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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敌想要做我男朋友——沈氏朝歌

时间:2017-04-29 15:13:19  作者:沈氏朝歌

    “阿玦,你放开我好不好,放开我。”他放软了声音哀求他。
    他俯首吻上他素白的颈子,细细碎碎地含糊道,“不好。”他朝思暮想的人儿,到了嘴边,又怎能这般轻易放过。
    他一面用手固定住他的腰肢,一面剥去他半褪的衣袍,恨不得将他融进怀抱里。
    秋水谣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有细细碎碎的呻-吟溢出唇舌,听得人心神一荡,心猿意马。
    细细簇簇的嫩青色叶子后,不时传来一两声惊呼,“不要——那里不——唔~~”
    林间春-色正好,更有莺歌燕舞,天边流云已驻,且把低吟浅唱,换了呢喃浅咬。
    “你骗我!”云雨之后,秋水谣越想越气,他竟被人骗心,又骗了身,真是,他张口咬上了那人的胸膛,却在那人的惊呼中松了口。
    阿玦餍足的笑道:“是我骗了你,我的错,不过水谣,我爱你是真的,若有半分虚假,便叫我五雷轰顶、生不如死,可好?”
    秋水谣不理他,同为男人,他自然懂得男人,床上说的话从来就做不得数。
    那日开荤后,阿玦便一直被迫茹素。
    其实,邱水瑶也有些想。他们都是气血旺盛,血气阳刚的男人,甫一开荤,又怎能忍得住。
    不得不说,还是男人最了解男人。
    茹素小半月后,受不了的阿玦终于下山,回来时带回了一坛烈酒。
    是店家窖藏二十年的陈年佳酿,甫一打开,酒香扑鼻,倒出烈酒,色若琥珀,盛在琉璃杯里美不胜收,真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不对,是葡萄美酒夜光杯。
    花好月圆,举杯对酌。
    在双方有意无意的放纵之下,两人都喝醉了。最终他们不负重望的酒后乱性,心想事成。
    捅破了最后一层薄纸,两个人就此过上了没羞没臊的“性”福生活。
    直到那日清晨,一群黑袍人当着秋水谣的面,对着阿玦恭谨跪下,齐声恭称道:“教主。”
    那一刻,秋水谣懵了。他的世界在那一刻崩溃离析,化为了风中的一抹齑粉。
    “这一切都是你设的局,灭我秋家满门,夺我《蛊术医本》,困我三年,骗我三年,我就那么好骗吗?”
    对面那人抿紧了唇,始终不发一言。
    见此情形,秋水谣嘴角只余一抹冷笑,心里的那最后一丝希望被自己生生掐灭,“墨玦,从你暴露男子身份的那日起,我即已知道你的身份。你不说,我便不知,我甚至想到了抛弃一切,抛弃身份,抛弃名姓跟着你,可到头来终是我妄求了,你堂堂魔教教主怎么会喜欢我,我实在太自不量力。呵,墨玦,你我自今日起一刀两断!从此。黄泉地下不复相见!”
    “精彩,实在是精彩绝伦,魔教教主与前武林盟主相爱相杀,实乃本教主平生所见最精彩的故事。”从人后走出一俊美郎君,笑容很是蛊惑,眉眼却像极了墨玦,不对,是墨玦像极了他。只是墨玦更加英武,那郎君更显阴沉。
    “墨缺!”墨玦一见此人便瞳孔紧缩。
    墨缺只怒其不争的看其一眼,“无用的东西,我生你便是要你来此谈情说爱的吗?《蛊术医本》呢?”
    他便是已“过世”的前任魔教教主。
    “秋盟、啊,瞧我这记性,是秋公子。秋公子果然是龙章凤姿,美姿仪甚,本教主一向很欣赏聪明人,相信秋公子这种大家公子是不愿露天席地的吧?只要秋公子帮本教主杀了这等逆子,本教主可保你性命无忧。”
    秋水谣脸色陡然沉寂,“我与他早已一刀两断,又何必拿我当筏子,我生又如何,死亦如何!”
    “哦?秋公子恐怕还不知吧,之前秋水阁可是我这逆子亲自下的手呢,手刃仇人的机会就在眼前,秋公子还待何时呢?”
    秋水谣闻言脸色一变,眸如寒冰,直视墨玦:“他说的可是真的,是你亲手灭杀我秋家一百七十三条人命?”
