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你……”
“哦,我依旧觉得他这一套很傻很可笑,你知道的,许仙和红云一起被困在不周山这么多年,总会有一些你刚刚说的就姑且称之为可爱的小想法。但那并不影响我去支持他,相信他。”
只要你愿,只要我有。即便那想法和我的三观美学不相符,我也愿意假装被你说服,一辈子。
“说了那么多,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这么正正好的掐着时间让玉鼎去救人。”罗睺表示他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转移注意力这套对他没用,哪怕是提起许仙,他也能在回忆够了之后绕回来。
“我设置了关键词,你知道的,就是红云一直想要创造的什么聊天工具里群设置中的那个关键词提醒。”圣人能一念知道很多东西,而由于信息量太大,他们会自动的屏蔽那些与他们无关的信息,只会在需要的时候再去算。元始根据红云以前说过的群消息设置,很讨巧的在这些海量的信息里设置了关键词,当云华真的后悔觉得这就是报应时,元始会立刻感知并被提醒。
“孩子是很容易被母亲影响。”罗睺明白了元始的意思。
“是的,在火云洞时我就在云华的身上看到了她未来的儿子和我的徒弟之间的师徒缘分,但我不可能放任一个有可能对坐忘心斋怀揣愤恨的孩子进门。所以我设置了这个关键词,当云华真正明白我当年那句‘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时我会感觉到,然后安排玉鼎去收徒。”
红云想当道德模范,元始就不可能拆台自打脸,即便他是真的觉得见死不救没什么,他却也不会真的那么做。
“缘分这种东西是在你真正拥有之后才能说是缘分,而不是因为缘分而拥有。”罗睺想起了当年红云和许仙说过的感悟。
“是的,云华醒悟了,那我会就告诉玉鼎去收徒,这就是玉鼎和他的徒弟有缘。但我不会因为玉鼎和杨戬所谓的‘有缘’,就在一切都还没发生的一百来年前让他去接受一个定时炸弹。说起来,女娲把这个什么炸弹发明出来了吗?”
“没有。她在生活用品方面有一手,武器就……”发明也是分侧重的,要不女娲创造的高达就不会只有防御力,被人族当做交通工具人手一个了,而是会变成很恐怖的存在。
正说着,红云带着四不相进门了,师徒俩一人嘴里叼了一个肉包,吃的相当开心。
红云是个习惯性的宅男,只要有可能他就不会去关注外面的事情以及出门,因为在家里他一个人就能玩的很开心,也就是罗睺所谓的自high。
【因为这个包子他能开心一整天。】BY:罗睺。
【要打赌吗?我赌一天半。】BY:元始。
【……你们知道身为圣人,你俩在脑内传音的时候我也能听到吗?】BY:红云。
四不相歪头,蹭了蹭师父,脑电波不同,他无法理解屋内的三人为什么会突然沉默下来,但那并不妨碍他努力刷在师父面前的存在感。
自孔宣化形之后,嫡传弟子里唯一不能化形的四不相就变得尤为寂寞,而未免四不相想东想西,红云就总爱把这个这辈子都不可能化形的小徒弟带在身边,比三头身的孔宣还要吃香。这让孔宣想不明白了很久,他明明都化成小孩子了,为什么师父还是更亲近四不相。
“你们在说什么?”红云顺利从脑电波频道转变到了嘴上,好让四不相也听到他们在说什么,增加参与感。
“没什么。”元始一遇到红云之后画风就立刻从冰山变成了活火山,笑容的温度都能灼伤人,“只是在说玉鼎有可能要比太乙更早的收徒了。”
“是的,没什么,”罗睺也笑了,怎么看怎么不怀好意,“只是元始利用玉鼎收徒的事情算计了我一把,故意在我面前制造破绽好让我来找你告状,然后他再自证,以示清白,让你同情他。”
“!!!”元始怒视罗睺,人不能这么无耻!
罗睺的笑容加深,抱歉,我不是人,我是魔,而且你第一天认识我?反派所有的缺点我都有,事实上哥至今都是反派谢谢,我根本没掩饰过。
红云摸了摸元始的头:“乖啦,你明知道玩不过罗睺还要试,屡败屡试,何必呢?”
“那我……”元始寄希望于红云能看在他又输了的份上不计较这事儿。
“老规矩你懂得,书房一周游。”
这事儿里最高兴的是四不相,大师兄走了,他就能和师父睡了。
“想都不要想!”元始瞪着四不相道,“别以为你拿你不能说话的劣势能当一辈子的优势!我才不会特别照顾你!”
