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千回头,语气森然道:“那你说,是谁害的我和他错过这么久的呢?”
闻言,洛千面前的男人一个激灵,手心里霎时沁出冷汗。他看着一步一步向他靠近的人,舌头打结道:“那个……你……你注意点……我好歹是……”
“你觉得我会在乎吗?”洛千嗤笑一声打断他的话,而后死死盯着他,满面阴色,衣袖下的薄刃动了动,寒芒忽闪而出。
……
凉丝丝的夜风一下一下拂过脸颊,叶笙不禁伸手捂了捂一边侧脸,陆铭远微扭头看去,“冷?”
“还好。”
回到家一进屋,叶笙养的那只土狗小强就哼哼唧唧地爬了过来,在叶笙脚底下打转轻蹭,兴奋地迎接主人的回归。
“看样子也不是特别傻。”陆铭远将油灯点亮,微笑道:“起码没自己先睡,还知道等人回来。”
叶笙蹲下身安抚了自家宠物一会儿,又抬头问道:“你给他喂东西了没有?”
“一回来就出去找你了,哪有时间喂。”
“那它一定饿坏了。”叶笙有点心疼地叹息。
陆铭远的注意力不在狗身上,蹙眉问叶笙道:“那你呢?吃过饭没?”
叶笙被带走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做饭,也大半天没吃东西了,不过或许是过了点,他倒不觉得饿。
“我不饿。”他道:“厨房里应该还有点剩饭,我去给小强盛点。”
“这么晚了,我去就行!”陆铭远拉住他,又想起什么,戏谑道:“小心你再磕了绊了。”
叶笙一窘,不说话了。
陆铭远笑笑,忽然将他紧紧抱住,略低下头在他耳边轻道:“还好,把你找回来了。”
叶笙心头一紧,闷闷道:“我又让你担心了。”
“嗯。”陆铭远大方承认。
叶笙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乖乖的任由他抱着。
良久之后,他将人放开,给叶笙找了几块糕点嘴零垫肚子,都这么晚了,也不适合再吃太多东西。然后又起身去厨房,打算给被饿了很久的小土狗找点东西喂。
第二天,陆铭远便不放心再把叶笙一个人留在家里了,带着他一起去了缎庄,叶笙知道他的顾虑,不敢再出言反驳,乖乖跟在他身边。
路上,却又忍不住道:“不如,我跟沈云一起去酒楼帮忙?”
自从他们搬家到镇上,沈云就每天早出晚归地去他家酒楼里干活,虽然他们还在一个院子里住,但住的屋子前后院隔开,不特意去找都碰不上,算下来,他和沈云似乎都两三天没见过了。
“不需要!”陆铭远带着他走在街上,果断拒绝,目不斜视。
“总不能以后都天天跟在你身后吧?”叶笙迟疑道。
“为什么不能?”陆铭远认真反问。
“……就是家里,洗衣做饭,劈柴擦地那些活怎么办?”叶笙看向他道。
他心里清楚,他相公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家里的地板一定要每天擦洗得干干净净,衣服床铺也是隔两天就得洗一次,这是他们以前住在一起没几天他就发现的。
当时他们住的房子很久没修,房顶门窗有的地方破了,让灰尘总是很容易就落进去,住的屋子里本就是硬泥地,有时风一吹还会跟着起灰,住在里面的人,和放在里面的东西就很难保持得多干净。
结果,就那样,陆铭远一有空就皱着眉打扫卫生,拿块抹布把每一个角落都细细擦一遍,脸上嫌弃的眼神太明显了,让他现在都记得很清楚。
叶笙当时着实惊讶了一把,因为村子里很多家都和他们家差不多的情况,从没见谁非得把整个屋子擦得一点灰尘都没有才行。而陆铭远一个村里出了名的懒汉为什么会那么挑剔?那么勤快?
