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封就这么看着她,也不说话,那样子就像是想要把她的小脑袋瓜子挖开,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什么。
宋榆雁被他看得越来越害怕,红眸的颜色越来越深,水光四溢。
最终。
宋封无奈一叹,无可奈何的看着这糟心的娃:“回家吧,收拾东西。”
“呃,您不骂我吗?”宋榆雁错愕。
“哎,骂你有什么用?让你留下‘坏爹爹‘的印象吗?连君上都对你称赞有加,更别说公主殿下了,你这小娃娃,到底使了什么手段招人喜欢呢?”宋封抹去她眼角滑下的眼泪,“咬牙切齿”地盯着她。
宋榆雁的心彻底安定了,笑嘻嘻地道:“因为我是爹爹大人的女儿嘛!”
“伶牙俐齿!”宋封哭笑不得。
“嘎嘎。”
“不过此去,一定要注意安全,虽然军人的命早已不属于自己了,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忘记你这个老无所依的爹。记得照顾好自己,记得活着为大,记得给老爹写信啊,老爹搁家里天天守着,等你的消息。”
“嗯……”
放心吧,爹爹,女儿此去,定是不凡。
第二日——
被宋封与宋延君万般叮嘱了好一番,宋榆雁才能抽开身子坐进马车中。
马车豪华无比,而且也快有她的房间那么大了。里面,宋枟竹和秦倾耐心地等着她,毕竟,此经一别,怕是十年之内都不能再见了。
“磨叽。”秦倾抱怨。
宋枟竹无视他,笑着:“来了?那出发喽!”
“嗯。”关上车帘,宋榆雁强忍着泪意不回头看依依不舍的两人。
再见了,爹爹、延君哥哥。
再见了,皇城。
再见了,娇生惯养的宋榆雁。
第27章 蛮荒
马车开始行驶,外面,其余的孩子也纷纷结束了自己的离别仪式,踏上征途。
宋延君不舍地看着渐渐远去的马车,沉稳的他罕见地原地悲伤起来。
“老师,您就这么放心让雁儿孤身作战吗?”宋延君的语气中有点质问的意思。
“哎,不放心又能怎么样呢?事实摆在眼前,我们不得不面对。女儿需要成长,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宋封神色萎靡,看上去一下子老了不少。
“对啊,怎能说孤军奋战?她的身后,还有我们啊。”宋延君知道,他的雁儿,正在展翅高飞。十年后的她,恐怖再也不是那个需要他来善后的任性少女了吧?
————
马车豪华得完全感觉不到外面的颠簸,室温拿捏有度,软榻上铺满了光滑的上等丝绸,舒服得让人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云端,车内还准备了零嘴、读物,消遣着一路漫长。
车内随她走动,东西任她消遣,但她唯一不能碰的,就是角落放着的巨大包袱,大得能够装下十个她,她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只是宋枟竹不允许她动。
宋枟竹与秦倾的软榻并排,而宋榆雁的软榻离他们远些,很明显她的这张是后来加上的。
她今天穿的是一身红色劲装,裙摆式,露出了整截手臂和半截小腿,躺在软榻上,肌肤直接接触丝滑柔顺的材质,舒服得让她忍不住在上面打滚,而且软榻大得完全够她折腾。
原本在看书的秦倾,被这边的动静吸引,凉凉的目光略带诧异地看着宋榆雁,拿着书的手突然一抖。
“怎么了?”宋枟竹听到声音,不解地睁开小憩的眸子。
秦倾微抬下巴,示意她看看宋榆雁的傻样。宋枟竹眼角一弯,笑得开心。
“笑什么?”这会轮到秦倾不明白了。
“小孩子嘛。”
“你不觉得她很像一块肉吗?”秦倾并不觉得她好笑,只是突然饿了。
“肉?”宋枟竹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一块生肉,在翻滚。”秦倾笃定。
“……”
好像是有那么一点像,衣服是红色的,手臂白得反光,二者的确是具备了“一块肉”的颜色,但只有饿极了的人才会觉得像一块肉。
愣了好一会,宋枟竹才明白秦倾的意思,狠狠地锤了一下他瘦削的肩膀,道:“别妄想本将军给你弄吃的,你是下属,自己去。”
秦倾吃了一瘪,闷闷不乐地找食物去了。
“我觉得不像啊……”宋榆雁委屈巴巴地嘀咕了一声。
宋枟竹动也未动,道:“他那人啊,以前饿怕了,别管他。”
“饿怕了?”
