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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决定我爱你(FZ) 下——醒初

时间:2012-03-02 18:27:25  作者:醒初

有一瞬间两个人都觉得时间也许会在这一刻停留。当然唯一恒定的光速不会因为一对恋人的心有灵犀而放慢脚步,但是对于恋人而言相对论是无效的。

时光不存在。

还是四目相接默然无言,但是气氛早就没了原先的尴尬,只留下浓浓的香甜气息,就像,就像刚刚分享过的那支冰激凌,有樱桃的味道。

接下来两个人什么项目也没玩,只是牵着手缓缓走在人群里,从游乐园的这头走到那头。话也不多,好像交流已经不需要语言的介入,只要看一看对方的眼睛就能晓得那人的心思。

日渐午,游乐园里人也渐渐更多起来。贪睡的恋人们终于选定了要穿的衣服,一对对一双双的相携而至。

看着那些年轻的脸。莫道穷不是不羡慕。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牵手,相拥,接吻,可以拿着一大束鲜红的玫瑰大声说我爱你,引来路人善意的微笑。

他并不是想要这么张扬,只是连牵手都要凭借人流的隐藏,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苦涩。

凌云看见他带笑却也带愁的眉眼,凑过去,好像为他整理被风吹乱的鬓角,轻轻在他耳边说,我们和他们,是一样的。

相恋的心,是一样的。

莫道穷忽的就释然了。

就算只能藏在人群里,只要手还牵着就好。

这一天两个人早早的就回了家,甚至没有去看一般恋人钟情的烟火。车上凌云还是坚持要握着莫道穷的手,笑着说,我担心啊,夜色里我会禁不住诱惑,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来。

莫道穷故作镇静的朝他微笑,掌心却又些微的颤抖。

晚上洗过澡,莫道穷拿着书坐在床上看,书上的字好像跳舞的小人,他不是福尔摩斯,怎么也解读不出来。

对着同一页发了很久的呆,忽然门被轻轻敲响。莫道穷猛地一震,坐直了身体理了理衣服,清清喉咙才说:“请进。”

凌云抱着枕头走进来,背靠着门垂着眼睛看自己的脚尖:“今天,我能睡你房间嘛?”

莫道穷的心跳的激烈,什么也说不出,只能向他伸出手。

等的就是这句话。

第二十九章

过程如何,老实说莫道穷几乎记不清,隐隐约约的好像有点疼又有点热,然后就是,就是……

莫道穷脸红耳热。

这个时候是早上七点半,莫道穷是被手机闹铃吵醒的。铃声只响了一声就停了,不用睁眼他也晓得是凌云按掉的,嘴角情不自禁的就扬了起来。

然后唇角就被什么按住,向上一提。莫道穷终于睁开眼,从凌云带笑的眼中看到了自己的脸,被凌云的指尖弄出一个小丑一般笑容的脸。

凌云看到他睁眼,松开了手指。还不等莫道穷说什么就用嘴唇占领了原先手指的位置。

莫道穷觉得自己的脑干一定是出了问题,要不,怎么会忽然就呼吸不能了呢。

凌云在他口中喃喃的说着话,黏嗒嗒的其实什么也听不清。不过显然凌云也不是真的想让莫道穷听懂什么,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莫道穷以为自己全身的触觉感受器全都集中到了两片并不怎么厚的嘴唇上,他从来也不晓得原来自己能敏感到这个地步,差一点就要以为嘴唇其实是专为接吻而生。

用嘴巴吃饭实在太奢侈了。

唇上忽的微微一痛,莫道穷吃惊的睁眼,看到凌云撇着嘴的脸。

“道穷……对我的吻有什么意见么,这么不专心?”

