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是吗?
重黎再三追问,黎单想了想才抽空给他解释道:“是泽巨蚁,一种变异凶兽,含有剧毒不说,听说骨骼坚硬如铁石,很难完全杀死。”
这些黑压压的一片都是蚂蚁聚集而成的吗?重黎不由得感到头皮发麻,背上冷汗都冒出来了,即便如此,黎单还在唯恐天下不乱地吓唬他,道:“泽巨蚁好食血肉,如果群起而出,铺天盖地,即便是再凶猛的野兽也没办法阻挡。”
听了黎单的解释,重黎更是吓得不行,他之前曾经看一本相关杂志,知道在非洲有一种行军蚁,以速度快,数量多闻名于世,这种非洲行军蚁还长有倒钩,是凶狠的食肉生物,它们几万几十万地聚集在一起,密密麻麻,如果有任何生物阻拦到它们前进的道路,非洲行军蚁会犹如大军过境一般,横扫一切障碍物,将阻拦它们的生物蚕食殆尽,滴血不留,片肉不存,如果有生物惹恼了非洲行军蚁,被群起而追之,那就只剩下死路一条,即便是跳到河里也没用,因为非洲行军蚁会有组织地集合,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钩子勾住钩子,铺成一条像毯子一样严丝合缝的渡河工具,后面的大批非洲行军蚁会跳到这条同伴们用身体做成的毯子之上,组织严密地迅速过河,行到水中央,下层勾钩子的行军蚁宁愿被水淹死也绝对不会放开钩子,直至最后成功渡河为止。
如此纪律性,如此强悍的战斗力,一度给重黎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现在看到这么多的泽巨蚁,重黎一下子就回想起来了当初被非洲行军蚁所恫吓的恐惧,听闻,非洲行军蚁大军过境后能将一只犀牛硬生生啃成森森白骨,看不到任何一丁点的肉沫。听黎单的解释,泽巨蚁比非洲行军蚁还要恐怖,重黎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哥……”
“别怕!我们马上就能进入神庙了。”黎单狠狠拽了拽重黎的胳膊,不让重黎继续左顾右盼,自己吓自己,都这时候了,与其担心那些周围的不明生物,倒不如赶紧往神庙里跑,除了进入神庙,周围不可能会有更安全的地方。
重黎被黎单带着往前跑,渐渐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体力不支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重黎被吓到了,因为他亲眼见识到了这群泽巨蚁的恐怖之处。
之前跑在他们前面不远处的刺毛兔很多都被泽巨蚁卷了进去,就像是往幽深的海底扔下一块小石子一样,不过是溅起了一朵小水花,等涟漪散开后,就再也没了动静,这些刺毛兔也一样,被卷进泽巨蚁的黑潮里面,连朵浪花都没溅起,很快就平息了。
重黎吓得不敢再看,咬紧了牙关,埋头跟着黎单一路狂奔。
好不容易踏上了神庙的台阶,黎单抬手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珠,倒不是很累,他完全是被重黎给吓得,而重黎呢,早已体力透支,死鱼一样摊在神庙的台阶上,五体投地。
说来也奇怪,这些稀奇古怪的生物虽然都是往神庙这个方向而来,但是除了黎单和重黎这俩兄弟之外,其它的生物都没有踏上神庙的台阶,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禁忌或者忌讳?越想越感觉到后怕,重黎赶紧询问黎单,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其中缘由黎单也说不清楚,不过看神庙附近已经被密密麻麻的泽巨蚁给侵占了,之前那么多的生物,现在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只还在垂死挣扎,但是依旧抵挡不住泽巨蚁的浪潮,浮浮沉沉中被吞噬殆尽。
“哥……”重黎回身看了看台阶下黑压压的一大片泽巨蚁,头皮发麻,赶忙又往台阶上爬了几步,生怕这些天杀的泽巨蚁一个想不开杀上神庙的台阶上来,到时候以他的小身板,估计都用不了几秒钟就会变成一堆白骨,黎单的身板要更壮一点,皮厚肉实,就算多个半分钟好了,依然不够看。
“我们进去吧,放心,这些泽巨蚁不会让台阶的。”
见重黎一脸后怕的表情,黎单忍住笑,一把拉了重黎的胳膊,连拉带拽地把人往神庙里拉,重黎还没缓过气来呢,被拽着身体失去平衡,跌跌撞撞地进入了神庙。
神庙的结构其实并不复杂,没有墙,只有八根需要两人才能合抱的大柱子,简单支撑着庙顶,重黎注意到,柱子上和庙顶都雕刻了线条简洁的几何图案,充满了后现代的艺术感,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什么时刻凿刻而成的?这么前卫。
正中央是一个刻意搭建起来的长方形石台,黎单径直走过去,开始一本正经地鼓挠起来,重黎无所事事,则开始漫无目的都四处看。
神庙的规模不算很大,但是端庄大气,四面通风状况良好,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特殊的聚音效果,站在神庙里,能很清楚地听到四面八方传来的海浪声。
“黎重,快过来!”
