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儿伴侣——两位七十来岁的老先生——住在一楼,他们的屋子挨着吉米住的那间。虽然用不着对付楼梯,但他们已经买了几箱酒,所以吉米还是帮他们搬了行李。他们好像对房间很满意——那张大床上装饰着幔帐。“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唇上蓄着胡须的那位老先生说。
吉米微笑起来。“恭喜!第几年?”
“嗯,我们在一起四十七年了——”
“四十八年。”另一位老先生插了一句。
“哦,对,四十八。不过我们去年才结婚。”
“我终于把他名正言顺收入囊中了。”
“这可是大喜事,”吉米说。“真的,恭喜你们。”老天,这是什么感觉?守着某个人度过差不多半世纪,一起变老?吉米从没想要活成这样——与其跟某个人“定”下来,还不如长出翅膀飞到火星去呢。可眼前的两位老人正彼此凝视着,眼中那浓烈的爱意与所有的新婚伴侣别无二致。
“我能问你点事儿吗?”没胡须的那位说。
“当然,先生。”
“我们两口子很希望今晚能在乐队演奏的时候跳舞。我不是想说响尾蛇镇老土什么的,不过,两位老先生共舞,会引起什么不愉快吗,你觉得?”
吉米笑了几声。“响尾蛇镇是挺老土的,不过你们放心跳舞吧。万一要是有人找你们茬,告诉那个帅得要命的酒保就行,我们昨晚才睡过。他会帮你们摆平的。”
两位老人笑了。“帅酒保,哈?”没胡须的那位一边调侃,一边耸动着他那蓬松的眉毛。
“您可是有丈夫的人,先生。”
“但我还是可以饱个眼福嘛。诶,道格可以和我一起饱眼福嘛!”
“今晚好好享受。”吉米笑着对他们说。“如果需要什么就请告诉我。”他谢绝了十美元小费——这可是相当不少——然后回到大堂。
眼下这会儿略清闲些,贝琳达总算能稍歇歇了。吉米走到前台边。“我刚才接待的那两位老先生,正在庆祝结婚一周年呢。你觉得——”
“去夏恩那儿,找他要瓶香槟。别太贵,但也不能太便宜。我待会儿放到他们屋里去。”
吉米快步穿过酒吧的木门。乐队已经到了,还带着帮手——巡演助理吧,吉米估计——夏恩正在盯着他们把器材装好。他朝吉米这边露出一个明晃晃的笑容。“顺利吗?”
“挺好。106房那两位先生过结婚纪念日,贝琳达让你挑一瓶价钱适中的香槟。”
“好。我马上拿过去。想让我给你来点儿啥不?”他色眯眯地瞧着吉米。
好吧,就配合他一下。吉米也色眯眯地瞧过去。“回屋再说。”
“嗷,用不着避着我们。”一位乐手叫道。吉米没想到一个唱西部乡村乐的乐队会是这样的组合:一共四个人,三个女的;刚刚调皮地冲他们眨眼的那位——吉米觉得她肯定是主唱——是个高挑的中年黑人女性,她的发型让人眼花缭乱,还刷着亮闪闪的紫色眼影。
吉米大笑,也冲她眨眨眼,然后离开了酒吧。
“他会拿过来给你。”他告诉贝琳达。“有什么活儿需要我立刻干吗?”
“这会儿没有。下批客人马上就要到了,帮他们安顿好,你就歇会儿吧。七点你得到酒吧来帮我们,今晚可不好打发。噢!对了,我想让你穿上这个。”她从柜台后面抽出一个大纸袋,袋子上醒目地印着“响尾蛇镇西部服装无限责任公司”的标志。她把袋子递给他。
他好奇地把袋子里的东西取出来:一件白色的扣角领衬衫,有点轻度的泡泡袖;一件深色西装马甲;还有一个黑色领结。他用两个指头捏起领结。“这种玩意儿怎么弄?我一窍不通。”他就连一般的领带都不会打,不过他对此缄口不言。
“夏恩会。”她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衣服你留着吧,下个月也能穿。”
下个月,他已经身在别处了。“谢谢,女士。”
夏恩确实会打领结,虽然指头不怎么配合,导致他一边打还一边骂了不少脏话。吉米泰然处之,因为拖得越久,他就越能趁机就近好好地看看夏恩。夏恩也穿着一身差不多的衣服,同样的西部风情。他穿着平时的牛仔裤和靴子,不过上身不是平时的“彭德尔顿衬衫加T恤”套餐,换了件浅色的条纹衬衣,让人眼前一亮。他没打领带,在脖子上系了条红色的领巾。而且——真是要人老命——他还斜戴着一顶旧得挺有风味的牛仔帽,看上去潇洒不羁。吉米想把他拆吃入腹。
夏恩帮吉米整好领结,向后退了一步。“嗯,这下行了。”
“为啥你就能当火辣牛仔,我却……我是啥?”
“你是个火辣的酒馆老板。这打扮挺衬你,我都想象得出你站在吧台后面,盯着那群爱闹事儿的矿工。”
“你也了解,我可不太会管束别人。我觉得我宁可当个‘迷途孤犊’。不过,‘孤犊’到底是啥意思?”
