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清连忙道了谢,拉着任寒的行李箱就出了云姐那里。
出门的时候,一个男人突然叫住了他:“任寒,我听云姐说你不干了?”
任清看着眼前这个三十多岁穿着酒保衣服的男人,便听出了此人的声音就是刚才与他打过电话的王朔,立马点头道:“哥,昨天谢谢你送我去医院。”
“没那回事!”王朔摆了摆手道:“你小子走了也好,省的我还得跟你在你姐跟前装你男朋友。气你那个前男友不说,还得帮你瞒着你姐。可是……你不是说你欠钱的吗?你走了准备干什么去?”
任清道:“其实我唱歌还算可以,我想去找找看那里招驻唱,我想去试试。”
王朔却像是有些意外:“哎?你前几天不是跟我们说你唱歌跑调么?”
王朔的说法让任清有些诧异,可他很快就道:“我想试试,总比做少爷伺候人好不是?”
王朔一看也是个心粗的人,也就没有在意,只是道:“哎,走了也好,你不走,赵宁那孙子指不定怎么找你麻烦呢,有钱人家的少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任清连忙客气道:“谢谢哥这么照顾我,哥你保证身体,我走了。”
离开了酒吧,任清就去了自己曾经当过驻唱的茶馆,那里的老板李广是个相当重义气的人,环境挺好的,收入相对也不错。
当初他第一次去参加选秀得了个不错的名次,有了一点小名气之后也接着在这里唱过,所以比较安心。
只是不知道两年过后那店还在不在,老板还是不是原来的李叔。
到了茶馆门口,任清终于找到了一丝熟悉感,就连门口的装饰都还是两年前的。
任清静静看着,心里泛起了一股说不出的滋味,酸的他眼眶都有点疼。
他转过身子看了看楼后面直通二楼管理室的楼梯,正巧看见已经五十多岁李正正抱着一个纸箱子走了下来。
李正见到自己店门口站着一个年轻人,手里还有一个拉杆箱眼睛微红地看着他,难免有些奇怪。
没等李正开口,任清便道:“老板,请问您这里招驻唱吗?”
李正上下打量了一番任清,道:“倒还真的缺歌手,不过我这里给的钱不多,但是一晚上只唱两小时管晚上一顿饭,你想试试?”
任清猛地点了点头:“我愿意。”
“嗯……行是行,不过你唱的怎么样啊?这这里人本来就不算多,你别再给我唱跑了!”
任清忙保证道:“那我待会可以唱一首,您权当评委检验一下我的唱功,成吗?”
李正见对方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自信,冷不丁想到了几年前来到这里也说过同样的话的任清,一时间有些感慨:“成吧,我才刚开门,你还有半小时准备时间,权当暖暖场吧。”
“哎!”
任清的心里充满了感激,这地方虽然收入不高,却是个适合静下心来唱歌的地方。
而且这样一来,白天他还可以另找一份工作,还可以解决一顿晚饭,怎么算都再合适不过了。
任清跟着李正进了门,茶馆中的一切都不曾变,在几个灰色墙壁上的几个相框中,任清看到了当年只有22岁的自己,那是他当时跟李正一起拍的合影。
李正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走了过来,见任清在看那相框,忍不住叹了口气:“你认识他吗?”
任清渐渐收紧了拳头,尽量保持平淡道:“听说过。”
任清并不是很出名,专辑出过一个,小型的见面会举办过一场,拍过一些广告,上过一些综艺节目,接过几个电视剧的配角,得到过耀星最佳新人歌手。可是各大演艺公司每天都有出道的人,他也着实不算是有多大的名气。
再说……他刚有了一些看得见的成绩,也就出了车祸。
现在的话,或许也不会有人记得他了,特别是像任寒这种年龄的孩子。
当然,沈则群曾经说要帮他,可任清拒绝了,他想用自己的实力取得成绩,他当时喜欢沈则群,他也已经欠了沈则群很多了,所以并不想再依赖他。
可现在看来,对于沈则群来说,他不过就是他包-养的三流小歌手而已。他当初既然这么不识趣,沈则群倒也乐的清闲。
毕竟这种事情公布出去,对谁来说都没有好处。所以这两年他们跟地下情人没有什么不同。
