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成功之后,世人总怪他心狠手辣,可是如他所说,要是当初,有人给他留一条活路的话,他不会是今天这样。
人生就是如此,在你以为已经痛苦不堪的时候,它总能轻描淡写地在前边给你加一个“更”字。
公司破产以后,托沈仲天的福,送他进了拘留所,后来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身世骤变,一文不名的陆宸突然有了离奇显赫的家世。
初到广东的时候,他问肖景和,我要多久才能成功。
肖景和问他,你要多成功。
他说,我总有一天会回到B市,整个商界,再无敌手。
肖景和摇头说,陆宸,饭要一口一口吃,如果你是可造之材,我和你姥爷尽最大力帮你,十年。
那时候消瘦的陆宸面色苍白,他看着深圳令人炫目的霓虹,他说,我等不了那么久了。
陆宸想过,他的成功是为了抢一个男人回他身边,显然陆章和肖景和不会帮他,沈仲天和魏凌风在不知名的暗处朝他耀武扬威,他必须靠自己。
在广东沿海发家的那段日子,是陆宸一生中最不真实的,他是从枪林弹雨阴谋诡计里活下来的,每天不是在算计别人,就是被人算计,每天杀人于无形,他没得选,上了那条道,不去杀人就等于自杀。
那些年他都没有找过沈皓,他怕只要找到了,他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他想要回到他身边,午夜梦回,几欲成狂。
时间过得太漫长,长到让他心慌,曾经的记忆有些模糊了,他一直在想,沈皓是不是没有找过他,是不是已经开始新的生活,他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忘掉他?
陆宸当初黯然离去,没能带走一件和沈皓有关的东西,到了最后,想他的时候唯一能看的就是网络上那则已然消沉的新闻,照片上的沈皓潇洒俊逸,笑容轻柔,可惜,陪在别的女人身边。
陆宸觉得唯有这样自虐的方式,才能让自己把这个人深深刻在心里,他这辈子也不要忘了。爱一个人太累,他没办法再爱第二个了。
在香港收地的时候,五哥劝他:“陆宸,收不回来就算了,毕竟香港不是我们的地方,强龙不压地头蛇,已经有很多人盯上你了,我们慢慢来,不要把命搭在这里。”
“慢慢来?”陆宸笑道:“五哥,当初你把生意做到最大的时候,用了几年?”
武彦哲点了烟,皱眉想了想道:“多亏老爷子,二十三岁从军区出来,到了三十岁,算得上顺风顺水,在B市谋得一席之地,整整七年。”
陆宸叹了口气,低头笑道:“我已经离开他三年了,再有七年,等我回去的时候,他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五哥伸手拍了拍他,叹气道:“何苦和自己过不去,他家里人不讲道理,老爷子和肖叔也不是吃素的,你这是执迷不悟。他能高枕无忧做锦衣玉食的少爷,你为什么不呢?你天生就是吃苦的命,连福都不会享。”
陆宸摇头道:“你劝我?你七年家业拱手送人的时候,不是一样傻得很。”
武彦哲头痛地摆摆手道:“你我不同,钱财乃身外之物,可是你现在是在玩命。我真想回B市看看,到底是怎么个人,能让你这么魔怔。”五哥犹豫了一会儿,把烟头摁在烟灰缸里,叹气道:“我说你,想人想得紧,为什么不回去看看呢?”
