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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其外(穿越重生)——夕夕里

时间:2018-04-19 14:16:12  作者:夕夕里
  叶岩柏跟在妻子后面走进来,道:“那正好,今日在侯府光顾着饮酒,竟没顾得上用晚膳,饿得厉害,来人,添两副碗筷。”说着已经揽着叶安氏坐下。
  “你今日去镇远侯府,如何?”
  叶岩柏闻言轻轻一笑,道:“那陆凛乃天纵奇才,假以时日,必成气候。”
  老太爷微微一怔,感慨道:“三年前老侯爷得急病去了,只留下个十五岁的世子,世人都说镇远侯府就此没落了,不曾想陆凛那孩子,竟真有本事光耀门楣,陆靖仇泉下有知,也能闭上眼了。”
  叶岩柏道:“三年前,若非父亲怜惜陆凛年少,着孩儿替他在大理寺安排差事,他也没有今日。他在宴席上谢我,其实最该谢的是父亲才是。”
  老太爷只轻轻摇头,“是他自己争气。”
  叶安氏道:“说起来,儿媳今日在侯府倒是撞见了一件怪事,有一个小孩儿,比咱们阿锦高半个头,精怪得很,他说侯爷是他舅舅,可也不曾听说镇远侯有姐妹,真是怪哉。”
  叶岩柏蹙眉,道:“听闻老侯爷在世时曾收养一名义女,后来不知所踪,或是那姑娘的孩儿。”
  本就是随口一提,谁也没有深究,毕竟谁家都有些不为人知的往事,追根究底反而不美。
  叶岩柏朝老太爷道:“对了父亲,陆凛说他三日后登门拜访,要亲自向您道谢。”
  老太爷颔首,转头抚着叶重锦的小脑袋,道:“当真追究起来,咱们阿锦才是他的恩人。”
  三年前,儿媳艰难诞下麟儿,大夫却说这孩子可能养不大。为了替刚出世的孙儿积福,他让儿子帮了陆家一把。如今看来,果真是对的。
  叶重锦默默吞下一口白米饭,暗自寻思,镇远侯府的陆侯爷和他的小外甥,这对甥舅可是有意思得紧。
  他记得前世安成郡主请他去侯府说亲,结果刚踏进门槛,就被那陆家那浑小子给赶了出来,还放言道,他舅舅终生不娶,让那嫁不出去的老女人趁早死心。事后安成郡主气得脸都绿了。
  他噗嗤一声笑出来,惹得旁边的叶重晖频频侧目。
  吃完饭,叶重晖追在他身后问:“阿锦,有什么可笑的,说与哥哥听听。”
  叶重锦不胜其扰,却又甩不开他,最终嘴巴一扁,朝叶安氏道:“母亲,哥哥欺负阿锦。”
  叶安氏柳眉倒竖,将大儿子罚去书房温书,自顾自抱着小儿子去凉亭纳凉消食。
  叶重晖委屈不已,向父亲诉苦,叶岩柏深深叹了口气,道:“晖儿你说说,为何阿锦只向你母亲告状,明明父亲我也可以为他出气的。”
  叶重晖:“……”大约我是捡来的。
 
 
第4章 揉一揉(修)
  相府少有喜欢摆弄花草之人,但因老太爷爱莲之高洁,故府中池塘皆栽种睡莲,盛夏晚风拂过,阵阵清香怡人。
  凉亭内,安氏抱着儿子坐在石凳上,轻哼采莲小调,叶重锦枕着她的膝已然酣睡,微张着唇,发出轻微的呼噜声。
  叶岩柏监督叶重晖将课业温习了一遍,便匆匆来寻小儿子,不料他的乖宝已经会周公去了,他想抱又怕把孩子吵醒,只得借着月色,望着儿子安睡的脸解解馋。
  安氏见丈夫犯傻,便取笑道:“还好阿锦睡下了,若是醒着,只怕要被老爷吓哭了。”
  叶丞相捏了捏儿子的小手掌,道:“我们阿锦胆大着呐,除了出生那会,竟是没见他哭过。”
