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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之吾心归处(穿越重生)——朽木刁也

时间:2018-02-16 10:30:04  作者:朽木刁也
  秦明一手撑着脸,一手把玩着酒杯,饶有兴趣地看着岑乐和牧琛的交谈,见两人终于停下,他便好奇地问牧琛:“你们都是这么交流的吗?这一番比划下来,你就能看懂了?”
  说着,他还学着岑乐刚才的手势,模仿了一下,不过有些不伦不类。
  “能看懂。”牧琛言简意赅地回答。
  看了一眼牧琛,秦明笑了一下,他没再细问下去,转而问道:“岑兄是想和我说什么?”
  牧琛看岑乐比完,便替岑乐转达:“他想向你打听一件事。”
  “噢?”秦明挑了下眉,“岑兄你想问何事?但说无妨。”
  岑乐道:“我想向你打听一下,这苏州城里,哪里有卖琉璃器具?”
  “琉璃器具?”秦明诧异,“岑兄你要琉璃器具做什么?”
  琉璃制品好看虽然好看,但价格实在太高,小小一样就要几两银子,又有些华而不实,他不明白,岑乐买来有什么用,那一般都是不差钱的纨绔子弟才会玩的消遣玩意儿。
  岑乐也不隐瞒,诚实以告:“我准备用它来制胭脂和香膏。”
  秦府名下虽然商号众多,却没有做胭脂生意的,并不会冲突,他说出来,也没多少关系。
  秦明不解:“做胭脂为何要用琉璃器具?”
  他虽然不涉及胭脂生意,但制作胭脂的方法,也略知一二,可用琉璃制作,简直闻所未闻。
  岑乐点头:“用琉璃器具做出的胭脂和香膏,质量最好。”
  “原来如此,是我孤陋寡闻了。”秦明想了想,告诉岑乐,“据我所知,整个苏州城,只有一家铺子有卖琉璃制品,铺子名为‘古玉斋’,你走进去,若是没看见,问一问掌柜就可。”
  听到有地方有卖,岑乐顿时喜上眉梢,“多谢秦少爷。”
  秦明摆了摆手,沉吟了会儿,又道:“若是可以,岑兄做出胭脂后,可否拿来给我瞧瞧?”
  岑乐满口答应:“自然可以。”
  心里的大石落下,岑乐非常开心,后面喝的更畅快了,等到结束时,已经有了七八分的醉意。
  岑乐的酒品很好,喝醉了酒,就是安安静静坐着,眼睛盯着一个地方,不吵也不闹,乖得很。
  秦明酒意五六分,还有些清明,他从怀里拿出前几日卖出首饰的钱交给牧琛,道:“这里一共是30两银子,待岑兄酒醒,替我转交给他,就说,是之前结算的银两。”
  “我知道了。”牧琛收过,妥当放在怀里。
  秦明拱了拱手,又道:“劳烦牧兄送岑兄回家了。”
  牧琛看了秦明一眼,突然脱口而出道:“他就住在我家。”
  这句话里是藏不尽的炫耀和宣誓主权,只是牧琛还没意识过来。
  闻言,秦明愣了下,但他醉意上来了,脑袋迷糊,左耳进右耳出,也根本没有多想。
  秦明之前请了店小二去叫阿竹来接他,可是左等右等,阿竹都没过来,他坐不住了,便干脆站了起来,脚下打着晃,准备自己走回去。
  他好不容易走到门口顺利打开了门,却没注意脚下有台阶,于是被猛地一绊。
  牧琛离得较远,伸手不及,眼看秦明就要摔倒了,可有一个人身手飞快,及时拦腰抱住了他,又将他拉到自己怀里,这才免得秦明直接脸朝地摔下去。
  抱住秦明的,是一名身穿宝蓝色华服的青年,青年长相俊美,星眉剑目,气度不凡,他低头看了一眼没心没肺已经在自己怀里睡死过去的人,无奈地摇了下头。
  抬起头,他看向不远处的牧琛,颔首道:“我带他先走了。”
  牧琛问:“你是?”
  “我姓宋,是秦明的好友,阿竹还在忙,我来送他回去。”
  青年的语气熟稔,看着秦明的眼神也很温柔,牧琛见了,也不再多疑。
  低下头,青年用手轻捏了一下秦明的脸,看秦明砸吧砸吧嘴,还是一副睡得香甜的模样,不觉露出了宠溺的笑,他弯下腰抱起秦明,又对牧琛点了下头,就抱着人离开了。
  牧琛注意到了青年的笑容,又看着他如同珍宝一般怀抱秦明离去的背影,恍然大悟。
  待青年下楼后,牧琛也准备带着岑乐回家了,岑乐还是一动不动坐在椅子上,很是乖巧。
  牧琛返身回到岑乐身边,弯下腰问:“可以走吗?”