陆宸苦笑道:“回去了,就怕走不了了。”他指了指桌子上的企划书道:“今时不同往日,我现在刀口舔血,有今天没明天,找他,是连累他。”
武彦哲看着陆宸直想翻白眼,无奈摇头道:“看到你这个死心眼真是恨铁不成钢,我看你就算死了,人家八成都不惦记。”
陆宸坐下来,双手环在胸前,叹道:“我要是死了,你就帮个忙,瞒过陆章和肖景和,把我的骨灰送到B市,给他。”
陆宸低下头,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嘴角浮起微笑:“就告诉他,他的老情人,回来了。”
陆宸微微低着头,表情难得的柔和,像是想起什么一样。
武彦哲被陆宸这一副云淡风轻生死置之度外的样子搞得哭笑不得,正要劝劝,陆宸突然站起身来,叹了口气道:“开玩笑的,算了。”
陆宸摸着右臂,那里在前不久的一次枪战时被弹片划过。“如果真死了,你和连城,千万不要惊扰他。就让他,好好过吧。”
(3)
时隔数年,陆宸仿佛重临人间,恍若隔世,连他自己都对自己感到陌生。陆宸说过,亏欠他的,他总有一天要如数夺回。
可是没想到,这一别数年,没人会乖乖等在原地。B市依旧盛景繁华,沈皓却好像已经不怎么记得他了。
陆宸看似变得无坚不摧刀枪不入,可是他骗不了自己,他害怕失去,他也忍受不了再一次分离,忍受不了再一次被丢下、被抛弃。
陆宸一度觉得,自己要做一个薄情寡义、冷面冷心、甚至是心狠手辣的人。因为唯有如此,他才能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里,让所有人都害怕他,这样就再没有人可以伤害到他和他身边的人。
他上大学时,一度以为凭借自己的努力、天赋、才华、正直、和善、道义,他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他一定可以功成名就,让自己的母亲和沈皓过上好日子,所有最好的东西,他都想给他们。
可是尽人事,听天命。他做了他所有能做的事情,结局却越来越不堪。每当他退一步,用道德自卫,就有人无情地用刀锋刮伤他。他终于走投无路。他开始发现,这个世界,想要杀出一条血路,是没人和你讲感情的,他一直以来信奉的天道酬勤、天赋异禀和天理循坏,竟然都是一文不值的狗屁。
他对这里阴冷黑暗的世界绝望。他做一个好人,却一败涂地。他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坏人,一个不择手段的人。然后,果不其然,他势如破竹无人可挡,所过之处尽是恭维、服从和恐惧,而他捏死以前践踏他的那些人,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这人世真是蹊跷,不是吗?
陆宸命该如此,他一生下来承受的东西就要比别人多,到了现在同样如此。连城总说他太不爱惜自己,他也知道,甚至在最严重的时候,他能将生死置之度外,他虽然不生在烽烟战火之中,但却也是从明枪暗箭里逃出生天的人,陆宸若是怕死,也就活不到今日了。
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他知道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上天应该也不会让他潦草死去,但如果上天真是酷爱这种闹剧,那也没什么,陆宸这辈子没什么好怕的,他深知深情即是一把锋刀,红尘万物皆难逃一死,早死的总是深情者。
尽管重逢以后,沈皓纸醉金迷潇洒恣意一如往常,半句好话都未与他说,当年旧事,也对他没有任何解释,他失望自嘲,甚至听闻沈皓自甘堕落聚众吸毒时他几近心如死灰,却还是做不到对他的事冷眼旁观。
为了救出沈皓,陆宸不得已戴上婚姻这幅枷锁,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但却并没有真正救赎沈皓,沈皓因此而痛、消沉、自我折磨,而这所有的痛,又都一点不落的返还到他心上。
陆宸不堪负重,这天下之大,已然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安心。他已经为了这份固执的爱情堵上了一切,却没想到是两败俱伤的结局。
