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他没有再用其他的药,甚至早前亏损的身体内部升起暖洋洋的热气,也没有从前那样畏寒。
“陛下可否把那天明珠借云隐一用?”云琉玉得到意料之中的回答,轻轻勾起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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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赠予君爱慕之鸟
第五十一章赠予君爱慕之鸟
欧阳黎注视着云隐的眸子,还如三日前一样,黑亮黑亮的,像是水洗过似得,但是平静的好像一滩死水。
这样想的时候,心中隐隐有些怪异,总有一种想要剥开他的伪装的冲动,克制住神经质抽动的手指,想是他控制欲太强的缘故。
他在心里压下暴戾的想法,点头,由于他的确不曾知晓所谓天明珠的存在,便说:“只一点,你得自己来拿。”
“呵~”也许是离他的一个愿望又推进了一大步,云琉玉轻轻笑了,眉眼弯成一个非常闲适的弧度,那平凡的脸庞也变得十分养眼起来。
他太过于干净的笑容在欧阳黎心尖上留下麻痒的痕迹,刺刺的,他不由自主的捂着心口,闭上了眼睛遮掩住眼中泄出的情绪。
他想,笑得这样惹人,面具下的面容定然是风光霁月纯洁而惑人,上天一定是赋予他一副得天独厚的容貌。
“天明珠之所以无主,盖因其长相太过于普通而且和普通玉石无异,,就算见到也不一定认得出来。”
言外之意是你别逞强了,你不认识我也不会笑话你(笑)。
欧阳黎被人拆穿了也不恼,只是有些哭笑不得,虎着脸挑高眉毛问:“既是如此,你又如何得知?”
云琉玉不说话,手如电般握住他的手腕,将他手上那串念珠抹下来。
真的像是电,与他相接触到的地方似是收到电击,一直酥麻到了心里,带来难言的悸动。
云琉玉将珠串举过头顶,让月光可以照射到珠子内部的花雾,说道:“此念珠之所以可以安抚你胸中戾气,便是因为这天明珠的存在。天明珠的坚硬难以破开,故而不会磨损一丝一毫,但是药气却是会悄无声息的渗出温养你的身体。”
云琉玉打量着这串念珠,十八颗雪白通透的念珠被打磨的十分圆滑,每一颗的中间打通一个圆圆的小孔用红色的丝线在孔中穿过,只是有一颗不打眼的珠子却是用红金镶嵌着吊在丝线的末尾。
本是无奈之举,但看上去那手串却是更喜人了。
“你拿那天明珠是要做什么?”
云琉玉嘴角有一个轻微的弧度,但是欧阳黎却觉得,云隐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想笑:“救人。”
“何人?”
云琉玉浅淡的目光落在欧阳黎身上,他抱着膝盖,把下巴支在膝盖上,轻声说道:“救想救之人。”
“你拿去吧。”欧阳黎敷衍两句,那张太过于严谨的脸紧紧的绷着,眉头紧皱,挤出一个山字,看上去不大情愿的样子。
暗地里却是希望这人继续说,那般美好的声音听在他的耳朵里特别顺耳,吹散了郁结在心的沉重,舒服得他想要呻吟。
“谢陛下。”云琉玉剪下最后一颗,又将念珠还给他,起身对他深深行了一礼,“天色已晚,在下告辞,陛下大恩,云隐他日再报。”
“等一下!”欧阳黎觉得他很讨厌一个呼吸前的自己,恨不得把那时的自己neng死,他连忙补救,拉住他的衣袖突然说道。
“陛下可还有要事?”云琉玉不动声色的解脱了自己的袖子。
“朕如何能找到你?”
“在下正外出游历,居无定所。”言下之意,不用找,反正找不到。
“那........”欧阳黎绞尽脑汁晕了半天终于灵光一闪:“朕对你十分欣赏,特赠你一只信鸟,朕若有事,可否给你写信?”
说完也不扥他反应,他吹了一声口哨,一只翼展一丈来长的白鸟飞来落在飞檐上,咕咕的叫。
“天明珠这般珍贵,你要是私自昧下,朕岂不是亏了?”
云琉玉挑眉,作为九五至尊,能够容忍他的无礼已经很大度了,这样也好。
他转眼看着飞檐,这是一只信天翁,白色的翅膀,翅尖为黑色,眉间为黑色,足亦为黑色,尾翼深灰色,灵动的小眼珠叽里咕噜的乱转。
“陛下用信天翁传信?”
