。”
  “唔……”林容又唔了一声,掀开被子慢吞吞地从床上爬下来,露出白嫩修长的大腿以及秀气可爱的小脚丫。林容吓得一个激灵,这下瞬间就清醒了。立刻将身子缩回被窝,露出一个红透的小脑袋,感觉脑门上都在“噗嗤、噗嗤”的冒热气。
  “我……我的睡裤呢?”
  他明明是穿着懒羊羊睡裤入睡的,他确定!
  叶灏脸色一变,一本正经的胡扯:“哦,你晚上喊热,又出汗了,我就帮你脱了。”
  林容明显不太能接受这个说法,狐疑地在叶灏脸上逡巡半天,却看不出破绽。只好又将小脑袋缩回去,悄悄地将脑袋埋进被子里,往自己白嫩的腿上看。唔……没有可疑痕迹……咦……
  林容一惊:“那……那我的内裤为什么换了?”
  他明明拿的是和懒羊羊配套的沸羊羊内裤,为什么会变成哆啦a梦的!
  叶灏心下一僵,心说下次要去帮小家伙买上几十条一模一样的内裤。不过脸上一点都没有显示出来,依旧一本正经,耿直道:“出汗湿了,我就帮你换了。”
  林容哼唧哼唧:“可……可是我都不怎么出汗的。”
  所谓的冰肌玉骨就像林容这样,即使在大夏天,不开空调也不怎么会出汗。在像蒸炉一样的城市里,其他人都是浑身黏腻腻的,恨不得一天到晚都泡在浴池里。而林容就是冰凉凉的,摸上去晶润晶润的,就像上好的玉石。
  大黑胖子余凡曾经不止一次表示羡慕,并且身体力行,一到夏天就挤在林容身边,连打球都不去了。
  叶灏眼皮跳了跳,看着林容鼻头皱着急于得到一个答案的小模样,内心好笑。他在林容身边坐下,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随口胡扯:“我也不知道啊,你昨晚上又是说梦话,又是死命抱着我。哥都被你弄得出了一身汗,你又囔囔着要脱光,还说……”
  “别……别说了!”林容急得立刻打断他。
  “好吧。”叶灏诡计得逞,佯作无奈的耸肩:“哥不说了行吧?”
  林容羞得眼角都发红,哼唧唧可怜的不得了。他抓着被子,可怜巴巴地看向叶灏,眼中带着渴望:“那……那你能不能帮我把哆啦a梦的睡裤拿过来?”
  “嗯……”叶灏故意拖长了尾音,幽幽问道:“喊我什么?”
  林容一下将脑袋埋在被窝里,就跟小鸵鸟一样,玩起了掩耳盗铃的游戏。
  叶灏也不急,故意站起身,随口道:“没关系,反正你今天也不用上课,在床上躺一天也没事,我去帮你把粥拿进来好了。”
  还没刷牙什么的就要吃早饭太恶心了,故意逗他一直耍流氓的叶灏太坏了。
  叶灏站在床边上没等多久,就听到被窝里传来闷闷地声音:“哥哥……”
  叶灏内心欣喜,尤不满足:“再叫好听一点。”
  “叶……叶灏哥哥……”
  林容几乎自暴自弃,又是羞涩又是一股不可言状的情绪。叶灏他……怎么就能这么厚脸皮,这种事情……这种事情明明放在心里就可以了……

☆、第29章

  林容一个人偷偷摸摸地羞涩了半天,好在叶灏见好就收,没在这个话题上为难他。时间久了,林容就没那么害羞了,虽然对上叶灏的目光还是会脸红。但只要叶灏看着他,他就会觉得心安,一边羞涩一边雀跃。
  前世林容活了近三十年,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他在大学毕业后,因为性格的原因找不到工作,孙凝知道后,虽然看不起儿子明明是个男人却比小姑娘还软弱,但到底给他找了个不需要和人打交道的工作。
  林容做了五年的仓库管理员,每天的工作就是清点货物。而唯一需要接触到的人,就是仓库的门卫大爷。大爷是个性情温和的人,林容和他相处起来没有任何负担。不需要多余的话语,也不需要过多的接触,每次见面的时候也就互相点头致意,没有其他任何的言语。
  工作之后,他的生活过得和学生时代没有任何区别,除了将每天去上课换成每天去上班。下班之后,他不喜欢接触人,也不喜欢太过浮夸的网络,连电视剧都不怎么看。每天就是浇浇花养养草,去公园散散步,看一会儿书,然后睡觉。
  工作快要五年的时候,大爷拎着白干儿过来准备和林容纪念一番。林容又是窘迫又是尴尬,疙疙瘩瘩的拒绝,说自己不会喝酒。
  大爷望了林容很久,才幽幽叹了口气:“你刚来工作那会儿,看起来就像个高中生,我那时候就想,这孩子不会是童工吧?没想到过了五年,你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不仅容貌长相没有大的变化,就连性格都没怎么变。”
  大爷又叹了口气,最后拎着白干儿走了,缩在那个小小的门卫休息室自饮自酌。
  林容有些沮丧,却也无能为力。到了后来,他长久的不说话,甚至都要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变成了哑巴。若不是重生回来,第一眼就看到了救命恩人,想要报恩的欲~望击败了内心的自卑,他可能会像前世那样,一个月都说不了几句话。
  林容感谢那一场车祸,感谢这一次重生。这么好的叶灏,以前可望而不可及的叶灏,现在却被他拥有了。而且这样的叶灏,对他这么好这么好,他也想把所有的好都给叶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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