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亭从喉咙里吐出一句话,哽咽道,“I love thee with a love I seemed to lose with my lost saints. 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 s-miles, tears, of all my life. (曾疑应舍白头意,仿若迷途失初心。天若有情天亦老,宁失吾命毋别离。)”
先爱者负。
说出这句话的一瞬间,林暮亭仿佛觉得自己已经低到了尘埃里,仰望着云端上的林君绰,奢求他的垂怜。
即便他委婉地用诗句来告白,即便他不曾真得说出来我爱你,也没有多大差别了。
他的喜怒哀乐,他的情之所系,不再掌握在他手里,完完全全地交到了林君绰一念之间。
“傻暮暮。”
男人低沉的声音在他头上响起,伸手将他的头稍稍拉远,直视着他的眼睛,男人脸上是纯粹的喜悦跟温柔,“我这么大年岁,第一次爱上一个人,怎么可能不要你了。”
林暮亭泪眼模糊地看着男人,破罐子破摔,“只要你不要我了,随时都可以!”
反正他已经把该说不该说的都说过了,没什么说不出口的了。
“怎么这么傻”林君绰绣着墨竹的手帕已经完全擦湿了,用手指给林暮亭抹干泪珠,“还记得在瑞士的时候,我曾经让你签过一份文件?”
林暮亭呆呆地看着男人,“文件?”
他当初为了办护照签证,签了无数的文件,根本不记得是哪份文件了。再者,瑞士又是一个法语德语英语都通行的地方,很多文件都是用比较准确的法语来写明的。法语对于林暮亭来说,尽管字母认识,组合在一起就是天书。
反正他一无所有,林君绰也根本用不着骗他任何东西。
“改天被我卖了,你这个小傻帽还得给我数钱。”
林君绰牵着男孩的手,慢慢向着涵碧山房走去,待走进宽敞明亮的大厅时,他转过头看向男孩,勾起一抹明媚的笑容,“上元佳节,天官赐福,生日快乐,我的暮暮。”
男人蓦然单膝朝着林暮亭跪下,“那是一份结婚协议,我们已经结婚了。虽然有点晚,不过林暮亭先生,你愿意跟我结婚吗?”
男人说着话,还从口袋里拿出一枚镶嵌着绿玉的戒指,抬头仰望着愣在当场的林暮亭。
林暮亭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整个涵碧山房短短几个小时里面,被灯笼跟牡丹花装饰一新,还有用牡丹花摆成的的生日快乐四个字。
是他最喜欢的牡丹花,是只有在他生日的上元佳节才会有的花灯。
他最爱的男人,跪在他的面前,向他求婚。
不,他已经签了结婚证书,已经跟林君绰结成了伴侣。
他感谢全世界所有的神明,赐予他此时的幸福。
林暮亭的眼泪仿若断了线的珠子,更加落得快了。
他混杂着哭声的声音有些害羞地道,“你骗我!”
“是,我骗你。”林君绰极有耐心地跪在原地,等着眼前的心上人点头。
林暮亭见他毫不犹豫地就认了,心里更气了,“你让我签了结婚证书,你之前都没有求婚!”
明明是嗔怪的口气,却被少年说出了撒娇的声调。
考官已经提前给考生泄露了答案,尽管答案早已经不言自明。
林君绰仍然好脾气地哄着少年,“办理结婚手续,需要一点时间。再者,我想等到你的生日,一并给你一个惊喜。”
瑞士不同于华国,是允许同性结婚的。在西方国家,人成年的时间也普遍在十六周岁或者更早。
林君绰之所以今天才告诉林暮亭这件事,还有更多林暮亭根本没想到的原因。不过今天是少年的生日,他已经让少年经历了太多的事情。来日方长,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眼前的男人温润儒雅,神情却坚定而执着。男人虽然跪着,却犹如一棵挺直的翠竹一般,有着让人钦佩而仰慕的风姿。
林暮亭心里早已经一千一万个愿意,却已经习惯了男人哄他,“那要是我不答应呢?”
“那可难办了。”
林君绰状似苦恼,嘴角弯着,眉头装模作样地皱了起来,“我就只能学那些土匪头子,把小美人给抢回山寨,做我的压寨夫人了。”
“你才是压寨夫人了!”林暮亭不服。
话刚落地,唇上就被男人飞速咬了一口。男人本来就比林暮亭高得多,即便是跪下,也没比少年矮多少。男人亲完他,还在那里回味似的舔了舔下唇。
林暮亭又羞又恼,白皙的脸都红透了,感觉整个人都要醉在充满了牡丹香味的气息里,“哼!只要你承认自己是压寨夫人,我就答应你!”
第39章
压寨夫人?
