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在南亚h城,他们在暗,阮隋迎在明。南亚地区人口密集,便于隐藏和探听消息,blithe混迹其中如鱼得水,所以他可以让blithe事先把所有情况都探听清楚,虽然风险仍旧不可避免,却可以提前谋划,最大限度地坐到心中有数,游刃有余。
但是这一次,一切都是未知。
面对沙漠深处的亡命徒,blithe的人脉完全派不上用场,当地警方提供的和前期派人打探的得到的消息也十分有限,他们也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了。
就在这个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右手被人握住了。那是一只纯男性的手,比他的手大了一圈,手心温暖而干燥,手指纤长有力,骨节分明,虎口处生了薄薄的茧,先是用力地握了握他的手,然后打开他的手指,与他十指相扣。
康筠侧头看去,顾珞琛正微笑着看着他的眼睛,眼神温暖而镇定,就好像在告诉他:“别怕,我在。”
他用力地回握着顾珞琛的手,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他把头靠在顾珞琛宽阔的肩膀上,两人双手交握,十指紧扣。
时间不知不觉地滑过。
十一小时后,夜幕降临,直升机根据gps导航,降落在离匪徒据点三十公里左右的沙漠里,丢下他们之后,再次起飞离开。
除了三天的水、粮食,一套换洗的衣物,和藏在他们牙齿里的微型卫星联络器,他们什么都没有。没有骆驼,没有指南针,没有gps定位仪。好在这是热带沙漠,即便是在夜间,温度也维持在十度以上,倒是不怕冻死。
是夜晴朗无云,漫天星光璀璨。飞机上的gps导航仪显示,据点在他们这个位置北偏东三十度左右,直线距离三十二公里,如果方向正确,一天半左右就能到达。手机gps信号时断时续,北极星却很亮很显眼,他们没有停留,在确定了大致方位之后,便深一脚浅一脚地踏着起伏不定的沙丘向前走去。
天亮前,他们坐下来休息,补充食水。凌晨五点,太阳还没有出来,东方露出一抹浅浅的鱼肚白,整个沙漠都被朦胧的晨光笼罩着,显得静谧而温柔。二十分钟后,太阳从地平线上跃起,金灿灿的朝阳洒向大漠,照耀着连绵起伏的红色沙丘,像一片燃烧的火海。沙漠上几乎没有植物,远处几株梭梭树茕茕孑立,枝干像长矛一样笔直地戳向天空,沙丘脚下有星星点点的绿色,大约是当地沙漠中常见的莎草或者骆驼刺。
康筠和顾珞琛互相搀扶着,重新启程。太阳越升越高,大火球似的炙烤着大地,温度持续上升。因为考虑到当地的风俗,康筠不敢穿得过于暴露,而是穿了一身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和素色的宽大亚麻衬衫,戴着一顶草帽,顾珞琛穿着宽大的墨绿色军裤和迷彩上衣,戴着一顶西部牛仔风格的遮阳帽,汗珠哗啦哗啦往下掉,每吸一口气感觉从喉咙到气管都像是被火灼烧。
康筠说:“歇会儿?”
