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门铃忽然响起来,她很谨慎,用门镜仔细看了外面,却没有人。小心翼翼地打开门,面前地面上放了一张纸条,短短一行打印字体却让她惊恐万状,捂住嘴不让自己叫出声来,猛力关上了房门……
梁三拖着箱子走下高铁,旁边是睡得一脸懵还在揉眼睛的孟昶。
这里是丰州。
本来是个没什么名气的小渔乡,因为几十年前一个渔民的儿子成了名作家,把这里写进了他自己的小说里。怀着对大城市浮华的厌恶和对记忆里故乡的怀念,把丰州描写成了一个世外桃源。
几十年后这一块土地上的人都因为他得了荫庇,丰州因为那一篇小说成了著名的旅游景区。最为出名的就是水巷和沿街的民宿,各个造得别具特色,住进去之后真有无愧世外桃源的错觉。
当然他们两个并不是过来旅游的——这里就是肖一茜提起过的、金玫和她男友曾越一起来旅游的地方。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但是秉持着只要存在过就必然会留下痕迹的理念,孟昶就申请了要到这里来实地查看。
每次这种公费旅游的机会温莎莎总是最积极的,但是这次她居然没有闹着要跟过来,陈哥也要留在那边上传下达,结果变相居然成了小两口的单独旅行。
上午出门的时候天气还算好,但是他们出了高铁站却发现有些要下雨的迹象,天阴沉沉的,还有点闷热。
无论何处的车站大约都是大同小异,好像永远存在着不会消失的小吃铺、带着行李神色各异的路人、想方设法跟你眼神交汇想要卖票的票贩子,还有些衣衫褴褛、坐在角落里不知道考虑着什么的乞丐。
管你大都会还是小县城,车站永远是各色人聚集得最多的地方,如果要做一个人间百态的图谱,来这里总是最全的。
总感觉暗中窥探的目光太多,孟昶觉得有些不适,两个人也不顾价格高低了,搭上一辆门口揽客的的士就赶往酒店。的士司机很活跃,不断地跟梁三搭话,孟昶坐着车摇摇晃晃,又感觉自己好像是要睡着了。
结果他到了酒店倒头就睡,隐约感觉到梁三给他换衣服量体温,过了一会儿叫他起来吃药,一开口才发现自己声音嘶哑,“我发烧了?”
“嗯,”梁三把水杯递到他嘴边,让他就着自己的手喝,然后递了一颗胶囊,“吃完药吃点粥,待会儿我给你擦一擦吧,今天就先不洗澡了。”
吃完东西孟昶觉得自己清醒了一点,躺在床上听见窗户外面传来淅沥的雨声,于是问:“下雨了?”
“下雨了。”梁三说。
这病来得快去得也快,第二天早上起来孟昶就神清气爽了。出门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他们住的也是一家民宿,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婆婆,正在擦桌子。
看见他们出来就问:“烧退了?”
梁三点头,答谢她昨晚帮忙买药的好意。
“小事,不过这都不是什么病,是河神给外乡人的下马威噢……不然一个一个的……”她一边嘟囔着什么,一边往里面厨房走过去了。
孟昶好奇,“什么河神?”
梁三也摇头。
河神的故事在早点摊儿前面得到了解答,就摆在民宿不远的地方,两张木桌几把椅子,老板挑着器具材料每天清早六点就到了这里,卖面条已经十几年了。
一边下面,老板一边给他们开讲。
以前人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丰州人民就倚靠着河流为生。传说有一年不知道为什么,出去打渔的人什么都打不到了,前一夜放的网,第二天收起来空空如也。
渐渐地,人们中间出现了有人惹怒了河神的传言,村里的巫婆告诉他们,要供奉河神,于是众人找到了年久失修的河神庙。
那里早就已经破破烂烂、布满灰尘,但是奇怪的是,进去打扫的人居然听见了一个婴孩的哭声。开始那个打扫的渔民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没想到众人都觉得有哭声,于是一齐寻找,找来找去最后终于在河神塑像的背后,发现了一个襁褓中的婴儿。
也不知道被放在那里多久了,看起来差不多满月,长得粉嫩水灵,看见有人抱他就露出了笑容,十分可爱。
巫婆说,河神是为了让人救这个孩子才让渔民打不到鱼的,只要好好照顾这个孩子,河神就会把鱼还回来。
众人听了,果然认真养育这个孩子,还给他取了名字。结果真的如同巫婆所说的那样,几天之后,从河里拉出来的网里又有了鱼。而被渔民们养育的那个孩子,也快乐地长到了三岁,在他满了三岁的那一天,却突然消失不见了,谁也找不到他。
不见之后,渔村里又开始闹起了瘴气,大片的渔民病倒。
某一天夜里,很多人都做了一个梦,梦见不见了的那个孩子跪在神届为渔民祈福,一片光芒之中,神明伸出手来,摸了一下孩子的头。做完这个梦醒来之后,瘴气就消失了,于是这里的人开始世世代代供奉河神,唯恐有一天再次惹怒他。
两个人吃着特产鱼汤面听完了这个故事,摆摊的老板说:“现在哪里还有人信什么河神,都是老一辈的说法了。”
孟昶想了想问:“那么那个孩子到底是什么身份呢?”
