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赞道:“大厨,没想到你做面食也很厉害。”
“Sapphire刚开始时,厨房只有几个人,面包都是我们自己做的。亚洲人喜欢吃软的热的,所以我们做一些蒸烤的面包,保温又不热气。后来就不做这种了……”说到这里,阿达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他很少跟人提起Sapphire的事,不知为什么会对老三这样的圈外人忆起了当年。他立即转移话题:“你刚病好,吃这个容易消化。”
老三却听得馋了,“阿达,你做一顿正式的法餐给我吃呗。”
阿达沉默了一会儿,认真地看着老三道:“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走?”老三双眉一挑,“我不走。”
阿达劝道:“这里不适合你住啦,如果你想玩,可以过海去马来西亚的国家公园玩,那边有导游带着你爬山下水,又有漂亮的酒店。你在这里吃和睡都不舒服,每天要做很多工作,附近没有医院没有咖啡馆,不要说法餐厅,连有冷气的餐厅都没有几间。你那么辛苦做什么,我不会出去了,你留在这里没用啦。”
老三决定耍赖,“我刚病好,你这就赶人走?”
“我没有赶你走,我想你考虑一下。”
“你不赶我走就行,”老三想了想,接着道,“我会考虑的。”
话到这里,阿达不便再多说什么。他坚信老三娇生惯养,加上被严重感冒折磨一轮,肯定早就萌生离意,他把自己的态度摆在了桌面上,是想给老三一个台阶,让他走得轻松点。
他不知道的是,老三的想法,比他预料的复杂得多、也现实得多。
老三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受不了了,发烧在床垫上躺着时,也常常会琢磨去留的问题。如果他愿意,拿起手机联系一下,马上会有人过来把他载到市区的酒店或私人医院,有三四个人轮番照顾他,根据他的心意给他做有营养、好吃的食物,他可以对着60寸的大电视消磨时间,而不是看着一台缝纫机……
但他终究没那么做。他最脆弱的时候已经熬过去了——在李世南逃跑,感冒发作的那天。随着身上的病菌一点点地远离,他的脑子越发清楚。
他不能走,走了一切都完了。虽然把赌注放在阿达身上很冒险,但谁让他只有这么点筹码呢?
第11章 宝贝
之后的两天,老三的身体在吃吃睡睡中逐渐康复。他在能轻松走路的时候,就搬回了自己的房间。
这一天,阿达照旧在四点半起床,洗漱完毕,开始熬粥做早餐。他料想老三休养生息了好几天,现在能跑能跳,差不多也该离去了。
他走到老三房间的门口,竟发现门帘掀了起来。探头看,老三不在房间里,平时摊地上的行李箱也不见了。
难道老三这就走了,连“再见”都懒得说?阿达看着空床发呆,过了好一阵,才回过神来,心想,这样走了……也好吧。他不知道该怎么跟老三告别。他们俩虽然同睡了几天,平时也谈笑不禁,但两人其实并不怎么熟,从不交心,更不会深入聊彼此的事。就像走着走着,遇上了一个迷路的人,搭档走了一程,然后一觉醒来,发现那人已回到自己的道上。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吧。
阿达放下门帘,尽力驱走脑子里的所有念头,开始一天的劳作。
他走到鸡寮,想要给鸡喂食时,发现食槽和水槽都填满了。地上显然被打扫了一遍,鸡屎和枝叶很强迫症地被清理得一点不剩。
老三从大榕树后露出了脸,招呼道:“早安,老板!”
阿达吃了一惊:“早!这里是你收拾的?”
“当然,你以为母鸡会做家务。”
阿达乐了,也觉得自己问得蠢。老三并没有走,还一大早就起来喂鸡,阿达讶异的同时,更多的是松了一口气的感觉。见到老三,他其实挺高兴的。
他认为不能在老三跟前表露这个情绪,于是收敛笑容,严肃脸问道:“你在树后面做什么?”
老三拿了些枝干,从树后转了出来,“给鸡窝加固,这木板太单薄了;迟点再围个铁丝网,准保一只鸡都丢不了。”
阿达心想,迟点……老三还真准备在这里赖下去了,嘴里却说:“没有用的啦,它们白天到处跑,你不能整天看住它们吧。”
老三“啧”了一声,表达了对阿达随遇而安的轻蔑。他估计阿达连这里有几只鸡都没搞明白过——每天几只能回来,就算几只,这里简直就是野兽们的大食堂啊。
他懒得跟阿达争辩,直接动手做他的大鸡堡。阿达也就随他折腾了,在旁边围观了一会儿,顺便提醒他别把门口给封了,就去忙自己的活儿。
热带雨林里的白天很长。从四五点开始,他们就要趁太阳没晒脸上,赶紧打理鸡窝和菜地。虽然不用彻底除草,菜地的活儿也很多:翻土播种、雨水太多的时候还要挖沟搭架子,以免西红柿茄子烂在地里。阿达有时候会给土地施肥,用厨余制成肥料,或者只是简单地把贝类的壳掏碎,洒在土上。阿达告诉老三,土地不用那么有营养,差不多就可以啦。
阿达喜欢说,差不多就可以啦。但差不多到底是多少呢?像这里的所有事情一样,全是阿达说了算,似乎全凭他的直觉。老三在这里待久了,渐渐发现,这野地似的菜园种出的菜,确实比他吃过的很多有机菜要有滋味。番茄有番茄的味,萝卜有萝卜的味,青菜豆角的清甜和苦涩,样样都很鲜明。而且他第一次知道蔬菜的种类有那么丰富,光是萝卜,这里就有二十多种,形状千奇百怪,味道也很奇葩。
老三尝了一种紫色的、只有手指粗细的萝卜,呛得吐了出来。他皱着眉道:“这是芥末吧。难怪没人种,谁要吃这种一嘴渣的辣萝卜?”