  岑乐没有回答,他呆呆地看着牧琛,忽然嘴角一弯,绽放出了一抹极为灿烂的笑。
  牧琛被这抹笑容迷了眼,然后又看着岑乐染满红晕的脸颊,鬼使神差的,便伸手摸了上去。
  岑乐的脸烫,牧琛的手凉,被牧琛这么一碰,他觉得很舒服,不由眯起眼,又在上头蹭了蹭。
  牧琛的眼眸深邃,他望着毫无意识的岑乐,心里忽然一阵悸动,心脏再次毫无规律的跳动起来。
  忍不住凑近岑乐,又目不转睛注视着岑乐,联想起之前的种种,想到自己总是控制不住会生出的那些想法,牧琛终于明白过来自己的心意了。
  原来,他竟是喜欢上岑乐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先让牧琛开窍吧,至于岑乐,稍微晚一点。
  然后昨天实在太困,一个字写不出来,所以只好延迟了,小天使们要原谅我呀~
  ps:谢谢“zhun_ger”的地雷,比颗大红心~,亲~
  谢谢以下读者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喵星人”的营养液x2,“叶筱天”的营养液x1,“晓安”的营养液x100,“米米”的营养液x5,,“夢中鸟”的营养液x5,“栖栖”的营养液x1
 
    
第21章 隐瞒
  意识到了自己的心意,牧琛就越发喜欢盯着岑乐看了。
  牧琛只觉得岑乐笑好看,思考好看,生气好看,认真做事的时候好看……从头到脚,哪里都好看,让他的眼睛无时无刻都想粘在上头,怎么撕都撕不下来。
  牧琛从来没有对谁动过心,骤然发现喜欢岑乐,一时之间,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如果直接说出这份喜欢的心意,只怕会将岑乐吓坏,万一将人吓跑了,岂不是得不偿失了?
  可是要是不说,再像之前一样,他扪心自问,也是做不到的。
  不敢前进,却又不想后退,所以牧琛只要一得了空,就会注视着岑乐,用目光述说情意,心里偷偷高兴。
  同时又在思考,怎么才能让岑乐也喜欢上自己。
  总是被盯着看,岑乐不傻,怎么也都发觉了。
  一天两天或许还好,但是一连半个月都这样,让岑乐不得不想,他是不是对牧琛做了什么?
  仔细一想,这样的情况是从那天和秦明一起喝酒之后才出现的,他那时候喝的有点多,后面酒劲儿上来,就什么事情都不记得了,难道是他喝醉以后,发了酒疯?
  想来想去,也完全记不起来那天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于是岑乐干脆不再想,准备直接问牧琛。
  这天晚上,岑乐刚吃下两口饭,又察觉到了牧琛的目光。
  放下碗筷,岑乐问:“我喝醉酒的那日,可有做了什么?”
  牧琛不明所以,但还是摇了头,据实以告:“没有,你那日喝醉后很安静,不吵也不闹。”
  “那你为何这些时日以来,总是看着我?”岑乐十分疑惑。
  牧琛心头一跳,神情闪过一丝不自然,他低头扒了口饭,好半晌,才闷声道:“你那日说,我最好了。”
  没有提及自己的心意,牧琛用了一个模糊的借口,来掩饰自己这段时间的异常。
  他在这些日子里想明白了,如果现在贸然说出喜欢的话,只会将岑乐吓到,让岑乐开始躲避自己,甚至离开,唯有等岑乐也喜欢上自己,才是最佳方法。
  闻言,岑乐怔住了,他是记得有说这句话的,只是没想到,牧琛会那么在意。
  看了一眼岑乐,牧琛沉吟了会儿,轻声说道:“我爹娘去世的早,村里人又避我如蛇蝎,哪怕被我帮助过的人也是如此,唯有你,不避我、不嫌我,甚至说我是最好的……”
  岑乐沉默了,他记得青竹曾经告诉他的事,现在听到这番言论,心里对牧琛的越发怜惜。
  他是能够感同身受的。
  牧琛爹娘早逝,而他无父无母,至今不知父母是谁;牧琛因为传闻谣言受到村人排挤,而他因为不能说话,从小就无法融入集体,独来独往,永远都是孤孤单单一人。
  何其相似?
