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蝼蚁(近代现代)——杯莫亭

时间:2018-04-21 09:53:39  作者:杯莫亭
  这个他是谁,不言而喻。
  张池脸上狐疑更甚,刚烤好的大鸡腿挡在胸前,只警惕地看着林锦,却不伸手接。
  林锦似不在意,继续维持那个姿势。
  “你打的什么主意?”张池皱眉。
  “如果他遇到什么难办的事情,多个人也多条路不是吗,再怎么说我从小在这儿长大,总比他多认识几个人,可能法子也多一点。”
  这个说法可太谦虚了,张池脸上警惕稍敛,林锦趁热打铁:“我只是不想让他四处求人,太辛苦了。”
  张池似被说动,站直身体,把鸡腿换到左手,然后伸右手去拿那张烫金名片,一沾就是一个油印子。
  林锦顿了一秒,才松开手指。
  张池把名片捏在手上,脸上仍是不放心,说:“这可是你自己给的,可不是陆重求你,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给你打电话了,你不能拿这个要挟他。”
  连“要挟”都出来了,林锦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十恶不赦,不过倒没多说,只嗯了一声。
  张池继续嘀咕:“反正我是不会告诉陆重的,他也不会记你这个好……你再献殷勤我也不会在他面前说你好话,用不上这张名片最好,不然以后要是他有男朋友了还不好……”
  一眼扫过去,张池立即噤了声,林锦没再停留。
  人走远了张池才抚了抚胸口,心想这人凶得要死,打死都不能让陆重再羊入虎口。
  ***
  经过一个月,陆重已经从安乐不在家的失落中恢复过来,生活又重新进入正轨。
  转眼就到中秋,今年中秋在国庆前几天,安乐还没放假,所以只有陆重和张池两个人。
  张池是看到陆重准备做米糕才反应过来,“要过中秋节了吗?”
  “嗯,明天十六。”
  “就我们俩也要做米糕?”
  陆重扔给他一个“废话”的眼神,“这跟几个人有什么关系,中秋节吃米糕和吃月饼是习俗,一个人也要吃的,做小一点就是了。”
  张池耸耸肩,“小老头就你一天规矩多。”
  陆重没再搭话,继续舂米。
  陆重老家的中秋不叫中秋,有一个很质朴的名字,月亮节,过八月十六而不是十五。
  月亮节吃米糕是他们那里的习俗,米舂成粉调水和糖放进圆形模子里上蒸笼,蒸好后再用一种叫地菇的果实的汁液画上吉祥的图案,颜色是火一般的红,看起来不像月饼反而有点像现在的生日蛋糕。
  小时候从月亮节前几天起陆重就开始激动,陆婆婆总会蒸一个比其他家都要大的米糕,大半分给左邻右舍,小半留给陆重。只有那天婆婆会从里屋拿出那个宝贝的糖罐罐,手也不抖地放上两大勺白糖,所以每次陆重看到那个罐子就会不自觉的咽口水。
  因为张池的缘故,家里月饼和米糕都会备,随意爱吃什么,摆在桌上一大一小,都是不约而同的正圆。陆重想,可能天底下的人对美好的期盼大抵总是相同。
  林锦第二次看到陆重还是在之前遇到张池的烧烤摊,十月的某个周四,不同的是张池是心急火燎地等在烧烤架前,陆重却是坐在角落的座位上,背着街一个人似乎在喝酒。
  林锦仅路过随意一瞥,就能确定那个背影是陆重,像是突然有了某种超能力。
  他颇有几分“近乡情怯”,踟蹰半晌,才掀帘进去。
  待他坐下时陆重吓一跳,瞪着眼打量半天,林锦就坐在那里随他看,不动也不笑。
  陆重脸皮终还是没那么厚,两分钟后便不自在地移开视线。
  桌上两瓶啤酒,一瓶已经空了,一瓶还剩三分之二,林锦问老板再要了一瓶,自顾自地倒了一满杯,然后先喝了一大口上面的泡沫,再举杯。
  “干杯!”
  可真不把自己当外人,陆重暗自腹诽,不过还是端起了杯子。
  两人都是一饮而尽。
  “有心事吗一个人喝闷酒?”
  陆重奇怪地看他一眼,“谁规定的有心事才能喝酒?”
  林锦讨个没趣,皱皱鼻子。
  陆重也意识到自己口气有点冲,撇开眼,弥补一般解释:“就想喝了,没什么别的原因。”
  林锦开始瞎聊,“这家店好像生意不怎么好,路口那家我看都坐满了。”
  “嗯,那家生意是这条街最好的,有时候还要排队,不过这家味道我觉得也不错,还没那么吵。”
  “我很久没吃过烧烤了,前些年还不觉得,现在只要一吃这种重油的东西,胃马上就不舒服。”
  陆重抬眸,“一样的,年纪大了,我以前吃那种羊肉串,一般大小那种,一个人能吃一百串,现在三十串就歇菜了。”
  “一百串?!弄下来得一大盆吧?”
