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他们旅行的第三站。
持续两个月的旅行,就好似是通知家长后的蜜月,他们可以在很多陌生的城市如同平凡的情人那样牵手、拥抱,甚至是亲吻,但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肩并肩一起走着,说话、微笑、吃东西,不过,流露在眼角眉梢的,只是淡淡的温情而已,并不像真正二十多岁的情侣那样,他们的身体遵从的是年轻人所有的旺盛欲望,心态上却更享受这种相濡以沫的陪伴、细水流长的爱情。
然后,他们去了斯里兰卡,去了新西兰,去了澳大利亚,更多的,却是走过一些并不那么热闹的小镇,甚至到非洲看了看原生态的大草原——可惜的是,连狮子这种动物,看到他们都是远远遁走了……根本没能近距离接触一下,看来,动物的直觉某种程度上要胜过人类太多。
两个月的假期而已,于他们而言,这是一场别样的旅行。
直到最后,他们在芬兰的一家小教堂里,为对方戴上了戒指,他们之间不需要有什么承诺,更不需要用所谓的契约去保障。
丁曦有的,是认定一个人就绝不会改变的死心眼儿,他不仅有侠骨,也有柔情,却从不多情,事实上,他的防心重到两辈子,也就一个贺望岚走进了他的心里。
贺望岚有的,是一辈子的后悔与执念,这一世,绝不会再给自己那样一个结局,得到的白月光一辈子都是他的白月光,从很久以前,他就已经想得很明白,更何况,丁曦从不是他没有得到过的人,事实上,他只是得到了再失去,结果发现,自己承受不起这种失去。
“你会一直陪着我吗?”
贺望岚亲吻了丁曦无名指上的银色指环,轻轻说:“嗯。”
除非有一天你不需要我了。
还有,你是不是忘了,从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是你的妖仆——
终其一生,不离不弃。
**
“天呐,我抽中了抽中了抽中了!”刘檬尖叫着跳了起来。
“哎哎,小心小心!”周韬看着她,很有点儿心惊肉跳,要知道,这会儿刘檬已经怀了六个月的身孕了好吗?
刘檬却不管,“哎呀,你知道这个票有多难抽么!我们一个群里,就只有我一个人抽到了,简直要大笑三声——哈、哈、哈!”
周韬很有点酸酸的,“你这么在乎,早知道我打个电话给岚子,让他给我留两张票呗。”
“可以吗可以吗?”刘檬眼睛亮亮地看着自家老公。
作为当年贺望岚的同窗,还在一个宿舍里住了四年,说句实话,贺望岚和其他几个舍友交情只是泛泛,和吴庆柏更是关系恶劣,只有周韬,一直维系着互相问候的关系,作为丁曦的粉丝,当年在绿杨论坛上相当活跃的“、微光”,也就是刘檬刘小姐,虽然是带着目的接近周韬的,但处着处着就处出感情来了,巧的是他们连家乡都离得很近,于是大学恋爱,一毕业就结婚,算是结局完满。
无奈的周韬只能去找老同学叙旧去了。
也不怪刘檬这样激动,自从媒体报道丁曦被美国知名大学录取,学的却是油画的时候,粉丝只觉得自家偶像又一个神秘技能点被点亮了,媒体对此的评价倒不是一味鼓吹,也有那么些人抱着怀疑的态度,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总是三番两次被提出来,甚至连带着将丁曦会琴,擅笛子,乃至精通武术的事儿一遍遍轮——
嗯,这位明明是实力派的男演员,偏偏技能点点得挺偶像的……
丁曦还没从那个美术学院毕业,忽然有一家媒体放出了几张挺模糊的照片,说是在丁曦工作室偷拍的,刘檬现在还记得那天她们整个粉丝群里简直沸腾了,原来在丁曦的工作室,有一整间屋子放着丁曦的油画!
那些照片中,只有一张拍得挺清楚,似乎画的是一个北欧的小镇,单单看着那分辨率不很高的照片,都足以看出那幅画的美,从此他们这群粉丝都心心念念丁曦的画、画、画……
于是,这次丁曦的个人工作室终于对媒体发出了邀请,同时邀请二十名粉丝参观丁曦的个人画室。
只有二十名!于是,刘檬的激动也在情理之中了。
三月的北京春寒料峭,刘檬裹着厚厚的羽绒服,和周韬相伴走进了对于她而言并不陌生的丁曦工作室,这个地方里里外外的照片她都看过好多次了好吗?
“哎,你就是微光?”