    墨玦沉默半晌,终是缓缓点头道,“是。”
    “我要杀了你!”
    秋水谣一气拔出秋水剑,寒光湛湛,剑尖直指那人心口,手指一力,闪烁星星寒芒的剑刃便全数刺进那人心口。
    血肉-贯-穿声犹在耳畔,敲击着心口。
    他闭上眼,松开了紧握着剑柄的手。
    “都去死吧!”
    一剑轻安,从来就不是一剑!登峰造极者万物皆可化为手中利剑。唯有一点,此生只能使出一次,因为,那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杀招。
    飞花摘叶,不过几息,数千上万枚叶剑花剑宛如连珠密雨射向四周,竟穿透人的血肉之躯,血水汩汩而流,宛如血河。
    而后,他吐出一口心头血。
    “水瑶……”墨玦将刺入左胸的长剑拔出。他心脏天生与常人有异,长在右胸,而这事,他只与他说过。
    秋水谣终究还是舍不得,他看似倾尽全力的一剑,其实只是虚张声势,于他而言,更只是皮外伤,只是为了让他们掉以轻心,使出最后一招一剑轻安。
    青衫侠,白衣客,哪家少年打马过……
    又是谁唱起这首歌谣,又是谁成为我的生命?
    秋水谣阖上眼。
    眼前似乎闪过一幕幕画面,哪些是他的,哪些又不是他的……
    同心蛊,原来那本《蛊术医本》是真的,却需要同心佩。
    原来他早已死在那场刺杀里,却又因同心蛊不死不生的活了六年。
    原来一切都不是设计,原来、原来……有太多的原来。
    他被墨玦以囚禁之名保护保护了整整三年,起因,只是因为那一件举手之劳的事。墨玦我哪里值得你如此用心,墨玦我哪里配得上你如此爱我?
    “墨玦,答应我,好好活着。”
    他身具的是子蛊。死亡,根本不会对墨玦造成任何影响,这也是墨玦最厌恶的一点。他十分恐慌,若有一日,你先我而去,我又该如何呢?
    却不想一语成谶,离别来得实在太早。在他们面前横贯的是生与死的界限。
    他想哭,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他伸出手轻轻为她拭去嘴角血迹,只是笑,不说话。
    然而秋水谣却看得清楚,那双灿若星河的眸子早已黯淡无光,充满了死寂。
    “水谣,我们一起吧。”
    他抱起他,一手提着秋水剑,走到一棵桃花树下。
    时值春季,落英缤纷,风一吹便是花雨漫天洒下,粉色花瓣落了他们满肩满发。
    秋水剑寒芒闪过,刺穿他的心脏,他抱着他,一同坠入虚无。他们终于永远在一起,生与死也不能将他们分开。
    青衫侠,白衣客,哪家少年打马过……
    杏雨湿,桃花错,缘来缘浅莫莫莫……
    小楼听风雨,浅酌烹低吟,只求今生此世欢……
    休再言,别离久,白首同归黄泉岸……
    作者有话要说:
    贴春联了,给家里狗狗贴了六畜兴旺!
    大家新年快乐!
   
    第3章 第三章   过客
   
    朱华已经观察了好几天。这个高档会所出入的都是些富家子弟,而她又长得小有姿色,只要她得到机会,那些贵公子手指缝里稍微露出一点点钱,就足够她大学两年的花销。
    朱华实在是没办法了。
    她家在偏远小镇,父母能凑齐学费,已经是万幸的事了,又哪里能指望得上生活费。
    尽管对城里的物价有了估计,但朱华见到还是狠狠吃了一惊,特别是化妆品。她只能买些促销品或试用装,这已经不是虚荣不虚荣的问题了,而是上升到人格尊严乃至身心健康的高度。
    朱华终于知道为什么小镇里出去的女人再也没回来,见识了花花世界的美妙的女人没一个想回到那落后丑陋的小镇,哪怕它是我们的故乡。
    朱华决定出卖肉体!