  陆重不以为然,“那有什么,我十几岁的时候吃馒头都能吃十几个。”
  林锦迟迟没有说话,又碰杯喝完,才低声说:“那以前让你多吃一块肉就跟要你命一样?”
  陆重一怔,神色讪讪,不过仍坦然道:“当时在你面前保持形象不好意思放开吃而已,怕你被吓到。”
  语罢,一时两人都无话。
  陆重其实很有点束手无措,他觉得自己已经说得很明白也很直接,以他对林锦的了解,应该自尊心受挫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见他。
  哪知,时光易己也易人。
  两个人心有灵犀地换了不痛不痒的话题。
  酒喝光了没再点,林锦想上洗手间,陆重给他指路尽头有个公厕,说完又想到那个公厕被树遮着可能不太好找,于是说带他去。
  到后陆重才知道自己多虑了,那味儿隔条马路都能闻见,闭着眼也能找到。
  林锦站在路口好久才鼓足勇气往厕所走,没走几步就停下来,又走几步,又停下,然后回头,脸上尴尬、恶心、狼狈、难受、委屈,好像大厨做菜,一大排调味料什么都加了一勺,混杂在一起,着实精彩。
  男人的保护欲可能真的是写进了骨头里,久别重逢陆重面对这个人一直很平静,但就在此刻,林锦破天荒的狼狈反而让他觉得有几分可爱,特别是还对照着刚认识时牛逼轰轰的模样。
  “要不,憋着回你住的地方?”陆重建议。
  林锦破罐子破摔,“憋不住了。”
  大眼瞪小眼,陆重终于还是心软,说:“去我家上吧,就在旁边。”
  林锦哪想到有这种好事,顿时心花怒放,脸就跟被电了一样抽搐好几下,好不容易控制笑容,几步冲回来站到陆重身边。
  陆重话一出口就后悔,但都说了也不好再收回,边往家走边说:“上完厕所你就回去啊,已经很晚了。”
  “……哦”
  陆重带着林锦从侧门进,左手第一栋就是,五楼。
  上楼时陆重走前林锦走后,林锦的目光非常真诚也非常不和谐地黏在前方的屁股上。
  苦思良久,好像比之前……胖了?
  到门口陆重摸钥匙,越咂摸越觉得这事儿不对,他这不是在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么一想手上动作就停下来。
  转过脸,林锦正看他,面容平静,但眉间明显几缕焦急和不自在。
  陆重叹了口气,反正都到这儿了,也不差这几步。回头,继续摸钥匙开门,
  门开了,陆重弯腰给林锦拿鞋套。
  林锦眼睛先迅速扫了一圈,房子是个两居室,门对着饭厅,再往里是客厅和卧室,深木色家具,极为简单的装修,说实话有点老气,但胜在窗明几净,整洁。
  进卫生间放完水,林锦边洗手边四处看,洗手台上除了一瓶洗手液外再无他物,他又仔细盯了一会儿,原来镜子背后有个柜子,拉开里边整整齐齐摆满牙膏、洗浴用品。
  啊原来是这样。
  合上柜门,他开始思考怎么才能在这里多赖一会儿。
  慢吞吞走出去,小心地问:“陆重,能给我杯水喝吗?”
  陆重瞥他一眼,倒了杯水摆在一旁的餐桌上,林锦坐下来端着杯子喝,那嘴张合的大小估计比一般金鱼大不了多少。
  半天水都没下去一半,陆重也发现了,瞬间真是哭笑不得,靠着柜子,好整以暇的抱臂看他,似笑非笑。
  林锦老脸一红,还是做不惯无赖姿态,几口喝完,起身就准备离开。
  就在陆重送他到门口,突然有人砰砰砰拍门。
  “阿大阿大在家吗,我钥匙落宿舍了。”
  陆重整个人被吓的几乎跳起来,扯着林锦就往阳台上跑,到了才发现好像藏不住,又把林锦拉到自己卧室,拧开门用力把人推进去。
  “嘘,千万不要发出声音,拜托拜托。”
  说完也不等林锦回答就关了门,还用钥匙反锁上。
  林锦愣了几秒,然后嘴角慢慢上升,什么叫瞌睡遇到枕头。
  这!就!是!
  陆重慌慌张张地跑去开门,“来了来了!”
  安乐的手刚举起准备再拍门就从里打开,她皱眉埋怨:“我都敲了好久了,还以为没人在家呢,电话也不接。”
  “电话在客厅充电没带在身上,今天不是才周四,明天不上课了吗?”
