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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吾心归处(穿越重生)——朽木刁也

时间:2018-02-16 10:30:04  作者:朽木刁也

 

 
《种田之吾心归处》作者:朽木刁也
 
文案:
天生患有失语症的岑乐因为一场意外穿到了架空的朝代;
没成想竟阴差阳错过上了向往的日子。
编织,缝补,制胭脂……
和喜欢的人一起发家致富。
 
牧琛是个猎户,偶然救了一个昏迷的青年。
青年心灵,手巧,模样好;
不知不觉,面冷心热的猎户就再也移不开眼了。
 
cp:牧琛x岑乐
备注:治愈系甜文,不虐,真护妻狂魔,以及默认简体字设定,日更。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岑乐,牧琛 ┃ 配角:宋云修,秦明 ┃ 其它:甜文,失语,年下,种田文
    
       
第1章 获救
  前几天下了场雪,虽然是小雪,但也昭示着入冬了。
  桃花村的几名猎户们商量以后,准备赶在大雪封山之前,进山去打最后一次猎。
  牧琛也是个猎户,但一直被村民排斥着,等他进山的时候,其他猎户们已经陆陆续续回来了。
  牧琛独自一人走在山里,手里提着刚刚打到的几样猎物,小心警惕着四周。
  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响声,像是有什么重物落下的声音。
  闻声,牧琛停下了脚步,回头望着声音传来的地方,他站在原地等了会儿,没再听到其他声音,才转过身,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了过去。
  牧琛走了会儿,忽然看见不远处趴着一个人,身下还压着几根树枝,像是从树上掉下来的。
  想来,刚才的响声应该就是这人落下来时发出的。
  快步上前,牧琛蹲下将人翻了过来,又伸手在对方的鼻尖上试了试,发现还有呼吸,是活的,于是想了会儿,就准备帮那人稍微包扎一下流血的地方,带他下山。
  ——山里温度低,又有野兽,如果把人这么丢在山上,肯定活不到明天。
  起先时,牧琛以为昏迷之人是名女子,出手十分犹豫,眼睛也不敢看,他担心姑娘家的名声,但后来仔细看了看,发现那人虽然长得好看,皮肤白皙,但确实是名男子,这才放下心,简单地替他处理了下流血的伤口,然后把人背了起来。
  背上多了个昏迷的人,打猎就不方便了,于是牧琛放弃了继续打猎,收拾了一下自己打到的几只猎物,又背着人,大步流星地下了山。
  —
  牧琛从山上救了个昏迷不醒的人回家,很快就传遍了村子。
  不是农忙时,村里人十分闲暇,如今有这一件事拿来当茶余饭后话题,于是聊得津津有味,又三人成虎的厉害。
  他们把牧琛救回来的人换了性别,说牧琛救的是名女子,美若天仙,并且还准备娶她做媳妇儿。
  “听说了吗?牧琛前天从山上捡了个人回来呢。”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男人小声说。
  “听说了听说了。”说话的那人四下看了一眼,又猥琐地笑了声,压低声音继续说道,“我还听说啊,他捡回来的是个女人,长得可漂亮了,比村头的寡妇芸娘还漂亮咧。”
  另一个人笑了一声,反驳道:“你可别逗我了,荒山野岭的,哪个女儿家往山上跑?还漂亮的女人呢,就他那倒霉的样子,我看不是捡了个孤魂野鬼回来吧。”
  几人寻思了一下,纷纷点头,嘲笑道:“这倒也是。”
  而被村民拿来当谈资的牧琛,则完全没有将这些闲言碎语听进耳朵里,他早已经习惯了,现在基本无视。
  他比较在意的是,他救回来的那个人,至今还没有醒来。
  牧琛把人背回家后,就去村头找了郎中,喂了两碗药下去,可两天过去了,还是继续发着烧,并且也昏迷着完全没有醒来的迹象。
  他挺担心的。
  岑乐是在第三天醒来的,他醒来的时候,还有些懵懵的。
  他唯一就只记得,飞机失事之前,整个机舱里,所有人惊恐的尖叫声。
  头疼,身体疼,全身上下其实都疼,但这股疼意,让岑乐明白他还活着,没有死在事故里。
  慢慢坐了起来,岑乐四下打量了一下,发现自己处在一间屋子里,屋子倒是干净,只是布置的简单,房间中间摆了张方桌,桌边是两条长板凳,角落的位置放了两个木箱,就再没有其他。
  这样的布置,有几分像是在乡下,岑乐看着,忍不住生出了几分亲切感。
  几年前,院长奶奶还在世的时候,他去过一段时间院长奶奶的老家,住的就差不多是这样房子。
  收回视线,岑乐心想,难道是飞机落在山里,他被村民救了吗?