“哦,对,忘了告诉你。你带来的所有能吃的东西,能分享多少算多少吧,就当是给他们的见面礼。”宋枟竹不知想起何事,眸色突然沉了下来,语气也不再像以前那般轻快。
“他们?”宋榆雁不是很明白。
“到了你便会知道。还有两天的车程,好好休息吧。”
“嗯……”
————
两日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过她还是到了。
这里是宋枟竹军队新的驻扎城市,是宋国最为贫困的一城,也是第一百二十城——蛮荒城。
下了马车,宋榆雁立刻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幕。
城门口站满了威严十足的军队,漫无边际,队伍已经蔓延进了城池之内,每个军人的身上沾满了来自于本土的灰尘。
城墙上围满了百姓,个高的趴着,个矮的跳着,小孩有的甚至直接站到了墙头,每个人都好奇地瞅着整整齐齐的军队,自然这辆豪华马车也逃不过他们的注释。
隔得老远,宋榆雁都能看出他们破破烂烂的衣服,黑黝黝的脸透露出朴实无华,但是不论大人小孩,都瘦骨嶙峋的,皮下仿佛没有脂肪没有肉,只有骨头。
最让宋榆雁震惊的,莫过于这一毛不拔的景象。她记得,皇城之外,有一条波涛汹涌的护城河,河那边不远处是一片草原,再过去就是辽阔的森林。
而蛮荒城外十余里,皆寸草不生,没有一点水,没有一点绿,有的仅仅是一望无际的黄土,连人类必不可少的空气中,也掺着不少的尘土,每一口呼吸都让嗓子干涩无比。
还有城墙,宋封告诉过她,一座城市的城墙很重要,它的职责是保护城内百姓,同时城墙也是门面,城墙与城门就是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
而蛮荒城的城墙,黄土覆盖几乎和地面融为一体,整座城市看上去就像是凭空从地面拔起一样。城门大开,立于路边,也只是较为坚硬的木材。
宋枟竹走到她的身边,轻声道:“这里是秦倾的家乡。”
宋榆雁点头表示了解,能成为万人敬仰的秦师,世人都知道他靠的不是生来如此,秦师从小孤苦无依,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雨才能坐到如今的位置。
“这里还是如同多年前一样,一毛不拔,不仅自然环境苛刻,就连人为因素也足够他们死上几次。”宋枟竹的语气逐渐同情起来。
“这里是宋何之争的一大战场,喏,就在南城门外,还有不少战士的遗骸还未运回。战事频繁,天公又不作美,城内四处是饿死的人。这就是为何我希望你能把带来的食物分给他们一点的原因。”
宋榆雁点头,拍拍胸脯,道:“全部分给他们了,我每天吃军粮就好了。”
宋枟竹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道:“谢谢你,小雁。”
“秦师为何不下来?这里不是他的故乡吗?”宋榆雁发现只有宋枟竹一人出来。
宋枟竹微微一笑,道:“前些年受了重伤,落得病根,还在修养。况且他身体本来就不好,之前秦苧气得他跳河撒气受了凉,还是少接触这空气为好。此番我带了不少人,能把他照顾好的。”
“那就好。”宋榆雁松了一口气。
“对了小雁,你去把车内的那个大包袱抬出来,里面是我带来的干粮,拿出来分给百姓们吧。”宋枟竹下了马车,才想起这事,吩咐宋榆雁,然后她便去见手下人了。
宋榆雁立马翻身进了马车,马车内冷冰冰的空气突然让她打了一个寒颤。
只见秦倾站在窗前,修长白须的手指轻轻掀开窗帘,小缕故乡的空气吸入鼻中,他的身体以微不可闻的幅度颤抖着,浑身散发着冷气。
感觉到宋榆雁进来,他看都不看她一眼,开口,声音微微沙哑:“何事?”
“我、我……姐姐让我进来拿东西分给大家。”宋榆雁被吓了一跳,战战兢兢道。
第28章 初来
秦倾没有继续说话,在窗边站了一会,手指恋恋不舍地关上窗帘。随后抬起了巨大的包袱。
“秦师,您做什么?您的身体?”宋榆雁惊讶至极,立马阻止他。
“许久未归,同他们见见。”
“您的身体能行吗?”宋榆雁担心极了,手忙脚乱地跟在他的身后,秦倾已经很快地下了马车。
秦倾面不改色,道:“本师只是身子骨弱了些,又不是残了,无妨。”
宋榆雁担忧地看着他举着比本身大上几倍的包袱,生怕他撑不住晕倒。这么大一包呢,是宋枟竹可能都要费不少功夫,秦倾直接举起走,肯定是在硬撑。
而宋枟竹背对着二人,正在点数。军人们一看到秦倾,纷纷单膝跪地,声音震耳欲聋。
“属下参见军师。”
秦倾不得已停下脚步,声音有些喘:“不必多礼。”
宋枟竹见到他这副硬撑的样子,急了:“放下,让别人拿进去,你快回车上。这里空气太脏了,以你的身体状况,根本熬不过,你死了谁赔本将一个绝顶聪明的军师?”
