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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到那个混蛋渣了我!——流烟萝

时间:2017-03-06 17:29:22  作者:流烟萝

    周慕站在这头,看着林森面带微笑地走过来,那样的意气风发,对比他,自己像个笑话。周慕目光沉沉,却扬起唇角,微笑着和主持人说话,在林森走到一半的时候离开了红毯。
    林森作为主创人员,位置很靠前,一边是导演,另一边坐着女主角。
    林森笑着和人频频点头,坐下来,等待开场。
    《我的年少时代》是一部青春电影,因为题材问题,剧本再创作的时候对原著有删改。改过之后的剧本虽然过审容易,但缺了些味道,让故事反倒变得平平无奇。
    不过这也是现在那些青春电影的通病,故事说不上上佳,演员演技也一般,全靠粉丝撑起来的票房。
    这部电影也是一样的套路,林森的粉丝、书粉是主要的观影人群。虽然林森是男二号,但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一半是他在扛,如果票房好,也是对他自身商业价值的一大肯定。
    正因为如此,在宣传期林森才会那么主动配合。只是片方想要炒cp,他却没有答应,不为别的,只为曲谌他都不可能松口。
    幸好方路也不赞同cp,林森和徐颖分手也没多久,而且他的大多是女友粉,炒绯闻对他来说弊大于利。
    林森看过剧本,也是演员,但经过剪辑的成片有些改变,剧情并不完全相同。
    开头之后,画面骤然明亮,周慕骑着自行车过来,随之响起他旁白的声音:“我叫沈行……”
    这部电影林森虽然有参演,但这样情情爱爱的故事对他其实没有多少吸引力,他关注的更多还是演技。
    这部电影的演员都是新人,林森演技算好的,其他人算不上很差,但也只能说是不功不过了。
    在观看的过程中,林森看出很多不足,表演痕迹还是重了些,又想如果换种表演方式可能会好一点。
    但陈导的功力还是有的,他对节奏的把控不是一般导演能比的,将原著简洁流畅的优点保留了下来,画面也很美,对一部青春电影来说是合格的。
    电影落幕,掌声雷动,大家脸上的笑容都十分真诚。
    首映礼结束,林森回到保姆车里,神色疲惫。
    昨天闹得有点晚,凌晨才睡,睡了不到八个小时爬起来做造型,一整天面对着记者,在镜头下面,林森不得不打起精神,丝毫不敢放松,此时就有些累了。
    林森眯着眼睛,手里攥着手机,本来想给曲谌打个电话说一下,结果想起方路在,又放弃了。
    刚才首映礼上的气氛很热闹,但林森心里始终沉甸甸的,他心里藏着事,想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
    方路在他身边,让他的心情更加沉重。
    一路沉默着但他家楼下,林森下车,方路也跟了上来。林森脚步一顿,又很快掩饰过去,淡定地上楼。
    方路并不是每次都会去林森家里,他手底下还有其他艺人,也不是一天到晚跟着林森,算起来已经有很久没有去过林森家里了,也就一直没有发现林森和曲谌的事情。
    林森跟曲谌的房子斜对着门,在一起之后基本上混着睡,不一定哪天去哪家,两边都有住。时间长了,衣服两边都有,牙刷杯子也是一边一套。
    方路要是进去,肯定会发现端倪。
    林森的心跳快了些,但不打算继续隐瞒,这种事,藏得越久越不好。
    进了电梯,林森思索着开口:“那个……”
    方路迅速转过脸看向林森,那目光仿佛能洞察人心,林森顿时心虚,但还是强撑着开口:“方哥,我最近谈恋爱了。”
    “哦!”方路点头,脸色淡淡的。
    “方哥,我……”林森不自主吞咽了下,“我男朋友……”
    “男朋友?”方路挑眉,甚至露出了一丝笑容。
    “叮——”
    电梯到了,方路率先走出去,林森跟着出来,走到自家门口开门,走进去。
    方路跟进来,室内打量一圈:“你们同居了?”
    “额……算吧!”林森说。
    “是谁?你那个朋友?”方路笑着问。
    他要是破口大骂,林森心里还好受点,他这样笑,林森反倒更加忐忑,点点头:“是他……方哥,你……”
    “吞吞吐吐干什么,有话就说!”
