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它的攻击力再好也不能让自己像哪吒一样,可以脚踩风火轮的飞起来。也许有朝一天他可以做到像火箭一样,将异能引至脚下发出,然后飞上天空,但这样的能力绝不是现在的他能够办得到的。
这种实力等级之间的巨大差距,简直令他感到一种深深的绝望与无力感。
尤其是随着约定的时间过去,最终仍未见到小凉的时侯,司徒流云有那么一瞬忽然开始怀疑,是不是从小凉决定做引子的时侯就根本没打算再回来了,哪怕在他们的队伍中还有着他刚收入门下的徒弟?
无论怎么样都好,他却不得不再次抛下他跟随队伍离去,只期望他虽然选择离开,但最终仍能安全的离开S市,否则在这座丧尸满城的城市里,即便是以他的能力,也不易生存。
心中满是担忧愁虑的司徒流云并不知道,其实他真的是误会沈秋凉了,他并不是不想回去,只是引着丧尸走的时侯,不经意间发现了上百只的进化丧尸,他一路引着它们以及它们身后的丧尸向相反方向而去,一路诱杀着这些进化丧尸,以取得它们脑袋里的能量珠,结果就是因为太过贪心不小心居然再次把自己陷进了丧尸的包围圈里,偏偏体力的灵力又一次所剩无几,最后迫于无奈只能选了个安全隐蔽的地方又悄悄钻进了虚神界里,打算在里面呆上个一年半载,等到外面的丧尸因为人气的消失自动散开,或者等到他彻底恢复过来后再来次大屠杀。
这整个地球之上,大概也就只有拥有虚神界这样逆天神器的家伙敢这么做了。所幸他还有些危机意识,一察觉到被包围没有逞强的逃跑,而是理智的找了处隐蔽之处进了虚神界。
否则便是依旧拥有着元婴期的修为,跟这些永不知疲惫还爱使用尸海战术的丧尸们斗,就算是个神如若大意轻敌,也会有陨落的可能。
无耻的沈秋凉身上的气息一消失,底下的丧尸们立即懵了,只有本能意识的它们在失去目标后,开始本能性的犹豫,是要等在这里呢,还是离开呢?这素一个很严肃很严肃的问题。
而刚好无法相考这一问题的丧尸们很快便分成两派,一派在这条街道上开始了无意识的游荡,只要时间充足很快它们也会游出这一片的区域,到新的地方去寻找新的目标,而另一派则很快散去,开始四处游荡,展开自己的新旅途。血肉,新鲜的血肉就在那里,为了成为丧尸王而奋斗吧……(有什么乱入了吗)
沈秋凉在虚神界里待了足足半年后出来,天已经完全黑了,在这末世的第三个夜晚里,这座荒凉的城市里依旧有着隐隐的灯光在某个角落里悄悄的点燃着一抹希望之光。
虽然不一定每一个有着灯光的地方就真的有着希望。
但至少它的存在让那些至今仍躲藏在阴暗角落里苦苦挣扎的幸存者们知道,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自己并不是孤身一人。
还是有许许多多或陌生或熟悉的面孔仍在生死边缘挣扎向上。
譬如在这座距离沈秋凉目前所在地大约一千米左右的民名小宅区里,一名身材削瘦但肌肉线条优美流畅,长相也很俊雅但浑身冰冷的年轻男人。
一副明晃晃的手铐铐住了他的右手,让他只能在这张明显属于新房婚床的床铺周围活动,冰冷的俊颜上看不出任何情绪,但从床头柜上早已失去温度的食物还有干燥微裂的嘴唇以及那隐忍意味十足的握成拳形的手都可看出,他的情绪其实很差,非常差。
这个男人有一个很不错的名字,他叫——白皓!
