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这都是个误会,你听我解释”,不是“对不起”,而是一句“素霞,你来了”。
简简单单、平平常常的一句话。
陈家的闺女,陈素霞女士,我的母亲,直接就摔倒在了地上,白先生本能地去扶,却被他的情人死死地攥着。
白先生终于有些慌乱了,他喊了几遍素霞,却没有收到任何回应,陈女士半趴在地上,低垂着头,一言不发。
过了或许有十几秒钟,也或许有几十秒钟,白先生甩开了她的情人,抱起了陈女士,陈女士脸色铁青,双眼却是睁开的。
“我给她做急救措施,喊人去叫120,她就那么睁着眼睛看我,”白先生点燃了一根烟,夹在了手指尖,“她一滴眼泪也没留,但最后的眼神我记住了,是恨。”
我扑了过去,攥进了他的领口,不管不顾地将他摁在沙发上打,我的脸上都是水,鼻涕眼泪凑成了一团,那么多年对母亲压抑的思念与不甘终于无法抑制。
那是一个傻女人。
白先生被我打得鼻青脸肿,嘴角甚至咳出了血,我踹着他的小腹,他疼痛极了、蜷缩成了一团,却依旧能无比平静地说着话。
“医生说,素霞是心脏病突发,但她之前没有丝毫的征兆。她身体一直很好,年轻的时候还拿过排球比赛的第一名,就连生你,也没折腾太久。
“我一开始不相信这个消息,我对医生说我有很多的钱,但医生说,钱也买不回命。
“后来你外公和舅舅姑姑都赶过来了,带走了素霞的骨灰,也夺走了你的抚养权,再后来,我花费了一些功夫,让素霞重新在我身边安葬。”
“你不必把挖人骨灰扰人安宁说得这么冠冕堂皇,我姓陈,那不是我外公,是我的爷爷。”我打累了,也意识到他根本就是想让我打他,我重新坐回了原来的位置上。
“你终究是我的儿子,无论你是否承认,”他从口袋里抽出了一张丝巾擦了擦嘴角的血,看得出来多年养尊处优,那副模样和张晨还要几分相似之处,“那个害了你母亲的女人后来嫁给了一个赌徒,她的娘家人也与她断绝了关系,钱不够花就去当了妓`女,前段时间,听说已经死了。”
“你做的?”
“那只是她的选择。”
白先生扯了扯嘴角,只这个表情,我就知道同他脱不了干系。
我也笑着说:“你才是害死我母亲的主谋,你什么时候去死呢?”
“从法律的层面上来看,我没有任何的责任,”白先生将手帕折叠好,许是因为沾染了血迹,又伸手扔到了垃圾桶中,“肺癌晚期,没多少时间了,你不必心急。”
“那可真是,罪有应得。”
“我后来娶了一位太太,太太身子弱,前些年也离开了,名下原本还有一个儿子,送去国外沾上了毒瘾,几年前也没了,”白先生的表情没有任何波动,像是单纯在说别人的事,“我原本想百年之后,留一笔钱给你,但现在后继无人,只能将所有的身家托付给你了。”
小说中的幡然悔悟、一生不娶,都是骗人的。
人是如此自私又狡猾的生物,本能地会叫自己舒服些,纵使白先生对陈女士心怀愧疚,也不会妨碍他之后让自己过得舒坦些。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精细养大的儿子,终究弃他而去,叫他不得已,去找我这个他已经放弃许久的儿子。
“你还不如把所有的产业都捐献给慈善基金。”
“里面的猫腻,你应该也清楚吧,”白先生吸了几口气,才继续说道,“与企业破产、员工家庭波动相比,慈善资金发挥的作用并不那么大。”
我哂笑了一声,并不想听更多的内幕消息,其实这是一种变相的默认,我对于接手他所有的财富并不像最初那么抵触。
有人送钱到门口,用不着那么难过和抗拒,纵使这些钱财的来源并不干净,我极力地在大脑里劝说自己,试图让自己学会贪婪、拥有野心,但显然无法激发出什么高兴的情绪来。
我无法欺骗自己,这次的妥协不是为了张晨,我也没想到,我为了张晨这个和白先生没什么区别的人渣,我竟然还能做到妥协。
不过是在监狱的几次见面,他就撩得我心神不宁,让我变得软弱踌躇、不复最初的坚定。
白先生并没有再继续呆多久,他像是也极为疲惫了,用手机打了个电话,有人礼貌地敲了敲门,我去开了门。有一行人走了进来,带头的小心地扶起了白先生,一行人匆匆离开,还给了我暂时的安宁。
我将用过的茶杯扔进了垃圾桶里,透过窗户发现白先生走出了我的单元楼,他站在了原地向后看,正好与我的视线相对。
