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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大少爷(穿越时空)----日向和季——

时间:2008-10-21 09:32:40  作者:

「我……」我嘴唇微啓,之後的话语没有说出口,反而勾起了傲慢的嘲讽笑容。
「大少爷?」小歌德不解地看著我。连生气中的李斯特,也用眼光那麽一点点的馀光,困惑地偷瞄我。
我从来不在乎自己被别人讨厌。
只是,与讨厌我的人一起行动的话,应该会很不愉快吧?
好不容易才从与晓晷的平淡相处中回想起被遗忘已久、名为『愉快』的情感,我可不想这麽快就把它忘掉。
今後,我还想要回想起更多更多的情感,感受小笨蛋口中的幸福。因为那是另一个我的『愿望』。
——『希望大少爷能得到幸福。』
这个世上,会像他这般衷心期望我幸福的人,大概就只有小笨蛋一人罢。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我不该老是赏他十八巴掌连击或是把他的呆脑瓜当西瓜打,而是应该试著温柔一点,只赏他十七巴掌。
不过,我想现在应该还不迟。
……应该吧。
我微微垂下眼帘,姣好的双唇吐著凉薄无情的道别语:「前言省略,总之我要走了。再见啦。」
以别人看来大概很欠扁的脸瘫嘴脸说罢,向两人挥挥手,能量凝聚而成的黑羽六翼立时从我的背上舒展开来。脚轻轻一点,身子便轻飘飘地违犯地心吸力,离开地面。
其实我用飘的也可以,但在高空的时候,有翅膀能更有效地乘风移动,比用飘的移动速度会快得多,其原理大概就跟帆船上的帆一样。——总之,我绝对不是如小笨蛋所描述,为了耍帅才让自己长翅膀的。
「黑、黑天使?!」李斯特惊讶得合不上嘴巴,而且张大得大概可以塞下一个拳头。真不知道他的下巴为什麽会不脱臼。而马车车夫,则早在我飘上天空的时候,跪了下来向我膜拜。
黑天使?——我思考著这个称呼的意思,但脸瘫的脸上依然不动声色。
一般而言,看到长黑色羽翼的人,应该不是喊作天使就是恶魔。黑天使这称呼倒是很让人耐人寻味。
该不会是,这个世界有所谓黑天使的黑翼鸟人吧?
就在我外面脸瘫、内里纳闷的时候,脚底下的李斯特跳下马车,朝我大呼大喊。
「大少爷,你要去哪?」
微微一歪头,再次出现在的脸上的嘲讽的笑意变得更深了。
「你不是在生气?」
「我、我不知道你是黑天使,所以以为你尽是不知节制地惹火我,才会生气……」李斯特说著说著,声音渐渐变弱了,「你是黑天使,价值观与人类不同,这是很正常的事吧?呐、所以,别跟我这个人类计较,不要生气好不好?」
「我没有生气。」我隐去嘲讽的笑脸,仍旧脸瘫著平静地诉说著事实。虽然不是很在意,但我的表情似乎从来只有嘲讽的笑容与脸瘫的无表情?或许我该去学学小笨蛋,对著镜子练习正常的笑脸?
……却下。这主意太蠢了。
「那就下来!」李斯特说著,声调带著一丝丝恳求。
「我拒绝。」我断然拒绝。
我很感谢李斯特提醒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并不是人类。
我虽然不是什麽鬼门子的黑天使,但也不是人类。既然不是人类,就不该在混在人类中生活。
是异类,就该像个异类。
想到这儿,眼前浮现起糖果骑士团众人的笑脸。是的,也许我从一开始就不该跟他们在一起吧。
我只要做我应份的事,把国家灭了,然後找个空屋子,呆在里面当幽灵。
我咧嘴一笑。
——如果世上真有命运这种东西,那麽我一定是命中注定到异世界当阿飘。