“好。”
他们找了一处背阴的沙丘坐下来休息,吃东西,喝水。等待正午过去。
来这儿之前他们都看过当地的气候资料,夏天正午时分,沙丘表面温度能达到70度左右,可以直接烤熟鸡蛋。此时虽然是初春,但正午最热的时候也超过了四十五度,人在骄阳下行走,极易脱水。所以他们决定等太阳西斜,温度稍微下降时再出发。
康筠瘫倒在沙丘下,摘下帽子扇风:“这见鬼的天气,要是迷路就惨了。等水喝完了,我们大概会被烤成木乃伊。”
顾珞琛瞪了他一眼,夺过帽子,将他搦进怀里,一面替他扇风,一面一本正经道:“童言无忌,大风吹去。”
然而除了帽子带起的那一丝微弱的气流,周围一丝风都没有。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风将他的话吹跑,康筠的一张乌鸦嘴竟然真的应验了——他们在大漠中夜行昼歇,走了整整三天三夜,食水即将告罄,然而四面仍旧是一模一样的沙丘和苍茫连天的沙漠,别说绿洲和人烟,就连一只蚂蚁都没看到。
他们不得不承认,是真的迷路了。
大致的方向肯定没错,手机已经彻底没电了,没有罗盘或者gps定位仪随时矫正方向,即便初始只偏离了一个很小的角度,但是经过很长的一段距离之后,发生的偏离很可能是难以想象的。更可怕的是,他们无法判断是走过了还是没有到。
第三天傍晚,他们停下来休息,商量对策。康筠在沙地上花了半天地图,根据他们行走的方向和速度大致估算偏离的距离,然而方向和速度无法确定,算了半天依然是一团糟。康筠焦躁地抹掉沙地上的痕迹,狠狠灌了一口水,晃了晃空掉的塑料瓶,丢在地上:“没水了。”
顾珞琛正在旁边艰难地啃一块压缩饼干,干燥的食物碎末割得喉咙生疼,说不出话来,只能艰难地发出一个单音节:“嗯。”
“嗯你个头!”康筠嗓音沙哑,嘴唇干裂,“亲爱的,我们就要变成木乃伊了。”
顾珞琛也没比他好多少,他从背包里摸出最后半瓶水,喝了一小口,艰难地咽下食物,然后拧紧瓶盖,丢给康筠:“宝贝,没关系,没有水,我们还可以喝尿。”
沙漠中没有水是很可怕的事情,一旦没有足够的水摄入,人体很快就会脱水,轻则头晕无力、出现幻觉,重则昏迷、休克。顾珞琛并非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是在这个时候,他没必要再制造紧张气氛。
康筠“噗”地笑了,接扬手过水,并没有拧开瓶盖,而是在自己身下比了比:“瓶口太小了,尿不准,要浪费。不如直接吞。”他说着色眯眯地看了一眼顾珞琛裆部的位置:“应该跟嘬奶瓶的感觉差不多。”
“唔,那一定特大号的奶瓶,”顾珞琛一面整理随身的物品,一面一本正经地说,“而且是越嘬越大的那种。嘬出来的液体像酸奶一样浓稠,带着一股诱人的荷尔蒙的味道。”他笑着看康筠的眼睛:“宝贝你想喝吗?”
康筠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做出一副很陶醉的样子:“想。非常想。”
“哪张嘴想?”顾珞琛整理完背包,将康筠的小背包整个塞进他的大背包里,然后将康筠搦过来,在他嘴上吻了一口,压低声音道,“上面还是下面?”
“都想,”康筠一把推开他的脸,皱眉道,“老公,你的胡子太扎人了。”
两人在沙漠中奔波数日,浑身都是沙子,狼狈不堪,顾珞琛胡子拉碴,康筠头发乱糟糟一团,下巴却仍然很光滑。他的毛发原本就不茂密,生长速度也比一般人要慢上不少,不过每隔三四天也需要剃一次须,可这回大概是注射了雌激素的原因,竟然一点儿也没长。
顾珞琛伸手摸了摸他的下巴,奇道:“咦?你怎么没有?”
康筠一脚踹过去:“滚!”
沙漠地区降雨量极少,多数时候晴朗无云,但这一天傍晚,起风了,乌云从西北方向翻涌而来,阴霾密布,遮住了星星和月亮,却并没有下雨。茫茫大漠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热尘风从遥远的地中海上吹来,呼啸着扬起沙子,打在人脸上啪啪作响。他们几乎睁不开眼。
顾珞琛抱着他的小娘炮,四野只闻风声呼啸,仿佛茫茫宇宙间,只剩下他们两个人。顾珞琛低声问:“来么?”