但是造化弄人,即使再来一次,他还是做不到对沈皓见死不救。
他如履薄冰一样陪在沈皓身边,即使痛苦也不愿放手。面对沈向晚的时候,他又觉得有着无限愧疚,这个女人手里没有刀枪,逆来顺受毫无怨言,却偏偏让人心惊。他真的没有办法,沈向晚要的,他永远给不了。
陆宸在那段时间不想面对任何人,他埋头在公司庞杂事务里,相比感情里无休止的折磨,过强度的工作反倒能维持他的神经不至奔溃。他过着刀口舔血朝不保夕的日子的时候,都不曾这样压抑,而每每遇见和沈皓有关的事,就不知所措。
好像,无论他怎么做,都是错的。
沈皓有时会提到要离开他。陆宸不可抑制地暴怒,他已经为了这份感情弄得面目全非,一步一片血印地走过来,手里欠了多少债,遭了多少孽,还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他陆宸已经陷入这样水深火热的地步了,如果沈皓都离开他,他做的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放了沈皓,重新回到一个人的绝境。就连想想,他都觉得,没什么力气再活下去了。这些年来,他太累了,自己想要的,却一无所获。
算了,如果不能两全其美,那就玉石俱焚吧。沈皓,如果你要离开我,除非我死。
我真的不是在威胁你,只是因为,我不能活着失去你。
不过所幸,虽然他像是一列失控的火车横冲直撞,但还是有人将他拉回来。沈皓前一秒面无表情地要离开他,后一秒就扑在他身上为他挡枪。沈皓流的血染红两人的衣襟,但他不在乎,他的眼睛眨都不敢眨地盯着自己,刻骨的爱恋和不舍。
那一刻他才知道,君心似我心。
沈皓醒来,他说,我想过死,但都不想离开你。其实陆宸又何尝不是?他这么多年处心积虑不择手段,甚至能豁出去把自己的性命置于风口浪尖,势力像藤蔓一样四周延伸生根,他不也是为的,有朝一日,回到沈皓身边,而那时,普天之下,再没人能够阻他拦他。即使后来时隔多年,因为阴差阳错的误会,他看到的沈皓令他失望,但却根本没有办法舍弃,没有办法不爱。
陆宸一向不屑于诉说往事,不屑回头为往事哀哭痛苦,因为能说出来的,能哭出来的,都不是最刻骨的伤。
这十年纠缠太长,尤其是后来曲曲折折,还搭上了沈向晚,但是没办法,自古情债难偿,爱情这东西又不是谁想要他就能给的,连他自己都控制不了。这辈子有人对不起他,他也对不起过别人,但不是所有东西都有机会偿还。造化弄人,他也是随波逐流,没想过结局会在哪里。
偌大人世,来去匆匆,恨和失望让他一度心狠手辣,成为人人望而生畏的冷面阎罗,但所幸爱和希望救赎彼此。
他现在终于能够光明正大护在他终其一生唯一的爱人身旁,他一生所求,不过如此。
你所在的那一方,即是我方向。既然通往你的方向没有光明坦途,那深渊悬崖我也闯,晦暗幽谷我也过,路途长远,从四方来者必向八方散去,世间多过客,终剩你我,生死不离。
陆宸抚摸怀中人的脸颊,他怕痒一样皱了皱眉,像是土拨鼠一样往陆宸胸口埋,陆宸把人抱起来压在自己身上,搂着他的背吻住了他。
沈皓终于感到喘息不顺,红着脸睁大了一双桃花眼,看清楚以后才抬起身拧着眉头对着陆宸道:“想憋死老子啊,谋杀亲夫!”
陆宸笑得很温柔,手却轻轻压住沈皓腰臀,沈皓“哎哟”一声连带倒吸一口凉气又趴回陆宸怀里,红着脸磨牙霍霍道:“你你你……老子辛辛苦苦把你养得生龙活虎了,你就是这样对老子的?”
陆宸一手搂紧怀里人,一手拉着沈皓的手放在沈皓胸口上,一本正经道:“宝贝儿,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话,不是你欲求不满的吗?”
沈皓狠狠瞪陆宸一眼,恼羞成怒道:“你别说话!给孩子喂奶去!”
陆宸无奈地摇头笑了笑,搂着沈皓后脑压下来,亲了一口,然后抵着沈皓额头沉声道:“现在我终于足够强大了,从今往后,再没有什么可以把你从我身边抢走。即使你自己想走,我也绝不放手。”
沈皓感觉脸上发热,躲开陆宸目光,把脸埋在他肩窝蹭了蹭,别别扭扭道:“切,和你这大尾巴狼纠缠了都有十年了,离开你?你特么的逗我?”
沈皓有点不好意思,叹口气道:“开什么玩笑,除了你,老子还能爱谁?”
