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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前程+番外(出书版)by 伊芙——

时间:2010-06-18 20:41:21  作者:

「错!」我啧着嘴摇头,将脑袋凑到欧阳面前,使他不能避开,这才微笑道:「我是特地回来履行承诺的。永远照顾你的承诺。」

欧阳望着我,久久无言,接着他将额头撞上我的肩膀,双手牢牢抱住我的脊背。

他说:「我还以为你忘记了。」

我深吸一口气,感受久违了的欧阳的气息。

「永远这种事情啊,是不会轻易忘记的。」我说。

─全文完

番外慕容篇

在高中毕业以前,李苑枫只是一个连看五线谱都十分费力的外行人。他唯一一次去大剧院欣赏音乐剧,纯粹是被小女朋友强硬逼迫的。

那天天气好到异常,粉蓝的天空中不见一丝云影,清风拂过,不时能听到几声鸟鸣。

李苑枫坐在大剧院第七排正中的座位上,瞥了一眼身旁兴致勃勃的女孩,无聊到只得闭目养神。可是当音乐剧序幕的第一声音符响起,他却又情不自禁地睁开眼来,然后彻底被舞台上所发生的一切吸引,直到剧终。

剧院的灯光重新亮起时,李苑枫泪流满面,他发现自己的心灵受到了震撼,久久不能平复。

这一天,李苑枫知道了,世界上有一个男人名叫慕容。

李苑枫窝在慕容家的沙发里望着电视机上的画面发呆,大门忽然就打开了。慕容拖着一只巨型的行李箱进来,走得颇费劲。

「慕容!」他从沙发上跳起来,赶紧过去帮忙。

慕容回头见是他,脸上不觉绽出一抹微笑,「今天不用在工作室看着?」

「你还真敢说!最应该看着的人都已经一个礼拜没来了。」而且还全然没有自觉。

「抱歉,等会儿就过去。」慕容示意他把箱子放在客厅角落,然后坐下来缓了口气。

李苑枫低头审视那只毫无特色的行李箱一阵,忽然皱起眉头问:「孙翔那小子没去德国?」

「我把他给劝回来了。」慕容说得好不得意,拿起杯子倒满水,一口饮干。

「他总算肯接受你的诚挚爱慕?」李苑枫很是惊讶,为自己也倒了一杯茶,一边坐到慕容身旁,「那倒真是得恭喜你。」

慕容摇头,接过李苑枫手中的杯子,又喝一大口才道:「他回去找欧阳了。」

李苑枫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他暗自叹了一口气,抬手推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慕容,你是傻瓜吗?」竟然多事到专给别人牵红线。

慕容闻言,呵呵地笑说:「我是大傻瓜。」

李苑枫望着对面男人脸上天真的笑容,他忽然有一些后悔,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太过草率。

要不是那一场突如其来的音乐剧,他也不至于沦落到因为仰慕作者,而专程跑来给他当助理。

高中毕业前和女朋友一同看的音乐剧,改变了李苑枫的人生,打那以后,他迷恋上音乐的魅力,毅然决然地更改掉高考志愿书上的头号目标,转而研习音乐。

他在一群号称极具天赋的人群中奋发努力,最终拔得头筹,获准到传说中的作曲家慕容旗下学习。

初见慕容时的情景,足叫李苑枫呆愣了好久都没能出声。

他本以为那个传说中的作曲家至少该有四十来岁,因为他的音乐沉郁隽永,像一脉清源一直流入人的心扉,绝非初涉人世的小毛孩能够写出。可是慕容的意外年轻,却叫李苑枫从此懂得天才两个字的含意。

没过多久,李苑枫便和高中结识的女友分了手。

女朋友责怪他太过专注于音乐剧助理的职务,忽略了她。他却不以为然。

「要知道,人活着总得有一点信仰的。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了我的信仰,其它一切自然都可以不要。」

李苑枫终于相信,原来一个人可以因为喜欢另一个人的才华而爱上那个人。即使慕容本质上只是个单纯长不大的孩子。

慕容开车载李苑枫去锦绣前程,他摇下车窗,一路上尘土飞扬。

当车子第三次转过同一个路口的时候,慕容忽然开口:「苑枫,你为何到现在还不交女朋友?」

李苑枫没有回头,望着车窗上自己的倒影,闷闷地答:「太忙。」

「我给你放假好不好?」慕容又问。

「好啊,不过我要你陪我一块儿度假。」他答得迅速,然后转眼看向慕容,补充道:「休想摆脱我,这一辈子李苑枫是跟定你慕容了。」

慕容于是勾起嘴角笑,专心致志地开车兜着圈,「苑枫,那你下辈子打算做什么呢?」

李苑枫后脑勺靠上椅背,视线无意识地飘向天外,「做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慕容将车子转了个弯,驶上空阔的大路,然后问:「你介不介意让我做那堆牛粪?」

