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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人]龙阳好秦(穿越)——依韵黎

时间:2017-03-16 17:55:47  作者:依韵黎

    荆轲笑了一声,暗含讽意,“太平盛世?”
    叶煜却摇摇头,“非也,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乃天下大势。众国林立已逾数百年,战火纷飞,少有安宁,今秦地处西北,兵力强盛,人人皆兵,若再出一位霸主,开疆扩土,一统天下有何不可?只是无论兴亡,百姓皆苦,只有天下归一方能享百年安宁。”
    荆轲走过很多地方,他见过很多战争,也见过很多因为战争流离失痛苦不已的百姓,“你想说什么。”他冷声道。
    叶煜一笑,道,“煜与君不过萍水相逢,不愿过多干涉,只期望荆兄若是见到天下大势已定,能放下你手中的的刀剑,莫去做那螳螂,再惹百年烽火。”
    他这就是将刚才荆轲的话又还了回去。
    荆轲听后,大笑三声,终于转过身来,灼灼目光紧盯着他,“你就那么认为秦能做到?你不过是个连秦国都没去过的小子,何来的信心?”
    “皆为‘若是’罢了。”叶煜回到。
    “好一个‘若是’,既然如此,若是真能如你所言,我也愿入秦投效,助那车轮滚滚向前,助天下百姓早日安宁!”
    要说荆轲真的相信了叶煜所说的,那不可能的,他不过是觉得叶煜有趣,有觉得他勾勒出来的前景不错,才说下这一番“若是”。
    “煜在秦恭候荆兄!”叶煜起身一拜。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全名呢。”荆轲说道,“我是荆轲,卫国人。”
    “在下叶煜,魏国人。”叶煜回到。
    “既已互通姓名,还不把兜帽摘下来以真面目识人?”荆轲问道,作势要伸手去摘。
    叶煜忙抓住了帽檐,苦笑道,“荆兄就饶了煜吧,煜的相貌着实不适合在此曝露,若是有缘再见,煜必定褪下遮蔽。”
    荆轲又笑了起来,“又是一个‘若是’,好!我期待着!”
    荆轲离去后,叶煜继续就餐,却发现饭菜已经冷了,叹了口气,就着冷掉的菜扒饭。
    还没入秦呢就干了一件大事,日后一定要找始皇陛下多拿一份奖金。
    作者有话要说:
    荆轲真的没被说服,他对此的态度就是——
    小孩子:我说秦国以后一定很厉害!他能……
    荆轲:好好好,你说的是。
    小孩子:你以后不可以来阻拦他。
    荆轲:好好好,他要是真厉害了我去帮他。
   
