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出来看见这家蛋糕店门口排着队,想必一定很好吃,我就买了些。”金轶憨笑着说。
“我和爸爸最喜欢吃这个蛋糕了,可惜我们这片没有。”楚妍曦一边嘟囔着,一边给金轶拿了拖鞋,“轶叔叔,快进来。”
金轶换了鞋刚进来,金煊举着一张画纸跑了过来:“爸爸,看我涂的哆啦A梦。”
“好,爸爸看看煊煊涂的好不好?”金轶一把抱起金煊就着他的手看着他的画纸。
一副简笔画的哆啦A梦,是用黑色勾线笔勾画出来的,憨态可掬,很可爱,一看就知是出自楚翘的手笔。金煊用蓝色彩笔涂得有些粗糙,不过对于一个四岁的小朋友来说,已经挺不错了,至少没有涂出边线。
金轶亲了亲金煊的脸蛋:“嗯,煊煊涂得真棒!”
金煊得到了夸奖很得意,扭了下身子从金轶身上滑了下来,又跑去楚妍曦那里献宝。
厨房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金轶挽着衣袖,走进厨房:“楚哥,需要帮忙吗?”
楚翘背对着他洗着小番茄,嘴里还叼着一枚。听见金轶说话,就转过身来:“不用……了……”声音在看见金轶那一刹那,瞬间降了调。
金轶今天因为是开会的地方直接过来的,所以身上的警服还没有换。浅清蓝色衬衫、藏青色领带、藏蓝色的裤子、锃亮的黑皮鞋,配上金轶健硕的体格,整个英姿飒爽嘛。虽然见过金轶穿军装的样子,可这警服也同样对楚翘杀伤力十足。
我的天哪……这是制服诱惑吗?要不要这么帅啊?
楚翘看呆了,眼睛里就差冒红色爱心了。
“楚哥你怎么了?”金轶递了张纸巾给他。
“啊?”楚翘愣愣地看着那张纸巾,不知道什么意思,歪着脑袋,一脸疑惑。
金轶被他这呆萌的样子弄得有些好笑,他看楚翘不接,就直接拿着纸巾往楚翘的嘴角及下巴上擦了擦。
楚翘下意识撇了下头,看见金轶拿着的纸巾上有一抹淡红色。这时才惊觉刚才叼着的那枚小番茄已被他咬破了,汁水淌在他的下巴上,自己还正无意识地咀嚼着。
啊……真是丢死人了……
楚翘赶紧用手背胡乱地抹了抹嘴:“那什么,小番茄好甜,呵呵……呵呵呵。”
“是吗?”金轶顺手把纸巾扔进垃圾桶。
“是啊,是啊。”楚翘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话,赶紧往水果篮里拿了一枚,递到金轶面前:“你要不要尝尝?”
金轶看看眼前的小番茄,又看看自己没洗过的手,直接张嘴咬住那枚小番茄。
楚翘触电般缩回了手,悄悄地将手指捏进拳中,心跳得几乎要破胸而出。
金轶将小番茄嚼了嚼,咕嘟咽了下去。楚翘的目光一直在飘忽,堪堪停留在他滚动的喉结上,自己也不由自主地跟着咽了下口水。他赶紧撇开目光,感觉在多看一眼,说不定就会扑上去咬一咬那滚动的喉结。目光刚移开一点,却又被金轶的嘴唇吸引了。
小番茄的汁水饱满,溢出的些许汁水濡湿了金轶的嘴唇,他伸出深粉色的舌舔了舔唇,弯起唇角:“嗯,真的很甜。”
我的神啊……真是要了我的命了……
楚翘的目光几乎是追逐着金轶一张一合的唇,他觉得自己快要呼吸困难了。他猛地眨了下眼睛,赶紧把水果篮塞到金轶手上,磕磕巴巴说:“甜甜甜……吧……拿出去……给小朋友们吃吧。”。
“嗯!”金轶应了句,拿着篮子往外走。
楚翘仓皇背过身,深深地呼了口气。他松开拽紧的拳头,盯着自己的手指,看了又看。接着又将手指捂在胸口,扭了扭身子,无声地偷笑。
刚刚那里碰到了金轶的唇,柔软的、温热的,是他喜欢的。他抬起手,将手指按在自己的唇上,他闭上眼睛细细地体会着,仿佛是在他唇上的并不是他的手指,而是那肖想的唇轻吻在自己唇上。
这……也应该算是吻吧……
22
虽然在楚翘的心中自己做的菜跟金轶做的比起来,就是番茄蛋花汤和佛跳墙的差别,但丝毫不影响他做菜的心情,毕竟这是他第一次给金轶做饭。
楚翘做的菜完全是承袭了他外婆的老上海家常菜的口味,简单点说就是妈妈的味道。
外酥里嫩的面拖小黄鱼、酸甜汁浓的糖醋小排、色美鲜香的番茄炒蛋、清淡爽口的白灼西兰花、最后是一道汤白味鲜的鲫鱼豆腐汤。
菜上了桌,楚妍曦扒着桌子看了一圈,贼溜溜地看了眼正在盛饭的楚翘,然后笑眯眯地对金轶说:“轶叔叔,真希望你以后能多来我家吃饭。”
金轶正在给金煊擦手,听了楚妍曦的话楞了下,惊讶地问道:“为什么呀?”