近乎凝固的空气让除了白皓以外的任何人都不愿意在这房间里久呆,但并不代表着他们可以永远不进入这里。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夜色渐深,一个染着黄毛的矮个男有些不情愿的端着几盘冒着热气的饭菜走了进来,把新的饭菜摆上床头柜的同时,也把上面早已冷却却没有动过分毫的冷饭菜又收了回去。
带着淡淡药味的热汤既使是刚吃过饭不久的黄毛都暗自吞咽口水,但床上坐着的男人却连动也不动一下,稳如泰山般的坐着,如存在恒久的磐石,哪怕已经连饿了两天两夜,他的尊严与骄傲都绝不会允许他像条狗一般屈服在一个男人的身下。
“白少,您就吃点吧,否则惹火了唐哥,真让他动强的,对谁也没有好处。”黄毛虽然对于男人与男人有些反感,但真要他来说,如果把白皓的位置与他对换,他情愿做唐哥的小宠也不愿意这样委屈自己。
太能抗了,要不是亲眼看见,他绝对不会相信以前那个锦衣玉食的大少爷居然真的如此有骨气,这都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更没睡了,他居然还能硬撑着不屈服。
果然道上的威名不是吹的,以前他还真的在小瞧了这位富家大少爷!只当人家也不过是仗着家里后台硬,自己也确实有些狠劲。难怪他以前的老师总嚷嚷什么“盛名之下无虚士”还是啥的。
白皓连气息都不曾变化一下,依旧如雕塑一样坐着,他在赌,赌唐德不敢真的用强的,赌只要他的身体真的受不住以后,对方也只能不了了之。
赌他们白家能撑过这场灾难,赌司徒他们还活着!
只觉醒了什么狗屁最强雷系异能,结果只能发出一点点微弱的电流,连只蟑螂老鼠都电不死的,更别提对人或对丧尸造成任何伤害影响了白皓自嘲的笑了笑,真不知道这能力到底觉醒来干嘛!
尽管他已经知道如果吸收雷电能让自己的实力变强,但是唐德不会让自己接触到电源,而雷?别说现在天上没打雷,便是真打了,以他的身体还能真的去捱下雷劈不成?
作者有话要说:一只小攻冒出头,那只小攻啊,一只好小攻啊,小攻……
☆、心境提升
怎么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被手下给取而代之。若只是如此便也罢了,但被人取而代之之后,这人不仅不想让他死,反而对他抱持有如此令人厌恶的心理。
事到如今,白皓除了赌一把,也只有兴叹一句世事无常。
从他还很小的时侯,他一直都坚定的认为,如果有朝一日,自己从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上跌落凡尘,沦入尘埃,也必定是因为他们白家被人所覆灭,却从来没有想到,会是如此……如此难以置信的原因。
对于末世,其实他并非一无所知,白氏在S市是有地位,但这是他自己的经营,真正的大本营还在上京,那里才是他们白家的本家。他虽然并非白家的嫡子,但至少他母亲并非旁系,也非外养的小情。而是正儿八经联姻娶进门的,父亲也是个知情知趣的人,就算偶尔在外面风流也绝不会留下私生子女,所以他在家中地位还是很高的。
因此,他早在一个月前便提前收到了一点风声,但那时侯,他怎么也不会知道,灾难竟是如此之大,还以这样不可思议般的方式降临。以至于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可以趁机而起的他,被直接打了个措手不及。
丧尸,异能者!
没想到啊,没想到。如果他没有觉醒异能还罢,但为什么让他拥有异能的同时,却又如此残忍的给了希望的同时也制造了绝望的陷井,眼睁睁看着他一步不落的踩了进去!
S市似乎有阵子没下过雨了呢?“这要是能下场雨,再打打雷,该有多好啊。”莫明的,看似自哀自怨的白皓忽然抬头看了眼窗外暗沉的天空,喃喃自语道。
然后目光一转,看向了床头柜上已经不再冒热汽的大补汤,冷笑一声。
唐德,你就这点本事吗,在饭食里下药这种过时却也实用的狠辣手段用在别人身上兴许还能起到作用,但他白皓是什么人,当年为了跟着拜师,他以十三岁之身在那个老头门前足足跪了三天三夜,那可是深山老林子里,雾露深重虽然能提供点少许的水汽,但是同样的也更考验人的心智毅力,那样的三天三夜他都能忍下,为什么现在就不能坚持?
