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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而立——木叶籽

时间:2017-03-08 18:18:14  作者:木叶籽

    杨林对他的行为似乎有些惊讶,“你不怕我骗你?”
    “骗什么?袁天意的东西么,你想要,我现在就可以转给你。”
    杨林眼神闪烁,欲言又止地看了他好久,终于还是在文件签完后,沉默地关上门离开了。
    袁天意变为植物人的第一个星期,余尽欢将自己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事实上他过得也不是很轻松,因为肩上多了份他不愿意扛起的责任,他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般冷漠和不在意,袁天意的病情,金樽的管理,他都在努力地学习并了解相关的知识。
    他也是喜欢这样的忙碌的,这让他不用去思考太多问题。
    此前12年,他的目标都是与袁天意天涯陌路。当这个重大的石头从心上移除后,他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其它的欲望了,之前他一直都战战兢兢地害怕袁天意反悔,如今,袁天意不会来打扰他,也不会有能力来逼迫他,放松下来后,他却不知道该为自己做些什么。
    他今年39岁了,人生里最好的年华都已过去,父母不在,远方的亲人也不爱,曾经的朋友都已渐行渐远,唯一的安慰就是林天远还在这世上,也要回来了。
    早上照旧去医院探望袁天意,袁天意终于变得安安静静的了,他却习惯了开始坐在病床前,絮絮叨叨说个不停,一天的流水账,偶尔也会提起他们曾经的过去。
    余尽欢有些好奇地用指头戳了戳袁天意的脸颊,带着怀恋般的表情说道:“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喜欢你睡着的样子,这么多年你也没多老,没想到躺在病床上,皮肤的弹性还是很好,真是可惜了这一副好皮囊,要是让曾经爱慕你的男女女们看到你不能动弹的模样,你说还会有多少人依旧死乞白赖地爬上你的床?”
    余尽欢紧紧盯着袁天意的脸庞,猛然间发现他的眼珠子动了几下,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按了医护铃,等医生护士赶到后,才告知他这都是自然现象,植物人的眼睛会动,眼球转动和眼睑睁开都属于正常现象。
    其实医生来的时候他就记起来了,这些日子他看了不少关于植物人的资料,如何护理,如何治疗,预后效果等等,可惜对象是袁天意,一点点变化,就让他失去冷静慌了手脚。
    送走医生后,余尽欢一边揉搓着袁天意的胳膊,一边说道:“对我,你就是个祸害。”
    林天远是个医生,一直在国外,近期还回不来,但每天都有和余尽欢通电话。
    “尽欢,今天怎么样?”
    余尽欢也将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对于他和袁天意的纠缠,林天远知道得很清楚,“他留给你的信,你不准备看一看么?”
    “天远,我害怕。”
    “我们的尽欢一直都是最坚强最勇敢的男子汉。”
    “别再用小时候的话安慰我,我已经39岁了。”
    “所以,你有什么可怕的呢?袁天意的一言一行还会伤害到你?关键是你想打开那封信,不然你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和我提起呢?”
    “我没有——”
    林天远打断了他的话,“尽欢,你有,翻翻我们这几天的聊天记录,你就知道了。”
    挂断电话,余尽欢认真地翻出聊天记录,果然提到过好几次信,虽然都在只言片语里,他却不能欺骗自己,他很在意那封信,因为那也许是他这辈子能够看到的袁天意最后对他说的话了。
    他爱过,恨过,以为能够释怀,却还是没有释怀,若是袁天意好好的与他天涯陌路,他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踟蹰不定,纠结不已。
    “袁天意,你真有本事!”余尽欢咬牙切齿地大声冲袁天意说道,然而对方却没有任何的回应,余尽欢猛然站起来,走进浴室,打开水龙头,冲洗那些不断滚落的泪水,终于跌坐在地上,一个人大声地哭起来。
    他认输了,他真的认输了,为什么他要面对这一切,他不爱袁天意了,也不恨袁天意了,为什么他还要这么难受?