四不相学着孔宣的模样高高抬头,我不需要你照顾,师父吃这一套就够了。
罗睺也学着红云拍了拍元始,笑的特别幸灾乐祸:“因果轮回,恩?”元始堵罗睺一次,罗睺也肯定会以最少一次为起步价的堵回来。
第64章 想当坏人的第六十四天:
想当坏人的第六十四天:三族平衡的BUG。
因为云华一家四口,红云等人终于搞清楚了当年在有关于三族制衡的设想里他们忽略了的事情——混血。
俗话说的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话还有一个层面的理解意义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搭配干活久了总是容易产生超越友谊的感情。三族相互提防又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在这样的背景下,异族通婚也就渐渐流行了起来。
一开始三族担心的问题只有夫妻双方的寿命差异太大,后来他们发现他们大可以不用为寿命担心,反正一旦他们有了混血的孩子,最终都会死在那孩子手上,根本不存在你死了,我要思念你成千上万年才会随你而去的困扰。
于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无论是巫族、妖族还是人族都走上了容不下这些混血的道路,混血的犯罪率更是节节攀升。
“哪怕是插汉子也没起到什么有用的积极效果。”罗睺耸肩。
“……插汉子?”红云一头雾水。
“《X-men》,我至今也没想明白你为什么要用西方的一个奇奇怪怪的小语种来当插汉子的片名。”罗睺一脸真诚。
——恭喜罗睺无师自通的点亮了现代微博段子手技能。
元始竖起了一根手指,开始反驳罗睺:“第一,X-men红云有专门翻译为X战警。第二,X-men是一个杂糅了反对种族歧视的英雄式系列电影,里面被歧视的是拥有超能力的人,他们能控制自己的力量,而这些三族混血并不能。”
任何跨越物种结合而出的新生命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生理缺陷,好比狮虎兽,狮子和老虎结合生下的物种,它们的寿命一般都很短暂。
因为在狮虎兽的一生里会有很大的几率无法停止长大,直至身体承受不住爆裂而亡。
洪荒上的混血至今倒是没有出现这种无法停止生长直至被自己弄死的奇特案例,但是却有好多起因为无法掌控自己的力量伤害了别人、伤害了自己甚至是伤害了他们所爱之人的例子。所以三族才会不断拼命的围剿这些不安定因素。
有人曾反对说哲学混血也不是有意要伤人的,特别是伤害了他们最爱的人。
然后帝俊的一席话让所有人哑口无言:“他们不是有意的?是啊,这就是这件事情最可怕的地方,他们不是有意的,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这与他们本身的性格无关,再善良都没用。如果我们不进行控制,悲剧会不断发生,很快就有可能会是你的朋友,家人,甚至发生在你自己身上!”
当这些混血伤害了他们的挚爱之人之后,他们会崩溃,要么自杀,要么跨越了那条很微妙的底线,变成反社会分子,无恶不作,直至别人杀死他们,否则他们不会停。
镇元子皱眉:“洪荒以前到处都是这样的人,我是说,无恶不作。”
女娲拿到了第一手的资料:“这些混血和过去的洪荒居民不太一样,好比,呃,我们看的电影,总会看到执法者在最后一刻出现,举着法器在千钧一发之际不让坏人伤害到深入敌后的好人,对吧?如果是以前没有什么约束的洪荒居民是这个被执法者团团包围的坏人,他们大多会选择放下武器,重头再来,而这些混血会毫不犹豫的杀人,哪怕他们很清楚在他们动手的下一刻他也会死。”
“以前没有什么约束的洪荒居民实际上还是有约束的,他们怕死,而这些混血不怕,活着的每一秒、多杀的每一个人都是他们赚来的,这才是彻彻底底的疯子。”元始一针见血。
走火入魔。
在场所有的人在同一时间一起想到了这个词,然后他们共同看向了这方面的专家——魔族罗睺:“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已经成为维护世界正义的天使了。”罗睺这样回答,他对于管闲事的兴趣一直不大。
“我们不是,只是我们需要维持这三族制衡的局面,把这个多出来的不安定因素想办法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元始耐心的给罗睺解释道,“而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想办法让这些混血控制住自己的力量,在事态还没有真正变得更加难看之前。”
好比这些无法控制自己的定时炸弹联合在一起,那可就不是1+1=2这么的简单的事情了。
虽然元始更想说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先利用圣人的能力干掉现在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混血。然后想办法利用天道制定新规则让以后三族的通婚无法再生出孩子……