“我爸好久没这么用心做菜了。”她瞟了眼楚翘,装出一副很怕被他听到的样子,轻声说:“平时就我和他两个人吃饭的时候,他就随便糊弄我一口……哎哟……老爸,打脑袋会笨的。”
“让你背后说我坏话,糊弄你,能把你糊弄得那么白白胖胖?”楚翘端着碗出来,正好听到楚妍曦揶揄他的话,用筷子敲了她的脑袋。
楚妍曦摸了摸脑袋,吐了吐舌头,殷勤地帮楚翘布筷,讨好地说:“我这不是夸爸爸你今天做的菜好嘛。”
“你轶叔叔做菜才好吃呢。”楚翘将一碗米饭放到金轶面前。
“我爸爸做的菜最好吃了。”金煊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跪在椅子上,一脸自豪地说道,俨然一副死忠粉的模样。
“真的吗?真的吗?轶叔叔什么时候露一手?”楚妍曦双眼带星,就差跪求了。
金轶不好意思的笑笑:“没有啦,就只会做些家常菜。”
楚翘坐了下来,给他们每人舀了一碗汤:“这世上最幸福的事也就是一家人能坐在一起吃一顿家常菜。”
楚翘说完自己愣了一下,一家人?怎么就把金轶想象成为一家人?不过,就这样在一起吃着自己或者他做的菜,有儿有女。光想想,就似乎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是,这或许都是他一个人在做梦。做梦啊……会做梦的人一般都比较幼稚,难怪最近做的事都这么幼稚。
楚翘抬头看了看金轶,金轶面色无异,附和了句:“是啊,家常菜最好吃。”
不知为何,楚翘是有些心虚的。
他颇为尴尬地呵呵笑了两声,说道:“大家快吃饭吧。”
楚妍曦喝着汤,还不忘给金煊夹了条小黄鱼,两个大小朋友挤眉弄眼地笑着,吃得欢。
金轶端着汤碗,喝了口,挑了下眉,赞道:“这鱼汤,鲜。”
楚妍曦得意洋洋地说:“鲜吧,别的我不敢说,我爸炖的汤绝对是最好喝的……唔唔……”
楚翘夹了块糖醋小排塞进她嘴里:“吃你的,话那么多。”
楚妍曦嚼着排骨,嘴巴上沾了酱汁,金煊看了笑道:“妍姐姐是小花猫。”
楚妍曦撅了撅嘴,坏笑了下,也夹了块排骨塞到金煊嘴里,同样沾了一嘴巴酱汁。两个人对视一眼,哈哈笑起来,最后还是楚妍曦拿了纸巾把两个人嘴擦干净。
楚翘看着两个闹得欢腾的小朋友,忍不住弯起眉眼,他看了看同样笑意满脸的金轶,觉得自己今天做的菜异常的好吃。
其实吃饭,在哪里吃,吃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在一起吃。
23
饭后,楚妍曦主动收拾了碗筷去洗,金煊也撸着袖子要帮忙。一时间,厨房里碗盏叮当,笑声一片。
楚翘和金轶也没去管他们,随他们去闹。
楚翘从冰箱里拿了两罐啤酒,递了一罐给金轶:“一起喝点?”