    心里堆积了太多的情绪,余尽欢痛快地哭了一场,精神才好了些,打点好自己,交代护工仔细些后,才在傍晚的七点回了金樽大楼。
    余尽欢一路快速地上到董事长办公室,他很焦急,直到重新将那封信拿到手上,他才放下心来,他既害怕,又期待地看着信封上熟悉的字迹,遒劲有力:致尽欢。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慢慢打开信封,抽出一张淡黄色的信纸,纸上还散发着玫瑰的香味。
    将折叠好的信纸展开,余尽欢看过去,没几下,眼泪就哗啦啦地流了下来。
    【小欢:
    见信安好。
    你一定不相信,和你定12年之约的那天,我就想写这封信,只是我不甘心,一直推辞了它,一直到约定之日。
    我一直以为我是你的守护者,却没想最终成了你的大魔王。
    12年,你赢得了我的爱情,我赢得了你的屈服,从此我甘愿做你真正的守护者,你却不愿意施舍一丝一毫的情感。
    你说,你愿意用你的下一个十二年,还我之前十二年,然后,此生不见。
    我答应了,我以为,我已经学会了如何去爱你,12年的时间定能让你回头看我一眼,可我想,定然是没有的吧,当你看到这些时,我就知道,你还是对我说了NO。
    如果你对我的人生有一点点好奇,就回到我们最初相遇的地方,我将记载着我们相遇的记忆放在我们一起埋下的地洞里。
    其实,我是想让你猜一猜的,想着你是否还记得我们曾经放肆欢笑过的时光,我却也担心,你已因为我将它遗忘,担心你不愿意。
    所以,我直接告诉你了,你会回去么?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此时的你是什么样子,身边是否有人陪伴,但我知道,我是如此的自私,自私到自己不能陪着你了,也想你再记起我。
    如果你心里还留有我的位置,我就是期待你去的。
    如果你已一点也不留念,我也是不愿意你去的。
    然而此刻我却是希望你按着自己的心意来,如果你还愿意去看看曾经的我和曾经我眼里的我和你,那就去吧,也是一份怀念。
    曾经写给你的那些带着玫瑰香味的诗,你是否留过一首?
    那是我此生最爱你的证据了,大概也是我做过最浪漫的一件事。
    那些字句都是我在一个个不眠的夜晚,绞尽脑汁一个字一个词拼凑出来的,却不敢让人知道,我让别人给我写诗,瞒着他们说抄一遍后再让他们交给你,这样拙劣的计划,居然从未被拆穿。
    每一次我都很期待你看着那些诗句时会是怎样的心情,偷偷地在一旁窥视,一如我现在也很期待,你看着这封信甚至将来看着我的回忆录时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很遗憾我看不到,但无论我在哪里,我总是爱你,想念着你,想和你在一起的。
    对不起,也许我做错了很多事,直到我离开了,我才敢对你说这句话,可是,我爱你,很爱,很爱。许不了你一生尽欢,惟愿你余生尽欢,来生尽欢,生生世世极尽欢。
    爱你的大魔王:天意留。】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这一篇文会有所长进,看文愉快!
   
    第3章 第 3 章
   
    “所以被他猜中了,你还是来了这里?”林天远和余尽欢一起站在林城高中的铁门前。
    余尽欢点点头,他作出决定时是费了好大的力气的,然而在好友的陪伴下来到这里时,却很平静。他们没有走正门,攀上铁门的栏杆,轻巧地翻越过去,稳稳都落地站定,没发出什么声响。
    “你的身手倒是比以前好了太多。”
    “我学过一点拳击和跆拳道,现在跟你打也不相上下。”
    今天周末,校园里很安静,教学楼还在原来的地方,但是已经翻新过了,东边的操场后边有一片树林,他们上学时还只是没什么枝叶的树苗,如今已经是郁郁葱葱的大树,在凉爽的秋风里逐渐黄了树叶,随风摇晃着枝条,飘飘洒洒落了一地金黄。
    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棵树,树上还挂着一红色的塑料牌,在日晒雨淋里褪了颜色,却还能看到高三三班余尽欢的字样。
    余尽欢很久没有来过这边了,他脱掉外套,卷起袖子,拿出带来的小铁锹,小心翼翼一小铲一小铲地挖出一个窟窿,直到看见了柔软的塑料膜,才用手轻轻抹去上边的尘土,掏出一个包裹了好几层密封膜的陶罐。
    “我还挺好奇的,你当时怎么会和袁天意一起埋东西,真不可思议。”
    “那时候不过是觉得这个提议很好,就答应了。”余尽欢一边除去陶罐的保鲜膜,一边淡淡地说,“再说了,我要埋下的是过去,不过是将不想理会的东西扔进来了,而他埋下的却可能是未来。”
    陶罐终于呈现出它原始的模样,是一只仿古的粗陶白泥陶罐,接近半米高,口径比摊开的手掌还大一点,阳光洒在陶罐上,粗陶面反射出柔润的色彩,给人古朴、温润的感觉。
    余尽欢用小刀轻轻刮去封口处厚厚的石蜡,揭开陶罐,缓缓地将手臂伸进去,能触摸到厚厚的本子,散乱的木刻小玩意,冰凉的小铁盒,还有蓬松干燥的玫瑰花瓣。
    他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袁天意这么喜爱玫瑰,他受不了那浓郁的香味,反倒更喜爱牛奶和水果的混合香气。
    “尽欢,要在这里看里边的东西?”
