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过去总有一些人或事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张君雅安慰他说,“不管怎样,我们不是活在过去。日子总得向前看。”
“那个阿壮他叫什么名字?”张君雅随口问道。
“吴芜。对了,他好像也是你们学校毕业的。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他。”
没过多久,他们两个就熟起来了,私下里经常聊天、开玩笑之类的。张君雅觉得张志华和她想象中的上司形象不一样,她之前在梦里遇见的上司都是那种戴着眼镜、不爱说话、嘴唇往上翘的中年人。可是张志华年龄不大,不戴眼镜,还整天笑呵呵的,很猥琐的那种笑,完全颠覆了她心目中的上司形象。
张志华对娱乐圈里的事很感兴趣。当他听到某某明星夫妻离婚时,总会摇头晃脑,长叹一声,“怎么就离了呢?”当他听到某某明星的丑闻时,总会说,“我真是瞎了眼了,竟然会喜欢上她。”就像一个刚刚失恋的人。
有一次,下班以后,张志华非要请他部门里的人吃饭,张君雅他们几个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都很高兴的欣然前往——对吃货来说,被请吃饭总归是一件好事!
张志华一脸严肃的对他们说,“知道我为什么请客吗?”
他们几个摇摇头。
“告诉你们,因为今天影帝梁朝伟和刘嘉玲结婚了。”
除此之外,张志华还酷爱写作。他喜欢给别人朗诵他写的诗歌。大家手头上的工作处理完后,他就会对大家说,“今天我给大家朗诵一下我写的诗歌啊。”于是大家都捂上了耳朵。
“伤人啊!这太伤人了!”张志华假装生气的样子。
费琳笑着说,“华哥,主要是我们怕累到你。要不,还是让我们大家瞧瞧你的大作吧。”
我们打开稿纸,上面的字迹工工整整:
《雨1》
雨落成云烟
绿水江南岸
微风微雨处
花落花香散
《雨2》
雨入池塘水
微风拂细枝
偶落一片叶
飘入白云里
“不错不错!”
“我虽然不懂诗,但还是觉得这首诗挺有感觉的。”
“写的贼好了!”
“巨好!”
“很有王维的感觉。”
张志华笑了笑,“过奖了!过奖了!”
“华哥,”费琳说,“再来一首嘛!我们还想看。”
“好的,”张志华小心翼翼地从口袋里捧出一张纸 ,“这是梁朝伟和刘嘉玲结婚的时候,我有感而发,写出的一首诗歌,大家都看看啊!”
这首诗歌是这样的: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你》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你,那么,请把关于我的记忆埋葬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瓶子里,空气与流年,欢笑或泪水,喜悦或悲戚;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你,那么,请把你的回眸定格在含泪微笑的瞬间,沿途中,雨丝与彩虹,高山或流水,晚霞或落日;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你,那么,我依然不会松开逐渐凋零的你的手,就像高山陪伴着流水,晚霞凝望着落日,我已把你的悲伤写进我的悲伤,把风的泪水融入雨的回忆;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你,那么,今生今世我依然会选择和你在一起,就像沧海离不开桑田,岁月剪不断白丝,我已把你的故事写进我的诗篇,把雨的乐音融入风的旋律;
含泪找寻你埋葬记忆的地方,凝望着回眸前走过的或深或浅的痕迹。
紧接着又是一阵赞叹......
下班了。张君雅走在回家的路上。街道上平时人流量很大,但今天却出奇的安静,可以清晰地听到微风拂过花草的声音。偶尔传来一阵吉他伴奏的歌声。显得更静了。
忽然,张君雅停住了脚步——她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她循声望去,差点没叫出声来——弹吉他唱歌的人是吴芜!