  闻言安乐又开心起来,“明天要征用我们的教室当临时考场,学校就放假了,正好肖萧他们家要来这边参加她舅舅的婚礼,我就顺路搭他们车回来了。”
  “哦哦,吃饭了没?饿不饿?”陆重接过安乐手里的箱子。
  “好像有点饿诶,阿大给我煮几根面条吧,不要太多啊半碗就可以了。”
  陆重笑着应好。
  这房子半点不隔音,林锦站在门口把外边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他打开手机手电筒,扫视一圈,这是一间大约十一二平的房间,靠墙一张床,床头挨着书桌,对面是一壁柜子,摆得满满当当。
  踮着脚走到书桌前把台灯拧开,视线变得更清楚。
  桌面很干净,一个闹钟一沓白纸一个黑色笔记本,角落还有一小盆绿植。
  侧脸看过去,床很小,感觉一米五都不到的样子,深灰色棉质床单,可能因为洗了太多次有些地方泛白,上面有经常摩擦产生的细小绒毛。毯子靠墙叠着,枕头边放着一本深蓝色外壳的硬皮书。
  刚被推进来他就闻到房间里有陆重的味道,像阳光穿过树叶,干净清新又带一点浮尘。
  这气味跟他记忆里的分毫不差,一下子就让他想起多年前每一个相拥而眠肌肤相贴的夜晚,那时他总喜欢把鼻子靠在陆重的颈侧。
  几分钟前的黑暗里,他也在想象这间卧室会是什么样子?陆重每天晚上都是在一张什么样的床上睡去?会不会做梦?他猜,肯定很软很舒服。
  像是进入一个旖丽的梦境,开了灯,梦醒了。
  这间卧室不是他想象中的任何一种温馨,反而像是高中生的房间,林锦没有想到却又觉得似乎理所当然。
  他偷偷往门口瞄了一眼,然后万分小心地、轻轻地坐到床上。床很硬,没有床垫,就是木板垫着一层薄薄的褥子。
  林锦就那么安静地坐着,虽然知道陆重不在意这些,甚至可能这种简单到近乎艰苦的环境本身就是陆重所习惯的,但他仍然感到淡淡的心疼。
  中途陆重偷偷跑进来过一次,满脸都是歉意,看到林锦坐在床上而不是椅子上后一顿,然后才小声说:“那死丫头好久没放假跟疯了一样,辛苦你再藏一会儿啊。”
  门外隐隐传来电视节目声音和哈哈哈的大笑声,林锦也笑着点头。
  陆重出去后,林锦站起来走了两步,视线落在书桌上那个黑色笔记本。
  日记吗?
  陆重之前好像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放这么随便应该不是隐秘的东西吧?
  林锦心里像猫抓一样,斗争半天,想自己最近的做法已经不够君子,干脆小人到底算了。
  横下心,翻开那个笔记本。
  原来是记账簿。
  一笔一笔记着每日花销,一天一页,空白处还整齐贴着小票。
  “送安乐去学校打车费262元”
  “买两箱水果300元”
  “公交车2元”
  “地铁8元”
  “面条一把8.5元”
  “小葱0.6元”
  “快递寄存费1元”
  林锦倒回去从头开始看,陆重不时还会在旁边写一两句话。
  “下雨了,忘记带伞。”
  “今天的西瓜好便宜,五毛一斤,所以原谅它不好吃。”
  “今天擦了两遍地。”
  “安乐感冒了。”
  “收到一张假币!生气!坏蛋!!!!!!!”还把那张假币贴在下边,写了个大大的“假”字,林锦忍不住笑起来。
  他以前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把那些生活的琐碎过得如此认真,从每一件稀疏平常的小事中汲取快乐,不惫怠所有平凡的时刻,年轻时总是不屑,以为不过小题大做,到现在才懂得那是多么难得的能力。
  林锦的心像是被酒浸泡的梅子,充满了温柔又肿胀的酸意。
  十一点,安乐终于被陆重赶去睡觉,等安乐房间里动静变小,才悄悄去叫林锦。
  “可以了,不好意思啊,让你藏到这么晚才走。”
  林锦也不说话,只看着陆重,眼睛里藏着无数情绪。
  陆重又疑惑地看他一眼,说:“走吧,我带你出去。”
  两个人跟小偷一样轻手轻脚地往外走,陆重心里过意不去,准备送他到楼下,这次林锦走前陆重走后。
  到三楼平台时,林锦停下转过头:“别送了,回去吧!”
  陆重也停下脚步,顿了片刻,“那行,拜拜,早点回去休息。”
  转身准备上楼,却猛然被抓住手指。
  回过头,灯熄灭前只看到对面的人眼里的轻松和笑意。
  黑暗里他的左手手指被紧紧攥住,唇上传来温热的触感,轻得像羽毛抚过,从唇珠轻轻滑到唇角,再滑到脸颊才重重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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