S市该下雨了,就让这场暴风雨来得更加猛烈些吧!
“要下雨啦?”沈秋凉从窗口处伸出手来,在空中轻轻扇了扇,确定了接下来至少两天内这附近的几千公里都将有一场大暴雨的事实。
记忆中前世也有过这么一场大暴雨的样子,并且因为下雨的缘故,丧尸们开始全部进化,从原本的初生丧尸全部变成进化丧尸,完成它们的第一次集体蜕变。
这场雨过后,能量珠也将开始全面面世,从偶然发现,顺手收集研究,再到人人都知道它们的价值所在,开始疯狂的寻死行为。
是的,在沈秋凉看来,为了能量珠而不顾一切的杀丧尸,吞食能量珠简直就是一种找死的行为。虽然直接吞食能量珠确实有一定的机率可以觉醒或进化,但是同样的,这种初级的能量珠里面的暴虐元素实在太重了,邪气盎然的样子,稍微有些常识的都该知道这玩意不是那么好吞服的,但总会有人经受不住那千分之一的机率。
成为进化者或觉醒者的诱惑力太强了,既使是在大家都知道吞食能量珠几乎是百分百会变成丧尸的后来,仍有那么一些人为了吃饱穿暖而不顾一切的赌上一赌。
当然,当最适合吞食的三级能量珠出现以后,稍微有些能力的人都会攒些低级或高级的能量珠换取功效最温和的三级能量珠吞服。
毕竟,它开发潜能的机率没增加多少,但是胜在即使没有开发出潜能,它即不会让人变丧尸,也不会因为级数过高而使人爆体而亡。
这可是宝贝,虽然他对这玩意没多大兴趣,不过是跟洗髓丹差不多的东西,但是经不起它因为数量有限,将来一枚三级能量珠堪比一枚五级能量珠甚至在黑市价格还要翻上两翻。这可是有价无市的宝贝。而这玩意,只要等到这场雨过去,马上就能出现!
想想前世,即使是司徒流云,手上也没弄到几颗这种东西,本来他是有一份额,可惜却因为没有及时的吞食,而被眼红之人给悄悄的给偷走了。
可怜原本有可能恢复几分实力的他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失去了机会,可笑的时到最后他都不知道当时到底是谁偷走的它,尽管他心里其实是有几个嫌疑人选的。
在刚刚回来那会儿,他还曾想过找到这几个人,但现在,却是有些无所谓了。
这样的想法刚起,沈秋凉心中忽然一动,心境提升了!
☆、顺手捡走
轰隆隆,哗啦啦……瓢泼般的大雨伴随着天空中不时掠过的银白色闪电,以及紧随而来的雷鸣轰响,整个城市的丧尸们犹如过年节般开始成群结队的上街撒欢,除了少部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无法离开建筑物的,但凡能接触到雨水的都竭尽全力的将自己的身体淋浴在雨水之中。
事实上,哪怕一些被囚禁在屋内的丧尸,只要情况允许,他们也会用尽全力的把自己的身体一部份,譬如手臂伸出窗口去接触雨水的滋润。
今夜真是个热闹的夜晚,丧尸们开启了独属于它们的狂欢派对,而人类们也不甘示弱,在如此时刻,不思考一同抗敌,反而还在闹内哄。“老大,不行啊,外面的丧尸们不知道怎么的越来越多了,这大雨天的我的嗅觉完全受到了限制,更何况那小、少爷都跑那么远了,谁知道是不是真的还活着,再追下去,咱们也得跟着他一起去。回去吧?”
