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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穿越)——来自远方

时间:2015-07-29 19:34:03  作者:来自远方

    “库斯科?”
    孟伯爷敲敲脑袋,没一点印象。
    他对美洲历史并不了解,压根不知道,二十年后,这个还不起眼的国家将会征服整个南美洲西部,统治延续几个世纪,成为美洲三大文明之一,印加帝国。
    如果他知道……大概也不会改变什么。顶多露出个吃惊的表情,然后该做什么做什么。
    他想要的是美洲的农产品,对生活在那里的人并不感兴趣。至于土地,这是上位者该操心的事。
    自被国公爷开导之后,孟清和清楚知道,很多时候,该糊涂就不能聪明。操心太过,劳心劳力太多,未必是好事。
    他现在该想的,是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收成问题。从九哥送来的消息看,今年的收成应该相当不错。
    七月之后,孟清和留在军屯的时间越来越长。时常蹲守寻人的换成了定国公。
    进入秋收时节,田里的麦稻高粱陆续开始成熟,荒田中种植的玉米也结出手掌长的棒穗。
    孟清和试着掰下一穗,拨开,玉米粒算不上饱满,清香的味道却让他笑咧了嘴。
    “伯爷?!”
    见孟清和生吃玉米,亲卫来不及阻止,脸色骤变,差点上手去抢。
    番粮能吃,却也是煮熟下口。没听说可以生吃。
    万一吃出问题怎么办?
    “没事,我只是尝尝味道,没打算吃。”
    孟清和笑笑,将咬过一口的玉米递给亲卫,“我再掰两棒,回府煮了,大家都尝尝。”
    “谢伯爷。”
    这片荒田是孟清和的“军田”,上一年开垦,今年方才开始种植。他不愁粮食,干脆全部用来种植玉米。
    回城时,恰好遇上从宣府赶来的朱高煦。
    见到亲王象辂,孟清和当即下马,上前行礼。半天没声音,抬起头,只见朱高煦目光灼灼,盯着他身后,眼睛眨也不眨。
    回头看一眼,明白了。
    “高福。”
    “卑职在。”
    “把你手里的番麦呈给王爷。”
    “是。”
    接过玉米,朱高煦满意了。
    跃身上马,孟清和暗中嘀咕,爱好种粮的汉王,出海抢劫的赵王,没事找邻居打一架的永乐帝……大明果真是个神奇的朝代。
    孟伯爷尚且不知,城中还有一个惊喜等着他。
    成功从三头身增高为四头身的朱瞻壑,站在城门口,翘首以待。
    看到朱高煦的象辂,大眼睛一亮,见到跟在象辂旁的孟清和,小脸顿时笑成一朵花。
    “父王!”
    朱高煦见到朱瞻壑,疲惫一扫而空。见儿子“扑”过来,笑容满面张开双臂。
    不料朱瞻壑行礼之后,中途转向,“少保,我长个了,能拉开铁弓。皇祖父许我到顺天,继续跟着少保读书!”
    话落,两个人脸绿了。
    一个是被儿子扔在一边的朱高煦,另一个,就是与朱瞻壑一同北上的户部尚书夏元吉。
    南京
    迁都之议尚未过去多久,各番邦使臣尚未离京,早朝之上,永乐帝又抛出一个大雷。
    “为国家社稷,朕欲立皇太子。”
    立皇太子?
    朝堂上静默许久。
    早些年,谁提这事都要挨板子,遇上天子心情不好,下锦衣狱,全家流放。这两年大家都学乖了,天子反倒主动提起?
    曾支持平王的文臣难免有些不是滋味,可也知道,如今的平王,无论如何担负不起太子重任。
    从哪个方面考虑,最合适的人选都是汉王。
    大势所驱,天子之意。再坚持已毫无意义。
    奉天殿中,群臣跪拜,齐声道:“陛下圣明!”