    第三章  秦国咸阳高热起
   
    叶煜用亲身经历验证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想致富先修路!
    花了一个多月才濮阳走到咸阳的叶煜看着眼前繁华的景象,激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然而并没有。
    事实上濮阳到咸阳,在这个时代根本要不了一个月,甚至半个月都算慢了的。
    叶煜之所以会花了这么多时间,一方面是道路难行,没有地图和方向。要知道他从大梁到濮阳路上有好长一段水路,而且只要一路往北就行了,而这一次基本上都是陆路,古代的路谁走谁知道。
    另一方面是因为越是远离都城的地方越是混乱,他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没人带路,哪知道什么地方是安全呢?
    一路上,他遇到了荆轲所经历过的事情,遇到了被逼为盗贼的百姓,也遇到了货真价实的盗贼。
    荆轲曾说他手中的刀剑有血腥气,这话不假,只是荆轲却不知道他的刀剑杀的一直都是野兽,根本没有伤过任何一个人。
    但那都是曾经了。
    他还记得他从濮阳往西南方进入秦国不久,遇到了一个小村庄。那个村庄远离都城,和他曾经大梁城外的村子截然不同,若非在村子里遇到了人,他几乎要以为那是个废墟了。
    他当时走了不少路,便打算在那里停留一晚。但就在那天下午,他看到五个男子在大街上欺压一对母女。
    一般人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做呢?当然是救人,他也一样。他有刀有剑有武艺,根本不虚什么,于是他砍伤了一个人腿和另一个人的背,又把剩下三个人打跑了。
    被他救了的那对母女邀请他去她们家歇息,路上还一口一个姑娘地唤他,纵然他怎么解释那妇人也不改口,于是最后他干脆默认了,想着反正也就借住一晚上就走了。
    那天晚上他因为赶了一天路,睡得比较沉,什么声响都没听到。直到他半夜惊醒的时候,就看到白天被他打跑的三个男人,带了另外两个人,围在他的床边,其中一个人还爬上了床,眼看就要碰到他了。
    见到他醒来,五个人连忙扑上前,想要按住他,显然他们知道他有武艺。
    原本离他最近的那个人按住了他的脚,另外四个人也即将碰到他,他想要拿到睡前放在床头的刀剑,却发现早已经被扔到了房间的另一角。
    听着那几个人的淫言秽语,他陷入了无边的恐惧之中,大脑一片空白。
    等他回过神来,手里攥着自己放在包袱里的匕首,匕首上还滴着血。包袱本来是被他当做枕头的,匕首放里面也不过是随意为之,他从没想过那会救了他一命。
    原本里他最近的那个男人被他用匕首刺破了颈动脉,倒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就没气息了。另外四个男人,一个站在远处拿着他的剑指着他,浑身颤抖着,还有三个都倒在了地上,全死了。
    因为有两个是划破了大动脉死的,所以他的白色寝衣上已经被血染红了一半。
    持剑的男子看他没有动作,顿时鼓起勇气,向他攻了过来。
    那男人只有二十多岁,光有蛮力没有招式,他很轻松地把剑夺了过来,并把匕首送入他的胸膛,用力一推,那人便倒在地上抽搐一会儿就死了。
    一切的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他几乎是本能反应地做完了这些,等到他理智回神之后,他看着地上的五具尸体,走上前去,给每个人都补了几刀,甚至为了防止右位心,他左右胸膛都捅了几刀。
    确认五个人完全死了,他才像是脱力一样,瘫坐在地,然而就算这样,他也紧紧抓着刚刚的救命匕首。
    从那五个人的语言中他不难知道他们的目的,也正因此,他才没有像自己想象中杀过人的反应那样呕吐和恐慌,对他来说,这五个人就是披着人皮的野兽……不,甚至连野兽都不如。
    他刚松了口气没一会儿,就听到了其他的声音,这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好,他听得出那是来自隔壁的声音。
    那对母女?!
    他一下子站起身来,尽管心中有所怀疑,他还是第一时间想要去救人。
    他冲到的隔壁房间,却看见那对母女没有任何挣扎地被两个男人压在身下。
    刚刚心中那点怀疑完全被证实了,那五个男人是被她们带回来的。
    床上的四个人很快就发现了他,此时他头发披散,面冷如霜,穿着被血染红的寝衣,手上拿着泛着红光的匕首,宛如索命鬼一般站在门口。
    四个人一下子惊慌起来,而他没有去管那两个男人,只是问那对母女,“为什么?”
    他不明白明明是自己救了人,为什么反倒会被恩将仇报。
    那对母女太害怕了说不出话,反倒是其中一个胆大的男人对他说道,“俺们村子就是这样,女人少,大家就一起用了,谁知道今天会被你伤了两个兄弟,呔,要不是你这小娘子长得好看,大家早打死你了。”
    另外一个男人见他从进来开始都没有动作,渐渐生了胆子,用色眯眯的目光打量着他,“俺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呢。”说话间他动了动下身,引得床上的女子叫出声来。
    那恶心的目光令他差点吐出来,于是他顺着自己的想法做了,那两个人很快就颈间飙着血死在了那对母女身上,两人尖叫出声。
    可惜按照这村子的“传统”大家晚上听到尖叫根本不会有人理会。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母女二人,看着她们不断的求饶。
    然后他走了。
    他没伤那对母女分毫,只是拿着属于自己的东西钻入林中。对他来说,就是夜间的树林也比那个村庄安全。
    感觉到脱离了那个村庄之后,他便扶着一棵树吐了起来,连他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杀了人的后遗症还是被刚才恶心到了。
    只是他知道,自己非常厌恶自己这张脸。
    他又抽出了匕首,匕首没被擦拭和洗过,在月光下还泛着红。
    他将匕首举在眼前,接着月光,他在匕首上看到了自己模糊的脸。
    他终究是没有一刀划下去。
    一是因为他想起了自己的志向,二是因为拿匕首上还沾着刚才那些人的血。
    他又吐了,这一次他可以确定自己是被恶心到了。
    之后那一路上,他也遇到了许多这样畸形的村子,也杀过一些有罪的人,他的武器从不离身,就算是睡觉也要贴着放,甚至养成了浅眠的习惯。
    他一个人朝着咸阳走去,哪怕知道他会绕路、走错路,他也没有选择和商队一起走,因为他怕有一天醒来自己会被卖到谁的床上。
    秦律严苛,越是靠近咸阳他就越是能感觉到这一点,而这也让他一路上警惕的神经逐渐放松下来。
    入了咸阳之后他找了个平民多的地带的馆舍,开始寻思着接下来的计划。
    以前父母在的时候他曾和一些各国游历的商人学了各国的语言,秦国语言是重中之重,然而就算如此他还有有些秦文不认识。
    他的第一个目标是学会秦文,并且减少自己秦国话里的口音,在秦国这两点都很容易办到。
    他本想休息一晚第二天开始行动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他发烧了。
    这家馆舍虽然价格便宜,但是服务根本不周到,他又没有什么小厮,也没有买奴隶,想找个人替他买药都不成。
    异国他乡,孤身一人,他第一次这么切实地感受到了那种心情。
    他躺在床上大笑了起来,那笑声中满是孤寂。
   