莫道穷一怔,看着凌云的眼好像一双无形的手,轻轻划过他的嘴唇,缓缓向下经过微凸的喉,平坦的胸。

莫道穷觉得原本集中在嘴唇上的触觉感受器随着凌云的眼神缓缓扩散,好像头发稍都有了知觉。

这时候莫道穷才觉得好像有一种名为害羞的情绪蔓延,偏偏还要做出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但是显然人类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有限,游移的眼涨红的脸还是泄露了他的真实心思。

凌云这才满意。

都说女人对于自己的第一个男人都会产生一种特殊的情结,其实男人也是一样。一夜缠绵,莫道穷在看到凌云都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同了,仿佛特别的耀眼,是因为晨光还是单纯的心理作用,莫道穷一时也分不清,完全被凌云带笑的眉眼迷惑了。

而凌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后来莫道穷特地仔仔细细照过镜子,上下打量自己。年过不惑所幸还没有发福,但是也早就没有了属于年轻人的纤细,常年蹲点实验室遗留下来的身条儿虽然不算稀松,但是非要说什么骨肉停匀线条优美也实在脸红,勉强也就算是匀称。再说脸,四十岁朝上的老男人还有什么可说的,莫道穷不显老,看着居然四十不到,但是和凌云的脸比起来还是沧桑不少。

怎么就成了零号了呢?莫道穷百思不得其解。

就算晓得零号一号跟长相没有关系,跟经验也没有关系,但是任谁看来都是他莫道穷比较像上面那一个吧?

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莫道穷再没常识也不会真的找个人来问问。

怪只怪月色太美夜色太黑。莫道穷独自嘟嘟囔囔的找理由。

其实真实的理由是凌云的眼神,莫道穷一对上就失了神志,任由凌云恣意妄为了。当然这么丢脸的理由就是打死他莫道穷也不会承认就是。

“喂,凌云啊,你跟老大……怎么了?”康健问。这时候正是中午时分,众研究员把办公室里的桌子拼一拼围成一圈儿大快朵颐,桌上一堆塑料袋快餐盒,满目狼藉。

凌云从紫菜蛋花汤里抬起头,眨眨眼:“为什么这么问?”

康健嘴巴里叼着一大块盐水鸭向着桌上一指,含糊不清道:“怎么忽然想起来请大伙儿吃饭?不过居然是外卖,忒没诚意了。”

凌云抓抓头发,不好意思的笑:“前段时间发生好多事,大家聚一聚压压惊。”

康健看他一眼,对他避重就轻的回答不予置评,夹起一筷子熏鱼却不放进嘴里,拿鱼头向莫道穷一指:“那么老大那浑身的粉红泡泡怎么说?”

凌云笑而不答。

康健翻个白眼,终于不再把熏鱼当指南针使,一口咬掉了鱼头。康健不是笨蛋,从凌云身上找出突破点大概有些困难,但是对于像莫道穷这么不懂得掩饰的人,他还是有信心看出端倪的。

但是这一次康健失算了,任他旁敲侧击软磨硬泡,莫道穷那张有名的漏风嘴居然紧地好比蚌壳,不,是好比砗磲,看着不怎么严丝合缝吧,偏偏就是滴水不漏,惹得一干人等好奇心蓬发。

人类就是这么一种生物,你越是不想让他晓得的东西他越想一探究竟。

但是莫道穷是真的学乖了,也许是事关凌云的关系,莫道穷前所未有的敏锐,偷换概念顾左右而言他的功夫和以前简直就不在同一重量级上。

爱情让人愚蠢,这是普通说法。对于不普通的爱情就失效了。

“前辈,能借你的车我用用么?”就在康健的好奇心膨胀到极致,他自觉要是再没人来满足他那可怜的小心肝一下的话搞不好就会爆炸而死的时候,凌云主动来找他。

康健下意识的看一眼电子日历,今天是三月三十一号。

“行啊……不对,老大不是有车?再说你有驾照么?”康健莫名奇妙。他老大这一家子都宅,除了实验室也真没见过去过哪儿,那台车常年在车库里呆着。

是说,因为长时间不用所以当掉了?这倒有可能。做这家子的车也忒委屈。

凌云看着康健脸上渐渐浮出同情的表情,不明所以。干研究员的思维逻辑都异于常人,谁晓得现在他想到什么了呢。“驾照我有考到。父亲的车不太合用,想借前辈的敞篷车用一用。”

康健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将凌云上下打量一番,不怀好意的挑眉:“哎呦,小子也想耍帅啊?”心说他换这台车还不到一个礼拜,自己都不舍得用,天天都围着左看右看上擦下擦,就差点几支香供起来了,你小子就盯上了啊。