林君绰挑眉,在羞恼的少年唇上快速又亲了一记,“那可不行,你得听我的。”
他顿了一会儿,补充了一句,“大多数时候。”
林暮亭心里早就是迫不及待地想要答应跪在眼前的男人,就是给自己找一个梯子下。可是男人偏偏不肯就范,气得他瞪了男人一眼,“那你就自己跟自己结婚吧!”
反正荷兰早就有自己嫁给自己,自己娶自己的例子了。
林暮亭话没落地,唇上就又被男人啄了一口,男人满不在乎地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原来我们暮暮这么喜欢我亲你啊。”
林暮亭:“你怎么可以这样!”
明明是男人没告诉他,就瞒着他让他签了结婚协议。现在男人正正经经求婚,还在到处占他的便宜,还说成是他想要男人亲他。
贼喊抓贼,倒打一耙,也就是这样了。
可是林暮亭一说完话,就看见男人视线暧昧地盯着他的嘴唇,吓得他立时便捂住嘴,从指缝里偷出来恼羞成怒的声音,“你这是耍流氓!先生,你的君子风度了,你把它吃了吗?”
“我什么时候说过自己是君子呢?”
林君绰毫无压力地反问,悠闲肆意地耸了耸肩,“自孔子说了君子以来,没有一个君子,反倒生出了无数的伪君子。暮暮,你可不能做一个伪君子啊。”
林暮亭:“……….”
说得好有道理,他竟然没有办法来反驳。
就在林暮亭以为把自己嘴巴捂住,就可以确保无虞的时候,少年洁白敏感的耳垂忽然感受到一阵凉意跟湿润感,等到少年回过神,男人已经得手,颇为得意地看着自己。
林暮亭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词来说眼前的男人,目瞪口呆地恨不得用眼神报复无数次回去。
“小郎君莫要羞恼,且与吾定下白首之盟,携手一生,可好?”林君绰逗够了少年,而后正了正脸色,语声中带着誓言般的承诺,亲吻少年的手,庄严祈求道。
尽管眼前的男人是单膝跪着,这却丝毫也未曾折损男人的风姿跟气度,反倒呈现出一种来自于灵魂的尊敬跟期望。
以林君绰的身份跟地位,他本不用做到这一步,也没有必要做到这一步。
世间的权贵,多的是玩弄年轻男女的身体跟感情,而后没有丝毫负担地,像扔掉一个垃圾一般,转头去向新的玩物招手。
而林君绰,却拿着那枚跟他眼睛相同色泽的墨绿色戒指,跪在这里,跟林暮亭求婚。
林暮亭的情绪安静下来,伸出自己的左手到男人面前,勾出一个仿若牡丹花开般的笑容,“故所愿也,不敢请耳。”
一滴滴带着幸福跟喜悦的泪珠,从少年白皙的脸上滑落。
林君绰极高兴地给少年的无名指上戴上戒指,而后任由少年扑进自己的怀里,主动抬头,索取自己的亲吻。
少年总是害羞而腼腆,别说主动亲吻,连投怀送抱也是不会。
在这个值得二人铭记一生的时刻,二人的气息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少年笨拙地回应男人的动作,用尽所有的力气来抱着眼前挚爱的心上人。
时间仿若静止,全世界仿若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他仿若真得听见了花开的声音,那是诸天神明对于他们的祝福。
明亮的灯光下,林暮亭站在开放式的厨房门口,看着林君绰戴着浅绿色的围裙,打开抽油烟机,将一个鸡蛋敲碎,放在已经热好油的铁锅里。旁边有一锅早就熬好的牛肉汤,厨房熬了足足五个小时,就等着林君绰他们回来。
今天是农历的元宵节,是林暮亭农历的生日。
当今这些年月,大部分人已经不再过农历的生日,反倒是过起了新历的日子,有些人还嘲讽过农历生日的人守旧。
林铭诚跟董佳宁自林暮亭出生以来,也是一直给他过新历的生日。农历跟新历的日子通常不在同一天,今年的农历比新历要早一些。
林暮亭因为被剔除出了实验班,董佳宁果然没让他跟着回婆家娘家,省得回去丢人现眼,只说董佳宁在补习功课。
在林暮亭心里,自然是更喜欢过农历生日的。不过,在他们家里,他的意见并不重要。
涵碧山房的厨房明显是根据林君绰的身高来设计的,林暮亭那只有区区一米六的身高,也就帮着洗青菜葱蒜。
他还没洗完,林君绰就凑过来接手,笑话他,“你是在种青菜了,还是在洗青菜呢?”