“恩,这信天翁打小便训练,你可得养好了。”欧阳黎信誓旦旦的耵聍道。
“如此,多谢。”云琉玉人已经离开,只是那最后的笑声在欧阳黎的脑门里绕来绕去。
他顿了顿才回到案前,不由自主的沾了些朱红的墨水,在宣纸上写下几个婉若游龙的草书:“寓以爱情之忠贞与唯一……”
寓以爱情之忠贞与唯一.......
早前征战四海时他偶然得知这信天翁的寓意,鬼使神差的便留了一对。
信天翁其实不利于传信,只是当雌鸟与雄鸟分离,他们会驱使自己向对方靠近,以此便记得了路。
虽然不适合传信,但是却利于追寻。
信天翁的伴侣终生只有一个,虽然不至于为对方死,但是却也是忠诚的鸟类,它们对它们的主人也忠实,当主人要它们飞到他(她)的身边,它们便去了。
信天翁是夫妻鸟,只赠与心仪的人。
或许是自己太过于脏卓,所以他对干净纯澈的事物十分迷恋。
云隐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是不畏权势,并且平等待人,明明知道那些关于他的言论,但是却待他如常人。
再后来,他有着平静清亮的眼眸和过于干净的笑颜,声音清冷干净得不可思议,而这些,恰巧是他最趋之若鹜的。
云隐就像一枚酒曲,而他是煮熟的大米,他只需要接触过云隐一次,就记住了他奇特的气质,他就能够自己发酵出一片甜蜜的,醉人的t米酒。
然后再也忘记不了。
欧阳黎以为自己冲动了,可是细细思量,却抿到了丝丝甜味。
他竟然觉得将信天翁交与他是一件很明智的选择。
第一次见面后,他就做梦了。
梦里他好像回到儿时,他还是少年模样,如同神仙一样穿着鲜艳名贵的衣服看着他,虽然脸上淡淡的没有什么表情,但是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灵动清澈,就这样直直的看着他。
然后朝他伸出手,笑声传到他的耳朵里,痒酥痒酥的。
醒来的时候,嘴角还带着笑意,安和就问他是不是梦到什么开心的事儿了。
以后每日如此,他会带着那个小得什么都做不了的自己一起玩耍,其实也不算是玩耍,只不过有一个人陪着,他就觉得很开心。
三天过去,他终于又见到他,他还是那样的对他想对待常人,全然无差别对待。
他笑得他脑袋里晕乎乎的,只要听见他说话,心境十分平和,像是风一样,在平静的湖面上泛起涟漪。
他想,他原来不是无情,只是没有遇到对的人。
只是他身边的人磨去了他最后的感情,让他心如死灰。
可是现在,当他意识到他胸腔里甜丝丝的味道的时候,他觉得他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他就像是情窦初开的小年轻人,迫切的想要找一个身边的人诉说他的感情。
他已经二十三岁了,但是,他从来没有如此热烈的想要抓住一个人,想要赚取他的目光,就算他的君父也没有。
安和从前总笑他,十多岁就活出了三十岁的深沉。
以前他没有反驳,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那个人不过两面之缘,不过对他笑了一次,不过只是听他说过几句话,他甚至连对方的真容都未窥见。
但是他就是想要他。
想要他对他笑,清清冷冷对他说话。
当然,要是温和的说就更好了。
他想,他可以把对云隐的迷恋转化为爱恋,让云隐同样为他而留。
有什么比自己心悦的人正巧是他最欣赏的人更加的教人心折了。
“陛下,已经丑时了,您该歇息了。”这时,安和笑得满脸皱纹,乐此不彼的提醒他。
他纵容他,却不代表他可以不在意身体。
“安和。”
“奴婢在。”
安和是他最亲近的人,是将他从死人堆里扒出来,照顾了他十多年的人,安和给了他新的性命,所以他完全信任安和。
“安和,朕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陛下既然喜欢就把他纳入宫中吧。”
安和笑得并不像别的太监那样谄媚,他是真的给他意见,在为他好。
但是欧阳黎皱起了眉。
云隐是江湖中人。
他定然崇尚自由,如果他这样做,他会怨他,必然会怨恨他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关进豪华的笼子,然后他永远得不到他。
“他不会喜欢的。”
“陛下可以赐他御牌。”安和又生一计。
“不好。”
“那陛下让他自愿做宫妃如何?让他对陛下死心塌地。”
“可是,朕还不知他的名字,他的容貌。”
“这.......”
“安和,朕可以去找他!”欧阳黎突然爆发了一个荒唐的念头。
去找他!
安和这下不笑了,急急的焦头烂额的超他喊:“陛下,社稷为重啊!您可不能糊涂!”