凌云摇头,顿一顿,点头。

倒把康健看糊涂了。眼睛一转,又端上笑脸:“要借车啊没问题!可是你看,我这车自己都没舍得开呢,天天上下班都还是旧车,这可是我新车的处女航啊……”

凌云点头。只是点头,然后就看着康健笑,笑得有点傻。

康健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半句话,耐心告罄,一拍桌子:“你小子怎么这么不给面子?别在我面前装傻,哥不信!我直说了,借车行,告诉我你拿去干嘛使的,就这么一个问题,这要求不过分吧?”

凌云收起傻笑,眨眨眼:“不过分不过分。我借车,就是想给父亲一个惊喜。”

康健把身子向前倾一倾:“什么惊喜?”

凌云笑得好像山花般灿烂,手一伸,掌心向上:“这是第二个问题了,前辈。”

康健顿时气结。

把藏在贴身衣袋里的钥匙递给凌云,看着他满脸愉悦的走出办公室之后,康健忽然想到,他上下班都是开的旧车,也没跟谁提起过新车的事,那么,凌云那小子是怎么知道他买了一台敞篷车的呢?

无意间眼睛看到日历,还是三月三十一号。

三月就快结束啦……康健心里无意识的自语,忽然一个激灵,慢着,明天不就是四月一号,传说中的愚人节?

凌云到底想对他的宝贝车做什么?

虽然明白凌云不是没轻没重的小孩子,但是康健还是放心不下。这会儿他的心思就像是把亲女儿托付给了一陌生的小子,虽然这个比方其实不怎么恰当,但是康健的担忧只多不少。

就算真的女儿出嫁他也不见得这么不放心。

于是康健做出了一个不怎么聪明的决定,至于到底是什么,他打心眼里不愿意承认。要是他晓得会有什么结果的话他一定不会去做这么愚蠢的事,但是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

这是后话。

再说凌云拿到钥匙后老实不客气的从车行里把康健那台公里数还不到一的车子开回了家,偷偷藏在小区一片隐蔽的林子后面。

晚上和莫道穷一起回家,凌云做了不少好菜,一杯一杯的灌莫道穷酒喝。莫道穷半推半就,喝得面红耳赤手抖腿软,拿眼睛一遍一遍的看凌云,泛着水光的瞳仁里头闪烁着期待。

凌云视而不见,接着灌酒。直到莫道穷整个人都贴到他身上之后才微笑着开口:“道穷在期待我做什么?嗯?”

莫道穷虽然微醺但还不曾醉,心说你小子存什么心思还用说?这会儿跟我装什么大佬。仗着几分酒胆,手底下就开始不老实,一边撕扯着凌云的白色衬衫一边朝他领口里面喷气,浓浓的酒味。

凌云本来是不碰酒的,旧疾让他对于一切作用于中枢神经的东西都敬而远之,现在虽然身体无碍了但是常年养成的习惯一时半会儿还改不了,闻到酒味就不舒服。

这是一般情况。而现在的情况是,莫道穷口中的酒气熏得凌云也迷糊了起来,眼看就要被莫道穷拉进桃色事件里去,暗叫不好,一咬牙按住莫道穷四处游走的手,握在手心里搓一搓,睁大眼睛一脸纯洁:“道穷是这个意思么?不行哦,今晚不行。”

莫道穷正摸得兴起,耳朵里听到一句“不行”,脸颊温度立马直奔八十度,当下小性子就起来了,心说你小子拼命灌我酒除了这个还有什么?说得好像只有他莫道穷多不纯洁多猴急似的。甩甩头把矜持羞耻的念头都抛一边,借着酒兴向凌云身上扑去,咬牙切齿:“你不行我行!”