阿达笑了笑:“我们吃。”
他们的午餐果然就有萝卜汤。早上送来的新鲜蛤蜊,和紫萝卜一起炖煮,紫萝卜的辣味完全煮进汤里了,阿达还嫌不够刺激,加了生姜,喝得老三满头大汗。
太阳从树梢晒了进来,也是猛烈烈的,而汗出透了之后,身上反而清爽。老三再吃那紫萝卜,发现味道居然变得非常清甜,比常吃的大小胡萝卜更有一种清脆的口感。蛤蜊进了蔬菜的滋味,鲜美得很。
他们的饭菜依然很粗糙,但老三大病一场后,再也不挑了。他自己也奇怪,为什么吃饭突然就香了起来呢。因为他知道了嘴里每一样食物的来历,见过它们的本尊,不好意思把它们剩下?还是生病之后身体渐渐适应了这里的水土?
老三琢磨了半天,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因为白天的劳动太他妈累人了。
阿达完全把他当成了工人,支使起来一点都不手软,从日常的种菜养鸡、拔毛削皮、清洗蔬菜餐具,到打扫房子、修理工具、搬抬扛运,老三样样都得做。
光是给学校那群挑嘴的崽子做饭,就要花费很大力气。阿达不可能自己生产所有的食材,大部分的菜肉豆腐,还得向村里买去。
有时在闷热的下午,大黄正在舒服地打瞌睡时,阿达和老三会骑着小摩托,从森林穿行到村里去。
这村子三十多户人,有养猪养鸡的,也有种蘑菇的、种香蕉的、种青菜番薯的、刨椰子的、倒卖海鲜河鲜的,阿达跟他们每个人都认识。老三以为阿达是这里的名人了,长期跟他们买东西,怎么都会算便宜点吧。结果恰恰相反,他发现阿达买东西比别人都要贵。
老三私自跟种菜的大妈抱怨,你们也太黑了,一样东西算两个价钱,不公道啊!
大妈给了他一大白眼,不卖贵一点,哪里能赚到钱?!阿达的要求比别人要高很多,除了不能打药这种基本要求之外,连怎么堆肥、浇水、采摘储藏,甚至废水怎么处理,都有他自己的方法。照阿达的指示做,费事不用说,产物还比别的小、比别的丑。不要个高价你说怎么办吧?
老三才发现,阿达下午过去,就是为了察看菜园猪圈豆腐作坊的状况,跟他们交流一下母猪的生活美不美满之类的问题,然后下订。第二天上午,村民就会把阿达要的送过去。
老三算盘一打,阿达这么挑剔讲究,还赚个屁钱?!光是材料成本都快赶上收入了。
他到底图什么啊?
有一天,周多金来探班了,给阿达带了山榴莲。周多金看上去比猴子还灵活,但阿达一问伤势,他就笑嘻嘻给阿达看他两条腿,老板你看,一条粗一条细,医生说这叫肌肉萎缩,要练到两条腿跟筷子一样整齐,才可以做工啦。
就老三看来,两条腿要有什么差别,就是一条腿毛比较多而已。可是阿达没说什么,就让他好好休息。
只有两个人时,老三八卦地问周多金,“阿达结婚了吗?”
“有结婚啊,他老婆在市里。”
老三很意外,他也就随口一问,没想到阿达真的已经成家了。不过仔细想,阿达三十出头,性格长相对女人来说蛮有吸引力的,何况又是名厨,在新加坡这种比较保守的华人国家,不结婚才奇怪吧。
“他跟老婆为什么不一起住?”
“哎哟,哪里有女人肯住这里,连冲凉房、电视都没有。阿达说,他们已经分手啦。”周多金放轻声音,“不过她常常有来这里,驾一辆很贵的Land Rower。他的老婆很有钱的啦。”
老三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接着问道:“那他有孩子吗?”