没想到夏恩一听,表情忽然变得悲伤起来。“没妈的小牛犊,母牛要么死了,要么不要它了。”说完,他扯了扯领巾。“你这身儿挺好,我觉得我这样才蠢呢,可贝琳达非让我这么穿。幸亏她没逼我穿皮套裤。”
吉米笑了。“皮套裤,不错呀。”
夏恩倾身过来,在他耳边低声说:“你要是好好表现,哪天可以安排一下。”
我天。
夏恩带着一脸道貌岸然的浅笑,把吉米领到吧台后。显然,盛啤酒、倒葡萄酒和收钱的活儿都归吉米了。这几样他都没干过,不过泰瑞就在旁边,负责调一些花哨酒水,并在吉米手忙脚乱的时候帮他一把。夏恩和特露迪负责跑堂。
“为啥不让我跑堂?”吉米抱怨道。“送东西又难不倒我。”夏恩干跑来跑去的活儿颇为吃力。
但夏恩摇了摇头。“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再说,我多有魅力,你动不动就瞪眼。”
“我才没有。”吉米顶嘴,瞪着眼。
夏恩亲昵地捏了捏吉米的下巴。“喏,一直站着不动,我的骨盆受不了。我能慢慢儿地收钱找钱,可着急忙慌的我就会出错。那些数字在我的破脑子里直打架。”
“你脑子不破。”吉米说着,也在他下巴上回敬了两下。
试过之后,吉米发现使用收银机并不难。从顾客那头看来,它像台古董,有华丽的黄铜装饰,不过内里却是台现代设备。“记账更方便,”夏恩解说道。“都换成计算机了。”多数交易只需要按几个简单的键,或是刷一下信用卡。
“你要是操作正确,它会告诉你该找多少钱。不过现在只有本地人会付现金;参团的客人一般都刷卡,或是挂在房费里。”
吉米点点头。一想到贝琳达和夏恩竟然放心让他管钱,他仍有点不知所措。他不是贼,可他们怎么知道?他们认识他还不到两个礼拜。
夏恩正在教吉米一些从酒桶里接啤酒的基本操作,泰瑞——就是之前提过的“下周二泰瑞”——溜达过来。“这不是什么高精尖玩意儿,吉米。我丈母娘跟我说你给这老宅子修补了不少地方,干得特棒,倒几杯酒算个啥。要是有问题,还有我呢。”他冲吉米挤挤眼。
闻名不如见面,泰瑞很帅,跟电影明星差不多,而且他自己也清楚这点。夏恩跟吉米再三保证,泰瑞是板上钉钉的异性恋,可这人就爱乱放电,对象不分男女老少。特露迪肯定已经见怪不怪了,看他这样也只是好气又好笑地翻了个白眼。
表演定在八点开始,七点四十左右,人们开始涌入酒吧。除了参团的客人,还来了不少镇上的居民。有现场表演可是大事儿。吉米忙着开瓶、倒酒,夏恩一瘸一拐地满场飞。每回他来到吧台边下单或是端走托盘,总会对吉米笑笑。
乐队成员在简易舞台上闪亮登场时,酒吧里已经挤满了人。夏恩也上了台,站在话筒前。虽然现场人头涌动,他看起来却如鱼得水,一点也不紧张。他美极了,胜过吉米曾目睹的一切。虽然只是萍水相逢,但舞台上的这个男人选中了他。想到这,吉米有点喘不过气来。
夏恩满怀期待地等着满屋的人静下来。他的目光越过所有人头顶,对上吉米的视线,冲他眨了下眼,然后又把注意力重新转向人群。“欢迎大家来到响尾蛇旅社。感谢‘贝伦斯酒庄’和‘晴天酒窖’为我们带来精彩的节目。大家是奔着享受来的,我希望你们今天都过得很开心。今晚为我们表演的是从萨克拉门托远道而来的‘贝蒂·戴尔蒙德’乐队。”他拖着长腔说出那个地名,仿佛那儿远在异国他乡。“现在请坐好,润润嘴唇准备吹口哨,确保舞鞋都穿好了。有请‘贝蒂·戴尔蒙德’乐队。”他从侧面下了台,周围的掌声和欢呼声差点把屋顶掀翻。
接下来就更热闹了。乐队表演的大多是热门的老牌乡村歌曲,还夹着几首蓝调和摇滚调剂口味。贝蒂的声音棒极了,低沉沙哑的烟嗓,估计不用麦克风也能压得住场。人们不一会儿就杀进了专门清出的舞池开始跳舞。吉米瞥见106房的那对老先生跳得正欢,完全不逊于那些只有他们一半儿年纪的人。他不由地咧嘴笑了。
人们总是口渴,把吉米忙得团团转。很累,但也挺有意思——嘲笑泰瑞乱放电,听听音乐,望着大家伙儿兴高采烈的样子。每隔一小会儿,就能得到夏恩的一朵微笑,一个眼波,或是一下匆忙的触碰。有一次夏恩甚至探过身子,隔着吧台飞快地吻了吉米一下。旁边的几个老主顾吹着口哨一阵起哄。“骑他!牛仔!”有人喊道。
吉米的老脸都涨红了。
夜渐深,夏恩瘸得更厉害了,但他顶多只愿意歇五分钟。在储藏间里,吉米想推他在椅子上坐会儿,他却坚持说:“我挺得住。只不过就是疼。”