  那其他人呢?
  岑乐掀开被子下了床,拖着受伤的腿,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外挪,不过他刚刚走了几步,便见门已经在他之前,被人从外面推了进来,然后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了门口。
  男人很高、很壮,岑乐不得不抬起头来看,在看到男人面无表情的脸和凌厉的眼神时,又有些被吓到了。
  往后退了几步,岑乐深呼吸了一口气,才比划着手势,问道:“请问其他获救的人在哪里?”
  岑乐是先天性失语症患者,从小就不会说话,他能够和人沟通的方式,只有手语和写字。
  牧琛显然看不懂岑乐的比划,他看了半晌,问:“你不会说话?”
  岑乐的手僵了下,脸色变得有些苍白,过了会儿,他才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你等一下。”牧琛看了一眼岑乐,把手里端着的药碗放下,随后走了出去,没过多久,便拿着几张纸和笔墨回来,“会写字吗?用写的吧。”
  牧琛曾经上过几年私塾,只是后来荒废了,但简单的字和计算,是能够懂得的。
  闻言,岑乐的眼睛亮了一下。
  他想,虽然男人看起来像是黑-社-会上那些不良一样有些可怕,但是是个好人,而且很细心。
  岑乐慢慢走到桌子旁,可在看到桌上放置的毛笔和砚台后,不禁懵了一下,他疑惑地抬起头看向男人,想要问,可是又想起自己不会说话,手语对方也不懂,便放弃了。
  “不会写字吗?”牧琛看岑乐久久没动,出声问。
  岑乐摇了一下头,然后他便拿起毛笔,又沾了墨水,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了自己的疑问。
  岑乐哪里会用毛笔写字,因此尽管很小心很努力地写了,可写出来的字还是又大又丑,他稍微看了一眼,便迅速低下头,又将眼睛闭上,揪着衣角,害怕会被男人嘲笑。
  不过他等了又等,都没有等到想象中的笑声,于是他大了一点点胆,慢慢睁开眼,又小心翼翼地抬起头,见男人并没有任何笑意,而是很认真地看着他写的字,眉头紧锁着。
  许久,他听见男人不解地问:“‘飞机’是什么?‘失事’又是什么?没有其他人了,你是我从山里救回来的,当时只有你一个人。”
  听到回答,岑乐震了一下,没有其他人……所以,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不,不对的,这个时代,怎么还会有人不知道飞机是什么?
  岑乐呆呆地看着自己眼前的人,一直都被他忽视掉的违和感又重新冒了出来。
  长发,古老的服饰,怪异的打扮,古朴的房间,毛笔和砚台……这些,都不是用“乡下”两个字就可以掩盖掉的问题。
  难道说,这里,已经不是他所在的时代了吗?
  那他在哪里?是死了还是活着?
  岑乐忽然脚下一软,身子晃了晃,险些瘫坐在了地上,脸色煞白的厉害,也十分无措。
  牧琛的眉头皱的更紧,他伸手扶住了岑乐,让岑乐坐在长凳上,问:“你怎么了?”
  想起岑乐的问题,便又问:“是和亲人走散了?”
  岑乐怔怔的,呆呆的,过了许久,他才逐渐回过神,又抬起头望向牧琛,缓缓写下:“这里,是哪里?”
  “桃花村。”牧琛告诉他。
  “桃花村……在哪里?”岑乐又问。
  “在江南。”
  “江……南?”岑乐还是疑惑着,只是心里,已经渐渐得出了一个答案——穿越。尽管怪力乱神,可他唯一能够想到的,只有这个了。
  牧琛看着岑乐,大概是明白了岑乐想问什么,于是也坐了下来,斟酌着语句,从头回答了一遍:“这里是大燕境内,我家在桃花村,出了村子走半个时辰的路,便是苏州城了。”
  说完他又看了眼岑乐,问道:“你是从关外来的异族人?”
  由于岑乐太短的头发和一身奇怪衣服,所以牧琛自然就理解成了岑乐是异族人。
  消化了一下牧琛的话,岑乐大抵明白了自己是到了一个什么地方。
  ——这里,确实不是21世纪的c国了,而是一个陌生的,连历史上都没有记载过的国家。
  岑乐不禁苦笑。
  在这个世界,他人生地不熟,又不会说话,要生存下去,恐怕会十分艰难。
  但他好不容易才在飞机失事中活下来,现在更要好好珍惜生命才是,何况,从小到大,他一直在努力的,不就是活着吗?
  所以只要活着,在哪里,在那个世界,其实都是一样的。
  思及此,岑乐慢慢振作了起来,他拿起笔,认认真真写道:“谢谢你救了我。”
  牧琛道:“举手之劳而已。”
  他看着岑乐,自我介绍道:“对了,我叫牧琛,你呢?”
  “我叫岑乐。”