番外二:奇遇记之过把养成瘾
(1)
沈皓发现自己好像在一条胡同里迷路了,他在这里转了起码有半个时辰,可是绕来绕去,那个挂着蓝白牌子的小卖铺至少看到五遍,他都没绕出这个地方。
这简直是鬼打墙啊!沈皓挠了挠头,觉得莫名其妙,想要抽支烟,掏出烟盒才发现是空的,车还堵在胡同里,也很难倒出去,沈皓垂头丧气地下了车,走进那家小卖铺。
进去了才发现,这小卖铺诡异地厉害,老板梳着中分头,带着酒瓶底一样厚重得眼镜,穿着灰蓝色棉袄,一副上世纪的打扮,老板抬起头的时候,看见沈皓的模样就愣住了,啧啧了半天犹豫着道:“小兄弟……这打扮真俊啊,是国外回来的?”
沈皓嘴角不由自主抽动了一下,忍着心中的诡异感和老板说:“来盒软中。”
老板皱眉道:“什么?”
沈皓没耐心地道:“给我来盒中华烟!”
老板这回听清楚了,摆手道:“噢,那个呀,贵着呢,卖的不多,咱这没有。”
沈皓太阳穴跳了跳,睁大眼睛打量着这个老旧的小卖铺,天气挺冷的,柜台旁边烧着炉子,炉子旁边还放着几块碳,屋子里没有暖气。
沈皓心中发毛,往货架上瞅了两眼,不瞅还不要紧,这一瞅吓得他差点一跟头栽地上。
烟酒架上放眼望去尽是“大前门”“大重九”“凤凰”还有一排九十年代流行的二锅头和张弓酒,沈皓捂着受到了惊吓的小心脏,出了一脑门子汗。
沈皓还没等多喘口气,转眼望着旁边各种他童年时期风靡一时的各种辣条、泡泡糖、无花果、跳跳糖、酸梅粉,他感觉自己分分钟就要被吓哭了,吞了好几口吐沫压压惊,僵着脖子问老板:“老板,您该不会是……什么复古爱好者吧?把小店弄得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国营小卖铺似的,好玩吗?”
“嗨!我说……”老板正莫名其妙瞪了眼要说话,突然有什么东“bibi”响了,眼瞅着老板从腰间拿出一个BB机,沈皓简直是大惊失色,往后猛腿两步,见了鬼一样冲出了这个诡异的小卖铺。
沈皓仓皇逃出去以后,发现刚才还空无一人的胡同挤满了群众,兴致勃勃地围观着沈皓的车子,指指点点说得唾沫横飞。沈皓看着那些人的装束打扮,心狠狠往下一坠,出了一后背冷汗。
沈皓像是见鬼一样猛地拨开人群打开车门冲了上去,从窗口伸出头喊了声“让让!”就倒车往胡同外挤,胡同窄小,路两旁还有几辆自行车,沈皓的宝贝车连刮带蹭好几下才倒了出去,不过沈皓也顾不上心疼了,他要逃开这个鬼地方!
可是胡同曲曲折折,绕来绕去沈皓发现还是没用,他几乎把所有的分岔路都走了一遍,可是最终还是会回到原地,沈皓坐在车里,望着外面三三两两表情微妙地瞅着他和他的爱车的人群,明明是同一物种,却好像来自不同世界一样。沈皓心凉的不能再凉!他为什么会在这样一个地方!
正在他又急又怕一筹莫展之际,窗边突然路过一个人影,一个十来岁的小少年,穿着白棉衣,背着书包,低头走着,沈皓看见他的侧脸,一下子像是五雷轰顶一样愣在车里,等到那人往前走了,他盯着那个白色的背影,利落的短发,脊背挺直,却时不时低着头看着手里一个小本子,沈皓大惊失色,打开车门慌张地冲了出去。
他想都没想冲过去一把扣住少年肩膀,等到那人疑惑地回过头来,沈皓又惊又喜又不可置信,愣在原地都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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