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搭好帐篷之后,原本一脸萎靡的朱子墨瞬间就精神起来了——
“我们去找吃的去吧!捕猎!抓鱼!采蘑菇!”
沈平章看了他一眼,叹气:“走吧!”
因为是已探索过的区域,所以附近大致有什么地形,还有溪流、植物分布、可以食用的动物还有鱼类,探险手册上都有简单的注明。他们要做的,只是找准方向,带好工具,抓来吃。
首先是一片芭蕉林,芭蕉林旁边生长着零星的西红柿和花生、红薯。往另一个方向走,就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竹林,中国人都知道竹林三宝,绝对的美味珍馐,不容错过。
那个冒险小册子里还重点标注了几种有剧毒的植物——包括海芒果还有一种红色的浆果,这些东西吃半颗就能致命,千万不要瞎吃。
可以去溪水那边捕鱼,挖陷阱或者使用绳套捕捉小型哺乳动物……但千万不要招惹箭毒蛙等有毒物种,最重要就是不要贪心也不要有太强烈的好奇心,在这种丛林中,吃货大概是最容易嗝屁的物种了,千万不要作死。
他们摘了几个西红柿,挖了几窝野花生,还有几个婴儿巴掌大的野生红薯,本来还想摘点芭蕉吃的,然而一来没熟,二来够不着,最后只能遗憾离去,也不知道走之前能不能尝到这种纯野生的芭蕉。
因为准备的工具非常齐全,他们很快就挖好了几个陷阱,还弄了几个绳套,最简单的那种——也不知道能不能抓住猎物,懒得等,先去小溪边抓鱼去了。
他们还准备了折叠式鱼竿……但钓鱼之前,还不死心的试了试插鱼,可惜两个人都手残,加上不敢踩进溪水怕有食人鱼出没,最后只能无奈放弃这种过于高端的技能,老老实实选择钓鱼了。
第278章 番外之丛林中的蜜月~
朱子墨玩的浑然忘我,每钓上一条鱼来,他都大呼小叫,好像中了头奖。沈平章虽然担忧太多,无法跟朱子墨一样傻白甜,但探索了一圈之后,发现只要小心一点,附近还真没太危险的大型生物,加上有电击棒、激光枪在身,还有空间作为最后后盾,他也慢慢放轻松了,只觉得偶尔一点碎金一样的阳光投射在朱子墨的脸上,他明媚的笑容实在令人心动,于是凑了上去,给了他一个轻轻的吻。
静谧美好的氛围只持续了三秒钟,就被朱子墨再次破坏掉了,他兴奋地扯起鱼竿:“有大鱼!”
可不是大鱼吗?这条银色的溪水鱼足有一尺来长,当地人非常青睐这种溪水鱼,刺少而腥味淡,生吃都很鲜美,原来溪水中超级多,近些年过度捕捞,才稍微少一点了,但密度还是挺大的,不然他们也不可能这么容易就钓到。
食材基本都准备好了,竹林那边因为是相反的方向,所以他们决定下一顿再过去,提着一桶溪水鱼,夫妇双双把家还。
说实在的,沈平章也觉悟了,朱子墨这个叶公好龙的家伙,他说自己的梦想是探索丛林,在里面生活……如果真把他下放到丛林中,吃半生不熟的食物,躲避各种猎杀者,食不安寝不适的,用不了一天,他就得哭爹喊娘的后悔,并发誓以后再犯贱就不姓朱。
他明明喜欢的是那种森林公园的氛围,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两个人手拉着手找好东西,搜集起来吃吃吃玩玩玩,跟世外桃源一样——当然是他负责吃吃吃玩玩玩,沈平章负责做做做陪陪陪……
然后沈平章这个后悔啊!这么简单的问题,他怎么就看不透呢?!早就应该找一个好玩的森林公园,他们在那里“探险”也就是了,跑热带雨林折腾啥!平白提心吊胆……
不过尽管开弓没有回头箭,沈平章也越来越淡定了,既然确定了朱子墨没有变异,还是那个好吃懒做的小蠢货,那么他们的活动区域就只会圈在方圆两公里——好吧最多五公里之内,安全问题解决了!
