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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懒人养尸——且葬去

时间:2017-04-21 20:49:56  作者:且葬去

  他撑着一口气回到车上,但身体的反应却摧枯拉朽般捣毁着这个男人的意志。
  好像很热,但摸到皮肤却是冰冷的,眼前一片模糊的雾气,仿佛能听见血管突突跳动的声音。
  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的无力感与恶心反胃的呕吐感交织在一起,终于,戈尔诺说:
  “杀了我,莫瑞斯。”
  莫瑞斯开着车,向旁边看了一眼,伸手摸摸戈尔诺的额头和手臂,最后安慰道:“没事的,就算你变成丧尸了也没关系,我会带着你的——丧尸进化得那么快,没准哪天你又变得像个人了?我们之前不是讨论过吗?丧尸不是从人体中获取能量的,到时候我就把你关在没人的地方,偶尔从别的丧尸嘴下给你抢几块肉来解馋…”
  戈尔诺长长地呼了口气,没说话,也许是已经说不出,就那么摊在座位上。


第10章 赶路
  莫瑞斯正在开夜车。
  旁边的座位上,一个戴着摩托车头盔的男人被裹得严严实实,围巾大衣长裤长靴一件不少。
  唯一特别的就是这个男人是被绑在座椅上的。
  这便是莫瑞斯对丧尸戈尔诺的处置方式了。别的丧尸不知如何,但至少戈尔诺还算老实,偶尔挣扎几下,其余时间都很安静。
  当然这也要归功于莫瑞斯从不靠近人群,开车开得颇有俄罗斯风格——在这一点上他已经被戈尔诺带坏了——而且只在有丧尸群但没活人的地方停车觅食。
  新鲜食物基本上没有了,好在莫瑞斯饿起来也不挑,也就胡乱塞下去然后接着赶路。
  像这样日夜兼程地赶路也是头一回,他在看着戈尔诺变成丧尸后心里很慌,觉得自己可能再不赶快就可能连爸爸的尸体也见不着了。
  莫瑞斯的父亲是个工作狂,常年不在家,但从不因此冷落了儿子。开个会觉得笔好写,立刻叫来秘书订一箱给儿子送去;看到电影海报有趣,立刻打电话提醒儿子看电影;吃个饭觉得东西好吃,立刻把食材和厨师打包空运回加拿大,反正有钱,儿子的食量也大……所有的秘书一上岗就会被要求背下一份资料,少爷的鞋码衣服型号喜好时刻牢记,每到少爷的生日或者是重要的比赛日就得帮着总裁调日程挤时间,务必要在每一个重要的日子里不缺席。
  这样一个兼具工作狂和儿控属性的父亲,比满世界跑研究植物一两年回一次家的母亲更得莫瑞斯的喜爱,更何况母亲死后他便是莫瑞斯唯一的亲人。
  一天时间,莫瑞斯便赶到了洛杉矶附近。
  他先去了一家影院,把戈尔诺关进去,走时犹豫了一下,没把放映厅内的其他几只丧尸赶走,只是在出门后想找东西把门锁得更牢实些。
  莫瑞斯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对丧尸的习性已经有了较多的了解,包括它们更喜欢呆在哪里,平常是怎样的行为模式。
  丧尸是很“恋旧”的,最初丧尸化的场所就是它们日常活动的场所,虽然不定期地会结群结群走到很远的地方,但据推测在一段时间后还是会回去,证据就是在某个场所出现的丧尸总是穿着平常会出现在那里的人相应衣着。
  这个影院距离戈尔诺丧尸化的地方当然很远,但放映厅里有大量血迹还有几个丧尸小伙伴,关上门的话他应该能在里面开始新生活的。
  影院里的丧尸不少,食物饮料之类也在离莫瑞斯选中的那个影厅很远的地方,绝对不会有人想不开跑到这个影院里来伤害戈尔诺或者被戈尔诺伤害。
  莫瑞斯找到一根长铁链外加大铜锁,满意地走回7号厅,准备锁死放映厅通往外界的最后一扇门。
  结果他就看见戈尔诺居然推开门出来了,见到自己立马快步走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对丧尸的吸引力有多低,看到这一幕莫瑞斯还是有点紧张。
  不过他拿出了从丧尸手里抢薯片的勇气(因为那家伙原理不明地正好拿着最后一筒莫瑞斯最喜欢的酸黄瓜味薯片),站在原地没动。
  果然,戈尔诺在莫瑞斯面前不远处停下了,发出一声破碎的嘶吼。
  不知为何,莫瑞斯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里没人,我们还是回去吧。
  “你把口水溅我脸上了。”莫瑞斯面无表情地说道。
  “吼?”
  “要不是我嗅觉很差你早就被我赶下车了好吗?那么臭。”
  戈尔诺歪着嘴,傻乎乎地晃了晃手臂。
  “听不懂?还以为你进化出智商来了……”莫瑞斯放弃与戈尔诺交流了,一拽拖在戈尔诺身前的绳子。
  然后就像来时一样,莫瑞斯拽着绳子的一头,另一头系在戈尔诺脖子上,他像拽狗一样把比自己高了一个头还多的大丧尸拽回了放映厅。
  莫瑞斯把戈尔诺按在座位上,然后想走。
  走出几步去,发现戈尔诺又跟了上来。
  第二次把戈尔诺按下,想把他绑在椅背上。
  戈尔诺好像也意识到了这样会限制住他的行动,开始挣扎。
  然后就被莫瑞斯扇了几耳光。
  不怪莫瑞斯,主要是他以前看的那些影片里绑匪通常都是这么对付不合作的人质的,下意识地就这么干了。
  戈尔诺不知是不是因为怕被打松了的肉会掉下去,或者更有可能是没法处理这种陌生行为所蕴含的信息,总之还真就老实了,任莫瑞斯把他绑住。
  莫瑞斯继续他的锁门工作,锁完,按照原定计划开车到城区外继续优先寻找可能还活着的父亲。
  放映厅里,戈尔诺挣脱了绑得不够牢的绳子,开始拍门。
  他模糊不清地发出几个不同于丧尸本能的嘶吼的音节。
  如果有熟悉俄语的人在那里,也许能听出来。
  那几个音节,像是———
  别走。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场景一 丧尸化VS见家长
  莫瑞斯的爸爸:儿子,你不说你遇到了一条无主的德牧吗?
  莫瑞斯:哦,他去作者那领便当了。
  莫瑞斯的爸爸:那这条狗呢?
  莫瑞斯:我养的金毛,以后就是你儿婿了。
  场景二 关于台词
  莫瑞斯:你为什么这么快就会说话了……
  戈尔诺:不知道,作者让的。
  莫瑞斯:那你干嘛不说英语。
  戈尔诺:没记起来…
  莫瑞斯:我总觉得你更想说“回来”。
  戈尔诺:是的。
  莫瑞斯:那你为什么说“别走”…
  戈尔诺:作者不让。
  去妹:别开玩笑了你一只丧尸说什么“回来”!会发颤音了不起吗?!我都不会!烂舌头!小心我让你和他接吻的时候舌头断掉喔!
  莫瑞斯:…他是俄罗斯人会发颤音很正常吧这样迁怒真的好吗……
  戈尔诺:不要和小孩子计较…
  去妹:谁是小孩子!你就比我大几岁还是我设定出来的!再说我把你设成高中生喔!
  戈尔诺:你高兴就好……
  莫瑞斯:七岁,不能更多。
  去妹:滚滚滚滚!难产!疼死吖!
  (窥屏的去爷表示:自己和自己吵架真的有意思吗)