同样是丁曦的粉丝,这次来的人当中,就有四五个刘檬是认识的,当然,仅限于在网上认识,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年纪不大,只有二十四五岁,不仅长得漂亮,而且相当有气质,更别说这一身的衣服——
大抵是个白富美。
刘檬很清楚这位眼中的那种光芒,作为粉丝……除了她这样的亲妈粉,还有一些男粉丝之外,自然也有面前的妹子这样,几乎将丁曦当成“男朋友”来看待的。
“啊,人都到齐了吗?”
这时候,会议室的门被推开了,甜美的声音十分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刘檬一回头,就看到一个……漂亮到足以让她震惊的妹子。
“大家好,我叫李锦,现在是丁曦工作室的助理,请大家随我来。”
这个妹子这样漂亮,放在丁少爷身边真的没问题吗?
刘檬正这样想着的时候,就看到迎面走过来一个指间夹着一支狭长女士烟的成熟女人,哪怕她自己也是个女人,看到这位的一瞬间,却忍不住将视线粘在她的身上,因为这位实在是太美艳太性感太诱惑了!
“红姐,又要出去?”李锦打了个招呼。
朱蔻红点点头,“有点事要去趟天元。”
刘檬刚感到眼睛不够用的时候,路过丁曦工作室一侧的办公室,透过透明的玻璃墙,她清晰看到了一众——没错,一众各有特色的极品美男……
尼玛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丁曦工作室不是只有丁少爷一个明星吗?这一窝的俊男美女别告诉她都是工作人员!
结果,听李锦的介绍,居然真的是!不是啥预备役的艺人,而是纯·工作人员,丁少爷的工作室这几年就是这些人在运营操作!
“怎么会这样……”刘檬身边的白富美妹子深受打击。
刘檬叹了口气,“这个地方招聘,难道是靠刷脸吗?”
“才不是呢。”旁边一个男粉丝忽然压低了声音说,“我虽然是丁少爷的粉丝,但也是半个圈内人,听说丁少爷工作室里的人,个个都牛逼得不行,好多工作室都想挖角,不管哪一个都行,结果都失败了……”
刘檬瞪大了眼睛。
还不等她更惊讶,那边李锦打开了那扇门,然后,刘檬再没有心思去想那些了。
她看到了丁曦的画。
她看到了那满室的阳光,那属于丁曦的,美丽而宁静的世界。
丁曦喜欢画姹紫嫣红的花儿,喜欢画漂亮的房子,喜欢画那些淡淡的背影,喜欢画阳光与大海。
忽然间,刘檬发现自己忍不住笑,她微微笑着,眼睛有些酸,却觉得无限欢喜——
这个她从少女时代就一直喜欢的人,原来过得这样幸福。
如此,就够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这篇文只能这样了,我大概卡了一星期,就写出这么个东西┭┮﹏┭┮
嘤嘤嘤,捂脸遁走
第82章 番外异地
曼哈顿的夜景不说独一无二,却也足以让没有怎么去过大城市的人目眩神迷,至少虚心就是这样。
很久以前,他还不叫虚心,事实上,他身份证上的名字也不可能是虚心,虚心只是他的道号,他的俗家名字叫陈明生,一个很俗气也很大众的名字,倒是和丁曦在电影里饰演的那个陈辉生名字很相像。
这会儿的虚心,或者叫陈明生,才刚满十八岁,勉强算是个成年人了,这时候的他穿着洗得干干净净却难免显得很朴素的衬衫和牛仔裤,甚至不像其他那些他这个年纪的大男孩儿那样套个t恤或者在牛仔裤上剪两个破洞,他就是这样干干净净的,只是头发略长,服服帖帖地落在耳边。
拉了拉背上帆布包的背带,他的眼神有点迷茫——
没错,他迷路了,没能和那个本该来接他的人对上号。
曼哈顿对于虚心这个从小在山上长大,除了师门任务之外几乎不会出门的小道士而言,简直像个巨大的迷宫,而且,还是让他头晕目眩太充满红尘气息的那种。
独自在时代广场那巨大的屏幕下站了一会儿,虚心掏出了临走前师父塞给他的手机,然后心塞地发现在这里根本就用、不、了!
虽然他还是会一点英文的,但是在这种繁华热闹大家都开开心心的地方问人家——你们知道最近的墓地在哪里吗?会不会被人当成神经病啊……这天都黑了半夜三更跑去墓地?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人脑子会不会有病。
但是他是真的很急需要赶去据说离这里不太远的某家墓地,他是来出公差又不是来玩的,只知道在曼哈顿某个地方,结果出租车司机直接把他当成了观光客,居然被扔在了时代广场这里。
……这里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墓地……
说起来,虚心的第一次美国行,就是这么不顺利。
于是,聪明的他立刻想到了另一个方法:“请问离这里最近的教堂在哪儿?”