“哦,来了。”这神庙奇异的,有一种能让人缓和心境的作用,被黎单一叫,重黎赶忙跑回来,只见黎单已经将石台给清理好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石台上一块又一块的深色斑总给重黎一种不舒服的感觉。“哥……”
“躺上去!”
“啊?”重黎吓了一跳,如果不是很确定眼前这位真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哥哥,重黎真要怀疑对方是不是不怀好意,想拿自己来搞献祭了?
“让你躺就躺!废什么话!”没好气地瞪了重黎一眼,黎单也懒得再说废话了,直接伸手抓了重黎把人往石台上推。
“诶……”重黎还没反应过来,黎单已经抓着他的左手腕往石台上磕,重黎下意识地想挡,却没来得及,只能眼睁睁看着左手腕上的玉镯磕在石台边缘,发出了清脆悦耳的响声,然后,玉镯碎了,零零碎碎的掉到地上,一地残渣。
重黎马上急红了眼,这是他母亲留下来的遗物,对重黎来说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黎单又不是不知道,竟然这么做,简直……
刚想质问黎单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股奇异的芳香传来,吸入体内之后,重黎瞬间感觉脑袋发晕,浑身无力,反倒是黎单,好像根本没受影响,依旧是一副精神百倍的样子。
“哥……”动了动嘴唇,重黎还是想好好问个清楚,可惜,黎单却不肯多说,叹了口气,一把抱起浑身绵软无力的重黎平放在石台上。
重黎睁大双眼看着自己的哥哥,眼里有惶恐,有不安,还有疑虑。
“别怕!”黎单照例伸手揉了揉重黎头顶柔软的发,笑着安抚道:“闭上眼睛安安心心地睡一觉,等你醒来,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真的是这样吗?真有这么简单吗?
仿佛看出了重黎双眼透出的疑虑,黎单胸有成竹,嘴角带着一抹微笑,柔声道:“相信哥哥,我总不会害你的。”
重黎这才慢慢闭上了眼睛。
黎单一手按在重黎的右手腕,一手拿着□□,在手心里把玩,深呼吸了好几口气,这才颤抖着手狠心割下第一刀。
在这过程中,重黎一直安安静静地躺在石台上,仿佛睡着了一般,呼吸声都微不可闻,只有微微起伏的胸膛还在证明这是一个大活人。
滴答,滴答,滴答。
鲜红色的血液顺着石台上的沟槽缓缓流入神庙地底,渐渐与这片土地,这个时空融为一体,密不可分。
重黎昏昏沉沉,但也能清楚地感觉到身体里的血液一点一点流逝,很奇怪,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黎单紧紧握着他的右手给他加油打气,重黎一点都不害怕,相反,他觉得很安心,因为他相信哥哥不会骗自己,等睡醒过后就能回家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临死前的幻听,重黎恍惚中竟然听到了蒙塔撕心裂肺呼喊他的声音。
“重黎,留下来好不好?”
“重黎不要走!”
“重黎!”
听着听着,重黎忽然觉得好难过,眼泪忍不住滑落。他想回家,他想离开这个操蛋的时空,但是临到头来,真正要离开了,他才发现自己竟然会舍不得,这不是很讽刺吗?