    第四章  咸阳医馆温病药
   
    高烧带来的困意难以抵挡,叶煜一整天都浑浑噩噩的,他身上没什么力气,下地站都站不稳,渴了就喝桌上冷了一夜的水,饿了就吃之前剩下的干粮,躺在床上覆着条湿布就这么一整天过去了。
    也幸好他有习武的底子,又年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病情不但没有恶化,反而还有点好转,至少身体有点力气了。
    “咳咳——”他扶着床边清了清嗓子,高烧都是这样,嗓子和脑袋是最受罪的了。
    他走下地,来到木几旁,拿起了那陶制水壶,打开一看,空的。
    叹了口气,他把盖子盖好,走到了自己的包袱旁,拿出仅剩的一件干净衣服穿上。
    虽然他的病有些好转,但到底没有完全好,这又不是现代,这种小病死亡率还是蛮高的,所以还是去一趟医馆比较保险。
    穿好衣服束好发,他的目光落到了放在床头的武器。
    他拿起青铜剑,却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抖,犹豫片刻,终是只拿了匕首藏在袖子里。
    把武器和包袱都藏好,叶煜披上一件麻布斗篷,右手捏成拳头抵在嘴上,一副病中的模样出门了。
    之前他抵达咸阳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了附近一些重要场所的位置,没想到这么快就派的上用场了。
    停在了这一块最近的医馆,叶煜走进门问了句,“敢问医者在吗?”
    一个正在踮起脚整理药柜的小童听后连忙放下手中的药材跑了过来,问道,“您是要抓药还是看诊?”
    “看诊。”叶煜答道。
    小童牵引到,“您跟我来吧,张医者在后面晒药材,我去唤他。”
    “有劳了。”叶煜随着小童走到一张座屏后面,一小张漆几两侧摆着两块圆形草席。
    小童去唤医者了,叶煜看了看两张草席,没多想就在右边那个上坐了下来,秦的礼仪是以左为尊的,那么留左边理当给医者坐以表尊重。
    没过一会儿,张医者就来了,手上拿着一个小木枕。
    张医者是个白头发的老人,见到叶煜在室内也不摘兜帽他皱了皱眉到,“把兜帽摘了,不然老夫怎么给你看病。”
    叶煜连忙道歉道,“是在下的错。”说着把兜帽摘了下来。
    那般容貌叫张医者也吃了一惊,不过他很快调整过来,看了看他的脸色就坐在左边草席上开始诊脉,接着又问了问他的症状,让他伸出舌头看了看。
    “温病,高热,你身子骨不错,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张医者收回手说道,“你是刚来秦国的吧,莫想太多,你就是因为心绪紊乱才得了病的,老夫待会儿给你开几贴药,回去养几天就差不多了。”
    叶煜一愣,疑问道,“医者怎知道我是刚来秦的?”他的秦话除了有点口音,还是挺溜的啊。
    张医者摸了摸他的灰白胡子笑道,“见到你这张脸老夫就猜到了。一月前老夫听人说魏王瞧上一美男子,以金钱爵位诱之皆不为所动,反倒连夜离开魏国,让那魏王下令搜寻无果。你面容出众,世间少有,有魏国口音,又心绪紊乱似是经历了大起大落,你说,老夫还猜不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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