秦倾放下包袱,轻轻咳了几声,本就白得透明的脸血色尽退,发丝被风吹起,仿佛下一秒就会被风给吹飞,红衣飞舞,尽现病态之美。
“将军……”他忍住虚弱,单膝跪地,“属下能回到家乡,实属不易,就希望能同他们叙叙旧,这点小心愿,希望您能满足。”
宋枟竹看着他一副快倒下的样子,心疼无比,让人取来一件披风,为他披上。
“去吧,注意安全。”
秦倾如同孩童得到了好吃的糖果一般,拜谢后匆匆离开,步伐都轻盈了许多。
宋枟竹看着他的背影,轻轻叹气,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等人们见到了大量干粮,激动的氛围连在城门外都能感受得到时,宋枟竹突然一抖。
只见瘦削的秦倾一圈一圈地被人们围住,好像在逐渐消失一般。
“她从今日起,就是我军一员,就交给第九队负责,你们现在认识一下,本将去去就来。”失了分寸地说完,宋枟竹急忙忙地跑向喧嚣的人群,其实是人群中带着笑容的秦倾。
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出来,对宋榆雁道:“我叫周志远,是第九队队长,欢迎你!”
军人们好奇地看着她,纷纷鼓掌。
“大家好,我叫宋榆雁,今后请多多指教。”
“宋小姐好!”
周志远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他们的军队,宋榆雁了解了个大概。
这里共计十万雄兵,是宋枟竹精选出来的军人,宋枟竹麾下百万雄狮分为好几批,由几位得力干将统帅,驻扎在边疆各个城市,而她本人选出最为满意的十万人,带着秦师来到了这蛮荒城。
这是她向宋阎立下的军令状。为了秦倾,也是为了宋国边塞,宋枟竹决心要将蛮荒城发展起来,成为宋国最为坚固的护盾。
为了方便管理,宋枟竹将十万人分为二十个小队,根据数字来排队,由队长负责管理。而宋榆雁分到的第九队,是主力军,五千多人个个强悍,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将了。
“看来我压力不小。”了解后,宋榆雁有些忐忑起来。
周志远鼓励地拍了拍她的肩膀,道:“你是将军亲自编入的小勇士,自然不俗,相信你锻炼几年,定能成为下一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将。”
“嗯。”宋榆雁心中瞬间燃气斗志。她没有底子,需要从头练起,但她有十年的时间,一点都不怕。为了自己,也为了这里苦命的百姓,她必须努力。
周志远把她安排在了队伍的最后,她走过去时,发现也有一位小孩站在那里。看模样,应该是同龄人。
“你好呀,我叫周和格。”小男孩的脸灰尘仆仆,见她走过来,激动万分都自我介绍。
“你好。”
“在觉醒塔外和皇宫里我就见过你了,当时对你佩服的五体投地,没想到你居然会选择这里。”周和格滔滔不绝地讲着。
“你不也选了这里吗?”宋榆雁笑道。他这么说,宋榆雁就有印象了,这个周和格就是除了她另外一个选择了蛮荒城的孩子。
蛮荒城太穷,但凡能凝出内丹习武之人,根本就不会选择这里,她记得周和格是第五层实力,已经很不错了。
“我肯定的嘛,我在这里长大的,再加上知道我老爹的军队会来这里,还有当时莫叔叔的威逼利诱,我就选择了这里。”
“你老爹?”
“嘎嘎,九队队长就是我爹啦。他是我的偶像呢,可厉害了。”周和格骄傲地说。
“那莫叔叔是?”
“啊,就是蛮荒城的城主,莫以山喽。”周和格一脸不敢置信,没想到宋榆雁会不知道城主的名字。
宋榆雁点点头,突然很想见见这个城主。
“你在这里长大啊?你还有什么亲人?”宋榆雁好奇问道。
周和格明显一呆,失落道:“我家就我爹和我,别的亲人有的饿死有的战死,莫叔叔看我孤苦一人可怜就一直把我带在身边。”
“抱歉……”宋榆雁很愧疚,不经意间竟提到他的伤心事。
“我告诉你哦,这个城里,拥有内丹之人,不会超过五十人。”周和格吸吸鼻子,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难受,转移话题。
14/101 首页 上一页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