第11章 基地
  洛杉矶三面环山,背靠着的莽莽群山正是圣安东尼奥山,它为人们提供了天然的屏障。
  丧尸罕至,动物远遁,洛杉矶市区与圣安东尼奥山腹地之间的区域是从丧尸潮中撤出的人们的安身之所。
  其中最大的安全区是B基地,同时也可以想见会是将来最具实力的基地。因为这里有军队,还有高级知识分子以及大量的物资。
  从城内逃到这里的幸存者需要接受严格的审核,如果已经感染会被直接枪毙并对其同行人员进行特别登记;如果不具备基地方面需要的技能,将会被集中遣送到别的安全区。
  第五天了,能逃出来的人基本已经在安置的过程中,若是再有零星赶到B基地岗哨前的人,多半不会被接纳。
  所以当莫瑞斯来B基地前时,迎接他的就是士兵的高喝与枪口。
  看上去十分柔弱的莫瑞斯独自从车上下来,按照指示双手抱头蹲在地上,乖得不行。
  全副武装的士兵护卫着一个负责审核新来的幸存者的专业人员小跑到莫瑞斯面前。
  首先是检查是否有伤口,这一项莫瑞斯当然是没问题的,只不过在询问他从哪里来以及一路上的情况时莫瑞斯犹豫着没有立即说出来。
  “先生,”莫瑞斯有些紧张,用小心翼翼的口气说道:“在我回答之前,我可否先问两个问题?”
  手持电子录入器的眼镜男挑了挑眉,好脾气地说:“那么我给你一分钟时间解决这两个问题,当然,我希望你能长话短说。”
  莫瑞斯点点头,说道:“第一个问题,伯森·查克在你们这吗?”
  “他和你的关系?”
  “他是我爸爸。”
  “那你和他可真不像…是的,不用查,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位知名企业家就在基地内——那么第二个问题呢,小查克先生?”那人的态度明显缓和了不少,这让莫瑞斯确信爸爸还好好地活着,不由得松了口气。
  “基地里有异能者吗?”
  眼镜男的表情又严肃起来,说:“如果你是认真的话,我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好了,莫瑞斯·查克,你的问题我已经回答,现在请继续你的回答。”
  莫瑞斯深吸一口气,说:“我来自加拿大,从加拿大中部偏北一城市开车来到美国,一路上所见的就是无尽的丧尸群,恐怕整个北美乃至整个世界都处在丧尸潮的威胁下了。”
  眼镜男和旁边的士兵都大吃一惊,但审核不是话家常,还是要按程序来,于是眼镜男下意识地加快了速度,语调急促地继续询问。
  “职业?”
  “舞蹈老师。”
  “特长?”
  “跳芭蕾舞。”
  “年龄?”
  “二十六”
  “是否掌握一定的枪械使用技能?”
  “是。”
  “是否曾经有过作为军人、警察、消防员、医疗人员的经历?”
  “否。”
  ……
  “那么现在开始记录特殊档案,请谨慎回答。”
  “嗯。”
  “异能内容?”
  “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就是丧尸不会攻击我,我可以自由地在丧尸群里活动什么的…”
  “时间限制?”
  “无。”
  “使用范围或方法限制?”
  “只对我自己有用,和我同行的人还是会被袭击。”
  “其他局限?”
  “我每天都要大量进食,大约需要二十二千克食物才能维持正常活动。”
  “打算如何为基地使用这一能力?”
  “我见过我爸爸就会回市区去住,定期过来接任务,去丧尸密集的区域取一些急需的重要物资…但是我不太熟悉这座城市,认路也不是很行,所以可能会比较慢……”
  “可以了,感谢你的配合,请随我到隔离室,五小时后再次进行身体检查后就可以安排你与你的家人见面了。”