……但只要有红云在的一天,元始就一天不会说出这种理智到过于残酷的话。
“毫无办法,除非杀了他们。”罗睺就没什么顾忌了,因为这是他所知的唯一的办法,所谓的控制根本行不通,这些混血和真正的走火入魔并不一样。
“你有的是时间想,不要这么着急。”元始用眼神暗示罗睺说话注意点。
罗睺耸肩,还是那个态度:“哪怕我再想一个元会,也还是只有干掉所有混血这唯一的解决办法。”
混血的失控关键一般来自于他们痛失所爱,而往往令他们失去最重要的人正是他们自己,那无法控制的力量。这就像是一个死循环,又或者是来自天道的黑色笑话,给了他们希望,又让他们失望,没有任何一条路可以通往幸福。
“但是杨戬和他的妹妹也是混血,目前他们很好。”女娲出声,“玉鼎去的时候杨戬兄妹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父亲,但他们并没有失控。”
挚爱之人并不仅仅是指爱情,还包括亲情、友情。
“我只能说,让我们拭目以待。”罗睺的表情未变,他十分坚持。杨戬兄妹失去了父亲没错,但他们的母亲很好的及时安抚住了他们的情绪,让他们相信这一切都不是他们的错。而现如今杨戬被玉鼎顺利收徒,三娘去了女娲身边当记名弟子,云华仙子回到了她哥哥昊天身边,一家人没能生活在一起,但也姑且能算是劫后余生,“当他们兄妹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们要是还能这么安静,那才算是个例外。”
红云的现代知识里杨戬这位二郎神也算是一个十分有名的神仙了,因为他有一个厉害的宿敌叫孙悟空,而且他赢了。
于是根据自己的知识,红云断言:“我觉得杨戬会是那个例外。”
话音刚落,玉鼎的求救玉简到了——杨戬失控了。
“……”全场寂静。
“我以后可以亲切的称呼你为乌鸦嘴吗?”罗睺冲着红云微笑。
“嘿!”元始替红云出声表示很介意。
“我都没介意他叫我二舅,还是隔壁的!不周山隔壁是什么你们知道吗?”罗睺无时无刻不忘耍嘴皮子,这是他魔生里剩下不多的乐趣了。
等元始等人赶到昆仑制服杨戬之后,玉鼎位于昆仑玉泉山的道场紫霞洞已经被毁的面目全非,而被誉为元始最看好的弟子的玉鼎差一点就要被他的徒弟打的去历劫了。
那是红云第一次见到失控之后的混血,也让他开始真正意识到洪荒世界已经和他记忆里的、知识里的不同了。从他插手女娲创造人类的那一刻开始,被加了一些限制小条件的人族也就已经不是上辈子那个没有什么通婚限制的人族了。
幸而这是杨戬第一次失控,而他已经拜入玉鼎门下,极其护短的元始在出手救人时,对这个徒孙没有真的下狠手。
杨戬和玉鼎都活了下来,不过他们都需要治疗好久才能恢复。
“你知道杨戬为什么会失控吗?”红云叫来太乙问情况,他是在杨戬失控和他师父相残之前玉鼎最后见的人。
“我想我知道。”太乙一脸内疚,这事儿倒不是和他有关,他只是很后悔自己当时没有跟着玉鼎一起回紫霞洞,哪怕多个帮手,玉鼎都不会受这么重的伤,“当时玉鼎去找我,是因为我私下里听到一个消息,帝俊以天庭妖皇的身份介入到了云华和凡人相恋生子的事情里,他带走了云华,压在了桃山之下。”
“看到帝俊的身影我真的是一点都不意外,他总是这么精力旺盛。”罗睺这么评价。
第65章 想当坏人的第六十五天:
想当坏人的第六十五天:帝俊也算是一只奇鸟了。
“帝俊这孙子到底是想干什么?!”镇元子皱眉。
“不管他想干什么,肯定不是好事。”女娲道。
“咳”,元始轻咳了一声,示意女娲说话注意,因为帝俊想干的无非也就是坐忘心斋目前正在做的——取代天道,成为操控整个洪荒的那个人。
想成为说了算的人,首先要立威,让别人明白你有那个本事当这个掌舵之人。
都说柿子要挑软的捏,但在立威这件事上很显然不能挑一个软到所有人都知道软的软柿子,那样欺负一个谁都能欺负一下的角色根本达不到立威效果。但要是欺负一个点子硬的,帝俊又未必能欺负的过,甚至很可能打脸不成反被打。
最终,帝俊苦心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了一个云华,一个不软不硬很好揉捏的柿子。
云华的背景追溯起来绝对是极大的,亲哥昊天是道祖鸿钧座下童子,她自己又是西王母身边得利女侍,西王母兄妹和老子、元始兄弟关系,元始又能牵扯出红云……整个洪荒都没几个女修有云华这样的背景。
而有云华这样背景的,又多不好欺负。只有一个云华,自己本身道行浅就不说了,有一颗不作不死的心也可以不提,只说她看似高大上实则虚无缥缈的背景就实在是一个适合拿来被立威的存在。真正在乎云华的只有云华的兄长昊天,而昊天本身除了鸿钧童子的身份以外,在这个时候的洪荒其实混的并不好,最起码帝俊是有信心压住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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