看着自家那不争气的蠢兄弟,黎单无奈叹气,又不得不出声安抚道:“睡吧,黎重,睡醒了就没事了。”
真的是这样吗?难道说,这个时空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一个梦而已吗?重黎不知道,但是他很确信,如果是梦的话,请让他赶紧醒过来。
失去最后的意识之前,重黎唯一记得就是,耳边越来越清晰的海浪声。
☆、第141章 番外:南柯一梦
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质上并无差别,就连日后蒙古铁骑南征,四处争占土地,接连灭了夏,金,宋三国,亡国的百姓永远都是最可怜的,蒙古人可不分什么金人,宋人,一律当做南人俘虏来处置,有元一朝,金人和汉人的处境都分外艰难,到后来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辨不出了。
完颜绰有心想要改变历史,至少不能让蒙古铁骑继续糟蹋我中原的大好河山,但是没办法,宋国现在就是一个猪队友,朝政**,文恬武嬉,完颜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投奔宋国,只会死得更快,而且面对来势汹汹,国势力如日中天的蒙古,今宋两国都得举白旗投降!没办法,蒙古国就跟开了挂似的,不论南下还是西征,一路打来所向披靡,周边各国们都招架无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促成三国联合,聚沙成塔,尚且可以和国势如日中天的的蒙古帝国一较长短,若是各自为政,或是表面上赞成联合,背地里却互不信任,坐山观虎斗,只会被蒙古坐收渔翁之利,分而击之,一点点蚕食殆尽。
纵观华夏五年里历史,不外乎四个字,成王败寇!成吉思汗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刽子手,史官们不也大笔一挥,给了一个“一代天骄”的至高赞誉吗?未穿越之前,完颜绰看见这段历史也不会惊奇,但是自己设身处地生活在此,他就没办法这么淡定了。
退一万步说,金宋两国再是世仇,也应该在这时候摒弃前嫌,同仇敌忾,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永远都只有□□裸的利益二字,金,宋,夏三国,犹如汉末时的魏,蜀,吴三国,三足鼎立,各自发展生产,休养生息,百姓们也能安居乐业,还有什么可不满的?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一将功成万骨枯,平民老百姓的生计,那些位高权重的当权者们是否又真的在乎呢?宋国上下整天叫嚣着要北伐,收复幽云十六州,复往昔之疆域……现实一点来看,宋人的叫嚣简直是痴人说梦,遥想当年,南宋立国之初,有岳飞,韩世忠这等当世名将,都没能北伐成功,如今宋朝上上下下,更是应了那句诗词,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朝臣文恬武嬉,军队师软兵疲,就这样还想着北伐,真当金**士们是吃素的啊!就算金国将士这些年安于享乐,战斗力有所消退,但是打不过关张,还干不过刘备吗?蒙古人就算了,一比一单挑肯定会吃亏,但是宋朝军队,说实话,还真是不堪一击。
宋人看不清楚天下局势,死咬着金国这个世仇不放,甚至不惜背弃盟约,勾结蒙古,与虎谋皮,重演了当初连金灭辽,引狼入室的悲剧,自食恶果。
完颜绰怎么也想不明白,诺大一个宋朝,怎么就没人看清楚这么简单明了的道理吗?连弱抗强,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事关亡国,亦或者亡天下的问题,哪儿能凭着古来的恩怨,个人喜好轻率妄为?唇亡齿寒,户破堂危,希望这一次宋朝能多出几个明白人。
原著作者明显是褒奖蒙古而贬低金国的,所以对金国的一应宗室贵胄们各种抹黑,就连完颜绰都不能幸免,跟着被泼了不少脏水。
唉,人生已多艰难
02、【完颜满都】
每次面对完颜洪熙时,完颜绰总觉得有些浑身都不自在,这种不自在,是带着一种提前知道了故事走向的优越感,也隐隐有种物伤其类的感怀。但是不得不承认,完颜洪熙是一个很合格的父亲,对孩子疼爱有加,又不过分溺爱,一个人是不是真心对你好其实很容易分辨,特别是完颜绰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心思更加敏感,随着这些年的朝夕相处,完颜洪熙对完颜绰好的没话说,完颜绰自然也投桃报李,将这人当自己的亲生父亲一般敬重,其实也确实是他的亲生父亲。
没办法,带着穿越之前的记忆,总是会在不知不觉中感到记忆混乱,不好分辨。
“绰儿,你母亲身体不适,此次就不随我们父子俩一同入宫觐见了。”完颜洪熙还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看到这个唯一的儿子,笑得一脸和善。
完颜绰不置可否,什么身体不适,他母亲是根本不愿意跟金国的宗室贵胄们扯上关系,这些年来,他们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顿饭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完颜绰实在是搞不清楚父王和母亲的恩恩怨怨,这两个人,人前恩爱非常,换了王府里的谁来说,都会认为他们是一对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偏偏这两人私下里又是两院分居,一副互相都不待见对方的模样,到底是在搞什么鬼?