  第二百三十三章 大典

    永乐九年,十月朔,天子下诏,立汉王朱高煦为皇太子,布告天下。
    册汉王妃韦氏为太子妃。以宣府为汉王嫡长子朱瞻壑封地,不就藩,享亲王禄。余子暂不封爵,享郡王禄。
    诸藩王子未受爵者,嫡长子为世子,众子为郡王。长子不为嫡,有嫡子,以嫡子为世子。违者降爵。
    平王久病不愈,许其长住金陵,不归藩,享普安州一地赋税。平王府不设官属,只立王府左长史行朝贺之仪。以校尉五十人护卫王府,听宫中调遣。
    平王世子留京侍疾,增俸禄至九千石,入宫中读书。
    对于平王妃,圣旨未提一字。
    随后,天子令礼部议封皇太子大典,并进东宫朝仪。
    南京礼部同北京礼部查阅洪武旧例,参照封懿文皇太子大典定下章程,却未得天子首肯。
    两位礼部尚书,四位礼部侍郎及部下郎中等人,捧着打回的奏疏不明所以。眼巴巴瞅着皇帝,不通过没关系,至少给点提示。具体怎么改,大家也好有个参照。
    永乐帝偏偏不从人愿,一目十行看过,表情不变,御案上一压,直接抛出两个字,“再议。”
    参不透上司的喜怒,工作能力再强也是白费。
    连续折腾一个多月,奏疏改了不下十次,东宫官属名单都拟好了,册立皇太子的典礼章程仍没定下。
    这样的日子,猴年马月才算完?
    说到底,什么样的章程才能让天子满意?
    两京礼部再没心思争长短,完不成天子的交代,争出子丑寅卯也没用。
    为集思广益,礼部尚书发动部下官员,洪武朝旧例不通过,可以参照前朝。元朝一样行不通,还有前宋,前唐。
    北京礼部左侍郎记忆力超群,家学渊源,自幼博览群书典籍,竟将汉时册封皇太子的相关资料找了出来。兴冲冲带到衙门,与部中同僚一起研究。人手不足,便绑上布条,挑灯夜战。
    数日后,北京礼部上下都挂着两个黑眼圈,拿出拟定的章程,双眼发红,双手发抖,颤巍巍活似古稀老人。
    “如此,陛下总该满意了吧?”
    奏疏由快马飞送入京。经南京礼部润色补充,查无缺漏,上呈御览。
    暖阁内,礼部尚书屏息静气,生怕再被皇帝将奏疏打回来。
    好在永乐帝没说再议论,勉强点头通过。提起御笔,在奏疏上批了个准字。
    一个“准”字,着实得来不易。
    得到准信,两京礼部无不激动万分,抱头痛哭,泪如泉涌,连端茶送水的小吏都忍不住红了眼圈。
    皇帝再不批,怕是部中老爷不得不挑战上古先秦的礼仪典章,不容易啊!
    册封皇太子的仪式虽未举行,东宫仪仗俱已备妥。
    比亲王制,略有增减。
    香炉,香盒,旗幡,节髦幢,稍刀盾戟,圆伞方扇,令旗花鼓等,凡器具均为金,漆必为大红。
    朱高煦身在北京,出入不再打亲王仪仗,但也没有马上行太子仪仗。
    经过岁月磨砺,朱高煦性格未变,行事却日渐稳重。南京官员尚无所觉,北京行部和边塞武将却深有体会。
    “殿下愈发肖似今上。”
    脱去一身傲慢之气,哪怕被驴踢了脑袋,朱高煦也不会再说出“天策上将”之类缺心眼的话。
    事实上,永乐帝朝议立皇太子时,他正挽起裤脚,在北京郊外军屯下田巡视。
    金黄的麦田,齐刷刷的高粱,新奇的番粮,这一切的一切,比番邦使臣的歌功颂德更吸引他。
    永乐帝压根不会想到,将朱高煦调往北京接待番邦使臣,他竟敢怠工溜号。匆匆举办过一场宴会,其后再不见踪影。番邦使臣丢给行部官员,自己跑到田里完成未尽的农耕事业。
    秋收之时,朱高煦拎一把大宁杂造局新制的镰刀,下到田间收割稻麦。
    不只他来,朱瞻壑也被带来。
    按照朱高煦的话说,“孤的儿子怎能不识五谷,不晓稼轩?”