比较之下,他还暗自反省,是不是自己平日里太邋遢了?这个认知让当时的叶笙羞愧了半晌,而后开始学着陆铭远,并抢在他前面,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
那时,陆铭远每天都出去打猎,叶笙就拿块抹布,盯着哪个地方又落了灰,然后赶忙擦干净。洗衣做饭用得时间都比不上他打扫卫生用的时间长。
估摸着陆铭远快回来的时候,叶笙会再次仔细检查一边,小心翼翼的,就怕他回来后不满意。
对于叶笙问得的问题,陆铭远很干脆地吐出三个字:“找人做。”
叶笙愣了下,找人来家里干活这个想法陆铭远一早就跟他说过了,不过那时,他觉得那些活他自己就能干,没必要找别人,而且还费钱。
在钱的问题上,叶笙对自家的收支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他相公生意上的那些银钱流动他很少过问,偶尔在他相公看账时在旁边瞅两眼,也看的眼花缭乱。
虽然被他相公拉到桌案前教过怎么看账怎么做计算,但时间一过,叶笙对那些稍微复杂冗长的数字算法就记忆模糊了。而且,相比于写数学做计算,他更喜欢识字写字。
陆铭远也说过,他可以一步步来,先学会识字看书,拿笔写字,之后如果他有兴趣还可以背背成语,读读诗词之类的东西。
等他什么时候对……嗯……对数学感兴趣了,他随时可以再教他。
叶笙对此表示很赞同,他对识字这块学得很认真,因为他知道只有他认识的字多了,才能真正看懂他买的那些小话本上讲的故事。
叶笙的想法很简单,他不去特意了解陆铭远的生意到底赚了多少钱,只要知道他相公事事顺遂,没有遇到让人忧愁的麻烦也就放心了。
在叶笙心里,最在乎的只是自家相公。之前他还担心自己什么都不会,一点忙都帮不上。
可后来,他渐渐明白,如果他收拾好家里的一切,给他相公做件衣裳,做顿好吃的饭,或者在某些时候主动点配合点都是可以让他相公高兴的,他并不是一个没用的人。
他知道,陆铭远喜欢他。
这次,陆铭远再提出往家里买仆妇的事,叶笙就不敢再出言反对了。
谁让他在自己家还能被那个叫洛千的掳走一次呢?
按他相公的说法,家里多个人照顾他,他的安全就多份保障。
又去了趟人牙子那里,陆铭远仔细挑选,雇佣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妇,虽然上了些年纪,但看起来身体健朗,而且面带笑容,心态很好的样子,只这一点就比牙行的其他人好的多。
毕竟是个年纪大点的人,花的钱不多。他又雇佣了两个会点拳脚功夫的壮年汉子,作为护院,这个花的银子就比较多了。
本打算有这三个人就够了,结果牙行老板又笑呵呵地给他推销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小男孩,准确来说是个双儿,即便皮肤暗淡,眉心那抹红色依旧看得清晰。
和他家叶笙差不多的年纪,却比叶笙看起来要矮小瘦弱得多,更像是十一二岁的样子。
“这孩子,就因为是个双儿还长得不好看,来来往往的人都不愿意要……”
这话说的也真够直白。
“没人要,就要卖给我?”
“看你从我这里带走三个人了,这么照顾我生意,这孩子我会给你算的特便宜,几乎白给你……你别看他瘦弱,脑子伶俐干活麻溜着呢……”
在牙行老板的巧舌如簧下,陆铭远不甚在意地答应了,反正,确实也不贵。
和那老妇跟护院的长期雇佣不同,这孩子被他彻底买了下来。
回到他家,院子里四个人成排站在一起。
突然多出四个陌生人,以后还要住在一个院落一起生活,叶笙有点不自在。真的要找人来替他干活了啊,那他以后干嘛呢?
那个老妇姓吴,以前也在别人家做过帮工,认识的人都叫她吴婶,两个当护院的壮汉是一对兄弟,一个叫裴志,一个叫裴勇。
被他买来的那个孩子,叫什么他倒是还不知道,被那人牙子忽悠着将人买下时,他好像挺随便的,都没怎么多问。
对着面前的四个人把该交代的话都交代了后,陆铭远就带他们去各自的住处,然后让他们该干嘛干嘛。
“你叫什么名字?”陆铭远随口问了他买回来的那个小双儿一句。
被问道的人立刻跪下给他和叶笙磕了个头,恭恭敬敬道:“请老爷夫人赐名!”
叶笙被他这一举动吓了一跳,几乎立刻就想要躲开。陆铭远面容平静,他知道这个时代的规则,被人买回去的家仆一般都要由主人为其命名,在这里,这种事是很平常的。
他看向叶笙,微笑道:“你来取一个吧。”
叶笙再次惊了下,他怎么会给人取名字呢?于是,叶笙迅速老实道:“我……我不会。”
“可以试试,简单点的就可以。”陆铭远温声鼓励道。
叶笙想了想,还是觉得他又不是人家父母,怎么可以给人乱取名字,总感觉怪怪的,遂问道:“你以前叫什么名字?”