我明知道他应该什么都看不清,但还是转过了身,回到了客厅里。
这个假期真是糟糕透了,我让秘书安排飞机尽快返程,又打开了工作信箱,开始处理积累的工作,第二天一早,就返程回去。
刚刚下了飞机,手机里就多了一条消息。
“相关的手续我安排手下人去办了,之后会有人与你保持联系。”
我向上翻了翻,过往的消息是提醒我抛掉一只基金的,我将手机扔在了一边,捏了捏眉心。
第80章
温市的这一番经历让我对张晨减刑出来这件事抱有了放任的情绪,早点出来也好,总呆在里面也是一枚定时炸弹。
我去监狱看他的时候,对白先生的事闭口不谈,他还是老样子,摸摸手亲亲脸,嘴里说着调`情的话,但我心里却没什么情绪波动了,我一看到他,就会想到白先生,想到白先生也就会想起早逝的陈女士。
年轻时候的陈和平抓过太多次奸情,至今还能活着,得说一句福大命大。但我也会宽慰自己,毕竟当年我和张晨之间,也就是个炮友关系,既然不是男朋友,那开放性`关系,似乎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但我的记忆里偏偏还好得很,我们答应试试了,他还是能出去乱搞,和Paul、和那个在我家里床上的女人、和我未知的那些人。
他分明是我最厌恶的那一类人,我却偏偏爱上了他,我不想像我母亲那般为爱疯狂,但我骨子里或许就流淌着她的血。
张晨每日的思想汇报已经从3000字上升到了5000字,他写得一手好文章,因而利用它参加监狱举办的各项征文比赛。
除了这个,他还混入了监狱智能档案管理的工作小组,和一群网络诈骗犯开发新系统、新软件,据说正在写专利。
我身边的律师说,一旦现有的工作核实,张晨起码能申请半年左右的减刑,如果我愿意为他运作一二,可以申请得更多。
张晨没有什么可靠的人了,至少明面上没有。随着我的管控愈发严格,公司里的大部分股东都倒在了我这一方,很少能掀起什么风浪。吴清飞高血压复发了,吴铭将老人家送去了疗养院,已经很长时间没在我面前出现过。
张晨没有求我帮他,但我与他都清楚,我是唯一有可能也有能力帮他的人,这事也不难,不过是请几个靠谱的律师帮忙筹划一二,也并不违反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本来也是律师的一部分工作。
在又一次看过张晨之后,我让司机开车送我到了母校,迈进了校园里。我的母校里有一条知名的银杏路,每到秋天,银杏树叶会随着微风飘摇而下,盖在路上,吸引很多摄像师和学生过来拍摄,校工也习以为常,并不勤快地扫树叶,因而脚踏上厚厚的树叶,脚下有些软绵。
我抬起手,恰好接到了一片树叶,指腹摸过清晰的脉络,耳畔仿佛响起了张晨的声音。
他说:“你在这儿啊。”
二十多岁的张晨穿着驼色的风衣,踩着厚实的树叶,一步又一步走到了我的面前,他定定地看着我,说:“怎么不联系我?”
我们不过睡了几次,每一次醒来时他都会早早离开,我分不清我们之间的关系究竟是什么,是炮友,还是隐晦地谈着恋爱。
我知道他是个烂人,也知道他是个人渣,惦记着划清界限,因而不去主动联系他,是我给自己划下的线。
好在他也很忙,忙着一些我无法理解也无法参与的东西,校园里寻找不到他的痕迹,我能轻易地将他推出我的世界。
我那时候想着,我许久不见他,那些不该有的纷杂情绪总会变淡,有朝一日,我们中止了现在的关系,也不至于太过尴尬难堪。
我以为我快要忘记他了,但他又出现了。
他不是踩在厚实的树叶上,而是踩在了我的心脏上,每一步都叫我心脏剧烈地颤抖着。
我望着他那张好看得不可思议的脸,身体渴望着叫嚣着抱住他,我想对他说——我很想你,但我知道,我不能。
我一直没有说话,他撇过头啧了一声,下一秒却一把抱起了我——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抱了起来,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视线窜了上来,尚未反应过来,他就跟扛麻袋似的把我扛起来了。
我骂了句“卧槽”,想捶他的后背,但那太娘气了,只好骂他:“快放我下来,你不沉啊?”