  牧琛默默念了一声岑乐的名字,然后又问道:“你家在哪里?等你好了以后,我送你去苏州,或许你的亲人,会在苏州等你。”
  岑乐沉默了下来,许久,他才慢慢写道:“我没有亲人了……”
  唯一疼爱他的院长奶奶已经去世了,他的亲生父母早已遗弃了他,所以不论是在哪里,他都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看了纸上的字,牧琛没再继续问下去了,他伸手碰了下药碗,又把碗往岑乐面前推了推,道:“药差不多凉了,你先喝下去吧,你身上的伤还没痊愈,等喝过药后,就回床上休息吧。”
  岑乐点头,他把药喝下后,又写道:“谢谢你。”
  见岑乐喝完药,牧琛便收拾好碗站了起来,临出门前,他又道:“你如果不知道去哪里,可以暂时先住我家,等你的伤好全了,决定好去哪里了,再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注:架空世界私设,简体字设定,以及后面岑乐和牧琛的交流,都是用手语,牧琛会跟岑乐学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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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相处
  岑乐的伤不算严重,除了几处掉下来时被树枝划到的皮肉伤外,最严重的,就是左脚了。
  ——左腿骨折。
  但从高空落下,只是伤了腿,其他都完好无损,这已经是十分幸运的了,岑乐很满足,并不会有任何抱怨,而且只要好好养着,伤到的腿是能够恢复到正常状态的。
  岑乐腿上有伤,又是初来乍到,无处可去,对这个朝代也陌生的很,只好待在牧琛家里,不过他不好意思白吃白喝,于是就在伤好了一些,能稍微走动后,帮着牧琛做些简单的活。
  而岑乐在牧琛家里休养的一个月里,也渐渐的从书籍文献和牧琛的讲解里,了解了这个朝代。
  当今帝后均为男子,二人十分恩爱,十年前皇帝还是太子之身时,率领将士大败异族,迫使异族纷纷签下和平条例,此后登基为皇,大燕在他的治理下,百姓安居乐业,迎来了鼎盛时期。
  同时,大燕使用的文字,就是简体字,而并非繁体字。
  岑乐惊讶于这个朝代的开明,同时,也觉得幸运。
  与此同时,在这一个月的时间,也让岑乐和牧琛熟悉了不少,让他对牧琛有了更深的了解。
  他知道牧琛的爹娘已经去世,又因为有“克妻”的传言没有娶妻,并且一直被村民视为“扫把星”不被喜欢,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
  可是在岑乐看来,牧琛是个善良且极为温柔心细的人,只是有时候不善言辞,又很少会将情绪直接表现在脸上,总是面无表情,看起来有些吓人罢了。
  牧琛救了自己,又给了自己安身之所,岑乐很感激。
  撇开这个不谈,岑乐也喜欢和牧琛待在一起,牧琛不会问他为什么不会说话,也不会深究他的从哪里来,更不会嘲笑他是个哑巴,还会迁就他,和牧琛在一起的时候,他能够很放松。
  —
  这几日以来,陆陆续续下了几场大雪,大雪封山,山里的野物都躲起来或是进入冬眠了,牧琛不再上山打猎,便改成每日去城里找些活计做。
  他力气大,做事认真,又任劳任怨,手脚麻利,很受工头喜欢,一天出去,能挣到将近二三十文钱,而普通的百姓一年到头,最多也就是花上一二两的银子罢了。
  按理来说,作为一个猎户,还经常会去做工添补,且牧琛又是独自生活,应该不会太穷的,但是岑乐发现,牧琛确实很穷,穷的叮当响,若不是房子是爹娘留下的,只怕要住漏风茅草屋的。
  起先岑乐对此很不解,非常疑惑,一直到后面,他看到牧琛的伯母,才终于知道原因。
  那是风和丽日的一天。
  连日的大雪终于停了,太阳出来,天气也有些回暖,牧琛难得没有去城里做活,他见岑乐在屋里冷得发抖,想了想,便搬了两把凳子放在院子里,又扶着岑乐走出去,让他可以晒晒太阳。
  岑乐自己的衣服早已收了起来,此时穿了一身牧琛借给他的厚棉袄,棉袄很大,能将他整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张脸来。
  倘若是换一个相貌普通的人穿成这样,定是臃肿无比、一点都不好看的,但是岑乐穿起来,就算是洗得发白显得破旧的衣裳,却也有了别样的气质,倒是透出几分可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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