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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臣(出书版)(第一部)——米洛

时间:2018-03-29 10:19:20  作者:米洛

 

 
    《逆臣(第一部)》作者:米洛【上下册】
 
    【文案】 
    常言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然而,功高盖主、权倾天下的大将军景霆瑞,却以一句「臣公务在身,恕难从命。」 
    轻鬆地挡回皇帝口諭。 
    这皇上的顏面何在? 
    更甚至,这逆臣竟还敢爬上龙床?肆意妄為?! 
 
    淳於爱卿知道自己是个无用的皇帝,也知道最初是他主动挑逗这个冷煤有帆军,却弄得如此狼狈下场,真是追悔莫及! 
    而且,堂堂天子,却因是巫雀异族子孙,所以能以男儿之身受孕…… 
    於是,这大燕国的妃子都还没选进宫呢!皇上就先有喜了! 
    御医跪言,「恭喜皇上,这是喜脉!」 
    简直是晴天霹靂!这龙威受损,名节难存。他这个皇帝还怎麼坐镇江山? 
 
    淳於爱卿是孰可忍孰不可忍,决意拿下这以下犯上的逆臣,让他看看这天下到底谁最大?抱著孩儿,淳於爱卿立下誓言,定要与他分个上下!额,不,是高下! 
 
 
 