    “你不生气?”林森试探着问。
    “我当然生气!”方路沉了脸,看着林森,“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吗?你面前的原本是一条康庄大道,但你却非要把自己置身于钢丝之上。”
    “我知道,我也深思熟虑过,”林森抬头,看向方路,神色前所未有的认真,“但我是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人。”
    “喜欢是什么?多少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的人现在相顾无言,”方路克制着自己的脾气,“也许再过几年,你会后悔自己现在的选择,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
    “我都想过,”林森说。
    “那你想过你现在跟他在一起,公司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给你那么多资源吗?”方路问,“你想过一旦被发现,你面对的可能是所有人的谩骂,你的事业可能会因此而毁……”
    “我想过。”
    “好吧!”方路苦笑,“既然你这么说,我还能说什么。”
    “方哥,你不生气?”林森不敢置信地问,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过关了。
    “你要我怎么样?现在和你决裂?”方路反问。
    林森连忙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
    方路冷哼:“不过你得答应我,起码两年内不能出柜。”
    “为什么是两年?”林森反问。
    “时间长了我怕你们藏不住,”方路在心里叹气。
    林森是个很省心的艺人,他不像很多艺人一样流连夜店私生活混乱也很少跟人传绯闻,待人温和有礼,从来不耍大牌,娱乐圈多奇葩,林森身处其中,简直是股清流。
    但他平时不出事,一搞事就是大事。
    林森跟男人在一起,方路其实并不惊讶,上次看到曲谌看林森的表情他就有预感了,甚至已经做好了一套林森被动出柜后的公关方案。
    也只有林森这个蠢蛋才会觉得他们只是朋友,矢口否认。
    只是虽然有预感,但被证实了,方路仍有种自家养的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
    再从现实来说,公司虽然不会像方路说的那样现在减少林森的工作量,但培养新人势在必行。
    孟煜年纪已经不小了,虽然男演员保质期长,四十岁演偶像剧的男演员大把,但孟煜自身已经在尝试着转型。
    而林森现在就像是行走在刀尖上,看似爬得很高,但很不稳,一旦被爆出来就可能功亏一篑。虽然圈子里的同性恋双性恋其实不少,只是不管哪个人都捂得严严实实的,但这并不能否认他们在冒险,不管没爆出来的时候多红,爆出来了都只有雪藏一条路。也许几年之后还能出来拍电视剧,但娱乐圈更新换代那么快,几年之后又有谁记得他呢?不过是演些龙套,再想翻身就难了。
    方路不想走到那一步,但时至今日,他不得不未雨绸缪。
    不管林森以后是事业更进一步,迈入电影圈,还是出柜事业尽毁,中宇都需要培养出一个能接林森的班的人。
    方路斟酌着对林森说了自己的考虑,又跟他说了一下未来公司可能会有的工作变动,林森表示理解。
    在这个行业里,中宇已经算是有人情味的,在别的经纪公司里,让艺人陪酒这种事屡禁不止,日韩娱乐圈更脏,有的经纪公司甚至不把艺人当人看。林森在中宇几年,从来没有被安排过陪酒,公司其他的艺人也是如此,方路一直说,他不会反对手下的艺人潜规则上位,但也提倡,更不会从中牵线。
    而孟煜,当面车祸停工近两年,复出后还是公司力捧的对象,那时候中宇制作的电视剧都是精品,连续几部戏都爆了,孟煜成了一线,也坐稳了中宇一哥的位置。哪怕他后来任性地一消失就是几个月,花长时间去演话剧,拍电视剧的时候,公司都是给的最好的资源。
    林森知道公司不会一知道他跟男人在一起就将他弃之如履,能给他争取到的资源也都会给他。但培养新人是肯定的,哪家公司都是这样,让当红艺人带新人都是常事,孟煜以前就带过林森,只是林森不争气,直到去年才红起来。
    该说的话方路基本上都说了,方路看了林森许久,又忍不住叮嘱:“你们私底下怎么样我不管,在外面收敛一点。”
    “我们已经很收敛了,”林森一脸无辜。
    “你知道就行,”方路捂着胸口,“我的心脏已经经受不起刺激了。”
    林森:“……”

  ☆、第49章 败家子

曲谌下班就回来了,他和林森说好了晚上一起吃饭。
    正好林森和曲谌说开了,本来打算介绍曲谌和方路认识,他们都是知道对方的名字但没有正式见过面。
    但方路没有这个意思,哼笑一声:“得了吧,等你们能庆祝一周年再说。”显然还是记着他之前公布恋情给方路带来的麻烦。
    林森无奈,送方路离开。
    方路离开没多久,曲谌就回来了,林森开门时还有些惊讶:“这么早?”现在才六点半,下班时间京城的交通状况一向不佳,林森简直要怀疑曲谌是开飞车回来的。
    “今天没什么事,就提前下班了,”曲谌进门,换了鞋揽着林森的腰进屋。
    “不错嘛!学会早退了!”林森满脸的赞赏。
    照理来说早退这种事不该被提倡,但曲谌一向是加班时间比休息时间多,工作在他的生活中所占的比重太大,这样不是不好,但林森不太赞同这样的生活方式,他希望曲谌能将自己的脚步放缓一点,让自己活得更轻松一些。
    林森对待事情的反应常常在曲谌的预料之外,曲谌早已习惯,如今听到林森这么说,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的。
    他无奈地笑了下,拍拍林森的头:“要换衣服吗?”