  安氏想了想,道:“说得也是,晖儿幼时也不爱哭闹,就算要哭也是躲起来,不让外人看到的,这两兄弟都是倔脾气,许是随了老爷的性子。”
  “……”
  叶丞相回想自己五六岁时,曾被一只小狗崽吓得嚎啕大哭,至今还被几位堂兄取笑,识趣地闭上了嘴。
  安氏揉了揉叶重锦头上的小卷毛,笑道:“虽然在脾性上像老爷多一些,但是外貌却是随着妾身的,尤其阿锦的头发,与妾身幼时一样,怎么也捋不直,谁知年纪稍大一些,竟是自己变成直的了。”
  叶岩柏甚是惊奇:“还有这样的事。”
  安氏道:“若非上次回安家,听母亲提起这件事,妾身也忘了自个儿幼时是卷发,还奇怪一家子直发,怎么就出了阿锦这个小叛徒呢。”
  叶岩柏微微一愣,道:“我倒是忘了,前几日岳母派人请夫人回去,可是有要紧的事吩咐。”
  安氏犹豫片刻,道:“母亲的意思是,中秋将至,不如两家人吃个团圆饭……”见叶岩柏面露为难,她忙道:“若是不方便,也不必强求的。妾身能进叶家门已是心怀感恩,不敢奢望太多。”
  叶岩柏握住她的手,满面的愧疚:“夫人,这些年委屈你了,其实父亲对夫人是极满意的,只是被往事遮住了双目,一时放不下,再给他一些时间可好。”
  安氏温婉一笑,颔首道:“妾身明白的。”
  叶氏乃当世儒学大族,在前朝时便极有名望,门下学生遍布天下。先帝即位后,不惜一切代价拉拢叶家,可惜叶氏族人心气极高,不肯出仕。叶老太爷当年欠了先帝莫大的恩情,不得已才入了官场,不过短短十几年间,这一支已然官至丞相,可见龙恩浩荡。
  至于欠下的这恩情,便与安氏所在的安家有关。
  安氏一族亦是名门,却远没有叶氏那样好的名声,安太师是前朝臣子,后见朝廷腐朽,便主动向先帝投诚,得以保住一族的风光,但其族人不争气,新皇登基后,他们非但不收敛往日的作风,更是在酒楼里打死了一个赶考的秀才。
  若是普通的百姓倒也好处理,偏这个秀才不是旁人,正是世称弘文先生的叶老太爷的得意门生。
  爱徒死于非命,叶老太爷自然不能坐视不管,带着一纸陈情书,从津州千里迢迢进京告御状,却被安太师的爪牙百般阻挠,险些在途中丧命,后被先帝的人救下,并严惩了安太师一系。
  为作答谢,叶老太爷答应给太子做几年太傅,太子时年三十有二,哪里用得着教书先生,不过挂个名而已。
  后来太子登基,便是如今的庆宗皇帝,他时常对人说,自己是弘文先生的嫡传弟子,有着这一层关系,天下文人学子便对朝廷多了一分敬畏。
  却说那安家被皇帝贬谪,十多年没有爬起来,如今只是普通的三品京官,安氏便是安太师的嫡亲孙女,如今安太师亡故久矣,但叶老太爷对安家人仍是痛恨不已,连带着对儿媳妇也没什么好脸色。
  思及往事,安氏只能感慨天意弄人,那年的京城丹青盛宴上,她与叶岩柏同时猜出了花灯字谜,四目相对,她戴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眼睛,这男人却像丢了魂一般,傻傻地看她,甚至尾随了她一路。
  不知不觉,她已经从闺阁不知事的少女,成为两个孩儿的娘亲,这男人却好似未改变,俊逸如往昔。
  她弯起唇角,道:“老爷,早些安歇吧,莫忘了明日是初一。”
  听到“初一”二字,叶岩柏叹了一口气,每月月初,他要去上书房给几位皇子授课解疑。
  “怎么唉声叹气的,老爷上次不是还说,太子机敏过人,是可塑之才吗?”