金轶迟疑了下,楚翘看出他心里想什么,说道:“没事,就一罐。哪怕醉了也是在我家。”
金轶听了,点下头,接过那罐啤酒。
“走吧,我们去天井喝,那里凉快些。”楚翘朝金轶招了下手,走向天井。
楚翘的房子是90年代的老房子,是外婆留给他的,虽然这房子是外婆后来买的,但是老人家喜欢老小区,觉得那里才有人气,有邻里感。老人家腿脚不方便,所以买了底楼。
房子的面积大概有120平方左右,三室两厅。因为是老房子,所以底楼附带的不是那种开放式的花园,是围墙围起来的天井。
天井面积挺大的,楚翘将一半的天井搭了个阳光洗衣房,用来洗晒衣服。另一半露天,用木桩围了个小花圃,种了点花草,最抢眼的属攀了大半个墙的蔷薇,还有些花枝已经爬出了墙,如今正值花期,朵朵粉色花朵点缀在绿色的枝叶中,很是好看。天井一角摆了个园艺桌和两把铁艺椅子,桌上摆着盆绿萝,部分叶子垂坠下来,铺了满桌。墙上还装了个罗马灯,亮着暖黄色的灯光。整个天井收拾得既干净又文艺。
金轶开了啤酒罐,举起罐子跟楚翘的碰了一下:“楚哥,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不用谢……”金轶每次道谢客气的时候,都会让楚翘感觉出一种疏离,仿佛是在提醒他和金轶之间的距离,这让他有种浓郁的无力感。他喝了一大口啤酒,挤出个笑容。
5月底的天气已经有些热了,天井虽然被围墙围起,但是还是有风习习吹进来。
金轶伸手将衣领敞开,袖管高高挽起,喝了口啤酒,砸吧了下嘴巴说:“冰过的啤酒果然淡了,入口清冽许多。”
楚翘拿了抹布擦了擦椅子,招呼金轶过来坐:“我们下次一起吃小龙虾。”
“啊?”楚翘的话题跳跃的快,乃至金轶一时有些接不上来。
“嘿嘿,夏天,小龙虾和冰啤酒更配哦。”楚翘俏皮地说了广告语。
金轶了然,不由地笑了起来。他坐在椅子上,仰着头,望着夜空。在如今经常PM2.5爆表的上海,能见的星星没有几颗了,月亮都像是蒙了一层纱,更加的月朦胧。
“真怀念小时候躺在麦田里看星星的日子啊。”金轶忍不住感叹了句。
楚翘听着有些好奇,作为一个从小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长大的人来说,小时候玩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弄堂里和街边花园。农村生活对他来说是可以奔跑在宽阔的田埂上,可以在田野里踩着一脚的泥巴,那是充满着野趣和新奇的。
“你们小时候什么样?都玩什么?”楚翘忍不住问道。
“就是乡下孩子瞎玩呗,春天的时候掏掏蜜蜂窝,钓钓龙虾,夏天就在水里抓抓鱼,摸摸螺丝,秋天摘摘野果,在收耕的田里瞎跑,冬天点野火什么的,有次把草垛子点了,好大的火,被我爸揍了个半死。”金轶顿了下,脸上淡淡一笑,带着些回忆的甜与涩:“我小时候啊,就是熊孩子一个。”
听着金轶小时候无忧无虑的生活,楚翘心生羡慕,对他来说被父亲揍一顿的童年才是完整的。他从小父亲去世,母亲也不怎么管他,外婆虽然疼他,但是在学习方面十分严厉。小时候他听得最多的话就是别人对他说“你外婆带你不容易,你要听话她的话,不要调皮捣蛋……”他自己也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能惹外婆生气,不能给她添麻烦,要孝顺她,照顾她。谨小慎微,战战兢兢,就怕出错,就怕对不起外婆,就怕辜负了她的一番苦心。
所以无忧无虑对他而言就是一种奢侈品。
但就算如此,在楚翘心里,任何事情都比不过他的外婆对他的爱,因为那真的是倾其所有。
楚翘现在不只靠美甲店来养家糊口,有时也会帮朋友公司做一些平面设计,不多,全看心情。就连美甲店今天是否营业也是看心情。
至于他为何会如此嚣张?主要还有因为他有两家商铺可以收租金,活脱脱的包租公一枚。这些都是去世的外婆留给他的,包括现在住的房子和美甲店的店铺,都是外婆留给他的。
楚翘的外婆是个精明的上海老太太,外公在文革时期去世,外婆在那个动荡的年代,独自带着楚翘的母亲就这么挺了过来。后来,楚翘的父亲去世,他母亲就把才三岁的他往外婆家一送,追求自己的幸福去了。
外婆将他一手带大,在她得知自己得了肠癌之后,就开始给楚翘安排今后衣食无忧的生活。卖了黄金地段的老房子,慧眼识珠看中了当年还不算繁华的地段,买下三间当时还在建造中的购物街的商铺,又在附近买了现在住的房子。如今这个地段通了地铁,周围又是一通商业开发,房价翻番上天了。
楚翘看着满墙的蔷薇,这是外婆生前种的,那时只是小小一棵,经过十来年的生长,最初的根茎已经很是粗壮。一阵风吹过,吹得枝叶沙沙作响,花朵摇曳,清香四溢。
他想起外婆去世前最后一次站在蔷薇前说的话,她说:“翘翘,外婆快要去见你的外公了。外婆想你外公了,这么多年了,不知道他还在等我伐?你不要难过,对外婆来说那就是归宿了。我就是不放心你,还有你妈,你不要怨你妈,她就是自私了点,不都说自私的人最快乐,她快乐就行了,我也不奢望什么了。我的东西都留给你了,但是,翘翘,如果你妈过得不好,你就给她一间店铺,也算是我这个当妈的最后为她做的事了。翘翘,我知道你过得苦,别人都有爸爸妈妈,你却只有我这个老太婆陪着,现在外婆也要离你而去了,你要照顾好自己,没有什么比活着更不容易了,但也没什么比活着更好的了。外婆唯一遗憾的就是不能看到你结婚生子,翘翘的孩子一定像翘翘一样,漂亮极了,外婆好想抱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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