    林森有时候会很奇怪,为什么曲谌总喜欢摸他的脑袋,在他看来,这种情形大多发生在身高差比较大的情侣身上,但他身高一米七八,并不比曲谌矮多少。
    于是林森捂着头有点炸毛:“别老摸我头发,今天刚做的发型!”
    因为要参加活动,林森今天穿得比较正式,就这么出去吃饭林森有点不习惯,于是回房间换了身休闲点的衣服。
    他换了件白色t恤搭配蓝色的直板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板鞋,又拿了顶棒球帽,这身装扮再戴上墨镜也不会显得突兀,就是普通的年轻男孩子的打扮,又有点潮,就是看着挺嫩的。
    林森面嫩,二十六快奔三十的人了,看起来还跟十几岁的少年一眼,跟一群二十出头的演员搭戏也很合适。
    曲谌看起来比他更成熟一些,不光是穿衣打扮的原因,他的心态比林森更成熟,气质又稳重,就算是空降万宝集团,那身气势也能唬得住人。
    林森就不行,让他演个皇子龙孙还行,终归是电视剧,不说十分,他总能演出五六分感觉。但要是像曲谌那样接手一家公司,一时装过去了,时间长了肯定会露怯,压不住阵。
    林森手上拿着墨镜,站到曲谌面前,笑容灿烂:“怎么样,帅不帅!”
    前两年林森想把自己往成熟了折腾,成天梳个大背头,衣柜里全是黑白灰三个颜色,生怕自己看起来年纪太小。这两年心态倒是有了转变,穿衣打扮更加符合他这个年纪的青年,衣柜里衣服的颜色增多了,发型也变得多了。
    “帅!”曲谌倾身在林森脸颊亲了一口。
    林森大笑,斜眼看他:“你不去换一件衣服?”
    曲谌还穿着西装西裤,大热天的,他真怕曲谌中暑。不等曲谌回答,林森便回房间进了衣帽间给曲谌挑衣服。
    曲谌穿衣服的风格就跟林森前两年一眼,衣服都是黑白灰,夏天的衣服除了西装衬衫之外就是polo衫,都是比较商务的款式。偶尔有两件休闲款式的衣服,还是林森买的。
    林森挑了半天,选了件白polo衫,配的灰色休闲西裤和休闲皮鞋,全部扔进曲谌怀里:“赶紧换!”
    曲谌脱掉外套,又当着林森的面脱掉衬衫,他肌肉紧实的身体暴露在林森面前,林森靠着墙抱胸站着,看得目不转睛。他很喜欢曲谌的身体,恨不得将其据为己有,但他总不能跟曲谌换个头,只能自己练。从剧组回来这半个月,他每天都会在健身房里待一个小时以上,勉强让肚子不再是一块肌肉的样子,恢复到四块腹肌还不知得等到何年何月。
    曲谌练得还没有林森多,他每天也就在跑步机上跑半个小时步,偶尔工作应酬时打一次高尔夫,一个月去游一次泳,差不多就是他的运动量,但身材却偏偏保持得很好。
    林森说起时难免有些羡慕嫉妒,曲谌听得眉眼都舒展开,语气中隐隐带了一丝得意:“这是天生的。”
    这话说得真欠揍!让人恨不得咬他,林森也真的扑上去咬了,只是到最后瘫倒在床上没力气的还是他。
    结束之后,曲谌还咬着林森的耳垂说:“其实这也是一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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