叫我大少爷 21

想通了今後该何去何从後,我很快便定立了今後的行动方针。
首先,把皇城轰个稀巴烂。
从一开始我就主张这样做,只是因为小歌德的劝说所以才放弃。现在想来,小歌德是人类,而我是阿飘,大可不必听他的说话。大不了今後不在他家里当千年家里蹲——而且当千年家里蹲也实在太丢脸。
再说,像我这种程度的能量体想要当千年怨灵的话,要小歌德的小屋充当鬼屋也只会让气氛瞬间塌掉。——至少,我从没听说过在恐怖的鬼屋会座落於有如小凯迪居住的高山,四周有羊咩咩叫,空气清新到让坐轮椅的克拉拉都能养好身子站起来,然後欢乐到差点滚下山……话扯远了,再拉回来。总之,地上最强阿飘居住的,至少要是皇宫级……唔、这麽说来,轰皇城的时候要记得手下留情才行,不然到时我可无空屋可以非法侵占。(吐我糟是没意义的。我就是光明正大当强盗。)
然後,当然是快快乐乐地搬进皇城遗址当怨灵了。
虽然我讨厌怪谈,不过既然我是当阿飘的命,也就只有把它发扬光大,当地上最强阿飘了。当上地上最强阿飘後,把来踢窝的元素异常对策局打个落花流水、杀个血流成河。然後畏惧我的人们为我献上大量贡品,比如蘑菇之山巧克力之类的,祈求我不要作祟。於是过著每天都吃香喝辣……不、是吃巧克力、喝果汁的美好生活。
……以上愚蠢到让我不想承认它是我的脑子经过慎重思考後的产物,蠢得活像是另一个我所订立似的。然後我竟然对这蠢到不行的计划感到亲厚感。我想,我大概真的很想念小笨蛋。
亲爱的暖炉,自与你分离後,我感到度日如年。
话不多说,丢下李斯特与知道我真正身份的小歌德,我乘著风,沿著马车本来要前进的方向迅速飞行。
因为我不吃不睡也完全没问题,所以为了早日成为地上最强阿飘,我难得积极地没日没夜的飞行。然後飞了三日三夜後,我再次见证了『人类是会没完没了地犯错』的真理。
是的,我又迷路了。
细细想来,我当初应该沿著小路迂回前进才对,不应该嫌麻烦,一个劲儿地朝小路似乎会到达的方向直线飞行。
罢了、罢了。我家的小暖炉、不,是小笨蛋,他也是很会迷路的。既然我们是同一个人,我会迷路也没什麽好不可思议的。嗯、我没必要为此感到气馁。
——不对、你要为此感到气馁才对啊!
因为我现在只有一个人,所以也没有人会对我作出以上的吐糟。
在浓雾积郁的城镇入口,我边为迷路的事情纳闷边收起翅膀,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从来不知道,浓雾也能达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效果,我微微讶异著,抬头望著肉眼看不见的城门提字。再次重申一次,我是能量体,眼睛看不见也不会对我做成任何行动上的不便。因为在我的能量所达范围内,我可以以能源感应到四周的事物——不论是生物,或是死物。
雾露城——城门的上方有著这样的提字。
浓重的雾气并没有人为的迹象,再加上如此的一个城镇名字,想来大概是这个地方本来就很常有浓雾罢。
只是,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也未免太夸张了吧。要是常常有这种程度的浓雾,这个城镇的居民要怎样生活呢?
我一边想像著居民的生活方式,一边步入巨门大开城门。然後发觉到,我的想法太多馀了。
因为,这是个空城。