李正提到任清,眼圈也有些泛红了,声音也变得有些喑哑,像是在回忆很多年前的事情一样,李正沉声道:“任清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孩子,歌唱的也好。每次一有他的节目啊,我总会看。我以前给他的工资其实真的很少,他却还是每天都会早来帮我搬东西什么的……成名了之后还愿意来这时不时唱一两首,说什么要给我带人气,多好的孩子啊,怎么就……哎……”
见任清也变了脸色,李正这才忙道:“不好意思啊,说这么伤感的事情”李正抹了把脸:“你坐着吧,客人也不多,我去那边收拾收拾。”
任清看着李正微微弓起的背,忍不住咬了咬唇。
其实要说感谢,也是他感谢李正。
谢谢他愿意让他来唱歌。
谢谢他给他做了那么多顿晚餐给他吃。
谢谢他在父亲病危时拿出了所有的积蓄。
谢谢他对他说:“阿清啊,只要你愿意,李叔这里随时欢迎你。”
第5章 重逢
任清找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茶馆做旧的墙壁上保留都是七八十年代的东西,一切的陈设都没有变。
仿佛这一切都只是个梦,他还是那个任清,还不曾以沈则群为奋斗目标的任清。
在等待上台的时候,在那个熟悉的角落,任清再次看到了那个老旧笨重的卡式收音机。如今虽然它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可他却见证了李正跟那位姑娘的爱情。
李正是个浪漫的人,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唱歌,并且也已出道为目标努力着。
大学的时候,李正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儿,也曾抱着这个笨重的录音机对着那女孩长唱了一首甜蜜蜜而求爱成功。
可是天不遂人愿,有天他用自行车带着女孩儿的时候出了车祸,女孩当场就死了,李正的声带也受了伤,唱不了歌了。
女孩死后,李正没有再交往过其他人,或许那个时代的人都很单纯。
喜欢了,就是一辈子了。
李正说那女孩说毕业就嫁给他的,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说,也不管领没领证,他都认为对方就是他的妻子,这个收音机也一直被李正好好收着。
以前他在这里唱歌的时候,李正每天都要让他唱一首甜蜜蜜,他说他不能唱了,但女孩喜欢听。
当时任清还为此大哭了一场,李正却说,一生得一人,也算值了。
后来任清签了唱片公司渐渐有了人气,他以“一生得一人”为名写了一首歌,也曾在那一场只有三四百人的小型握手会上唱过。
那是他为李正跟那个姑娘唱的,也是当时他第一张专辑里点击率很高的一首歌。
其实那首歌,那场见面会,任清的服装造型很平常,没有任何浮夸。
他就只是抱着吉他静静地唱着,沈则群也在几百人之中。
那天晚上,他们两个人也曾侧夜缠绵,拥抱亲吻。他也以为他的歌声,他的心声他个人都听到了。
可事实证明,他从头到尾感动的都只有自己而已。
过往的甜蜜似乎在这一刻变成了锋利的匕首,一刀一刀地往任清的心里划。
“那个……”
李正的声音打断了任清的思绪,任清闭了闭眼,这才回过了头:“老板您说。”
李正似乎有些难为情,却还是小声道:“你听过一生得一人这首歌吗?大概是三年前出的歌,任清的,你会唱吗?”
“……”
这一刻,任清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他并不认为凭现在的他可以唱好这首歌。
对于认清来说,他得知沈则群将他当做林立的替身这件事似乎就发生在上个星期,他的手里似乎还有那个白色的拉杆箱,他似乎还是那个刚从沈则群的房子里走出来的任清。
他已经,不想再想起那时候的事情了。
他已经……死了。
无论是那具身体,还是他对沈则群的真心,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任清只觉得眼眶微痛,便下意识地低下了头道:“对不起啊老板,那首歌我是听过,但是唱不好……”
“哦,这样啊……”
听出了李正口中的失落,任清瞥了一眼角落里的那台老式的录音机,道:“我,我唱甜蜜蜜,成吗?您有吉他么?”
李正的眼里瞬间亮了起来:“真的?”