“没有,有孩子他就不会住在林吧。”
“嗯。”老三脑子里脑补了无数场景。他本来以为,阿达不辞辛劳给学校做饭,说不好是有什么感情纠葛——他的私生子在学校里?年龄上是有点勉强,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或许他的女朋友在学校?可阿达在学校里勾搭最多的,就是那憨憨的菲律宾保安,此外没见他跟什么人交往。
阿达也不像有女朋友的。他对来这里的人和村里的男女老少,从来都是一个态度,跟谁都能坐下来喝茶聊天,对谁都是一副好脾气,但也没跟任何人特别亲近。
要说最关心的,只有一个人了。有一次送豆腐的小姐姐突然道,呀,第一次见阿达夹菜给人吃。这时候,阿达正把一块猪肝夹到老三的碗里,老三正想嫌弃抱怨。
两人同时愣了愣。阿达夹了块鸡肉放小姐姐碗里,笑道:“你吃。”
小姐姐有点高兴,可想到自己得到的待遇毕竟是二手的,又不太痛快了。她把鸡肉直接夹给了老三,带点赌气的小情绪学阿达道:“你吃。”
老三看着碗里的两块肉,只想哭。阿达的口水猪肝就罢了,现在碗里又多了块口水鸡。一看,还是鸡屁股。他就不明白,为什么大家不能只看住自己的饭碗,别管其他人吃什么呢?
的确,目之所及,阿达只对自己一人的衣食住行操过心。老三琢磨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原因:
越是纯净天然的食物,代价就越高,就阿达这种败家的做饭方式,他哪里请得起像样的工人?老三一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又不要薪酬的正常人肯帮他干,那简直就是上天的馈赠了,阿达当然要把他当宝贝那样供养着啦。
因此,老三觉得阿达对自己好是应当的。
第12章 我想吃鸡
一箩筐的山榴莲倒在了地上。一群人围坐在树下,一个个榴莲拿起来品评。
周多金得意道,这筐榴莲刚从柔佛州运来的,他认识司机,截下了一筐,保证每一粒都是好的。
老三从没见过这么丑的榴莲,大都长得歪歪扭扭,有的大得像柚子,但大部分都挺小。
“山榴莲跟普通榴莲有什么不一样?”
阿达给他普及知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榴莲,都是熟了自然掉下来,摘的不能吃,产量本来就少。现在因为有品种的卖的钱多,都种品种了;山榴莲是没有品种的榴莲,一箩里面什么样子的都有,通常不能挑选,要买就一箩买,吃到怎样的,看你的运气啰。
说是看运气,但他们个个都像专家一样,对着榴莲品头论足一番。养猪的黎叔拿起菜刀,削掉榴莲的柄,在上面割出一个三角形的小口,轻轻一翘,很容易就把榴莲打开。
果然是什么样的都有,白肉的、黄肉的、橙色的、甚至还有红色的。老三吃过榴莲,对这种重口味并不怎么喜欢,更不用说冒险去吃丑得要命的野种。
大家却吃得热闹非凡,吃到好的固然高兴,吃到不好的骂也骂得兴高采烈。老三看得眼角直抽,他们就不怕肚子疼吗?
阿达看穿了他的心思,给他拿了一粒鹅黄色的、小小的榴莲肉,“这个好吃。”
老三坚决地摇摇头。
“没有毒的啦。”
黎叔插嘴:“榴莲是好东西,吃了你就知道。”
周多金:“好东西,壮阳大补,男人要多吃一点。”
这一群人里都是汉子,说话就不顾忌了。老三拒绝:“吃了也没用,这里他妈深山野岭,哪来的女人?”
众人哄笑,“叫阿达带你去镇上玩啦。”
老三看着阿达,“原来镇上可以玩,你很熟吗?”
阿达但笑不语。周多金:“我们老板很正派的啦,哪里会带人去玩。自己偷偷去玩就不知道啰。”
阿达用福建话爆了句粗:“知道你烂蕉!”
大家又笑:“中国老弟,我带你去!阿达女朋友很多,老婆又整天来找他,不用给钱玩啦,他不懂行情。”
听到“老婆”两字,老三抬眼去看阿达。阿达却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是把榴莲给老三,“试一试嘛?”
老三可不想沾手,从阿达手里直接把榴莲咬了过去。榴莲像浓稠润滑的奶油一样吸进嘴里,表面的那层膜破了,浓郁的甜味立即充满口腔,接着却是同样猛烈的苦味。
老三被这味道震住了。它的苦味不是植物那种直接的苦涩,而是像上好的威士忌一样,苦得醇厚,和浓烈的甜缠斗在一起,从接触舌头的第一秒到吃完后的余味,都鲜猛得让人浑然忘物。
老三吐出了小小的核,对阿达道:“真的很好吃。”
“嗯,很好吃的。”阿达一边说,一边很自然把手指放嘴里舔了舔。
这个小动作没什么特别的,但老三联想到嘴里的榴莲被阿达吸吮了一下,就像自己的嘴巴也被舔了一样……他脸一红,心里升腾起酥酥麻麻的感觉。
之后,他说什么也不肯吃榴莲了。
一顿榴莲吃到了太阳偏西,人才陆续散去。南洋小村子的生活缓慢而随意,这些人好像没正事干似的,往往一坐四五个小时。就算像阿达那样有生活规律的,不干活的时候,看起来也懒懒散散,有时候在芒果树下倒头就睡,睡到几点算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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