    但她心里还有一点属于小女生的幻想,幻想着能像那些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一夜情过后能遇到一个白马王子,他一定要又高又帅又有钱,当然性格也要好……
    不过,朱华很快就清醒了。她觉得只要不是脑满肠肥的大肚子老板就好,她心里开始泛起一丝害怕,有些犹豫,但很快就打消了。
    终于,朱华眼前一亮。
    从金碧辉煌的会所门里跨出一个男生,她认识,是她们学校两大校草之一,别人都说他家很有钱,她没想到是真的。因为她曾经观察过他的衣服,都是些没有牌子的,就是料子看着很好,此时的朱华还不曾知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高档服装——私人定制,它们通常相当于几十件名牌衣服的价格。
    朱华理了理衣领,又拧了一把胳膊,逼了些泪花出来,对着玻璃镜看,很好。楚楚可怜,娇娇柔柔。然后她大跨一步,灯光有一瞬照在她素净的脸上,她却突然退了回去,重新躲回了角落。
    在暗处的朱华小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
    天啦噜啊,她看到了什么!
    原来,校草出门后又转身折了回去,带出了另一个男生。很漂亮,一张脸简直是造物主的杰作,上帝的宠儿。
    她看到了什么?!
    校草搂上的那个男生的细腰,真细啊!然后校草亲昵又宠溺的刮了一下男孩的鼻尖,校草笑了。
    啊啊啊!活生生的CP!那一刻,什么计划都被朱华抛到了九霄云外,天呐!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长得那么帅,一定会是同性恋!
    朱华小心脏兴奋得快要炸了,化身腐女的她一双星星眼膜拜的看着那一对情侣,跪舔!一定要跪舔!
    咦,他们怎么朝我来了?
    朱华转身抬脚。
    “站住!”
    完了,被发现了。
    朱华讪讪笑问:“有什么事吗?”她姿态放得很低。
    穆若寒很满意,“带我们去你住的地方。”
    “什么?”朱华目瞪口呆,“可是,我……”
    穆若寒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卡,对她说道:“这张卡里有十万,让我们住一晚,它就是你的了,密码是五个七。”
    “成交!”朱华还没有失去理智,她之所以说的这么直截了当,其实是因为另一个人。
    朱华一脸平静地在前面领路,实则眼神闪烁,心里小人已经兴奋得开始捶地了。
    啊啊啊啊啊啊!!竟然是沈阡!国民公子沈阡!两大校草是情侣,朱华觉得她快要兴奋得不能呼吸了。哦,这么大的秘密,好想找人分享啊。
    回过神就看见国民公子正一脸笑容地朝她打招呼,她刷的一下红了脸。还未说什么就瞠目结舌的看见穆校草就那么活生生,不,干脆利落的吻上了沈阡,吻上了,还很响。=_=
    “他是我的。”穆若寒直接抱起沈阡,抬脚踹上门。
    “嘭——”大门关上了,留下一脸呆滞的朱华,手里握着□□风中凌乱。
    话说,小攻这么霸道,小受他知道吗?
    不过,好喜欢的说~~
    自此,阴错阳差解决了人生大事的朱华,不可救药的迷上了穆沈cp,她甚至亲自操刀,成立了一个CP帖子,只粉穆沈cp!每当她在逛别家网贴,看见YY穆少与别人或沈少和别人的时候,她都会在心里呵呵一声,愚蠢的凡人们!吾会告诉你们,吾早就知道事情的真相了吗?
    她楼下的筒子们对于贴主如此执拗的思想很是不解,两个人都是人中龙凤,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喜欢男人?骗人的吧!
    对此朱华但笑不语,只觉得举世皆醉我独醒。
    当然,她也有一批死忠粉。
    而且,都是上流社会的富家小姐,人都很好。
    她也是偶然一次提出面基才发现,喝!好多千金呐。
    朱华大概也没料到,她的人生会因为一次疯狂而从此与众不同。
    然后,朱华惊讶地发现,她竟有了许多好朋友。
    她们一起逛论坛,贴照片,一起YY穆沈cp,大学毕业后竟然一起搞了个化妆公司,收益很不错。
    某天,朱华正穿着私人定制的裙装,卧在的沙发上,手边一盘百年老字号琉璃酥,连着公司的wifi刷网页。没办法,谁叫她BOSS,有钱就是这么任性。╮(╯▽╰)╭忽然,她的个人微博号被刷爆了。
    点开微博,一长列的惊喜表情,刷都刷不到底。
    荷花:怎么了?都是这幅表情?
    范琪思·欧莱尔·周·铂美华·莲露(这位小姐是个玛丽苏):啊啊啊!荷花,穆沈结婚了!我爸爸已经收到喜柬了。
    什么?朱华腾地一下坐了起来,老天,终于结婚了,她等这一天等了好久!
    范琪思·欧莱尔·周·铂美华·莲露:我给你传个喜柬照片,大红色的简直闪瞎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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