毕竟现在唱这个歌的年轻人真的不多了,李正也很意外,忙着点头道:“好好好,你如果能把这首歌唱好,我就录用你,我去给你倒杯温水去。”
李正说着便慢慢的转过了身子,却又自言自语道:“要是任清那个臭小子还在就好了……就他唱的最得我心。”
一瞬间,任清的视线便彻底模糊了。
李正是直接住在茶馆二楼的阁楼中的,哪里有一把吉他,任清知道。
李正倒也很大方的将吉他拿了出来,任清在后台试着弹了一小段,虽然时间已经过了两年,但是对任清来说这一切只是仅仅过了一个星期而已,上手根本没有问题。
李正的感情很纯粹,这一首经典的情歌任清也不需要做出任何改编,只要保存它原来的样子就好。而且来李正茶馆小坐的通常不是小年轻,这条街上还有其他更适合年轻人去嗨的地方。
无论什么时候,这里对于任清来说,都是特别适合唱歌的地方。
任清大大方方地上了台,周围微弱的光线将任清清秀的轮廓刻画的更加分明。台上只有一个立着麦克风的支架,还有一个高脚凳。
任清慢慢坐了上去,修长的指尖轻轻拨了一个小调,茶馆中的几个中年男女纷纷侧目看了过去。
正在此时,欢快的前奏响了起来,萦绕在这间小小的茶馆中。
这首曲子实在太过耳熟能详,似是勾起了在场所有人的回忆,大家都沉醉在了这个曲调之中。
稍显昏暗的灯光不断流转着,映照在了木质吉他的木面上,折射出岁月的痕迹。任清轻轻地开了口,甜蜜中带着浓浓的深情,周围没有人再说话。
任清干净的声音极具穿透力,带起了聆听之人的回忆,一幕幕翻涌而至,仿佛连同时间都在这一刻滞留了。
任清的余光捕捉到了正坐在那台录音机旁边的李正,他看见李正嘴角处的烟头几番明灭,烟雾徐徐而上,任清随即冲他扬了扬嘴角。
李正只是看着他,而后慢慢地抹了把脸。
这一刻,任清没有看见此刻李正眼中的震惊。
有那么一瞬间,李正似乎从那隐隐地笑容中看到了任清的面容。
可是这种感觉,这声音……真的……太像了。
任清沉醉在了曲调之中,用心的演唱着。无论是任清的音色还是他的性格,任清都很适合唱民谣,他也很喜欢那些抒情的慢歌。
正在此时,茶馆地门被一人轻轻推开,牵动了门上的风铃“叮铃”作响。
茶馆总攻的面积不过六七十平米,任清只用了吉他伴奏,所以稍稍有一点动静他就会听到,并且茶馆的大门还是正对着演唱台,任清也就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过去。
橘色的光线渐渐从任清的头顶褪去,打在了他高挺的鼻翼上投下淡淡的影。
率先映入任清清澈的眸底的,是来人高挺的眉骨,光洁的额头,再然后是淡色的薄唇。一头墨发被整齐地梳在了脑后,上方的橘色的投光也无法混淆来人脸部深邃的轮廓,唯有那双狭长的眼睛,带着一股神秘、严谨又稍显倦意的目光朝着台上看了过来。
刀削一般的下颚微微抬起,男人高大挺拔的身影如同中世纪的贵族,仿佛生来就只为了众人的仰望。
“噔—”地一声,任清的手一抖,音调也在这一刻跑偏,还好被任清及时不救了回来。可饶是如此轻快的曲调,在任清听来却是天底下最尖锐的兵器,直往他的心底砍了过来。
任清下意识的收回了视线,褐色的瞳仁都在急剧颤抖。
沈则群……
沈则群?!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李叔的茶馆?!
他没有带沈则群来过,他来这里驻唱的时候还没有遇见沈则群,沈则群不会知道这个地方的。
而当站在门处的沈则群听清了台上人的声音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怔住了。
“任……清……”
略显苍白的薄唇微张,却是说出了这个只有他自己才能够挺清楚的名字。沈则群的眼里的情绪彻底乱了,连带着脚下的步伐都有些凌乱了。
他急忙朝着台上那个年轻的男孩看了过去,脚步却也在这一刻被无形的钉子定在了当场。
僵直着,僵直着……沈则群的整个身体这才慢慢恢复了一些知觉。
他在想什么呢?
唱歌的人怎么可能是任清呢。
任清早就已经……
被他亲手……埋葬了啊。
呵,沈则群,你疯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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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出手
台上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他唱歌的感觉这么像任清?
尽管沈则群心里其实很清楚现实,可他还是忍不住去听,却没有勇气去靠近。
他突然想起,那时他站在坡上看着任清回过头看望向他的那一天。
如果他没有打那通电话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叫住他,任清就不会逃,如果任清没有慌不择路,他就不会出事,就不会死。
都是他不好,是他害死了任清。
他不该打那通电话的,他应该很快地、很快地跑过去将那个人抱住,留住的。
他早就该……朝着那个人坚定地跑过去的。
是他自己生生错过了。
而台上,任清实在不曾想到他会在这里见到沈则群。
任清本就快该下场了,这下子结束之后更是抱紧了吉,甚至连鞠躬都忘了,就往台下走了过去,下台阶的时候还差点绊了一跤。
李正早已经从前面走了过来,笑着拍了拍任清的肩膀,道:“小伙子,你唱的真的特别好,明天来报道吧。”
任清心里十分清楚,以沈则群的身份,他不会来这种平价小茶馆。
任清试着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尽量保持微笑,道:“老板,刚才进来的那个男的是谁啊,看样子……好像特别有钱,跟咱们这里的风格也太格格不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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