“下奴以前名唤三顺。”还跪在地上的人规规矩矩地答道,这副模样,可真不像是这么小的孩子该有的。
“挺好的名字。”叶笙偏头看了他相公一眼后,道:“以后也这样叫就可以了。”
“谢夫人赐名。”三顺答道。
陆铭远本以为这个随手买回来的三顺是个规矩死板的孩子,没想到两天过去后,这孩子就完全变了个样,整天一脸笑容地对叶笙夫人长夫人短的叫的殷勤又欢喜。
而叶笙似乎对这孩子也挺喜欢的,时不时地能跟他说两句话。
三顺不光讨得了当家夫人的欢心,干起活来也是又细致又利索,倒真让人挑不出一点错。
只是在见到他时,三顺就又变得规矩呆板起来,脸上没有一点笑容。被他一言不发地盯了会儿,就微微颤抖起来。
对此,陆铭远略感无语。晚上,叶笙躺在床上和他聊天,笑着揶揄道:“你板着脸的样子,确实有点……嗯……吓人。”
他曾经都被吓到过。
“吓人?”陆铭远眼睛微眯,重复反问道,而后,还不等身边的人再说什么,瞬间翻身将他的小夫郎禁锢在自己身下,低头在他耳畔低喃:“敢再说一遍?”
明显察觉到某种危险的叶笙,心脏剧烈跳动,手指抓着某片被角紧紧蜷起,在惊慌中结结巴巴道:“不……不敢说……唔……”
寂静的夜里,屋内细碎混杂的声音交织痴缠,持续了很久……
……
这几日,洛千没再出现。倒是另有一人来者不善,指名道姓的要见他。
陆铭远当时正在锦绣缎庄的后院,听了方兰的话,心下奇怪。
“东家是见还是不见?”方兰问道。
“去看看。”他起身道。
等到了铺面里,有人直直朝他走来,竟是他那天为了找叶笙,进了花街楼子里见到的那个……“洛千”?
或者说,是冒名顶替了洛千的那个年轻孩子。
第79章 纠缠
这几天, 陆铭远出门去哪儿的路上总有人在后面远远跟着他。
他心知肚明, 却也视而不见。
那天,缎庄有人说要见他,他出去后发现, 说要见他的人正是某个勾栏楼子里冒名“洛千”的人,有过一面之缘,他一直没放在心上。
按照“洛千”的说法,来找他是想邀请他去他那里做客。这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旁边的方兰惊愕过后,扑哧笑了,而他, 则是转身便走。
这种生意也能上门揽客了么?
随后, 那人便像是在时时蹲点似的经常跟在他身后, 又保持着一段恰到好处的距离, 隔着好几个行人让他们看起来只是同路, 只是这同路的次数多了, 就未免太巧合了。
就这样过了两三天后, 沈云望着坐在他家酒楼里喝茶的某人, 纳闷地对来看他的叶笙道:“我怎么觉得那个人是跟着你相公一起来的?”
早上刚从方兰那里听说了这件事经过的叶笙顺着沈云的目光转头默默看了眼, 表情淡定。
沈云一拍脑袋像是想起了什么, 十分激动地道:“就是的,他来这有两三次了,每次坐在那里要么啥也不点就光喝水,要么就点两盘小菜还不怎么动筷子。
而且每次陆铭远一来他就跟着进来, 一坐大半天,陆铭远一走,他没多久就离开了。”沈云越说越觉得自己的话有道理,最后激动又愤怒地朝那边瞪了一眼,才对着叶笙下了总结:“他绝对是不安好心,冲着你相公来的。”
“嗯,我知道。”
沈云膛目结舌,“你知道?他真是冲陆铭远来的?!”
“今天早上,刚听说。”叶笙点头,淡淡道:“他,喜欢陆铭远。”
“……”沈云呆了呆,目光奇异地看了叶笙半晌,才十分不解又小心翼翼地问:“那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呢?不会是……不会是被气傻了吧?”
“……”叶笙道晏然自若道:“我没傻,陆铭远不会再找别人。所以,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沈云一脸痛惜,觉得自己的好朋友在这种关键时刻如此不上心,实在是脑子不灵活了,他猛然起身,拿起桌子上的抹布道:“太不要脸了,我去帮你弄走他!”
叶笙还没来得及拦他,沈云就大步流星地走了过去,他拿着抹布的手往桌上重重一放,横眉怒目道:“你就点了这么点东西这么长时间都吃不完吗?”
一直静静坐在桌边的人一愣,随即不太好意思的辩解道:“我……我今天做的时间不是很长呀。”
明明有比他来的早的人都还没走呢。
沈云却想,今天坐在这里的时间是不长,但昨天他霸占着位子还不吃东西的时间很长,最重要的是他居然想勾引叶笙的相公,这一点才最让人厌恶。
好人家的孩子会没羞没臊地惦记别人家的汉子吗?
沈云不为所动,仍旧是表情凶狠地蛮横道:“总之,你以后别来我们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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