白色的跑车在平坦的路面上行驶,越开越快,扬起一路风尘。

─番外《慕容篇》完

番外欧阳篇

认识孙翔那一年,我才五岁。

他们一家搬到我家隔壁公寓居住,依照惯例来向邻居们打招呼。

虽然距今年代久远,我早已不记得当时的具体事宜,然而对于第一眼看见孙翔时候的那种震撼,却是至今记忆犹新的。

这感觉倘若用言语描述出来的话,大致上就是:上帝呀!你总算让我见识到世界上最丑的小孩了,阿门。

我讨厌丑陋的生物,这是天性,所以从第一眼开始,我就讨厌孙翔。

既然上天对待人类是不公平的,那么我们就应当遵从上天的意志,不可逆天而行。

因而,每当中午幼儿园阿姨分配食物的时候,我总把最难吃的挑出来放到孙翔的碗里,再把好吃的挪到自己口中,随后用威胁的眼神瞪他,示意他要是敢把事情说出去,就有他好看!

结果孙翔每日的午饭都会有许多剩菜,幼儿园阿姨忍无可忍,禀告孙翔父母,顺便添油加醋一番,用以陈述他们的孩子有多么顽劣。

那段日子,夕阳西下的时候,我趴在窗户吹晚风,总能听见隔壁传来孙翔被揍的声响,好不惬意。

进入小学以后,奴隶孙翔的地位有所提升,因为他能做的事情也随之增加。例如上课替我抄笔记啦,下课为我背书包啦,还有足球比赛的时候帮忙捡捡球什么的,总之我对他的乖顺态度还是很满意的。

当时只有一点事情令我心怀不满,那就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试图非法借用我家奴隶的家伙。

也不知孙翔这小子天生招人奴役,还是后天潜能被我激发出来,学校里不怕死的家伙总是层出不穷,隔三差五将他围堵在街头巷尾。

这时候,我自然就要适时出场赶走那些鼠类,好让他们了解,就算孙翔这小子是奴隶,那也是我一个人的,只得我能欺侮!

随后我就会用胜利者的姿态,高高在上地俯视,刚才还面无表情的孙翔突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扯着我的衣袖,跟在我屁股后面回家,心里好像朵朵红花一齐开放,虚荣心直线上升。

当然了,如果他胆敢把那眼泪、鼻涕擦在我衣服上,我也是绝不会手下留情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从小学升上初中,因为两家的父母都忙于工作,时常不能在家,我于是更为全面地培养奴隶孙翔。

简单说来,就是我让他煮面他绝不敢烧饭,我让他洗碗他绝不敢拖地。

偶尔,奴隶也会因为叛逆期综合症而板起一张扑克脸,拿了眼角的余光扫我,这通常都是在他生气的时候。

我对孙翔了如指掌,自然知道如何应对。反正他也就敢在心里叽叽歪歪地嘀咕两句。

反抗?除非明天早晨太阳打西边升起。

原以为,日子会这样一直继续下去,可惜该来的总逃不过。

那是升上高中的第二年,有一天,同样身为班委的女生神秘兮兮地来问我:「你跟孙翔挺熟的吧?」

我冲她笑笑,「五分熟而已,要吃的话还嫌生了一点。」

她兴致勃勃的样子附手在我耳旁说:「你不觉得他有一股神秘的气质吗?」

「神、秘?」这是我至今为止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女生们都那么说!」她不觉手舞足蹈,「平常温文儒雅的样子,打起架来却帅得不得了!」

孙翔也会打架?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女生一下拽住我的胳膊,一双眼睛眨巴眨巴地小声问:「孙翔有没有女朋友?」

那一瞬间,我心头居然烧起一把无名火,有股要把缠在身上这女人从窗户扔下去的冲动。

我一下甩开那女生,敛起一贯的笑脸,拿眼白看她,「我怎么知道!」

当天放学以后,孙翔依旧到我家来给我做晚饭。他在厨房里头举着菜刀背对我剁菜,我悄悄踱进去,从他身后凑近脑袋瞧他的面孔。

他没防备,手一滑,险些切断自己的指头,然后转过身瞇起眼来,「你做什么?」

「没什么。」我撇撇嘴,两手托住他的下巴摆正了,仔细观察一番,断言:「仍然很丑。」

孙翔于是将闪着寒光的菜刀刀刃对着我的鼻子道:「多谢夸奖。」

自那天起,我开始介意起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诸如大热天打完篮球,孙翔老爱光着膀子跟人勾肩搭背;诸如孙翔上课在

窗口打瞌睡,老有花痴的女同学回过头来看他;诸如......