黑漆漆的小巷子里,一个鼻尖微红的青年越跑速度越慢,隐隐有随身返身撤逃的趋势。
跑在他前头的黑高个闻言脚步微滞,在青年看不到的脸上也隐约浮起几分犹豫,但是就这样放弃,他又十分不甘。
可再多的不甘在听到耳边越来越密集的嘶吼声后,唐德也不由得怀疑自己拿自己的命去博一个根本就打从心底里厌恶痛恨自己的男人到底值不值得。
是,他唐德是喜欢他白大少,人嘛总是这样,一见钟情什么的之所以能维持得一辈子,还不是因为得不到的越好嘛。现在他求不得,自然觉得他好,但以后呢?
唐德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如自己想像中那么爱着白皓了。
而且,真的越想越不值得啊,虽然他不是只看着对方长得好才对他一见钟情的。可如今这世道,真要想找到个比白皓长得好,性格更独特,还心甘情愿跟着他的男人其实真的并不难。以他现在的实力,以后还怕遇不到这样的人吗?
所以说,还是……不要再追了吧?
一路狼狈奔逃的白皓听着身后越来越弱的追赶声,拖着疲惫饥饿的冰冷身躯一刻不敢放松的继续向前挪跑。
如果不是心底那高傲的自尊,就他现在拖着的这具残躯,他真想自暴自弃的当场躺下,无论是被正处于兴奋状态的丧尸们发现然后为它们的狂欢派对增加一些美或者被后面的人追到,抓回去各种□虐待他都无所谓了。
可是,他是白皓,他的高傲,他的自尊……都不允许他如此的自暴自弃。
虽然,真的很累,很累,累到只要他敢停下,便能当场昏死过去的程度,现在他完全就是靠着最后的那一点执念在支撑着,撑着他一步步仿佛没有尽路的向前走,一直走,直到找到食物,直到找着安全的居所,否则他绝不停下……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在白皓自己都有些恍惚的情况下,他小心的躲开那些热闹的街道,在丧尸们因为雨水而变得迟钝并且攻击欲望的情况下,搜索了七八条街道,却始终没能找到合适的休息地点,只简单的吞咽了几块好不容易找着的面包和一瓶水,稍微补充了点体力。
但在胃部得到安抚的时侯,他的身体与精神上的疲累却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安慰,终于,在白皓再一次进入一间看起来颇为适合暂时休息的房子准备详细打量一番的时侯却忽然眼前一黑,被人直接敲了闷棍,虽然倒霉万分,但至少暂时实现了他好好睡上一觉的愿。
尽管,对他来说,他真的不想以这样的方式实现愿望。
“擦,什么吃的都没有,还以为敢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外面四处晃荡寻找食物的会是头大肥羊,没想到羊倒是羊,却是头饿得见皮见骨就是唯独不见肉的死羊。”敲了白皓闷棍的少年将白皓身上从里到外,从上至下的认真翻找了一遍,最后只摸了块颇为名贵的手表跟一堆没用的纸币以及几张无用的卡片外,什么也没找到。
“……”明显比少年大上几岁的少女面无表情的表示了她的赞同。
“大姐头,肿么办,这家伙要带回去吗,虽然快死了,但长得还挺俊俏,现在就有男人好这一口,说不准带回去还能换点吃食与水什么的。”少年犹不死心的想将白皓的剩余价值全部剥寻出来的提议道。
被称为大姐头的少女厌恶的瞥了一眼地上躺着的白皓,意思很明确显。
“好吧,那走吧。”少年似乎也想到什么般,耸了耸肩道。
也是,这么个家伙,要死不活的,先不说不定半路就死了,本来就换不了几个钱的,吨位还那么大,背他回去,还不如留点力气,说不定运气好,还能背多点食物回去。
就这样,倒霉被敲了闷棍的白皓就这样被人直接给抛弃掉,孤零零的躺在地上,无人理睬。
本就虚弱的身体因为淋到雨以后,很快便发起了高烧,一阵冷一阵热的,让白皓哪怕是陷入了昏睡当中,也是不由自动的蜷缩着身体,眉头紧锁,如果没有特殊性况,甚至不等丧尸们聚会回家发现啃吃了他,他自己也会很快就此烧死过去。
10/50 首页 上一页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