等回去之后,沈平章心情很好的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挖壕沟、留下通风口,然后捡干柴在上面架木棍,点起火堆来之后,下面依次放好花生和红薯,上面架上掏干净内脏的溪水鱼,原生态野味烧烤就开始了!
除了这些本地食材之外,他们还有锅碗瓢盆,用来煮米饭、烧西红柿鸡蛋汤,朱子墨被赋予了站在上风头举着溪水鱼转来转去的任务,他玩的还挺开心的,这个五体不勤的家伙,在家的时候几乎油瓶倒了都懒得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也就在这种氛围中,你不让他干他才跟你急。
这种粗糙的烹制方式,比起在家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来说,其实口味绝对差远了。可一来食材太好,二来心情也影响观感,这顿烤鱼配米饭,加西红柿蛋汤和烤红薯靠花生,他们吃着美味极了,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吃饱喝足,两个人草草的收拾一下,对视一眼,就心有灵犀的钻进帐篷里了。
虽然还有帐篷做遮挡,但这也算是广义上的幕天席地了。
自从他们新婚以来,这俩人都有发现,自己貌似欲望更足了。
说起来,现在他们都是二十多岁,还不到三十,正是年富力强,精力旺盛的时候,如果不是有真心相爱的人,以他们的财富和地位,成为大仲马几乎是可以预见的。现在心有所属,身体也被那个人烙上了专属的印记,对视一眼、轻触一下,就能引燃燎原大火。
未出柜之前,还要偷偷摸摸的,现在他们都成为事实意义上的夫妻了,结合的天经地义!
毫不羞涩,他们在这座慢慢涉足人际的原始丛林之中,尽情的享受性爱,大声的呻吟着,这动静惊起了许多胆小的小动物,也让许多好奇心旺盛的物种悄悄潜进,似乎是想看看他们是在搞什么鬼。
等云收雨住,朱子墨先闪进空间里去擦洗了。
为了时时刻刻保持最佳状态,他很奢侈的使用空间泉水为自己擦洗,至于为什么不把沈平章一起弄进来,据他说是“哎呀好害羞”,反正他就是这么恶趣味,一定要自己收拾的光彩照人之后,才准许沈平章进来。
沈平章无奈极了,刚刚还一点都不害羞的把嗓子都喊哑了,现在结束了就开始演……不过朱子墨任性不是一天两天,他也淡定了。
草草的用纸巾擦了擦,他打开帐篷往外看。
手里还拿着电击棒,因为他好像听到了一点点轻微的动静。
刚拉开帐篷的拉链,就眼前一花,远处飞来一个炮弹一般的蓝绿色鸟类,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沈平章一跳,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这好像是一只野生的金刚鹦鹉啊!它并没有袭击沈平章,因为角度略有偏移,而沈平章突然出现,显然也吓了它一跳,爪子曲起,在空中来了一个高难度的悬停,沈平章条件反射式的冲它挥了挥手,结果因为忘了手上的电击棒,那电击棒恰好擦过金刚鹦鹉的爪子,这只色彩鲜艳的鸟尖叫了一声,啪的掉到地上,抽筋一样的翻滚起来。
沈平章连忙走过去把它捡起来,这绝对是无妄之灾啊!
刚刚它是冲着什么扑击呢?
沈平章往那个方向一看。
顿时囧了。
在帐篷的根儿上,那里本来扣着一个餐盒——这餐盒是因为他们刚刚太急拉下的,餐盒里面有剩下来的米饭——大米是最好的那种,煮米饭的水更是空间泉水,所以闻起来就香味扑鼻,沈平章和朱子墨吃的胃口大开,若不是最后见色起意,根本剩不下来。
现在那餐盒已经被打开了,本来餐盒的“机关”就挺容易破解的,但容易也是对人类来说,对动物那就是天大的难题了,所以尽管忘了收起来,他们也不认为会有什么动物能过来偷吃。
可现在那十公分高的餐盒里面,正扒着一个和餐盒差不多高的……猴子?