完颜绰一个炮灰人物,原著里对他父母亲的这一段恩怨纠葛也是寥寥几笔带过,没有过多描写,所以纵然完颜绰十分好奇,也无从下手去查。
还得再等等!
一路无话,荣王携世子入宫觐见。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金国国主在宫中召开宴会,叫了所有王爷公主们入宫,连同一些关系亲厚的宗室贵胄们一同庆贺。
“儿臣参见父皇。”
完颜洪熙一本正经地跪下行礼,在他身旁,完颜绰也有样学样,规规矩矩地跪下磕头,他模样长得俊俏,粉雕玉琢的,童声清脆,很是讨长辈的喜欢。
“孙儿给皇爷爷请安。”
完颜洪熙的生母是金国国主最宠爱的元妃,一度还差点儿当上金国的皇后,可惜元妃不是女真人,朝中大臣们不会允许一个汉人女子母仪天下,或许是因为愧疚,国主对完颜洪熙很是宠爱,爱屋及乌,对荣王这个唯一的世子自然也是喜欢到了心眼里,再加上完颜绰自小从聪慧机敏,读书识字,过目不忘,其实这都是废话,完颜绰一个提前读了剧本,开了外挂的穿越人士,不过是困在了一个懵懂孩童的体内,又不是真的傻了,上一世的学识都还在,再多学一次,自然觉得简单。
“满都,快过来让皇爷爷看看,最近好像又长高了一些啊。”
满都是完颜绰的女真名,意为,渐强壮也,翻译成汉字,意思大概是长大、成熟之类的,完颜绰的汉字名是完颜洪熙翻检古籍亲自取的,寓意为何,完颜绰参悟不透,想来也是寄予美好希望之类的吧。
听到金国国主有召,完颜绰赶紧手忙脚乱地爬起来,刚一上前,就被国主一把抱进了怀里,笑着捏他肉呼呼的小脸,别看完颜绰年纪小,但是他嘴甜会说话,拉着国主的衣裳下摆好一通撒娇,三言两语就哄得金国国主眉开眼笑,忍不住将粉雕玉琢的小家伙高高举起,额头抵着额头轻触一阵,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这动作寻常人家做来也没什么,可是身为一国之君,难免有些不合礼制,完颜洪熙赶忙出声制止:“父皇不可!绰儿已经大了,别这么骄纵他,我们女真族男儿,可没有那么身娇肉贵的!”
国主板着脸,故作生气地回瞪了完颜洪熙一眼,道:“满都是朕最疼爱的皇孙,宗室贵胄,本就是天之骄子,纵然是骄纵一点了又怎么样?谁人敢妄加指摘?”
此言一出,完颜洪熙也不敢多说什么了。
一旁的元妃见了,只是以长袖遮了嘴角暗暗发笑,并不多说什么。她素来不太喜欢儿子娶进门的王妃,倒不是看不起的意思,她自己本身就是汉人,当然不会自轻自贱,只是同样都是女人,她知道女人到底是什么心思,楼心月对他儿子就算有诸多爱慕倾心,这些年估计也给磨得差不多,相看两相厌,两人勉强绑在一起过日子也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更何况两人成亲多年,虽然住在同一个王府,但一直是分居两处,这样的日子又有什么乐趣可言呢?可惜儿子情根深种,满心满眼都只有那个对他已经无情无义的女人,没有再纳妾婢,说来也可笑,荣王天潢贵胄,身边却连个可以随侍的妾婢都没有,以至于荣王人近中年依旧子嗣单薄,元妃本来就对楼心月很有意见,之后更是愈渐不满了,好在楼心月终是生了一个好儿子,在同辈的宗室弟子当中,满都是顶顶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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