原本应该来接他的那位,据说是个神父,嗯,随便找间教堂打听一下总是没错的。
在这个高楼大厦林立霓虹闪烁的街区里,虚心看到了那淡然自若矗立在期间的大教堂,巍峨的哥特式建筑,繁复的穹顶、精巧的雕刻……嗯,看着比他们山上那个年代久远的道观漂亮不知道多少倍!
虚心承认自己嫉妒了。
而就在这时,他见到了那个年轻英俊的神父,简直是他一生的迷障。
他穿着黑色的长袍,并没有多少特别的长袍穿在他的身上,简直有种特别禁欲清冷的气质,他的年纪估计也不大,但瞧着很沉稳,那种原本该是逼人的英俊,因为这样的穿着而敛去了锋芒,却让人觉得更加迷人,身为神父,他确实看着温柔亲切,只是那双碧绿的眼睛却深邃如海,这是个比明星还要耀眼的神父。
“兰德神父,您来了正好,这位先生说要找一位神父,但是他又不知道那位的姓名,只知道他们本来该约好了在百老汇附近见面,但是他迷路了,才找到这里来……”接待的这位白人大叔也是醉了。
“你先下班吧,我来和他说。”连声音都是温柔而磁性。
虚心甚至有些恍惚了,在山上,他有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但是说实话,和他比较亲近的也就是两个师姐,他的师兄其实都不大喜欢他,因为他太得师父的欢心了——其实虚心对那几间道观真的没那么大的心。
这样温柔亲善的人,身上还有一股让他感到舒服的味道,虚心本身灵力很强,自然格外贪恋这种让他整个人都舒畅的气息。
“你是从青城山来的吧?”
虚心眼睛一亮,立刻点点头。
兰德的脸上有些歉意:“本来该去接你的应该是我的朋友,”他笑着说,“不过这件事已经不着急了,你可以先在这里住下,明天我送你去吧。”
虚心松了口气,他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既然这里的人都说不着急了,那他当然放心很多,但还是很谨慎地说:“能不能让我和那位先生通个话?”
他确实不知道谁来接他,但是还是确认一下工作进度会比较好。
兰德同意了,事实上,他在看到虚心的时候,比任何人都要惊奇——没有人告诉他,从中国请来的大师,竟然是这样一位……清秀干净的孩子。
是的,以他的眼光看,这就是一个孩子。
于是,在电话确认之后,兰德和教堂里的人打了个招呼,也换上了常服,听到虚心说还没吃晚饭,就提出要尽地主之谊。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穿在他的身上,居然有种和穿着神父袍一般无二的美貌加成效果,不得不说,这与他原本的气质有关,这位神职人员可不是普通的神职人员,绝壁也有点特殊能力。
“你真的成年了?”兰德看着虚心的身份证,仍然一脸惊奇。
虚心笑了笑,觉得自己身份证上的照片太傻,于是立刻拿了回来,“当然。”
谁让这位连个啤酒都不让自己喝了,要知道,他虚心可是从记事起就陪着师父喝酒吃肉的好么!
一位衣冠楚楚的英俊青年,与这样的高级餐厅相得益彰,只是虚心这个穿着朴素的小年轻和这里简直格格不入。
可虚心那是什么人!叫了一大堆东西,吃起来面不改色!
兰德也不是计较别人目光的人,用餐起来随意自然,举止更是优雅,透着一股子旁人没有的从容。
吃完晚餐,两人就沿着街道散步,璀璨的夜景和热闹的人流让虚心心情还不坏,而这两个人都不是普通人,体力自然也没有那么弱,虚心步履轻盈,兰德也脚步稳健,两人并肩而行,明明穿着打扮截然不同,长相上更是很有差距,虚心只是清秀而已,唯独一双眼睛清亮灵动,这还是他常年修道的结果,兰德却是英俊到好像电影里的明星,还比那些明星要多几分气质,偏偏气场上却十分和谐。
他们的种族不同、宗教不同、出身更是不同,陈明生之所以会被师父捡回家,是因为他原本是个被拐卖的乞儿,四五岁就在街上流浪,要不是师父带他回观里,估计他这辈子的命运可想而知,兰德却家庭优渥,还不是一般的优渥,他自小住的是奢华的海滨别墅,上的是最好的贵族学校,出入都是司机和豪车,穿的更是最贵的那几个牌子——说句实话,如果不是因为他还有两个哥哥,根本就不可能来当一名神父,哪怕再有这方面的天赋也是没有用的。
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却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认识就仿佛一见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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