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小说

乞人轶事——明蒿/七月半

时间:2017-02-20 17:34:56  作者:明蒿/七月半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乞人轶事》明蒿
文案:
一个隐藏多年的变态孤独症患者被抓包后的自陈。
CP:一个只对宁烨呈显性的变态孤独症患者,一个真表里不一假人畜无害的“好人”

内容标签:破镜重圆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江柯,宁烨 ┃ 配角: ┃ 其它:等待


    ☆、写在前面

    宁烨可能是发现了什么,不过具体是什么我不清楚,毕竟我干了些什么……
    对不起,实在是太多,我很难确定到底是哪一件。
    姑且让我猜猜,事情很可能是由那箱陈年旧物引起。
    宁烨管他们叫垃圾,对此我不置可否,第一次没有顺从的同意。
    我们搬过几次家,宁烨就说过几次把那堆“垃圾”扔了。
    宁烨不是个好奇心重的人,对别人的隐私毫无兴趣,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这个人骨子里的冷漠。这个认知让我挫败,这么多年,我也不过是个别人。
    我没反对过宁烨什么,从他还不认识我开始,我就自作多情地想,这个人如果问我要什么,我必定是杀人放火也得给他。事实证明,这方面宁烨是个正常人,他既没要天上的星星,也没要谁的眼珠子,这让我至今得以安然地待在警察局外。
    如果我的猜测是正确的,那我真不知该喜该忧了。
    喜的是,也许我终于离“别人”远了些,宁烨能屈尊看一眼我那堆被他称为“垃圾”东西,至少证明我们的关系更进一步。忧的是,离“别人”远了些,在他眼里,我估计离神经病又近了些。
    不过宁烨,千万别怕我,我得提前告诉你,这样我真的会伤心。
    如果你不介意,我很乐意跟你讲讲我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搬文