☆、慢慢长大
8、《吴芜的故事》
————选自吴芜致吴潇的一份邮件
吴潇兄弟:
好久不见。
我(吴芜)这次去苏州,主要目的是给女朋友过生日。
这几年去的地方蛮多。有人说,“因为一座城,喜欢上一个人”。所以,每一座城,都有一个情感故事。我闲得无聊,就把这几年的情感历程告诉你,希望你能从中学到点儿东西吧。
你也知道,我上了几年大学,谈了三个女朋友,这是第三个。我的心情一直很好,因为之前谈的女朋友,都是还没等到她们的生日,就吹了。只有这一个,终于撑到了她过生日这一天。这算是我恋爱史上一个不小的收获。
我坐在开往苏州的汽车里,全程大概要六七个小时。我拿起一本随身携带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读了起来。还没读几页,就听到了手机震动的声音——是好友张志华发来的一则短信:快到苏州了吗?我回了一句:还早。志华住在苏州,但他在无锡工作,所在的公司的名字好像叫什么新利公司,总之不是什么大公司。
去苏州之前,我分别给我三个在苏州的老朋友打了招呼,他们三人分别是:阿龙、张志华、小王。他们三人中,小王在苏州实习,阿龙是上班一族。我在电话里告诉小王,说这次去苏州少不了要麻烦他,可能要占用他一些时间。小王很遗憾的告诉我,他不在苏州,已经回徐州老家了,说这次恐怕是见不上了。我又给阿龙发了个短信,阿龙只回复了两个字:嗯嗯。只有志华对我的这次出行给予了极大支持,说到了苏州什么事都包在他身上,就跟回自己家一样。我们在电话里聊了很久。
我和志华是发小,他比我大几岁,就像我大哥哥一样。在很小的时候,我们两家是邻居,还有一点儿亲戚关系。志华五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写诗歌,挺聪明的。那时我俩整天在一起玩。后来,我家搬走了,临走的时候,他哭着拉着我的手不让走,我也哭了起来。于是大人只好哄他,说过两天吴芜还会回来。我当然没有回去。后来,我们慢慢长大了,一直都有联系,关系始终很好。我和志华还有两个共同的发小,史今和小新。志华和小新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他们长大后,联系挺多,彼此无话不谈。但自从有一次,志华告诉小新他一直喜欢她并且希望她做他女朋友时,小新惊呆了,脸通红,许久,才低头说了一句,“对不起...”从那以后,他们的联系慢慢变少了。小新在上海念大学。
我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了书本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很好看,我被吸引住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合上书,抬起了头,随口问邻座现在到哪儿了。“无锡,梅村。”他说。我手一颤,小说掉到了地上......
一、无锡
2006年,春天。
那时我在无锡实习,与朋友史今一起,在公司附近租了个房子。每天的工作是很枯燥的。所幸的是,我们每天需要做的工作很少,所以并不算忙。我们每天都有大把时间用来放松。
无锡的旅游景点很多,我们最常去的是太湖。太湖是我儿时最向往的地方。主要是因为小时候没去过,所以对那里充满了遐想。记得有一次去黑板上默写诗文,其中有一句是,“欲把西湖比西子”,我却偏偏写成了“欲把太湖比太子”。从那以后,同学们都叫我太子。
我和史今下了班就去了太湖,欣赏着周边的景色,欣赏完后就躺在椅子上,开始闲聊。
他说,“这地方不错,真他妈好看。”
我点了点头。
“特别是这湖里的水,真...清澈。”他说。
我看了看湖里的水,不知怎么回事,忽然想到了老家的小学校园里的小湖。湖里的水黑不拉几的,杂七杂八的啥物质都有,有营养的或是没营养的。上小学时,我和史今、志华总是趁没人的时候,朝湖里撒泡尿,比谁整的块,每次都是史今第一,我第三。因为史今最聪明。他说这其实是有窍门的。
如今,我看着太湖,感慨道,“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在太湖里撒泡尿?”
他大叫,“你说啥?”
然后我俩哈哈大笑。
史今比我大几岁,和志华同年。
这时史今忽然感伤了起来,他说,“真怀念那时候啊。那时候你可笨了,谁都能捉弄你。志华最喜欢和小新聊天了......”他忽然不说话了。我叹了口气。我们沉默着。
还是史今首先打破了沉默。他说,“你相信爱情吗?或者说,什么是爱情?”
我愣住了,笑着说,“你今天怎么了?不正常了?跟我谈论这种问题,酸不酸?”
史今没有笑。他并不看我,自问自答似的,“我知道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其实,怎么说呢,比如志华和小新,从小青梅竹马,应该说,和家人没啥区别了,只除了没有血缘关系。可是,志华怎么就偏偏爱上...不过,我敢肯定,志华肯定是长大以后才喜欢上她的,小时候他啥都不懂...但是,志华这么优秀,长大以后,天知道有多少女生打他的注意,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为什么偏偏只对小时候那个经常流鼻涕、貌不惊人的小新情有独钟?小新为什么就是看不上英俊潇洒、人品出众的他?真他妈令人费解!”
这时,从远处吹来一阵风,拂在脸上,轻轻柔柔的,很舒适;太阳的光线格外的温柔,倒映在湖面上。画面美得像是在梦里,有这次的谈话主题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其实我们本来只是想闲聊来着。
我说,“或许,志华一直活在回忆里吧。以前的那个流着鼻涕、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女孩,或许早就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我不再说话了,看着太湖水一波接一波,和着儿时的时光一起,缓缓流去。
史今说,“吴芜,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女生,我是指另外一个女生,她与小新各方面都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她是小新的□□体。当然,我只是做个假设,因为□□人类是犯法的。那么,你说,志华会放弃小新,爱上并接受这个女生吗?”