叫我大少爷 22

这是一个很大的城镇,以我的能量所及,也不能把整座城完全覆盖在内。虽然我的能量只能覆盖这个雾露城的三份之一,但也是相当大的范围。
然而,在我的能量范围内,我却感应不到植物以外的任何生物。
不说人类,鸟类、甚至是虫类,竟然连一个都感应不到。
这个地方似乎有点儿邪门。
根据恐怖故事的定律,在这种地方不逃就准没好事!——就在我决定离开这座城镇的时候,背後忽然传来笨重的声音。那是城门关上的声音。
仔细感应城门一带,依旧没有生物应有的能量波动。也就是说,没有生物把城门关上。
为什麽城门会自动关上呢?
「莫非是那个……阿飘?」我煞白著脸,生前看过的所有恐怖片一口气在眼前浮现。背上一阵发寒,鸡皮疙瘩一起冒出来。
那个呢、不是我自傲,生前的我可是电玩高手,可不知为什麽,惊栗系的都会GAME OVER。据说不算恐怖、不打BOSS时就很易玩的那副生化危机三,我可以在开始後六分钟内被丧尸咬死……(而那其中,听说至少有五分三十秒左右是前言这样。)
「对了,是自动门!」我恍然大悟。尽管感应到城门绝对没有那种机关,不过没关系。这可是异世界啊!借尸还魂都有了,不是自动门的自动门算什麽!
……我先说一下,我这一番见解绝对不是因为我很害怕,所以在自我安慰。我绝对不是在害怕。绝对不是喔。
就在我松一口气的时候,身後又传来了声音。这次不是城门太无聊,在玩又关又开的把戏,而是复数的脚步声。
那声音又慢又笨重,听起来又像醉汉拖著脚步在行走。不过我可以肯定地说,在我身後绝对不是一群醉死好了的死酒鬼。
因为,没有活人的能量波动。
大概是我太集中感应生物反应,所以才会忽略了众位没有生命波动的尸体兄。
是的,那是尸体。
……很好,很欢乐。我当了生化危机N世代的主角。这个时候,身为主角的我该怎样做呢?
「爆头。」我金色的右目眼神呆滞,表情阴郁,手一扬,手中就出现了一柄由能量凝聚而成的机关枪。当然,因为子弹我可以直接凝聚到子弹匣里,所以子弹数无限,不怕没子弹。「攻略说过,最有效杀丧尸的方法就是把它们的头轰作豆花,包准它们死得不能再死。」
说罢,开枪。
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在我的感应下,我的攻击却准确得不能再准确。随著连绵不绝的枪声,骨头与肉被打烂的声音不绝於耳。可是,我还是太天真了。
「靠,异世界的丧尸爆头不会死!」眼角含泪,泪奔。
——「哈哈哈,你别跑~」
——「呵呵呵,来追我嘛~」
夕阳下的小甜甜与安东尼,甜蜜地追逐著。
……敢作出以上的妄想,我就乱枪毙了你。
我见路就跑,也不知是天神的指引,还是我的方向感现在没时间失灵。总之,我跑到了像是教会的地方。
之所以说是教会,其实单单只是我的感觉。至少他不像地狱的入口。不过不像神社这点让我觉得满遗憾的,因为生前死後我都没见过神社。
尖尖的蓝色屋顶与有点脏的白色墙壁,给人充满希望的感觉——至少让我充满希望——不过屋顶上竖立的不是十字架,而是一个六翼天使像。也许是不知哪个异世界传入的神明,又或是这个世界本身的神明,不过对现在的我而言都是一样,有拜有保佑。
无礼地一脚踹开教会的双扉大门,看到趴在大理石地板上抖啊抖的老爷爷,我的动作僵硬了一下。
丧尸兄?
……怎样也好,先道歉吧。不然会被作祟的。(泪)
「抱歉,我不知道你在门後面。」面瘫的道歉。
被我踢飞的老爷爷揉了揉腰,慢吞吞地站了起来。