“‘只不过’就是疼?”吉米拔高了嗓门。
“疼分两种。一种呢,说明你在糟践自己,要是这种,就得想点儿办法;可另一种就……没法治,你只能尽量忍,挺起腰板儿撑过去。”他的目光柔和起来,伸手摸了摸吉米的面颊。“我觉得你懂那种疼。”说完,他又一瘸一拐地回了酒吧大厅。
就连乐队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们几个也不能歇。实际上,他们最忙的就是这当儿,乐手们得吃东西补充体力,跳舞的人们也在这时纷纷要求续杯。但吉米找到了工作节奏,只零星犯了几个错。在某个瞬间,他突然意识到,他喜欢这样。当本地人叫他的名字打招呼,或者特露迪调侃他用一身“大城市范儿”迷倒了夏恩的时候,他甚至还挺享受。这天晚上,这几个钟头里,他有种融入感。
贝蒂·戴尔蒙德和她的乐团能量惊人;直到过了午夜,他们依旧活力四射。这时,人们渐渐开始离场,游客们醉醺醺地回屋去,至于本地人,吉米但愿他们是走着回家去了。吉米累过了头,脑子开始迷糊,于是灌了不少咖啡。到了这会儿,夏恩也有空靠着吧台停上一会儿,跟吉米、特露迪、泰瑞聊聊上回乐队现场表演时的逸事。
“嘿,特露迪,”他喝了口可乐,叫了一声。“你还记得前几年那回,咱们约了那个来头挺大、据说特棒的乐团?叫啥名来着?是什么动物……”
特露迪握着瓶啤酒——她今晚的第二瓶。“‘孤狼群’。这名字真够蠢的,‘孤狼’不是‘孤身一狼’才对嘛。他们还把‘狼’字儿给写错了[1]——脑子有坑。”
“可人人都说他们棒得没治了,所以我们就给他们下了订,还在宣传里把演出吹得天花乱坠……结果他们星期六一早说不来了。我们只有,十个钟头吧,来找人救场,”
“没错,”特露迪说。“然后我妈就决定找你姐姐男朋友那个乐团,可后来发现他们演的基本都是老派慢摇。”
夏恩回忆着,呻吟了一声。“‘空中补给’,还有‘冥河’乐队[2]。而且他们那水平,甭提了。我那时候觉得客人们搞不好要砸场子了。”
106房的那对儿这会儿已经从舞池里功成身退,不过他们还是紧挨着坐在一起,蓄胡子的那位搂着丈夫的肩膀。他们看上去很快乐。
珍警官也在,没穿警服,估计是不当值。她坐在舞池边上,扬了扬手。夏恩正准备从吧台上支起身子,但特露迪挥手让他别动。“我去吧。你待在这儿,在男朋友面前好好表现表现。”
“她多霸道,是吧?”泰瑞大笑。但吉米整个人都懵了。男朋友?
夏恩也许留意到了吉米的窘迫,他把话头拧回先前的主题。“你听过的最差劲的乐团是哪个,吉米?绝对不可能差到安妮男朋友的团那水平。”
“我,呃……”吉米懒得再去理脑子里那团乱麻。“93年还是94年,我在西雅图。你那时候还是小孩儿呢。”
“我那会儿正处理自己‘不爱母马爱种马’的事儿。”夏恩轻轻点了下他的牛仔帽回道。
“哦,我老早就理清楚了。总之,我那时候正失业,得想办法找点事杀时间。西雅图嘛,当然一直下雨,所以我只能选室内活动。我找着了一个卖廉价酒的破烂老酒吧,听歌不要钱,我就想着,得了,就这吧。我那时候还没戒酒。”不但没戒,还喝得很凶。但他没说。“那时候垃圾摇滚[3]在西雅图已经过时了。可那个团上台的时候,打扮还是老样子:法兰绒格子衬衣、又肥又大的羊毛衫,烂得遮不住肉的牛仔裤,头发稀稀拉拉,戴着毛线帽。酒吧里人挺多的,而且大家伙儿立马就不乐意了,气氛挺僵的。”
特露迪带着珍和朋友点的酒水单回来了,他们点的都是泰瑞负责的那些。“他们演了什么?”夏恩问。
“嗨,垃圾摇滚呗。没有原创,感觉就是把‘涅槃’和‘声音花园’最红的歌来了个串烧,而且演得实在太差了。主唱唱得差,吉他手弹得也差,鼓手一点儿节奏感也没有,连‘一、二、三、四’都数不完。大家就开始喝倒彩,可那个团还在那儿接着唱,听众就开始往台上砸东西。可接下来呢,也不知是酒吧的保安太护短,还是那个团带了些大块头亲友,总之,有几个大家伙开始胡乱揍人;其余的人一还手,舞台就跟着遭殃;乐器全报废了,然后那个团的人也加入混战。全场打得天昏地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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