“是有点沉,”他低低笑着,却抱得我更紧了些,“我想你想得睡不好觉,你想不想我啊。”
“张晨,你有病啊?”这么被抱起来实在不怎么舒坦,最主要的是没什么面子,万一碰到个熟悉的同学,我还要不要脸了。
“我一直在等我给我发信息,等你给我打电话,但什么都等不到,就没办法,我只好过来找你了。”
张晨的情话可真好听,明知道是假的,还是忍不住去相信一二。
“你可放我下去吧,别把你肩膀压坏了。”
他这时候倒乖了,也可能是真没什么力气了,把我放了下来,我刚舒了口气,他的脸就骤然放大,精准地吻上了我的嘴唇。
张晨的吻技很好,我的后脑勺垫着他的手掌,被迫只能看着他,舌头交缠在一起并不粘腻,反倒有些缱绻情深的味道。
我被他吻出了火,试探性地追寻着主动权,然后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它,我们跌跌撞撞向路边走,我将他压在了银杏树上,捧着他的下巴用力吻他,银杏树叶悄然飘落,洒在了我们的肩膀上。
我恋恋不舍地结束了这个过分漫长的亲吻,他抬手用指腹擦了擦嘴角淌出的水,冲我轻轻地笑。
那是爱情么?
是吧,如果不是爱情,我的心脏为什么会跳得那么厉害呢?
我们手拉着手,迈过了银杏路,商量着晚上去吃些什么,像每一对纯情的情侣一样。
我在自习室里学习,他在一旁处理他的公事,我写了一会儿作业,肩头突然一沉,才发现他倒在了我的肩膀上,自然而然地睡得香甜,风吹过他额前的碎发,露出精致的眉眼,我屏住呼吸,偷偷地吻了一下他的发顶。
他是张晨,是我自小的玩伴,是我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
我不切实际地想到了一句话——青梅竹马、白头偕老。
我们一起骑着单车,绕着什刹海,张晨拿车别我,我忍不住松开一只手的把手,去捏他的脸颊。他在闹,我在笑,阳光洒在脸上,暖意洋洋。
在电影院里找一部闹腾的片子,买一份超大的爆米花,放在两个人中间。我扶着爆米花桶,听张晨的手哗啦哗啦地抓着爆米花吃——电影尚未看完,爆米花桶就见了底,在黑暗中接着屏幕的光去看他,他表情非常无辜,轻声说:“下一次买超大桶吧。”
天气分明凉了,他还要露出脚踝来,贴身的裤子束着又细又长的腿,硬要说,就是——好骚气啊。
偶尔我转过头,就能看见他偷偷地看着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总是忍不住,上手去捏一把。
我捏他一把,他就要亲一亲我,有时候在脸颊,有时候在嘴唇。
我们是在交往吧,是吧是吧——他分明是喜欢我的。
该死的,我好像也有点喜欢他。
他喜欢我,我喜欢他,我们是在一起了吧?
我们挤在狭小的厨房里,他像一只树袋熊似的,抱着我的腰身,轻声嘟囔:“和平哥,我要吃甜的红烧肉,甜的……”
我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把糖罐子推到了远方,我说:“已经加了糖。”
“不够甜,那点糖就上个色……”
“再加糖我就吃不了了。”
“哦……”
我心里一颤,正想去安慰一下他,他的手却不安分地向我的胯下摸,我吓了一大跳。
“你干什么啊。”
“摸你啊,”他理直气壮,毫不羞赧,厚颜无耻,“不给我红烧肉吃,还不给我点别的肉吃啊。”
我的脸腾地红了:“不是下午刚做过……”
“陈和平,你该不会是,阳、痿吧?”
是个男人都不能被这么说吧——
“先让我盛出来肉。”
我强撑着镇定,但说到最后一个字,还是忍不住咬重了发音。
张晨特别乖地一下子松开了手,看着我把肉盛了出来,还自动自觉地拿了一个盘子,扣在了肉上。
他的手离开盘子的下一秒,我一把抱起了他,他闷笑着说:“陈和平,你能不能抱动啊。”
但却自发地用又细又长的腿缠住了我的腰,我们跌跌撞撞到了卧室里,在并不宽敞的床上接吻,撕扯衣裳缠在一起。
等一切止歇,他趴在我的胸口,头发被汗水打湿了,服帖地贴在脸上,我摸了摸他的头发,又捏了捏他后脖子上的软肉。
我想问他到底怎么想的,我们这是在一起了么,他却像意识到我要说什么似的,率先开了口。
他说了什么呢?
想起来了,他说——“陈和平,你草得我可真舒服。”
我听了这句话,心里不怎么舒坦,仿佛他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这一草似的,我也问不出想问的话了,姑且当了个鸵鸟,得过且过吧。
从秋天到冬天,张晨几乎每天都和我在一起,我们做过了热恋中的情侣做过的一切的事,甚至开了三个小时的车,爬到长城上,叫人帮忙刻一个牌子。
“陈和平/张晨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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