    “嗯,我们去球场那边坐会,等我看完,就接着把它埋在这里吧。”
    林天远用不理解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随你吧,但我猜你不会舍得再埋下去的。”
    余尽欢没说话,手上的陶罐沉甸甸地,他有些紧张,又很期待,突然间像个小孩子得到了一份喜爱的新玩具,宝贝似地捧在怀里,不舍得让给别人,就连自己,也是很小心很小心地触碰着。
    在高高的看台上坐下,余尽欢有些恍惚,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他们以前在这里踢球的模糊身影,会有人冲着看台上的他大喊大叫,走上来抱怨他隔那么远怎么欣赏他的英姿,他会被对方揉乱头发,在生气之前又会被对方哄好,笑得前翻后仰。
    耳旁仿佛听见自己昔日的笑声,那么畅快,那么恣意,余尽欢很是感叹。
    “想当年,我和嘉树在底下踢球,你就高高在上地坐着,说是站得高看得清大局,其实是捧着一本书看得目不转睛吧,偶尔才会看我们踢球,嘉树总会在休息的时候来闹你。”
    余尽欢牵起嘴角,看着球场没说话,笑容慢慢地垂下去,“不说他了,找个时间我们去看看他吧,我要在这里看书了,老规矩,你随意。”
    林天远点点头,一步步走下台阶,阳光照在他的背影上,余尽欢突然觉得那个人仿佛要消散在眼前,一激动焦急地大声喊道:“林天远。”
    林天远回过头,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然后转过身子,摆摆手,三两步跳下看台楼梯,走向球场侧门处。
    余尽欢放心地坐下来,一点一点地将陶罐里的东西拿出来,两个蓝漆铁盒一个是他的,一个是袁天意的,他抚摸着依然光滑的漆面,将它们放在一边,拿过那个线装的牛皮本子,放在自己的膝头,盯着上面龙飞凤舞的熟悉字迹,沉默了好久才翻开混合着玫瑰香氛的纸页。
    【遇见你,是上天赐予我新生的窗子,我不小心窥见了你的笑容,重获了自己的心跳。】阳光照射在淡黄的纸面上,微微有些刺眼,余尽欢却一动不动,他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双手轻压着被卷起的书角,红着眼眶,想笑,想哭,心里翻江倒海,面上安静沉默,将自己纠结成了一座雕像。
    许久,他才合上只看了一小部分的本子,将它压在自己胸口,身子有些颤抖,抬起头看着万里无云的朗朗晴空,眼角滚落一颗热热的泪珠。
    他站起来,对着天空大声喊道:
    “袁天意,你是个骗子,你是个混蛋,我不会相信你的。”
    接着他又大声喊:
    “余尽欢,你给我坚强点。”
    “余尽欢,什么年纪了,还玩这种小把戏。”球场上出现林天远的身影,他冲着余尽欢大声回应道。
    余尽欢擦掉眼泪,平复起伏的情绪,看着他一步步走上阶梯,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天远,谢谢你。”
    “谢什么?”
    “很多,谢你的……”
    “别啰里啰嗦,又文绉绉的,兄弟之间不用介怀。我可不是袁天意,能受得了你的那些多愁善感和即兴而发,我才回来,你应该先请我吃顿饭。”
    余尽欢突然很想问,“为什么你不介意袁天意曾经对你做过的事?”,不过他把这念头压下去了,他不想揭开好友好不容易合上的伤疤。
    余尽欢将铁盒和书放进陶罐,如林天远先前所料,抱着这个不算小的东西,出了林城高中,带着林天远回到自己的小公寓里。
    “这么多年,你的喜好还是没变,原木家具,粗麻布沙发,风景油画,就连陶瓷杯上的小鹿印花都和以前一样。”林天远一边四处走动打量公寓的摆设,一边饶有意味地说,“有时候,我就想,时光改变了我们许多人,偏偏没有改变你,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固执地守着自己的一隅,死死将根扎在那里,不愿离开。”
    “老天也是偏爱你的,连我脸上都出了不少褶子,你对着镜子看看你自己,细皮嫩肉的,真真是应了那句,男人四十一朵花啊。”说着说着,林天远忍不住打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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