第12章 伯森
  伯森·查克,四十六岁,在二十岁念大学的时候被一年前谈过半个月恋爱的学姐塞了个外星人一般的儿子,一直感觉自己的老婆就是名下的几家跨国公司。
  那个学姐在留言中表示自己本想找个基因不错的男人生个孩子交给父母然后去环游世界,结果小孩子的眼睛颜色很奇怪而且对谁也不亲,想想还是交给亲生父亲比较好。
  谁年轻时不遇到个把人渣?伯森就遇到了人渣中的极品渣。莫瑞斯小时候很可爱,而且不怎么哭闹,所以尽管他能吃得邪乎,经济条件不错的伯森还是选择了独自把他带大。
  转眼莫瑞斯十岁,那年伯森的公司面临着严峻形势几乎破产,伯森在莫瑞斯的爷爷的帮助下决心通过商业联姻挽救自己的公司。
  于是他就娶了莫瑞斯的妈妈,当年那个不负责但是出身顶级财阀的学姐。伯森的事业得救了,莫瑞斯的妈妈也省去了停下来生孩子养孩子的麻烦,三年后莫瑞斯被外婆带回加拿大,两个人都得以更专心地追逐自己的目标。
  不过伯森一直都很爱儿子,就算总是被老师以一种担忧的口吻说起莫瑞斯的种种反常,他也坚持儿子是最好的,儿子想怎么活就怎么活,自己全力支持。
  时间回到本文故事开始的那一天。
  晚上七点多,伯森正在赴宴途中,恰逢塞车,看了眼手表后继续靠在椅背上小憩。
  时间似乎对查克父子格外宽容。莫瑞斯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了十岁;伯森虽然在商战中消耗了大量心力,但好在保养得当,勤加锻炼,不谢顶没啤酒肚皮肤也很紧致,堪称商界男神的典范。
  正是阴天,路边灯光照入车内,照着男人英挺的面庞与交叠的修长手指,照出长而密的睫毛下一层幽黑阴影,照进那微红轻抿的薄唇间…
  车内音乐舒缓,伯森也很放松。
  突然,前面的司机发出一声惊呼:“上帝!那是怎么了!”
  伯森猛地睁开眼睛看向车前。前面停着的那辆车的后挡风玻璃上满是溅上的鲜血,隐约映出一张惊恐万状的脸。
  很快这个地道的美国司机就得出结论——“查克先生!是丧尸!周围车子好像有人变丧尸了!没准是去参观了好莱坞!妈的生化危机还要整两只真丧尸出来研究吗?!”
  伯森一边在心里指出生化危机并不是在好莱坞拍的一边对司机作出指示:“强尼,尾箱里有把AK47,取出来,跟我走!”
  强尼啧舌道:“噢,天哪!总裁你赴宴居然带AK!你该不会是去屠场的吧?”
  伯森沉着张脸从座位底下的暗柜里取出把两把□□,说:“只是上次提了货没拿走,快去!”
  街上已经乱成一片,到处都是尖叫声。有的人打开车门逃出来,捂着伤口哀嚎着往前跑;有的人死在车里,丧尸从敞开的车窗往外爬;有的人还在和丧尸殊死搏斗…总之像伯森这样车里的两个人都没丧尸化简直少的几乎没有。
  伯森顺着车前进的方向飞奔,路上见到丧尸就爆头然后从它身上翻过去,最后钻进一辆没人但是钥匙还在的车里,与强尼驾车疾驰而去。
  车前行了大概五分钟就发现又开不动了,两人只好跳下车在丧尸群中冲杀。
  “丧尸太多了,强尼。”伯森剧烈地喘息着,吼道:“我们不能呆在路上!这里太空旷了容易被包围!”
  强尼也大吼了起来:“但是躲进建筑物里也得和丧尸拼命!我们应该找机会上车往城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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