    【上册】
 
  第一章
 
  三月十六,晴空万里,太阳融了早春的雪,荻花镇鳞次栉比的、有着镇角兽的瓦屋高楼,在嫣红金黄的万丈光芒中,显得晶莹耀眼,五彩缤纷。
  喜鹊俏立在枝头,春风下柳岸新绿,行人如织,加上近有水,远有山,端的是风景如画,灿若锦绣。
  而今日又是一年一度,最为热闹的荻花镇庙会,是为了祭祀荻花山神而设,已有三百六十年的历史。
  据传说,当年荻花山神下凡界游览,走到这块风水宝地时,肚饿难耐,一对好心的夫妇给了他糕点吃食。他便感激地说,尔等会生下一双好儿好女。
  已近中年的夫妇二人甚感惊奇,因为他们盼子已久,可是肚子却不见动静。
  山神走后,就如他所说,善心的夫妇果真诞下了一对活泼可爱的龙凤胎。一家人就在此地扎根落脚,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也取名叫荻花镇,从此人丁兴旺,子孙满堂!
  所以,这庙会也成为百姓求子、求合家平安的盛会,尤其在这天下太平的时候,显得越发隆重。
  方圆百里的村民、富商,扶老携幼、拖儿带女的早早赶来,这车水马龙的场面,比元宵节都还喧闹!
  “来啊,乡亲们,都来瞅瞅!正宗的北岭野山人参!吃了百毒不侵!长命百岁!”一个光着膀子的壮汉,举着手里扎着红绸,带有黄泥的人参,大声吆喝道。
  “太平锣!咚儿锵!炮竹!样样齐!”摆着摊档的小贩,拿出了铜锣招揽过客,引得孩子们全都聚在那儿,缠着爹娘要买烟花。
  而各种街头杂耍,更如潮涌般地汇入庙会场所,到了晌午时分,是人声鼎沸,曲艺喧嚣,人多得是摩肩接踵,都快走不动路了。
  “老、老爷——!您慢着点!等等小的!”
  在这穿着各色衣裳的人堆里,一个穿着褐色布衣的小厮,一边踮起脚、伸长脖子,声嘶力竭地叫着,一边努力拨开人群往前头挤。
  原来,在前方的桥墩旁,正在表演喷火、走刀山的把戏,人是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水泄不通,后头还有不少人在往里头钻,有个小孩夹在中间嚎啕大哭。
  那个被唤作“老爷”的人,实际上年轻得很,一身浅蓝色绸衫,五任何刺绣纹饰,头戴着一个朴素无华的蓝布巾帽,将头发全藏在了里头。
  虽说他长得眉清目秀,但眼下毕竟是“以貌取人”,所以,与其说这是一位“老爷”,倒像是个寒酸的书生,实在是平凡得很。
  然而,在这每个人都被挤得面红脖子粗的当口,他倒是一脸轻松,面带微笑地绕来兜去,顺着别人的推挤,站到一个石墩子上,占据了高处。
  他以手搭凉棚,四下张望,然后又跳下石墩,再上去时,肩上竟然骑着一个穿开裆裤的男娃。
  就是他,一直在人群里哭着找娘亲呢。
  不一会儿,就有一面色慌张的村妇主动找上他了,把孩子交还给那名女子,对方千恩万谢之后,抱着孩子匆匆地走了。
  直到这时,青年才从怀里取出一包炒松子仁,笑嘻嘻地看着七尺大汉表演气功。
  那人头发剃得精光,宛若和尚,臂膀浑圆,强壮如牛。他铺开的排场也很大,二十多把铮亮大刀用绳子系牢,扎成梯子,就连扶手都是锐利的刀锋,大汉拿起一个白萝卜,往刀梯上一划!
  咔嚓一声,顿时断成两截,货真价实,这人要是爬上去了,还不得鲜血直流?
  这种时候,就已经有人往他张开的布衣兜里扔铜钱了。壮汉收好钱,抱拳作揖,大声感谢乡亲们捧场后,就活动了大脚板,往那刀山上爬!
  虽然他很壮实,但手脚灵活,简直跟猴子一样蹿到了梯顶,还在上头,用脚夹着刀梯,脑袋朝下,来了个倒挂金钩,这模样,哪怕不是被刀刃割伤,也会摔个倒栽葱,一命呜呼。
  因此,众人越是惊呼,壮汉的动作也就越悬乎,只有那位年轻的“老爷”,一直在鼓掌叫好!
  他还在那不停晃摆的“刀山”下,放下一锭白银,于是乎,各种碎银子、铜钱纷纷掷下,壮汉高兴得在上面连连抱拳,“谢谢了,谢谢各位父老乡亲,接下来还有更精彩的……”
  “老、老爷!”
  等到小厮终于汗流浃背地,挤到喝彩连连的前头时,青年却一拍他的肩,雀跃地道:“小德,走,我们去买糖葫芦。”
  “老爷!我们已经买了很多东西啦,您看我都快成货郎担了!哎,老爷,您等等我!哎!”见青年毫不理他,兴致勃勃地往前冲,小厮赶紧提着那些风筝、山神面具、以及乡土糕点,往前追赶青年。
  月牙形的石拱桥上,有个商贩扛着一大把糖葫芦,这位青年就跟孩子似的,直往桥上奔去,还挥手喊着,“卖糖葫芦的,我要六串!”
  “好叻!六串糖葫芦!”在一群嬉闹的孩子中间,青年终于心满意足地拿到了那红灿灿,裹着金麦芽的糖葫芦。
  “老爷……”小厮看着抓着两手糖葫芦的年轻主人,一脸哭笑不得,“六根也太多了,吃不完啊……”
  “来,小德,赏你的。”青年眯着眼儿,笑得是人比桃花艳,把右手上的三串都递了过去,“这玩意好吃得很!”
  “谢老爷赏赐!”跑得满头大汗的小厮,原本还想抱怨几句,此时,接过那些个红彤彤的糖葫芦,那感动的劲儿,连眼眶都泛红了。
  “我们去那边坐着吃。”桥上是人潮如涌,在桥下的河岸边,倒是有一个供人歇脚的露天茶肆。
  “是,老爷。”主仆二人便来到河边,找了一个清静的位置,落座后,正好可看到桥上的朱红题字“浮水印桥”。
  桥下碧波荡漾,有乌篷船轻轻泛过,荡起圈圈涟漪,而古桥倒影在水中,水的波光又反射在桥上,真是一幅极美的水乡画卷。
  “真好啊!”青年望着此情此景,不由赞叹道。
  “老爷是说哪里好?”小厮问道,他正忙着擦拭茶肆里的大茶碗,然后才给主人倒茶,这些事都不劳烦店家动手。
  “哪里都好,糖葫芦好吃,这大碗茶也好喝!”青年微微笑着,十分地满意。
  “呵呵,哪是这里东西好,是老爷您头回见到,觉得新鲜罢了。”小厮笑着摇了摇头,“论茶水吃食,当然是宫里头的最好,光是这喝茶的杯碗,都比这儿的强上万倍了。”
  小厮十分不满那粗糙无光的茶碗,既然是陶瓷,怎么摸着嗑手?这做工实在是太差了!茶水也是,没什么香气,并不是开春后的新茶。