到后来,我都快被他逼疯,成天寸步不离地紧迫盯人,有哪个不要命的胆敢多瞧我家孙翔一眼,我就用十二万伏的白眼瞪死他!哪个胆敢同他单独讲话超过三十秒钟,我就诅咒他接下来三十年也说不出话来!

后来孙翔来找我诉苦,他说:「最近所有人都对我不理不睬。」

我心中偷笑,嘴上却说:「你又丑又笨,没有集体意识,各项全不能。除了我,还有谁那么好耐心跟你相处?」

孙翔抬起他的死鱼眼看我一阵,皮笑肉不笑地道:「我好感动哦。」

「那是,的确应该感动。」我一面点头,两只手就一面摸索过去,在他腰腿之上来回磨蹭,触感好不舒适,「真感动的话,不妨以身相许?」

他抬腿蹬开我,冷哼一声:「我这种又丑又笨,没有集体意识,各项全不能的你也要?真是饥不择食!」

我只是趴在地上,心里说不清究竟是伤心还是失望。然后终于面对现实,我喜欢孙翔,非常喜欢,喜欢得不得了的喜欢!

可恶!

我心情不好,到朋友家的酒吧去借酒消愁,店长拿中指指关节敲敲一旁的牌子道:「未成年不得饮酒。」更加剧我心头的积郁。

我坐在吧台前,下巴搁在吧台上虎着脸,店长把脑袋凑过来,朝我笑笑,「喜欢就去告白呀!」

「说得轻巧。」我白他一眼,「你以为我们认识多少年了?十三年啊!整整十三年!要是你认识十三年的朋友有一天突然向你告白,还是个同性,你会怎么想?」

店长但笑不语。

谁能理解我当下的郁闷?

「我太了解孙翔了!告白只可能有两种结果;要么当作笑话,说过就算,要么一拍两散,朋友也做不了。」想到这一点,我的心脏就像被人狠狠揪住不放,痛得要命。

「说不定他也喜欢你呢?」

「这种机率太低了吧!如果他是个女人,那还机会大一点,他是男的!为什么偏偏他是男的!」我苦恼抓头,真想放声痛哭一场。

「那你什么都不做?一直这样?」店长问得有些无奈。

「不知道!」我拿头去撞吧台,恨不得死了一了百了。

喜欢的人在身边,却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喜欢他─人间炼狱。

高三填志愿表的时候,我下定决心要超越自己这道难关,于是选了一所远离这城市的音乐大学。一来可以搬得远远,眼不见为净,二来孙翔是音乐白痴,绝不可能选上同一所学校。

只要看不到,一定就可以忘记。

我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

填完志愿后的那个礼拜日,孙翔气势汹汹地冲到我家兴师问罪,责怪我为何临时更换第一志愿。

我假装无所谓地眨眨眼,「兴致来了,想要音乐进修。」

孙翔向来平板无波的脸上笼罩着一层阴影,他拿手指我,道:「欧阳勋,你这种没有自理能力的残废也敢一个人去别的城市,你嫌自己命太长了是不是?」

说罢,不等我回话,就甩上门走了。

那以后,我足有两个月没见到他,想见面想得要得失心疯。

每天晚上做梦的内容都是一个样,孙翔背对我站在厨房里切菜,切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想起什么似地,擦擦手就走出去,我试图追上去,结果发现自己被绑在椅子上,怎么也挣脱不开。

再后来,我考上了音乐学院,隔壁的孙翔也考上了音乐学院─居然是同一所。

他说:「我们到新的城市一块儿租房子,比较便宜。」

我不屑,「我家有钱,房子都买好了。」

「正好,借一间房给我。」他说得理所应当。

开玩笑,同他一块儿住?成天看他在眼前跑来跑去,锻炼我的承受能力?

「你休想。」我答得咬牙切齿。

番外欧阳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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