那只猴子是银灰色的,眼睛大大水汪汪,它可能也是被那只花花绿绿的金刚鹦鹉吓坏了,想爬出来,又舍不得好吃的米饭,再说这高度对它来说也挺为难的,见那只金刚鹦鹉完蛋了,它倒是乐的吱吱叫,一边跳来跳去一边继续挖米饭吃,吃的满脸都是米饭粒。
它很怕那只金刚鹦鹉,倒是奇特的不怕体型更大的沈平章。
这竟然是传说中的狨猴!也就是俗话中的拇指猴!
沈平章依稀听人说起过这种神奇的生物,说这种比成年人拇指长不了多少的猴类性格温顺,土着印第安人特别喜欢驯养这种猴子,因为这种猴子很喜欢帮人类捉虱子什么的,可爱又好养,但现在已经成了濒危生物了,几乎找不到野生的,市面上炒起来的价格合成人民币最少也要十万,还有价无市,这种高昂的价格也刺激了市场,让它们更容易被人类捕捉……
没想到他们刚来,就这么容易发现了一只!
好像金刚鹦鹉是不喜欢吃荤的,食谱只有花和果,沈平章寻思着,它之所以要袭击这只拇指猴,要么是拇指猴惹到它了——这种鸟性格挺暴烈的,特别喜欢欺负小动物——要么就是它也闻到了米饭的香气,打算和拇指猴抢东西吃。
沈平章放轻脚步走过去,等他都走到饭盒旁边了,那只蠢萌的猴子依然贪心的塞米饭,偶尔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看沈平章,可并不怎么害怕,也不逃跑,那小模样,尽管沈平章一向对宠物没什么太大的兴趣,也被它萌化了。
蹲在那里看了很久,久到金刚鹦鹉都缓过来了,它还飞不起来,但依然执着的迈着电步往这边挪,挪到了之后,歪着头看了看沈平章,见他还不阻止自己,它就继续蹭蹭蹭,蹭到饭盒旁边之后,审时度势,悻悻的放弃了继续攻击拇指猴的意图,鄙视的看了它一眼,大大咧咧的开始啄食起米饭粒来。
沈平章失笑,他还预备着这只鸟敢不老实,就继续电它一下呢,结果竟然真的是为了和拇指猴抢食儿?鸟为食亡啊!为了这点米饭粒,它连自己都不怕了!
朱子墨从空间里出来,发现沈平章出了帐篷,就跟着出来了,见他蹲在帐篷边上,好奇的走过去问道:“你在干什么?”
第279章 番外之上门的萌物们~
“啊!”朱子墨条件反射的捂住嘴巴,兴奋地看着沈平章,“这是拇指猴和金刚鹦鹉吧?不是说野生的拇指猴和金刚鹦鹉都是濒危物种了吗?怎么这么容易就被我们发现了?”
这也太好彩了一点!朱子墨对拇指猴和金刚鹦鹉没有太多的了解,所以也分不清眼前的这两只都是什么种属。其实世界上每天都有物种在悄悄地灭绝,但据朱子墨所知,在三百多年后,拇指猴和金刚鹦鹉也是除了猫狗兔等传统宠物之外,最受欢迎的宠物类别。前者简直就是萌神,后者也因为会说话、会表演而备受人类青睐——
所以种群缺乏自然界的适应力并不可怕,只要能获得星球霸主人类的欢心,像熊猫滚滚都能活得开开心心,狨猴和金刚鹦鹉也同样不可能彻底灭绝了。这里说两种动物都是濒危保护动物,主要还是野生的太少,实际上人工饲养的可多了。
沈平章回身搂住他,笑道:“谁知道呢,过来偷吃了,幸好我出来的及时,不然这只小猴子就被鹦鹉啄死了。”
朱子墨满眼冒桃心:“好可爱……”
这个时候,饭盒里的剩饭已经被那只金刚鹦鹉大胃王给啄完了,它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狨猴受气包一样贴着饭盒半蹲在那里,敢怒而不敢言,时不时还侧头打量一下那两个“巨人”。金刚鹦鹉懒得理会它,侧过身来,头一点一点的也看着两个“巨人”,眼睛转来转去,也不知道打着什么鬼主意。
朱子墨根本受不了这一对萌物的冲击波,他问沈平章:“还有吃的吗?”