  抬起头,岑乐看向牧琛,一个字一个字比划道:“终有一天,大家都会发现你的好的。”
  牧琛笑了,然后又轻轻点了一下头。
  牧琛的这番话,能算回答,也能算没回答,但在岑乐眼里,却算是问题的答案了。
  岑乐以为,牧琛会看着自己的原因,无非就是因为那天无意说了那句话,让牧琛心里意外,又生出感激和感慨,所以才总会这么盯着自己看。
  得到了答案,岑乐就不再询问了,他拿起碗筷,开始继续吃饭。
  因此,他也没有看见,牧琛此时望着他的眼神,饱含了多少温柔和深情。
  —
  年关将至。
  这几天就要过年了,大家都忙着置办年货的事,牧琛也不去做工了。
  村里瞬间热闹了起来,家家户户张灯结彩,裁新衣,做新鞋,从小年开始,鞭炮声就没停过。
  往年牧琛都是一个人过年,吃饱了就无事可做了,根本不在意年货的事,而且他是最怕这些节日的,因为实在太过孤单的,别人家有多热闹,衬托下来,他一个人就有多冷清。
  故而只要一到新年,牧琛就会提着酒菜去到山上,坐在爹娘的墓碑前,喝的醉醺醺。
  但是今年,却不同了。
  这个家里,不再是冷冷清清,只有他一个人了。
  岑乐也在。
  想着岑乐,牧琛做什么都更有劲了。
  二十八这天,牧琛上了一趟山。
  虽然大雪封山,山里的动物大多冬眠了,可野兔野鸡的,还是有的。
  牧琛也幸运,快下山的时候,一只野猪自己撞了上来。
  猎物自己上门,牧琛自然是不会放过的。
  现如今的牧琛,早已不是十年前的牧琛了,他独自打猎将近九年,什么动物都打过交道了,两三年前的时候,他还曾经以一己之力,将一只老虎重伤,对付野猪,根本不在话下。
  顺利杀死野猪后,牧琛找个地方坐下来,准备喘口气,休息一会儿。
  坐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牧琛便站了起来,扛起野猪和其他猎物,步伐稳健地下了山。
  这一趟上山,牧琛的收获颇为丰富。
  回到村里,村民看着牧琛猎到的野猪和野兔,眼睛都亮了起来。
  村民们迟疑了一下,就纷纷凑了上去,你一言我一语的询问起来。
  “牧家小子啊,你这野猪肉怎么卖啊?”
  “野兔呢?”
  “还是按照以前的价格卖不?”
  牧琛话不多,但都一一回答了,三百多斤的野猪太大,就他和岑乐两人,是肯定吃不完的,野兔和野鸡也猎到不少,他们自己各留下两三只就足够了。
  这么合计下来,其他的至少还能卖到四五两的银子。
  野猪本就不好猎,何况又是在大冬天,村民瞅着那头野猪,都想买,就一路跟着牧琛回了家。
  岑乐听着外头吵闹的声音,以为是怎么了,便从堂屋走了出去,一眼就看到被人群围在最里头的牧琛。
  他挤到人群里,走到牧琛身边,这才看到地上躺着一只大家伙。
  拍了拍牧琛,岑乐问:“这是你猎到的啊?”
  看到岑乐,牧琛的眼神离开柔和了下来,“嗯,我猎到的。”
  岑乐觉得厉害,不由对牧琛竖起了大拇指。
  牧琛和岑乐这样交流,围观的村民不傻,很快就发现岑乐不会说话。
  对视了一眼,他们都觉得可惜——长得这么好,怎么偏偏是个哑巴呢。
  有一些觉得鄙夷和不屑的,记起之前朱大壮的凄惨模样,心里胆怯,到底不敢直接变现出来。
  没有人表示出反感和不喜,气氛就还很好。
  看着村民不买到野猪肉都不愿离开的模样,牧琛决定就地分野猪。
  村民为了能够尽快买到,也都来帮了忙。
  打水,烧水,剃毛,大家分工合理,有条不紊。
  岑乐长这么大第一次看到这些,味道又呛人,难免有些不习惯,稍微缓过之后,他本是也想要参与进去,多少能帮点忙,可大娘们根本不用他插手,三下五除二,就将一只野猪处理的干干净净。
  牧琛卖的便宜,一斤野猪肉只要十五文钱,比市面上卖的猪肉还便宜。
  有便宜不占那是傻子,于是不到一个时辰,三百斤的野猪肉就被分的干干净净。
  岑乐收了一堆零散的铜钱,装了满满一袋子。
  牧琛还留了四十斤,他分了二十斤出来送给刚才帮忙的几位大娘后,又包了十斤,准备给顾方游送过去。
  顾方游最爱吃肉,尤其是野猪肉,基本上每次牧琛猎到野猪,他都是第一个要买的。
  而同一时间,牧琛猎到野猪卖了银子的消息,也传到陈桂红那里。
  作者有话要说:  感冒实在痛苦,天凉了,大家记得多穿衣服呀~
  鞠躬,下章见。
  ps:谢谢“米米”的地雷,比心~大亲亲~
  谢谢以下读者的营养液,啾咪~~
  “指叶苔”的灌溉营x10,“秋天日记”的营养液x5,“秋秋的秋”的营养液x1,“等等等等我”的营养液x5
 
    
第22章 信任
  牧琛去给顾方游送肉,岑乐就在家里帮牧琛将银子数出来。
  大布袋子里的铜钱被倒在了桌上,桌旁边放着线,数出一百文钱就串起来,岑乐数了一盏茶的时间,才将铜钱全部数出来,又串好放整齐。
  三百斤的野猪肉和猎到的野鸡野兔,一共卖了五两二钱的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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