叫我大少爷 23

「喔,这是无妨。反正我都死得不能再死了,你用不著太愧疚。」
丧尸老爷爷对我露出发黄的牙齿,爽朗地咧嘴一笑。
我望著老爷爷,一顿再顿,三顿。
——会说话的丧尸兄!肯定是丧尸军团的领袖、我要单挑的大BOSS!
「呃、年轻人,你没事吧?」大BOSS伸出皱巴巴的手在我眼前晃了晃,让我回神。
「……老爷爷,你真亲切。」面瘫加脑残的感想。
「喔,别看我这样,其实我今年才三十岁。」看起来搞不好已经年过百岁的大BOSS如此表示。因为他的脸都乾巴巴又皱巴巴,所以光看他的脸,实在看不出他是不是在说俏皮话。
大BOSS不好惹,尤其他是恐怖系的大BOSS。不管他说真的还是说假的,先相信了再说。
「看来丧尸不好当,很会未老先衰。真是辛苦你了。」我尽量体面地回答。不过我的社交能力似乎真的很不好,大BOSS的额角爆出大青筋。
「这身体本来就这麽老。」大BOSS咬牙切齿地说。
我顿了一下,猜想他话里的意思。
「你是说,你百年归老後,变成丧尸才三十年,所以还很年轻?」
「不对!我是异世界人,本身才三十岁!」
……。
「借尸还魂後,身体不是会复活吗?」面瘫者不耻下问,不、是请教大BOSS。
「我不是借尸还魂者。」大BOSS摇了摇头,解释著:「我是能量体,但是没有肉身很快便会消散,所以只好借老人家的尸体来住住。」
……………………。
「你点够了没有?」大BOSS吐我糟。
「才这几个点点点,怎够我慨叹大BOSS的真面目?」我轻轻一叹。
原来只是个同类。
那我干嘛怕个要死,演出亡命逃命记?不对、我可没在怕。绝对没有,真的没有。
「那些丧尸也是你弄的吧?」我问。
「嗯。我的能力也就只能操纵尸体了。」大BOSS叹息。看来他这个大BOSS也当得很窝囊。而且身为能量体,不附在尸体上竟然会消散。
不、也许不是他窝囊,而是我太奇特?
记得酿了你啊山的龙说过,能量体的命就是要消失回归自然。像我这种想消散也散不了的能量体,也许是特例?
实在搞不懂。
「话说回来,你干麽放丧尸追我?」虽然不快,但可悲的是我的脸依然很瘫,完全没表达出我的不满。「看我跑来跑去很有趣?」
「没有尸体让我附身的话我就得跟这个世界say goodbye,如果你是我,难道不会把入侵者毙了?而且你的身体看起来很不错说,我也想换个年轻点的身体……」大BOSS,你别以为我没听到你最後嘀咕的那句。哼、从今天起不叫你大BOSS,叫小头目就够了。
「我还以为你对老头的尸体特别有爱。」超失礼的毒舌。
「我又不是变态!」小头目哇哇大叫。
「天晓得?世上变态多的是,而且绝对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在一堆变态中生活过一段时间的我,深信著这一点。「再说,你不是已经有一堆尸体了吗?在其中选一个来换不就好?」
「那些尸体不够完整。不是断手掉脚,就是肠子跑出来散步,活动时很不方便。只有这老头的尸体最完整,虽然也常常闪到腰就是了……」小头目的经历听起来真是可歌可泣。「而且完整度次一等的候备尸体,今天也被你打得颈上顶著肉酱豆花。」
後面那句我没听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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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大少爷 24

「那麽,现在我们是不是敌对?」我问对年轻尸体似乎很有爱的小头目。
撇除我的能量操纵不说,我现在使用的身体其实跟人类没有太大分别。除了是由我的能量凝聚、没体温外,其实不过是个人类躯体。只是跳跃力很强,力气超大,视力也很好,治疗力能比一般人稍微强上一丁点而已,但解剖的话可以发现,跟普通人体绝对没两样。
也难怪小头目会看中的我身体了。
也不晓得他有没发觉我是同类,小头目只是耸耸肩,轻易就放弃了。他伸出一根手指,对我说:「不过有条件。」
「要麽就打,要麽就拉倒。」我说,内心的不悦度瞬间从安全地带跃升到比天堂还要高的地方。
我生平喜欢的没多少,讨厌的却很多。比方说无药可救的笨蛋、有药可治的变态、无法以常理解释的正宗阿飘、老是当给我看旧电脑、很爱在电脑当掉的时候殉情的最新型电视、逃得很快害我打不到的臭虫子、总是笑脸迎人的滥好人、富江型女性(这当然是指个性,不过体质上一样的话也很讨厌)、开动PS2时发现快攻略完毕的游戏档案到了极乐世界……诸如此类的『讨厌』非常多,恰巧在我那比百科全书还要厚的厌恶名单内,有一项是『拖拖拉拉爱扭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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