“河神的儿子?或者是什么重要的人?”梁三说,“还能有什么能够让他牺牲那么多人的利益去救一个小孩。”
再追问下去,就要变成那个移不移开铁轨的经典问题了,孟昶低头笑了笑,没有接话,目光看着手上的木筷子,上面雕刻了些并不精致的花纹。
梁三看他沉默,又说:“但是我如果是河神,我也会这么做,只要能够救我想救的人。”
“嗯……”孟昶把桌上的碗筷简单收拾一下,方便老板收走。
梁三看着他的动作,心里知道孟昶跟自己的想法一定不一样。
*
说是过来查线索,两个人也没什么头绪,只好随着人流沿着水巷往前走。
这石板路宽窄不一,越往前走还觉得越费劲,旁边水里就有撑船的船夫揽客,好些游客就顺势过去坐船了,反正价钱也不贵,还能顺带欣赏沿岸风光。
旁边偶尔有卖些小饰品或是当地特色的绣品的小店,孟昶倒是对那些挺感兴趣,于是沿路看过去不愿意坐船。
过了一会儿,天又下起小雨来。
“昨天晚上还打雷了,不过你睡得熟,大概没听见吧?”梁三说。
孟昶摇头,撑起一把刚才在店里买的十块钱一把的透明塑料伞,“说明春天来了。”
渐渐地往前走,不知道是不是走得太远了,游客也好店家也好,都少了。出现的屋子好像大多都是私人住宅,有的装了铁门、有的却还是斑驳的木门,但是无一例外的是墙角的青砖都蒙着绿苔,又湿又重的样子。
孟昶今天穿了一双便于行走的运动鞋,走了一会儿鞋带突然散了。
梁三就蹲下来给他系鞋带,系完了之后还不站起来,蹲着抬头看他,孟昶的脸背着天光,有些模糊。
孟昶一手撑着伞有点不好意思,总担心是不是会有人看见,“一直蹲着干嘛?”
梁三忽然又把头低下去,露出头顶一个小小的发旋儿来,有些闷的声音传进孟昶耳朵里,“摸一下我的头吧。”
孟昶笑了,“你是媛媛家养的旺财吗?”
梁三不说话,他只好又伸手摸了一下他的头。
这个人的头发很硬,摸起来很糙,一点儿都没有手感可言。
但是仿佛是一个仪式,就像是上古的神兽蹲下身来,告诉你,我的骄傲谁都无法打破,然而只有你是特别的,我允许你坐在我背上了,从此以后你的心就是我的心,你的意愿就是我的意愿,我愿意听从你所说的一切。我属于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写了个亲亲被审了一晚上,害怕害怕,社会社会
第13章 任易
温大小姐:[图片]
温大小姐:你们快看!这个丰州的民宿老板好像很有名诶
陈哥:其实只是因为长得帅吧【柴犬白眼】
温大小姐:怎么办我后悔没有跟你们一起过去了
温大小姐:要不你们给我拍张照片过来吧【柴犬跳舞】
温大小姐:【柴犬跳舞】
孟昶:没记错的话,我们好像是过来查案子的【柴犬托腮】
温大小姐:……
温大小姐:这个民宿这么有名,说不定金玫他们也去过!
尽管这种可能性非常小,但是无奈孟昶和梁三呆了几天什么线索都没发现,梁三说:“那就去看看吧,死马当活马医了,要是还是没有就当是给温莎莎拍照去了。”
孟昶就答应了。
那个水巷最有名的民宿不是盖的,随便向老婆婆一打听就知道了,只是她看上去对他们问这个很是不高兴,“那间屋子,邪气得很……主人不是正经人。”
孟昶跟梁三对视一眼,“为什么这么说?”