我说,“你怎么想到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你先回答我。”他说。
我说,“这个问题,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回答你。可能我以后会懂的。到那时我再回答你这个问题。”
我和史今住在一个叫“梅塘”的小区里,每个月一共缴七百多块钱的租金。在无锡,这已经算是较低的房租了。梅塘小区紧挨着几所中、高等学校,我们在这经常会看到来租房的学生。我们的房间还算宽敞,两室一厅,里面的陈设很简单:一个很大的沙发、几个白色的椅子,以及一个吃饭用的圆形玻璃桌。除此之外,里面还挂着几幅山水画。每次回到住处后,我和史今总是把穿过的袜子、内裤以及零食的袋子往地板上一扔,然后就躺床上了。不用进屋,只要闻一闻味道,外面的人就能猜出来: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大男人的宿舍。
只有当史今的嫡亲表妹春晓来串门的时候,我们屋子里的卫生状况才能得到改善。春晓总是一边摇头,一边捂着鼻子,帮我们打扫干净。春晓个子高高的,脸蛋像苹果,走路一阵风,头发披在肩上。她说话很有特点,总喜欢重复同一个关键性的词语。比如,她见了我之后就会说,“笨死了,笨死了,笨死了......”她进了我们屋子后会说,“脏死了,脏死了,脏死了......”一边说还一边佯装发怒的样子。但只要我们一和她对视,她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时,她表哥就会指着她鼻子说,“你就不能文雅一点儿?”她反而笑得更厉害了。她很喜欢看小说,这一点和我很像,所以我们经常在一起聊文学。后来从我们的对话中得知,春晓在一家私立的卫校读书,已经快毕业了。她的学校就在我们小区附近。她家住在无锡。
这天,她又到我们这儿来玩了。
我和史今正准备吃饭,就听到“咚...咚...咚...”的敲门声,声音响亮而有规律,就像我老家结婚时所伴奏的敲锣打鼓声。
我说,“谁啊?”
史今说,“你觉得还会有谁?”
于是我马上去开门。她一进来就习惯性地捂上鼻子,我也习惯性地把拖把、扫帚递给她。她一边打扫,一边说,“真没想到,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么香的饭菜,还是遮不住你们屋子里的臭味...不过,饭菜真的好香好香好香...嘻嘻...”
屋子打扫干净以后,她立刻坐下来与我们一起吃饭。
史今说,“洗手了吗?”
春晓立刻撅起了嘴,不情愿地向洗手间走去。我笑呵呵地看着他们兄妹俩。
吃完饭后,我们坐在沙发上闲聊。
她说,“你喜欢法国文学吗?”
我点了点头。
她说,“那你听说过文学大师莫泊桑吗?”
“知道,我读过许多他的小说。”
“那么,你最喜欢他的那篇小说?”她问道。
“《项链》。”
她笑了,“我说一篇,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
我说,“只要是他的小说,没我不知道的。”
她说,“听着,我说的这篇名字叫《幸福》。”
“什么?”
“幸福、幸福、幸福...”她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边笑还一边摇头,说,“笨死了,笨死了,笨死了...”
我说,“这篇...我还真没读过。”
“还说自己啥都读过呢,我随便说一篇你都不知道,哈哈哈...”
我之前从没见过一个人可以连续笑好几分钟,而且还没有停下的趋势,她可真算是个人才。直到她表哥都受不了了,歇斯底里的吼了一声,他才收起了笑。但我想她只是暂时把笑收起来,待会儿万一她表哥出去了,她的笑仍会释放出来,而且会更加猛烈。我想到史今曾私下里对我说,别看她整天嘻嘻哈哈,其实骨子里还是多愁善感的。这也难怪,其实,越是看上去活泼的人,内心往往越细腻。通常情况下,心思细腻的人,都会刻意地去掩饰自己,不愿被人察觉,于是他们便采取了一种极端,使自己看上去像个乐天派。只有极少数关系很亲密的人才会了解他们。他们有着太多的笑,或许是因为他们有着太多不为人知的心事。
我和史今去了她的学校。学校不大,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多,而且绝大多数是女生,我和史今两个大老爷们在里面似乎成了怪物。学校里有好几处花园,最大的那一个紧挨着教学楼;教学楼很小,没走几分钟就逛完了,墙壁上挂着南丁格尔、克拉拉.芭顿、王秀瑛等著名护士的照片。这里所有的学生都住在学校的宿舍楼里。宿舍楼和教学楼差不多大。学校里只有一个食堂和一个超市。史今对我说,春晓的爸爸本打算让她出国的,但她非要在这样一个地方读书,因为她从小就想当护士。她爸拗不过她,只好同意了。“怎么只听你提起过她爸,她妈呢?”我问。“她爸妈离婚了。她跟她爸。”史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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