大不了明天醒过来把什么都推到酒的头上去。

然后还没想停当要从哪里下手,忽然脑袋一晕,就不省人事了。

凌云抹抹额头。酒劲终于上来了。真险。

第三十章

莫道穷一睁眼就被强光晃着了,还没来得及伸手遮一遮眼前就暗了下来。莫道穷这才睁眼,首先看到的是一只手。

白皙,纤瘦,骨节并不明显但是没有一丝柔弱感。相反的指头上薄薄的茧和利落的线条显示出了主人的强干。

虽然指缝间落下的光让手的轮廓有些模糊不清,但是莫道穷晓得这是谁的手。

凌云。当然只有凌云。

拨开凌云的手,莫道穷皱着眉头努力回忆昨晚上的进展,后来怎么样了,动动腰身好像不酸不痛,这么说是他得逞了?

头顶上扑哧一声笑,莫道穷缓缓的把视线落定在凌云脸上。凌云神清气爽,怎么也不像是被操劳了一夜的样子。

莫道穷思绪乱飞,直到凌云低下头在他唇角轻轻落下一个吻:“生日快乐。”

莫道穷忽然觉得自己眼也花了耳也聋了,幻觉占据了他的五感。蓝天白云阳光明媚,流水淙淙鸟语花香,仿佛传说中的天堂。

揉揉眼睛,莫道穷这才发觉不是幻觉,自己真真实实的就身处在一片花丛中,甚至有一枝开满粉红色花朵的枝条伸到了自己面前。莫道穷捏住那根树枝,疑惑的转头看凌云,凌云却向旁边一让,让出一片花海,红的黄的,蓝的紫的。

莫道穷猛地坐起身,发现自己坐在一台银色的敞篷车的后座上,而这台车子,停在一片草坪里,旁边有一条小河,河水是极纯净的透明,旋转着跳跃着,在光滑的卵石上碎出一簇簇银光。

凌云站在车外,莫道穷的身旁,微笑。

“这是……哪里?”莫道穷的目光从凌云脸上滑过,又掉进了仿佛蓝水晶一般的碧空尽头。那里,隐隐约约的好像有山的影子,高低起伏,似近还远。

莫道穷觉得自己的大脑当机了,完全无法处理面前的景象。

“H省的自然公园。”凌云替他拉上因为猛然起身而滑落的毯子。四月春寒,北国还是早春景象。

莫道穷糊涂了。昨晚还在B市,怎么一觉醒来就到了H省了呢?

“生日快乐。”凌云看着他呆滞的脸,重复了一遍。

莫道穷缓缓拉回视线,大脑这才开始工作。

今天是四月一号啊。自己的生日。隐约回想起“那一夜”他筋疲力尽之后,凌云似乎问过他最想要的东西,莫道穷下意识的就回答,想脱离实验室看看大自然,一天也好。

这么说的时候莫道穷心底里一阵紧缩。最想要的,当然还有其他的,比如逝去的双亲,曾经的爱人,没福的孩子,还有,还有……还有就不由自主的不愿想下去了。莫道穷总觉得自己活到现在,最失败的就是选择了这个职业,如果当初像一个普通孩子一样平平凡凡的上学,平平凡凡的工作,也许今天会是另外的样子。

不会有和吴霞的相遇,不会有那个孩子的出生,也就不会有这么多不能说出口的苦楚。于是嘴巴就这么说了,想离开实验室。没有说出口的是,真正想逃离的是在这实验室里逃离不了的过往。

话才出口,忽然想起,如果不是选择做一个研究员,他也不会遇到凌云,虽然凌云于他到底是福是祸他还理不清,但是肯定的是他不愿意失去他。所以话到嘴边又拐了个弯,说,实验室里都是高科技仪器,他腻了,想看看大自然。

其实都是迷迷糊糊里下意识的回答,凌云居然都放在了心上。凌云这孩子,实在是……

莫道穷鼻子发酸眼睛发胀,有什么要流下来。

我不后悔做了研究员。真的。因为这样,才让我遇到了你。

好容易稳定了一下情绪,莫道穷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今天几号?”

凌云微笑,眼里淘气的光芒闪烁:“一号。四月一号。”

莫道穷脸色忽然别扭了起来,左左右右的看一地鲜花:“我的生日是二号,你记错了。”

凌云笑得了然:“没记错,就是一号。道穷还记不记得,办理领养手续的时候用过身份证?”

莫道穷的脸红了,好像小孩子被抓到偷吃糖果一样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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