“河神夜里告诉我的……外乡人……在我们丰州城讨了好……”老婆婆还是习惯话只说一半,而且时不时就要怼两句外乡人,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沿着打听来的路线一路找过去,两个人并没有费太大劲儿就找到了那家民宿——因为说实话那栋房子外观上显眼得异常,想不注意到都难。
跟其他依托着本地就有的建筑改装成的民宿不一样,这一间似乎是整个把老房子推倒重建了。虽然表面上维持着本地一样的青砖白瓦,但是墙体上采用了大量玻璃结构,外边的铁艺楼梯和小花园仿佛还有些北欧风。
地理位置倒是绝佳,一面临河一面临街,十分热闹。
一共三层楼,一楼是餐厅,二楼三楼用来提供住宿和老板自己居住,两个人进门的时候里面已经接近满座,或者说是高峰期刚过好不容易空出几个位置,生意实在是太好了。
点了两杯咖啡和几样早点,意外地味道还不算坏。只是两个人待了好一会儿,连那个传说中很帅的老板影子都没见着,只有几个店员在来回忙活。
今天天晴了,隐约有点太阳光,小院里的花藤架子旁边,有几个闲聊的客人不知道在讨论什么。
像很多民宿一样,这里留了很大一面墙用来给小情侣写留言,只有巴掌大的爱心形状便利贴把整面墙都要贴满了,可以看出来这里的客流量是多么大。
“突然想到,”孟昶开口说,“我们可以去那里找一找有没有金玫的名字的便利贴。”
不过这个办法实在是有点傻。
一来这么多贴纸他们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二来有很多人根本不会在这里写真名,更别说万个有一有人重名了……
“但是即便他们来过,之类也应该没人记得他们吧?一对普通的大学生情侣而已。”梁三说。
“那你说怎么办……”孟昶自我放弃了,趴在桌上有点犯困了,都是托对面这个人昨天晚上的福,“明天咱们就要打道回府了,真变成公费旅游了。”
两个人坐到了将近下午,就听见有人说距离这里不远的广场上有什么活动,民宿里的客人大多都去凑热闹了,餐厅里一下子就清闲起来。
孟昶就过去跟擦玻璃的小姑娘搭话,问她这里还有没有空房间可以住,以前有没有什么印象深的客人。
小姑娘老实回答了,但是大多都跟他想打听的毫无关系。
正在这时,民宿的玻璃门一下子被推开了,门上风铃一响,几个人的目光都向门口聚集过去。
一个身材高大,穿着休闲服的男人走了进来,显然跟顾客不一样,负责餐厅的经理立刻迎了上去。
孟昶认出来了,这人就是那个网红帅老板了。他长相不像是东方人,估计是混血,尤其是一双眼睛,跟西方人一样细长深邃,孟昶只看了一眼他的照片就印象深刻。
既然如此……
他拿出手机正准备给温莎莎拍照,摄像头却一下子被挡住了。
“诶?”他一抬头正巧迎上对方的目光。
封明微笑得十分温柔,阻止的声音也柔和得略微有点过度,“这里禁止偷拍哦。”
诶?
孟昶一愣。怎么好像变成他喜欢人家喜欢得不得了,还要做出偷拍这种事来了。
他立刻把手机收起来,意识到不打招呼就拍人家是自己的错,不过他还以为这种网络红人并不会在乎这种小事……
“不好意思,我并不是故意的……”
话还没说完,任易立刻再次温柔一笑,用一种诡异的宠溺语气说:“没事的。”
说完十分干脆利落地转头就走进靠里的屋子了,仿佛半句都不想多说,跟他那语气表情成了极大的反差。
梁三走过来皱着眉说:“这个人还真是,迷之高姿态啊。”
孟昶还没从刚才自己一个三十岁大男人被当成迷糊小姑娘一样被对待了的事实中缓过来,“……”
被当成痴汉了,两个人也没好意思久留,想着乖乖回去收拾东西打道回府,然后跟陈哥承认错误乱花经费了。
正准备走,之前擦玻璃的小姑娘却从里面跑出来,拦住他们说:“两位!请先不要走!”
“嗯?”梁三疑惑,他们应该已经付过钱了吧?
“我们老板想请两位去楼上聊一聊,还说他有你们要找的东西。”
虽然有些奇怪,但他们还是顺着对方要求来到了三楼,这里空间并不算大,看起来是老板自己住的地方。
他坐在落地窗旁边的矮桌前,那里已经备好了两杯茶。
“请坐。”任易笑笑说,看起来居然十分的……仙风道骨。
孟昶有一种自己是武侠小说里的主角遇见了世外高人的错觉,仿佛下一秒就要掏出一本失传多年的武林绝学递给他,然后告诉他——拯救世界,就靠你了。
被自己的想法雷到了,孟昶开口问:“不知道老板找我们有什么事?”
任易的眼神在他们俩身上来回扫了扫,突然说:“我记得哦,有个叫肖一茜的女孩子来过我这里。”
怎么不是金玫、也不是曾越,而是肖一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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