康筠说:“好。”
沙漠上风太大,就算有云也不一定会下雨。如果真的下了雨,或者风把云吹走了,明天是大晴天,他们还能设法取水,留下一线生机,可如果一直刮风,不下雨,也不晴天,他们除了等死,或者放弃,再没有别的办法。
其实两个人心底都是有点儿绝望的,可是这种情绪像病毒一样,会传染,所以他们谁也不说,都尽量插科打诨,想方设法活跃气氛,尽量让对方轻松一点。但是在这个热尘风肆虐的夜里,他们没有精力再说话再笑,只想用最原始的方式,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他们在没顶的绝望里激烈地拥吻,□□,用最原始的方式发泄心中负面的情绪,同时将自己身体里潜藏的爱和力量,传递给对方。
夜,还很长。谁都不知道,希望到底还会不会来。
第66章 书中自有颜如玉
顾珞琛很久没碰他了,因为怕他第二天身体不适,一直强行压抑着冲动,动作十分温柔,因此几乎坚持了大半夜。最后那一瞬间强烈的刺激,让康筠眼前一片白光,许久才清醒过来。
他仰面朝天瘫倒在沙漠上,剧烈喘息,仰头看天。漫天乌云不知什么时候被风卷走,露出水洗过一般墨蓝的天穹,漫天星辰闪耀,十分壮丽。
“看,美吗?”
“嗯。”
两人肩并肩躺在柔软的沙子上,以天为被以地为席,望着大自然的壮丽景象,不知不觉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康筠发现自己八爪鱼一样挂在顾珞琛身上,而身下的人显然早就醒了,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这风流公子的表情,配上他野人一样的外观,十分*。
康筠揉了揉眼睛,腰酸背疼,迷迷糊糊站起来撒尿,掏了半天都没掏出任何东西,心里朦朦胧胧地想——老子的鸟呢?鸟哪儿去了?
顾珞琛在一边儿笑得打跌,刚刚站起来,又摔了回去。
康筠几乎是瞬间清醒过来,他狠狠剜了顾珞琛一眼,背过身去,郁闷地蹲下去尿尿。
因为觉得尴尬,所以这几天都是天黑时背过顾珞琛,偷偷解决的。好在沙漠中天气炎热,大部分的液体都随着汗水排出体外,因此也并不十分难熬。但昨晚因为缺水,并没有解决,又攒了一夜,实在是憋不住了。即便背着顾珞琛,他依然感觉身后的目光如有实质,刺激得要命,那感觉真是十分“幸福”。
艰难地尿完,康筠黑着脸穿好衣服:“走吧,找水去。”
他们走到沙丘下生有莎草的地方,沿着植物的根部开始挖坑,康筠使力过大,沙子扬了顾珞琛一脸。
“宝贝,”顾珞琛满嘴沙子,呸呸吐,“这不是水,不要随便泼啦!”
“……”康筠换了个方向继续挖,“呵呵。”
片刻后,顾珞琛不小心用力过猛,扬了康筠一头沙。
康筠闭着眼“扑拉扑拉”抖头发上的沙子,一面抖,一面面无表情地学着顾珞琛的口吻说:“宝贝,这不是水,不要随便泼啦!”
顾珞琛:“……”
两人一面挖一面吵吵闹闹,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才挖好一个宽一米,深半米左右的大坑。康筠把大桶纯净水剪开,将下边的一半放置在坑的最底端,然后将挡雨用的塑料膜铺在大坑表面,四周用沙子压好。
顾珞琛捡了块小石头,丢在塑料膜中间的位置,确保水蒸气凝结之后可以流进盛水的塑料桶里,呼了口气:“好了。”转念想到他好像并没有和康筠讨论过如何在沙漠中取水,但配合却如此默契:“咦?你怎么知道这种取水的方法?”他们野外生存训练的时候教过,但康筠从来没来过沙漠啊。
“看书啊,”康筠躺在他的大腿上,仰望湛蓝天空,抽空白了他一眼,“书上都有的亲。”
顾珞琛伸手揉了揉他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头发:“喔喔喔,不就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嘛。怪不得你一看书就不理你老公了哼!要不是书中没有大*,你大概早就甩掉你老公嫁给书了哼!”