  “太子确是机敏过人,日后必成大器,只是……唉,不说也罢。”他站起身,把叶重锦接到自己怀里,道:“我送阿锦回房,翡翠,送夫人回房,夜路不好走,都仔细着些。”
  福宁院里灯火通明,安嬷嬷早候在院门前,夏日蚊虫多,她一边摇着扇子一边跺脚,见着主子回来连忙扔了扇子迎上去。
  叶岩柏却摇头,径直把孩子送到床上,又盯着叶重锦的脸看了片刻,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等人离去,酣睡中的叶重锦缓缓睁开眼眸,望着沉沉夜色,眸中闪过复杂。
  如今是庆宗六年,那人已是太子,可他却不是宋离了。
  宋离小时候过得很苦,家里没米下锅,恰好宫里缺人手,他便凑数被送进了宫里。他是真正过过苦日子的人,所以才越发珍惜好日子。
  遇见顾琛的时候,他不过七八岁,进宫还不到一年。
  听老人们说,在宫里见着谁都得低着头,尤其不能抬头看主子的脸,否则就是大不敬,是要掉脑袋的。他不知道什么是大不敬,也不知道为什么贵人们不爱让人瞧,但他知道掉脑袋会死,他不想死,所以就乖乖地听话。
  但是那些人没告诉他,低着头走路更容易闯祸,因为一个不小心就冲撞了贵人,最可怕的是,你不知道自己冲撞的是贵人。
  才六岁的男孩皱着眉,眉宇间俨然已有皇族的贵气,喝道:“你好大的胆子。”
  宋离瞥了眼他身上简朴的衣裳,便蹲在男孩面前,咧唇笑道:“摔疼了没有,要不要哥哥给你揉揉?”
  男孩涨红了脸,咬牙道:“你不过是个小太监,也敢说是我哥哥!你可知……”
  宋离着急回去交差,不想与他继续纠缠,伸手把坐在地上的小孩拉起来,往他肉呼呼的屁股上招呼了两下,无所谓地道:“好了,我给你揉过了,这下可不欠你什么。”
  他拍拍手就要走,谁知那小孩不依不饶,从身后揪住他衣摆,宋离用力一扯,对方力气比他小,又一个屁股敦摔倒在地,宋离觉得他模样实在是蠢,没忍住蹲在旁边笑话他。
  “你是哪个宫里当差的,怎的这样没用,搁我师父手底下,晚膳都吃不上的。”
  此时巡逻的侍卫经过,见状惶恐至极,尽皆跪拜在地,口称:“太子殿下千岁。”
  于是宋离便知道,这小孩竟然是皇帝的儿子,是大邱未来的皇帝,是一句话就能让自己脑袋搬家的存在。
  他惴惴不安地跪下,然后被一道带回东宫。
  东宫,乃是历代储君所居住之地,其豪奢华贵非宋离所能想象,好似连地砖都恨不得用金子做,墙壁上可以瞧见珠宝的光辉,就连宫女的穿着都与他在别处所见的不同,粉色的罗裙缀着珍珠的绣鞋,举止婀娜,说不出的精致秀美,即便是尚衣房的大姑姑,也未必比得上。
  宋离恍若进了天宫,他进宫已有一年,却只是低等内侍,这宫里真正的贵人一个都没见到,唯一见过的徐才人并不受宠,那院落说不出的冷清,好似就算死了都不会被人发现。
  他心想,师父果然没有骗他,这皇宫太大,有些人有些地方或许他一辈子都无缘得见,但见不到有见不到的好处,安安分分地活着比什么都强。
  宋离觉得,他的小命就要交代在这仙宫里了。
  小太子已经换上华服,披着一条雪白的狐裘氅袍,板着脸朝他勾了勾手指,宋离踱着小碎步上前,却不敢抬头。那小孩凑到跟前,盯着他的脸看了好一会,犹觉得不够,又伸手捏了捏两颊,那模样竟是有些欢喜。
  宋离心里正发慌,这小孩径直把他拉扯到床榻上,口中嚷着:“孤的腚岂是你能打的,四下,孤记得清清楚楚,这便十倍奉还!”