  “话虽如此,但宫里就算是过年,也不曾见这般热闹。”青年手托着下巴,那清澈的黑眸,一动不动地望着桥上的人们,扶老携幼、夫唱妇随,在宫里头,何时见过这般温馨的场面?
  “您想要宫里热闹,还不是您一句话的事儿。”小厮笑道,“等咱们回去,让御膳房照办着做糖葫芦,大碗茶,让小李子、绿珠他们扮商贩……”
  “你的主意倒是好,只是怕画虎不成,反类犬啊,又要惹得某人发脾气。”青年叹了口气,转过头来,看着小厮。
  那乌黑如深潭水波流动的眸子,煞是迷人,尤其在弯弯眉毛、浓密长睫的映衬下,更是形成一种不可思议的魅力,叫人心慌意乱,哪怕这只是一个很寻常的注视。
  “皇、皇……哦不,是老、老爷!您喝茶。”小厮面孔涨得通红,结结巴巴道,“我给您添水。”
  “哼!小德子,你莫不是想回宫去了吧?怎么今天一直在念叨宫里头的好?”青年的眼神里透露出些许怀疑。
  “怎、怎么会?!”小厮赶紧解释道,“这出来前就说好了,老爷您去哪,小德子就去哪,就算是被景将军砍掉脑袋,奴才也是绝不会反悔的!”
  “这还差不多,不枉我平时这么疼你。”青年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快就相信了小厮的话。
  小厮偷偷松了口气,带着皇帝到处走,能不心惊肉跳的吗?要是能回去宫里,自然是很好的事情,所以他才旁侧敲击的……
  “想想看,我们出来都有两个月了……”青年突然说道,低头喝了口茶,刚才还觉得滋味不错,如今却有浓浓的苦涩留在舌尖,浸入心里。
  “那个家伙,现在一定是气得脸色都发青了吧!”不等小厮接话,青年就又径自说道,还皱起眉头,“哼,气死他算了!竟然随随便便就给朕安排婚事……还说是为了朕好……真是太可恶了!根本就没把我这个皇帝放在眼里!”
  听到青年满腹怨气地嘟哝,抓着茶碗的纤细手指紧绷泛白,小厮便知道回去还是无望的,极小声地问道,“敢问皇上,那咱们还是继续往南走吗?”
  自打二人乔装溜出皇宫后,就一直南下,游山玩水,尝遍各地美食,别提多逍遥了。
  这荻花古镇,是他们经过的第十七个,也是附近最为富饶的乡镇了,只是多少有些“店大欺客”的味道。
  虽然老爷是玩得很开心,小厮却觉得这儿特别歧视外乡人,尤其是穷苦百姓,就连之前的庙会进香,那些衣服上打补丁的人,都不给入,说是会污了山神的眼。
  于是那些老实巴交的乡民,只能在风尘滚滚的庙门外叩拜,以祈求山神庇护。
  而老爷他涉世未深,不能看出这些名堂,还以为是此地的风俗,倒也高高兴兴地跟着他们在庙外祭神,也不怕弄脏了衣裳。
  小厮看在眼里,难免心疼老爷,但未免扫了他的兴致,便什么话也没说。
  现在,他想的是老爷可以尽早离开这儿,去下个地方玩玩。
  “当然啦,我留了字条说是要北上监督要塞建造的,所以,他们肯定是往北寻人,而我们要一直往南走,才能安逸。”听到小厮说要继续游山玩水,青年一扫刚才的阴郁心情,大力拍了拍小厮的肩头,笑着说,“今天晚上,老爷我请你吃顿好的,听说这儿的竹筒烧鸡是出了名的美味!”
  “好哇!多谢老爷赏赐!”小厮也是个馋鬼,一听到有好吃的就连忙点头答应,接着,他还让茶肆掌柜再换一壶茶,要上好的春茶,且一出手就是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直把掌柜乐得眼睛都看不见了,捧出好茶好点心,殷勤地伺候着这两位大爷。
  小厮并不知道,他们二人在庙会上出手阔绰,一再亮出白银,早就引得窃贼们的注意,都已经悄悄地跟了他们两条街了。
  +++++
  “老爷,在那边,镇香楼!”
  小厮老远就望见一栋三层高的临河酒楼,这一带商肆林立,老字号的粮油铺、古玩店、绸缎庄,数不胜数!
  远县的乡民逛完庙会,就直接奔这儿来,歇歇脚,买吃食,再捎点灯油,扯两匹布,手上是提着拿着,才欢欢喜喜地回家去。
  而商家自然乐见生意兴隆,还纷纷折价售货,加上夜里没那么热,逛街的人更多,于是乎,这夜晚的人潮竟然比白天的庙会还要拥堵。
  “看、看到了!”这老爷当然有看到小厮所指的方向,事实上,那并不远,就在五十步开外的地方。
  然而轿子如山,万头攒动,喧嚣鼎沸,老爷一旦混入这“海潮”里,就由不得自己往哪个方向走了。
  他被两个壮汉左右夹住,在人群里推来挤去,感觉衣裳都扯歪了,而小厮更是被挤得脚都跟不着地,急得是哇哇乱叫救命。
  眼见小厮要被冲走了,老爷伸出手臂,越过人的肩头,一把牢牢地拽住了小厮的后领,这可是憋足了劲,两人这才没被挤散了。
  等一点点地挪移到镇香楼的门前时,他们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满头的热汗,连话都说不利落。
  伙计自是见怪不怪了,一声,“客官,来,往里边请!”就招待他们到了二楼上,靠楼梯口的位置。
  “这地方人来人往的,怎么坐人啊?我家老爷还要不要吃饭啊?”小厮缓过了劲儿,对座位很是不满,叫嚷着要掌柜的出来。
  掌柜四十来岁,见多识广,来者都是客,既然一个仆从的口气都如此之大,想必这位“老爷”是有一些家底的,便连忙笑着赔不是,让店伙计腾出风光最好的一间雅房,还亲自沏茶,伺候了一番。
  掌柜的下去后,头等菜肴端上了八仙桌,一盘整只的草蘑菇炖野鸭,一碟切了薄片的红烧五香肉,一大碗腊肉片炖白菜,还有一碟芙蓉虾茸饺,一笼玫瑰豆沙包,当然,身为主角的竹筒烧鸡,腹内填满各种鲜菇、鱼肉丝,最后裹着竹叶,放入碗口粗的竹筒内,置于餐台中央。
  据掌柜介绍说,这道菜要在篝火上慢慢烘烤上一个时辰才能做成。所以,外边的竹筒是焦焦的,都快成竹炭了。筒口以荷叶封死,别看这竹筒鸡个头不大,但香气足以盖过其他几道菜,难怪众口皆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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