    ☆、XX01年8月11日

    我第一次见到宁烨,是在庆丰镇下的坝子村,再具体点说,是在坝子村的小池塘边上。两人宽的芭蕉叶挡住毒辣的日头,下午两三点的时候,没有哪个家长让小孩子出来闲晃,更何况还是在危险等级颇高的池塘边。
    当然,除了我。
    李大婶总说我是个可怜娃儿,亲妈跑了,亲爹还没出息,讲完之后,再拉长了调子叹息一句:可怜诶!
    不过可怜归可怜,原则还是有的,李大婶从不让她孙子二胖跟我玩。当然也不止二胖。坝子村的人奉我家为蛇蝎鼠窝,我这从窝里出来的人自然人人嫌。
    尽管这个蛇蝎鼠窝是全村唯一一栋三层小楼房。
    总之,就是在这样一个热得死人的下午,我见到了宁烨,以及和宁烨一起的一堆小孩。
    村里的小孩我都认识,以前这堆小孩会偷摸着找我玩,尽管回去就是一顿揍,不过谁让我花样最多,胆子最大,啥都能玩。
    这样的日子不算长,亲眼目睹我被毒打之后,再没人敢来找我玩。
    被打不是稀奇事,坝子村的男娃子哪个没有三天就两头哭爹喊娘的。
    被打得满头是血就不多见了。
    不过这于我也不算什么稀奇事。
    大妈大婶也省了一番功夫,不用打招呼孩子也不敢来找我了。我倒是自得其乐,有没有人我都不稀罕。
    就像大家说的,我爹是个疯子,千万别搅和进来。
    所以我一眼就瞧出宁烨是个新面孔。
    我很庆幸李大婶最喜欢当着我的面道别人的家长里短,毕竟我一个七岁大的小孩在她眼里估计什么也不懂。
    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懂不懂,不过她那副又妒又羡的嘴脸倒是成了我今后观察别人的模板。再不动声色的人,我都能从中看到点李大婶的影子,这可真是个好事。
    她说什么来着,从大城市回来的王家姑娘,带着个儿子回来了,也不知道爹是谁,看她和那娃儿模样,男人该是个款子。
    大太阳晒得人眼都睁不开。一群小孩跟着小路慢悠悠地走。
    我一边把脚泡到温凉的水里,一边看那只被逼急的小狗。狗急跳墙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狗急咬人肯定是真的。不一会那群小孩就四散开来,叽叽喳喳往回跑。
    不知道哪家的大人一声吼,透亮的哭泣声就传来了。我一听就知道是二胖,他哭的时候最多,声音最亮,哭之前那一声必定是干嚎的。哭也要酝酿不是。
    我等了一会,见人走得差不多,赤脚到那小狗边去。
    乡下土狗多得是,母狗下了崽没人要,等断奶就放路边自生自灭。
    这狗可真是丑啊。我撇了撇嘴,满足了好奇心,打算回去。
    走了几步,发现这狗就跟了上来。我抱了狗往芭蕉叶下走,没人知道我喜欢狗,就算是只丑死的狗。
    我不怕脏,所以抱着不知道裹了一身什么东西的丑狗一点也不觉得别扭。
    然后宁烨就出现了。我想过无数次。宁烨,是你自己过来的。
    “它怎么不怕你?”这声音有点羡慕。
    臭味相投呗。我把小狗往怀里搂紧,宁烨这身白净的衣裳,真不该和我站一处。我估计还没人跟他讲我的事迹。
    “它好脏,咱们给它洗个澡吧。”宁烨一点不见外,温温和和,礼礼貌貌。我不得不说,宁烨这个技能骗了太多人,就连我,也是很久之后才看穿这人的真面目。
    我鬼使神差的把丑狗放进水里,那狗进水就扑腾起来,溅得我一身是水。
    “哈哈哈!”宁烨不知道戳到什么笑点,愣是笑得直不起身。
    我看他笑够了,主动让他帮忙抓住丑狗的颈子。一身毛被打湿粘嗒在身上,这丑狗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没有最丑只有更丑。
    “小可爱。”我不知道这三个字得昧着多大的良心才能说出来,不过宁烨的确不红不臊的说了。
    “小丑狗。”我嘀咕了一句。
    “白狗?看你多脏,还以为你是灰狗。”宁烨大惊小怪的看了又看,我觉得这人没见识,话都不想说。
    “你要养它吗?”宁烨问。
    我当然想养它,如果我爸不打死我,也不打死它。
    “要养。”我鬼使神差的做出今天第二件不受控制的事,嘴巴里吐出两个字。
    “谢谢你。”我没见过这么有礼貌的小孩,更何况这句谢谢实在是没头没脑,我养它你谢我干嘛。
    宁烨像是了却一桩心事,看了又看这条丑狗,终于念念不舍地走了。
    我望着穿一身白衣裳的小人,第一次觉得李大婶说对了一件事,这模样,的确像个款子的娃儿。
    我把丑狗带回来了家,等它毛干了才发现其实没有先前那么丑,不过背上那块掉了毛的地方突兀而丑陋,到底还是条丑狗。
    不出所料,我挨了一顿毒打,我那疯子爹说我自己都养不活,还想养只丑狗。
    我很欣慰我爹和我能有一个共识。宁烨啊,这的确是条丑狗。
    我不发一言,硬是挨过一阵拳打脚踢。其实就算没有这狗我也免不了这一遭打,狗只不过是给了他一个借口。
    好在这一顿打没算白挨,丑狗还是留下来了。我觉得挺值。
    你看,当年我就能因为宁烨一句话给我那疯子爹的狂风暴雨增值。
    我抱着狗回我的狗窝,这下可真的是狗窝了。
    我不嫌狗脏,现在它还是雪白的。破天荒的,我嫌我自己脏。
    我穿着一件土黄的短袖,缝线的地方已经裂开,一条蓝色的半截裤已经半黑,还有一双一边跟被磨掉的凉鞋。脚手指甲前端都是漆黑的,如果我撩起衣裳,我知道,皮肤也是漆黑的。
    我打了水,一人一狗站在坝子边洗澡。这个时候我那疯子爹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我不用怕他突然暴起的毒打。
    我洗得费劲,洗完之后还搓了那身半月没换下来过的衣裳。
    洗完后,我光着身子翻遍自己为数不多的衣裳,终于找到一件白衣。等我换上干净衣裳,我又想起下午那身白衣服,或者是说穿白衣裳的人。
    我还不懂东施效颦,不过我身上泛黄的白衣裳让我怒意横生。我把衣服扯下来,扔到地上踩了几脚,任丑狗拉去做窝。
    宁烨问过我为什么不穿白衣裳,我笑笑没答。那股怒意来得无缘无故,我不知道怎么说,我从不承认那是自卑,在宁烨面前,我根本没有自尊,又何来自卑。