  宋离不敢反抗,就这么被他压在床上拍屁股,不疼不痒的,好似就为图个爽快。
  ……
  叶重锦翻了个身,清亮的眼眸看向窗外。
  那人从小就很会记仇,起初像只娇养的贵宾犬,光吠不咬人;长大后倒像只狼,不爱吠,逮人就咬。
 
 
第5章 超凶的
  次日,叶重锦睡到午时还未醒,把安氏吓得不轻,她寻思儿子昨夜睡得尚早,却迟迟不醒,莫不是被什么东西魇住了。
  她虽说知书达理,但自小受信佛的母亲教诲,难免潜移默化,对灵怪之事深信不疑。
  然而叶家老太爷为人方正,最是厌恶装神弄鬼之事,安氏本就不讨老人家欢心,哪敢多生事端,只私下让安嬷嬷去庙里请道平安符,打算悄悄塞进阿锦的枕头里,有备无患。
  平安符尚未请回来,叶重锦倒是先醒了,他昨夜失眠,天微亮时才入睡,自是怎么也睡不够。他打着哈欠,糯糯地唤道:“母亲早。”
  安氏越发担忧,道:“快午时了,哪里还早,往日也不见你这样嗜睡,可是身体有何异样。”
  叶重锦略一想便明白了,摇头道:“昨夜有蚊虫在耳边嗡嗡地叫唤,阿锦睡不着,就玩了会七巧锁。”
  安氏心下一松,转过头却把房里的丫鬟叫到跟前,质问:“昨夜屋里没燃驱蚊草?怎的让小主子被蚊虫扰了一夜。”
  “奴婢真的燃了,”那丫鬟道:“许是那蚊子不怕,又或者是小主子皮肉金贵,蚊子稀罕得紧,拼着被药晕也要咬上两口。”
  安氏被她的狡辩气笑了,可回头看自己儿子玉雪可爱的模样,竟觉得有几分道理。
  她摇头道:“也罢,我再想别的法子。”
  她伸手将儿子的黑发拾起,持起一把红衫木梳缓缓划过,这孩子虽然年幼,一头乌丝却长而黑亮,抚之柔顺温软,前额两撮发丝微微有些卷,显得有些俏皮。
  丫鬟药碗端上来,安氏放下梳子接到手上,舀了一勺轻轻吹散热气,这才递到小奶娃的唇边。
  叶重锦嗅到药味,眉头轻蹙了一下,却不似在安嬷嬷跟前那般任性,吵嚷着说不喝,只犹疑了片刻便启唇吞下,然后一张精致的脸蛋便皱成了苦瓜,安氏喂药的手有些轻颤,却仍是舀了第二勺。
  等喝完药,叶重锦趴在软塌上动也不动,活泼朝气的脸蛋黯淡了不少,像朵蔫了的花,小模样甚是惹人怜爱,安氏拿着厨房做的小零嘴哄他吃。
  等到午膳时间,叶重晖从泰安书院回来了。
  按照常理来说,叶家这样的门第是不需要教书先生的,但这京城里头看重的不仅仅是学问才华,还有人脉和交际。
  论教书育人,津州叶氏一族自是首屈一指,但论为官之道,处世之法,泰安书院则更胜一筹,因此京中许多官宦子弟愿意将小辈送进泰安书院学习,一是为求学问,二是多交几个朋友,将来同朝为官,也可相互照应。
  但相比叶氏的“有教无类”,泰安书院的门槛则高得惊人,除了家底殷实,还需要测试学生的天赋,只吸纳真正有才华的学子。
  由此可见,八岁入泰安的叶重晖,绝对是天才。
  这若是换做是一般的人家,出了这般有出息的孩子,那势必要大摆筵席庆祝的,但在叶家,长辈们也不过是点点头,赞了一声好。
  就连外人听了,也只是道:原来是叶家的,那便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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