林暮亭洗青菜,要么是互相揉一揉,要么是忘记洗叶子背面,要么是根茎洗没洗,一看就是从没做过家务,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
等林暮亭把青菜洗完,不说有没有洗干净,只怕青菜到时候都不能吃了。
“我学学…….谁也不是什么天生就会啊!”林暮亭有些觉得丢人,毕竟一个十七岁的人了,别说做饭,连洗菜都不会,实在是非常不中用了。
虽然这是当今华国的现状,家里的孩子一心一意就读书,其他任何事情都不用他们做,但看着林君绰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样子,林暮亭就有些自惭形秽了。
林君绰把葱跟香菜洗好了,放在砧板上切碎,忽然感觉到自己腰上被少年抱住,少年把头靠在自己背脊上,他不由地勾起嘴角,“困了吗?马上就好,吃完寿面,我们就去睡觉。”
“谁要跟你去睡觉了!”
林暮亭被男人逗得脸上的红晕一直没下去过,扭头见男人手里没拿着刀,掐了男人劲瘦的腰一把,“让你胡说。”
头顶传来男人爽朗的笑声,林暮亭自然不舍得真得捏男人,林君绰反倒十分自鸣得意,“我们都已经是法定的伴侣了,你不跟我睡,要跟谁睡?”
林暮亭虽然住在清平苑已经这么久,一直是住在涵碧山房的客房里,跟林君绰自然不是一个房间。
林暮亭含混地糊弄了一句,而后用脸在林君绰宽阔的背脊上磨蹭,“先生,还没有人给我做过寿面了。”
董佳宁也给他过生日。
第40章
林家跟董家是实实在在的南方出身,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次面条,过生日多以吃蛋糕为主。林铭诚是会做饭的,但他做饭的次数一年到头都能数得清。
华夏自古以来约定俗成地以为,男主外,女主内。
林铭诚他们认为,过农历生日是乡下人的习惯,他们就应该过新历的生日。
无论是林铭诚还是董佳宁,受的都是这样的教育长大。这就导致他们都认为,林暮亭以后肯定是会娶妻生子,加上的确是繁重的课业,也没什么必要浪费多余的时间来做什么家务。
有这功夫,还不如多去学一些英语单词,多做几道题了。
说话的辰光,林君绰已经把最后的葱香菜加了进去,将面盛出来,“去把筷子拿过来。”
林暮亭乖巧地把筷子拿了过来,却拿了两双木制雕刻牡丹的筷子。
一个碗,两双筷子。
林君绰笑着瞧他,脸色越发温柔,“这是给你做的寿面,还要分给我吗?”
他却没料到,林暮亭意外地点了点头,把筷子递给他,示意他也吃面,“都分给你。”
这句话显然话里有话,林君绰接过筷子,静静地等他把话说完。
林暮亭尤其喜欢林君绰这一点。
林君绰如同一个成年人一般尊重他的想法,从不高高在上地俯视他,把他放在平等的位置上珍视。
华夏的许多家庭,别说孩子小时候,尚未成年的少年时期,哪怕是孩子已经成家立业,在父母眼里,孩子仍然不可能跟他们处在一个平等的位子,仍然是父母的附属品。
“先生,我希望我能把我的寿命分给你”林暮亭有些不好意思,眼里却闪烁着坚定,“我希望,我们能白头偕老。”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他唯一比林君绰强一点的,就是他比林君绰小了20岁。
午夜梦回,他经常会害怕,林君绰注定要比他先离开世界。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了林君绰,他要怎么办呢?
等到林君绰老了,他可以照顾林君绰。可若是林君绰不在了,他要去哪里把他找回来?
由爱故生怖。
林君绰显然没想到,少年会说出这样一句话。
片刻的愕然之后,他忽然绽出了一个笑来。
皎皎如初生之朝霞,绚烂光辉灼热天地。
“好。”他答应了一声,眼角眉梢俱是笑意。
一个亿万富翁给你的一百万,比不上一个乞丐给你的一块钱。
林暮亭所拥有的东西太少,而他愿意给林君绰的,却是他最重要的生命。
尽管这个想法有些不切实际,说起来简直可笑,但就是他的真真切切的心意。
林君绰夹了一根面条喂少年,“我们暮暮的生日愿望,一定会实现的。”
这个时候,林暮亭也夹了一根面条,送到了林君绰嘴边,执意要两个人一起吃寿面。
林君绰无奈张开嘴,脸上神情无奈,眼中的爱意却是蔓延了出来。
因为时间太晚了,林君绰本就只煮了小半碗寿面,两人一起分着吃,一会儿就吃完了。
林暮亭吃完了面,就抱着林君绰的腰,缩在起居室的紫色沙发上,头也搁在男人的大腿上,让男人给他念书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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