    ☆、XX01年8月17日

    我已经六天没有见到宁烨。
    我猜已经有人给他普及我的事迹。那可有些不妙,不过也没什么。如果是这样,见不到他人很正常,估计他见到我也会绕道走。
    当然这只是猜测之一,我不得不说还有一种我更不愿意面对的情况。
    说不定他只是暑假到乡下来探亲,这两天已经回去大城市了,毕竟他看起来确实像个城里人。
    我前所未有的焦虑。整日抱着丑狗在芭蕉叶下面坐着,坐着坐着就去给丑狗洗澡,然后我就又想起宁烨了。这样循环往复的日子实在难熬,不过没多久我就习惯了。
    平生我最擅等待。
    那个时候我承认,从来不稀罕别人要不要理我的心有些动摇了。我希望,至少宁烨还能记得这条丑狗,顺带着也还能记得我。
    看,对宁烨,我从来没有过高的要求,一如伊始。
    不过宁烨到底让我失望了。
    整日坐在芭蕉叶下的我,没再遇见过宁烨。我开始相信第二个猜测,安慰自己也许明年还能见到,也或者明年我已经把人忘了,怎样都好过现在复杂的心情。
    我的确很失望,这种失望是继我那疯子爹破产下乡,连我没上车都不知道后的第一次。
    我还是喜欢给丑狗洗澡,为了那一身残缺的白毛,我也喜欢上了给自己洗澡。我想这是宁烨第一面带给我的唯一一个好处,当然,还是坏处更多。
    猜测之一就是其中一个。
    我最不该的就是对宁烨太自作多情。很久以后我才发现,宁烨确实是个真表里不一的人,可惜我没能早点看清,病入膏肓的人说什么都没用了。


    ☆、XX01年9月1日-10月1日

    看到那个人影的时候,我终于长舒口气。
    我自己拿着好不容易要来的几百块钱来报道。疯子爹这回下手还算有分寸,至少穿了衣裳看不出来昨天才惨遭过毒打。
    二年级的班级都在一层楼,我毫不费力的就看到宁烨站在门口。我想不起那个女人的模样,不过当时妇人牵着小孩的场景确实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宁烨母亲。
    宁烨转学到了二班,很可惜,我在一班。
    很快我就释然了,庆丰镇三个小学,我们至少在一个学校。我只要勤快些,至少一天能在阳台看见他一次,厕所看见一次,操场看见一次,运气不错的话,办公室还有一次。
    我搞不懂为什么要看见宁烨,我只是身体力行地做了。
    一个星期的实践证明,宁烨不喜欢出现在阳台,也很少出现在厕所,我一度怀疑他只有回家才会上厕所。不过不要紧,很快我就发现,宁烨不仅是同学里的领袖,还是老师的宠儿。
    我开始频繁的出现在办公室,不是问问题就是抱作业本。我想那是班主任最欣慰的一段时间,她怀疑我有轻微自闭症,这样反而打消了她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一反我沉默内向的形象,选班干部的时候,我甚至主动要求当了语文课代表,班主任自然是喜闻乐见。
    这门事最多的课给了我无数多堂而皇之的机会进办公室,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和宁烨擦肩而过。
    这样做的结果是,很快我就知道自己一厢情愿了些。
    宁烨早就忘了我,或者根本就没记住过我。也是,我早早地打听好了他叫什么,他住哪里,他现在有哪些朋友,并不意味着他就要记得我,或者说,认识我。
    我发现,早先的想象,果真全是臆想。我甚至怀疑,那天笑着说谢谢的人根本就是我幻化出来的。我把宁烨想得太好了。
    我很确定,直到七年过去,他都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这也不要紧,我说过,我最擅长等待。


    ☆、XX04年10月22日

    宁烨混得很好。
    这是我观察三年后欣慰的结论。
    我还在兢兢业业的坚持我语文课代表的事业,他已经从小组长,班长,中队长,大队长一路平步青云,跃升成为老师新一届的宠儿,同学新一轮的领袖。
    这个结果让我对多次即将被提升的职位给予毫不犹豫的拒绝。因为宁烨更加频繁的进出办公室了,而语文课代表始终保持各门课程中出入办公室第一名。
    我从不给自己找无谓的劳累事干,所以即便我对宁烨混得不错予以了肯定,但却绝对不会是我的追求,也没有丁点羡慕。语文课代表就很好。
    其实我没什么追求,如果除去费尽心机只为看一眼宁烨的话。
    我想如果宁烨仔细看过那个箱子,不难发现一个东西。
    那枚大队长佩章应该是被我保存最好的一个物什。宁烨肯定不知道,这一天,他因为掉了大队长佩章写了平生第一份检讨的事,其实我得负一半责任。
    如果宁烨还能记起,那我不介意在这里道一下歉,道歉毕竟不费什么劲,如果能解决问题,我很乐意。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