    次子朱瞻圻尚在牙牙学语,也被下令抱到田间。还在磨牙的娃娃,根本不知道亲爹在做什么。见场面热闹,拍着巴掌笑得起劲,却被亲爹的大把章按住脑袋,威胁一句,“敢学纨绔子弟,不体民间疾苦,说出怎不食肉糜,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朱瞻圻不知是真听不懂还是装作不明白,总之,继续笑。
    朱瞻壑看看亲爹,再看看弟弟,农民揣再现。大眼睛忽闪两下,决心回到应天,找机会向皇祖母告状。
    见此情景,孟清和十分无语。
    小小年纪,已深具芝麻包潜质,大有向黑面馒头发展的势头。
    该说老朱家人智商太高,还是太有性格?
    “少保。”
    正想着,衣袖被拉了一下。
    “世子何事?”
    朱高煦封皇太子,朱瞻壑未受封皇太孙,仍为“世子”,同兄弟之前的距离却已拉开。“世子”的称呼怕也是叫不久了。
    “我也要同父王一起。”
    一起下田?
    孟清和有些为难,转头去看夏元吉,发现夏尚书不在,再看侍奉朱瞻壑的宦官,黄少监弯腰咧嘴,唯少保是从。
    “殿下还小。”
    “我不小了,我能拉开铁弓。皇祖父都说我再长打一点,就能射下金雕!”
    不到两个巴掌长的铁弓,射金雕……论起忽悠人,永乐帝当真天下无敌。
    无语半晌,不想打击朱瞻壑的积极性,孟清和只得叫来亲卫,询问朱高煦的意思。
    眨眼功夫,朱高煦已走到田地中央,亲卫不敢耽搁,一路小跑。
    “伯爷,太子殿下之意,世子可到田间,不必收割,捡拾麦粒即可。”
    孟清和点点头,让人提来一只精致的木篮。
    黄少监本想接过去,朱瞻壑一定要自己提着,“孤有力气,自己来!”
    “世子自己提篮可以。”孟清和弯腰笑道,“但让黄少监陪同世子一起下田,可好?”
    “好!”
    朱瞻壑点头,大眼闪亮。
    朱瞻圻不甘被冷落,啊啊的叫了两声。
    朱瞻壑转过身,严肃道:“弟弟在这里等着,待长到和兄长一般,能拉开铁弓,才能下田。”
    “啊!”
    “听话!”
    “啊啊!”
    “真听话?”
    “啊!”
    “好,为兄走了。”
    孟清和转头,深吸气,不能笑,绝对不能笑。
    天知道,一大一小两个年画娃娃凑到一起,场面到底多喜人。
    朱瞻壑提着篮子在前边走,黄少监弯腰在后边护着,生怕朱瞻壑磕碰到一点。倒是朱高煦不在乎,见黄少监护得紧了,扬声道;“不必如此,孤小时候,在校场滚上几个来回也未见如何!”
    孟清和没上前,负手立在田边,看着麦田里的朱高煦父子,眉目舒展,有种夙愿达成的感慨。
    历史已经不同。
    大明不会再走回原来的轨迹,脚下这片土地曾承受的苦难也不会再发生了吧?
    思绪飘飞间,秋风拂过麦浪,走到地头的朱高煦直起身,放下镰刀。等朱瞻壑走到身边,见他热出汗水,小脸通红,硬是不吭一声,一把将他抱起,用力抛了两下。
    “好,是孤的儿子!”
    父子俩的笑声随风传出,田间的军汉和农人,似乎都能感受到这一刻的喜悦。
    一种带着蓬勃生机,自内心深处迸发的快乐。
    孟清和也被感染,不自觉弯起嘴角。换做十年前,如何能想到今日?
    那时的高阳郡王,还是个行事肆意的少年。一句“小娘”,足足让他牙疼两个多月。
    肩头忽然一沉,熟悉的冷香萦绕在身边。
    孟清和脸上的笑意更浓,举臂覆上肩头的大手,道:“国公爷,能遇上你,能活在当下大明,我此生无憾。”
    甜蜜的情话,他会说,却不愿说。面对身边这个人,他只想给出最真实的自己。
    聪明,却依然有些笨拙。
    情感无形,却浓得似血,要化入骨里,真正的刻骨铭心。
    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会忘却。
    正如他之前所言,有此一遭,此生无憾。
    沈瑄没有说话,反手扣住孟清和的掌心,五指交缠,用力得让孟清和手指发麻。可他没有挣脱。
    用力回握,像是用自己的手,攥住整个世界。
    再疼再麻,他乐意!
    整整半个月,北疆之地沉浸在丰厚的喜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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