“安和,朕觉着如果不去找他,朕这辈子都会后悔,您帮帮我可好?”
欧阳黎连自称都忘了,就像少年时那样期期艾艾的看着安和,那他当做救赎。
这一次,安和突然不想以社稷来掬着他。
陛下这些年过的太苦,太孤单,那些女子哥儿对他避之唯恐不及,陛下也不去讨那个嫌,身边连说个贴心话的人都没有。
现在他看着半大的少年长成了国家的栋梁,百姓的天,现在百姓安居乐业,他却连个体己的人儿都没有。
就让他放纵一次好了。
他的脊背似乎弯了弯,扬起一个温和的笑容朝他挥挥手,似乎又回到了多年前,目光平和而包容,如长者一般:“去罢,陛下,既然您想那便去吧,只是一定要当心呐.......”
“安和,您果然待我最好。”
“去罢,若是有事奴会传信于您,记得要带上足够的银钱。”
欧阳黎笑弯了眼睛,匆匆的走了。
安和眯着眼笑着祥和,对一个才见过一面,不,也许是两面的人有这样的心思,陛下可能会陷下去啊.......
晚殿下,您的孩子或许不像你那样孤寂,说不定当真有那么个可人儿陪在他身边呢?
您说是与不是?
下一章因情笨拙之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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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常年水深火热的人来说,平常的对待很难得可贵,会让人感动,遇到美好的事物,不说爱,但是定是喜欢的。]
(至于可能有宝宝觉得美好的要毁掉,我主角不可能那么黑暗啦)
☆、第五十二章 因情笨拙之帝王
第五十二章因情笨拙的帝王
欧阳黎只带了两件普通的衣物,却是从私库里淘走最衬得那人风光霁月的玩意儿。
又想到那人想要救人,又拿了一个东西,跨上壮硕的千里马便跟着雄鸟信天翁奔驰而去。
那味药材可遇不可求,时机未到,着急不得。
信天翁在半空盘旋。
云琉玉租了一辆马车,自己悠闲的赶着走。
就这样从春天的尽头走到了夏天。
沿途的池塘里荷花开的极美,就这样顺着这美丽的花色走,看到好看的好玩的好吃的就停下来看看赏赏,玩玩,尝尝。
然后欧阳黎就从春天的尾巴跟到了夏天的脖子,看着他隔几天换一个容貌,看他停停走走的把赶路过得像春游一样。
直到他要上雪山了,备上耐寒的衣物,他才鼓起勇气和他打招呼。
当然,他也易容过了的。
“这位兄弟,你是要上雪山啊?”
这个声音浑厚而低沉,云琉玉耳朵有点痒,这人说话这么大声做什么?
他偏头看去,只见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男人打马而来,正直的脸上偏偏笑得一脸的抽搐,憨头憨脑的看着有点蠢。
“是的。”他用固有的冷淡的语气随意的答应一声,便专心看路不在理睬这个怪咖。
欧阳黎连忙打马和他并排,“那个,兄弟,那个……我师傅要我出去历练,找一味珍贵的药材回去,可,可不可以和你一道?”
云琉玉挑眉,结果看到他一副揣测不安的神情,还有腮侧的两抹可疑的红,要不是云琉玉视力好,还不怎么看得出来,他似笑非笑:“你倒是说说是哪味?”
“我……我现在怎知晓?师傅说了,重在参与,我看到什么好就采什么就行。你放心,绝对不会连累你的!”欧阳黎在云琉玉的眼神下显得很局促,吞吞吐吐的,就最后那句说的最顺溜。
“再说了,这雪山上可危险了,你一个人也不安全。”
欧阳黎在心里给自己点个赞,这句也中听。
“好啊,你若是死在上面,我不会救你,你可记住了?”
顶着这么张正直的脸卖蠢,云琉玉觉得有点好笑。
“啊,那个,嘿嘿,谢了,我……我……”
“前面有树枝。”云琉玉好心提醒。
“那个,没啥……我.......”皮糙肉厚。
还没说完,他已经被伸到路边的枝丫抽了一脸,见云琉玉在看他,他顶着几道显而易见的红痕,憨憨的朝着云琉玉笑。
云琉玉别开头,不忍直视的抽了抽嘴角。
雪山足有千丈,山脚还是和风硕硕骄阳似火,到了山顶却已经是寒风彻骨冻入骨髓,温差不可谓不大。
马车上不了山,只好弃而不用改为步行。云琉玉并不急着攀上顶峰,而是一路上收集寒性的花花草草,这样下来,只要两天便可登顶的路程延长到了十日,直到五月中旬才到达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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