还没等沈平章回答,那个金刚鹦鹉就开了口:“还有吃的吗?”
连语气带语调都学得惟妙惟肖,朱子墨先是被它吓了一跳,很快他就结结巴巴的朝鹦鹉一指:“它竟然这么聪明!”
那只鹦鹉也跟着扯着嗓子喊道:“它竟然这么聪明!”
沈平章忍不住哈哈大笑:“你们俩也太可爱了……不过这只鹦鹉的确是够聪明的,按理说鹦鹉虽然能说人话,可得经过训练才行,也许我们遇见了一个变异鸟?”
这段话太长了,金刚鹦鹉歪着头琢磨了一会儿,可能发现自己学不过来,于是抬了抬下巴,投机取巧的重新说了一遍:“还有吃的吗?”
它不可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竟然歪打正着了。这只羽毛大部分为蓝色的鹦鹉体长有一尺多,食量可不是手指长的狨猴可比的,那点剩饭也就够它开开胃,现在吃到兴起,却没有了,撼恨的很,暗搓搓的希望能继续吃。
狨猴同样不跑,估计也是被灵泉水煮熟的米饭吸引住了。
朱子墨的立场被两个萌物给带歪了,他用脚尖踢了踢沈平章:“再去煮点饭吧!对了,不是还有剩下的烤花生吗?”
沈平章刚刚从某人的床上下来,就被始乱终弃,沦为伺候猴大爷、鹦鹉大爷的小工,可谓是凄惨无比了。
又煮了饭,奉上烤花生,两个不速之客吃完之后,就特别节操全失的留下来,赖上他们不走了。
它们还无师自通的学会了争宠!
狨猴紧紧地抱着朱子墨的手指,大眼睛湿漉漉的,用头顶轻轻蹭那根手指,它还试图爬到朱子墨的头顶上给他“捉虱子”,未果,只能退而求其次在手指上安家了,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挂件。
金刚鹦鹉则无比积极的学说话,它还特别会看人眼色,有些话反响很好,它就会记下来多说几次,有些话两个人类不捧场,它就再也不说了,从来不当着两个人类的面欺负狨猴,可背地里却总是“威胁”它,堪称“阴险”的双面鸟。
慢慢的,沈平章觉得有这么两个不速之客上门,也是好事了。
比如曾经看得到摘不到的芭蕉,有鹦鹉在,它负责啄啄啄,两个百无一用的人类负责捡捡捡,还有很多其他的收获,丰富了他们的食材。
比如有了这么两个玩具,朱子墨还没开始探险之旅,就安于换了个地方继续宅了,这对他们的人身安全太有利了!沈平章真是松了一口气,他最怕朱子墨非要抽风,要跑去森林深处探险的,而南美热带雨林,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窜出个毒虫毒蛇或者杀人植物,凭他们俩的本事,去了就是送菜。
这样多好,有了这么两根“缰绳”,朱子墨很听话的进入了“种田”模式,每天就是去不远处找点能吃的东西,回来等着吃,吃完了逗猴子,教鹦鹉说话,过没羞没臊的小日子。
就这样过了五六天。
他们把方圆五公里之内的野生美食都尝试过了,也都见识过那些不同的景色了,经历过丛林中的雨季,也把带来的米面都吃光了,算算到了该回去的时候了。
和保镖们联系。
十几分钟之后,直升飞机就过来了。
保镖和当地向导见了他们,都是一副“我的个天你们可算是玩够了”的表情,虽然朱子墨和沈平章才是“探险”的主力,可从精神面貌上来看,他们俩可是比这些保镖们光鲜多了,身上无伤无病,精神满满,皮肤依然白里透红有光泽,换上迷彩服的样子就跟脑残偶像剧一般不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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