康筠:“……”
也许人的外表真的可以影响性格,他感觉顾珞琛几乎是顷刻之间从一个酷帅狂霸拽的豪门贵公子变成了一个有点幼稚有点痞的野人老公,竟然莫名其妙吃起书的醋来了!这种嫁了个高富帅结果发现他是个臭流氓的感觉真的十分一言难尽,康筠实在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哭。
但是还没等他哭出来,顾珞琛就一本正经道:“宝贝,别哭。”他以为顾珞琛终于想到要安慰他了,没想到他说:“浪费水是不对的。”
“滚!”
太阳渐渐升到头顶,烈日将植物根部残存的水分蒸腾而起,遇到塑料薄膜缓慢凝结,顺着重力的方向滑落,滴在坑底的矿泉水桶里。
正午时分,他们分吃了最后一份压缩饼干,喝掉了最后的半瓶水。气温已经上升到四十多摄氏度,身体里的水分飞快流失,两人都出现了轻微的脱水症状。正午过去,他们找了个背阴的沙丘,抱着接吻,断断续续地说一些闲话,分散对方的注意力。
其实他们都知道,就算有水,没有食物,在茫茫沙漠里也撑不了多久了。打开密封在牙齿里的gps通讯仪当然可以,但是他们谁也不知道这个位置离据点有多远,万一被匪徒们看到了直升机,引起他们的怀疑,这个任务也就算是失败了。所以,那是迫不得已的、最后的选择。
他们谁都没提。
日落时分,滴下的蒸馏水已经积下了小半桶,康筠欢呼一声,小心翼翼地捧起水桶就要喝,却被顾珞琛制止了:“等等。”他从背包里翻出一小袋盐,撒了一点在水里:“你身体里的钠和氯离子都随着汗液溜走了亲,这个时候直接喝淡水会引发低血钠症的亲,书上都有的亲。”
康筠:“……”
他怎么觉得顾珞琛越来越小心眼儿了呢?
夜幕降临,两人拿着喝酸奶剩下的吸管,头对头分喝一桶水,感觉浑身干瘪的细胞在顷刻之间活过来了。夜色如水,漫天星辰璀璨,银河从东北向南横跨天空,宛如奔腾的急流,一泻千里,耀眼夺目,美丽得惊人。
他们再次启程,向着康筠白天推算出的方向走去。康筠对着天空大喊:“来个土匪把我绑走吧,嗷嗷嗷!”
其实,最初的时候,他们都希望这段在沙漠里独行的旅程长一点,再长一点。因为一旦进入据点,将会步步凶险,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完成任务,都是未知。
这片沙漠虽然属于l国领土,但其实处在l国与q国的交界处,是传说中的三不管地区。这地方气候恶劣,人烟稀少,水源极度匮乏,匪徒又穷凶极恶,当地警方派出的侦察人员,几乎都是有去无回,唯一的幸存者是在一次沙暴中侥幸逃脱的。据他说,在这伙亡命徒眼里,人只分两种,一种是有用的,一种是没用的。
有用的,譬如青壮年男子、年轻女子,或者厨师、医生、军械师等等有一技之长的人,愿意留下来的,可以活下去。不愿意的,或者没用的,通通被当做货物圈养起来,一旦配型合适,就会被开膛破土取器官,通过某种不为人知的渠道运出沙漠,伪装成冷冻海产或者混在其他货物里,通过远洋航运流入西亚、中亚、南亚和北非各国的黑市。
顾珩替顾珞琛安排的身份是k国驻中东维和部队的特种兵,退役之后留在当地,开了一家保全公司,妻子是青梅竹马的恋人,k国高材生,毕业之后直接过来帮忙,替他打理一些不很需要抛头露面的业务。可她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即便并不怎么抛头露面,还是在一次业务往来中被人轻薄了。丈夫暴怒,狠狠揍了那人一顿,结果失手打死了人,成了通缉犯,只好连夜逃亡。
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方面,亡命徒的身份可以最大程度上撇清警方探子的嫌疑,比较容易获得这个群体的认同;另一方面,有老婆的男人会比较好控制,也相对容易得到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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