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宋榆雁成功地被带偏。
“二十位队长有内丹,将军和军师有内丹,城主有内丹,你我有内丹,再加上一些隐藏之人,绝对不会超过五十人。”周和格神秘地分享着自己的发现。
“所以?”
“所以?所以咱两就是珍惜动物了呗!”
“噗!”宋榆雁被他逗乐了,这个周和格,说起话来真让人忍俊不禁。
就在宋榆雁和新的伙伴滔滔不绝之时,宋枟竹也回来了,她扶着摇摇欲坠的秦倾进了马车,细心地关上门帘,来到了军队正前。
“一会来的是蛮荒城的两位城主城主。”宋枟竹瘦小一个,站在十万雄狮前却气势十足,一种靠时间打磨而来的压迫感缠绕众人心头,但是却无不适,仅有敬畏。
第29章 莫氏
“为什么会有两位城主?”宋榆雁问周和格。
“莫叔叔还有一个亲弟弟,是副城主。”
“哦。”她还是第一次听说副城主这个职位呢,她现在越来越想见到二位城主了。作为城主享有国家俸禄,即便是离职了也有,这么多年了,能够坚守阵地,不弃百姓于不顾,这二人,当真让人打心眼里佩服。
不多时,便有两个人走到了队伍最前,单膝跪地,一前一后向宋枟竹行礼。
宋枟竹立马让二人起身。
为首之人看起来年长些,皮肤因为常年征战呈古铜色,野气十足,刀削般的脸上更是有一道长长的刀疤。较为违和的,就是脸上挂着的温和笑意,一席布衣,一把扇子,羽扇纶巾,看起来好不儒雅。
看样子,他便是城主莫以山了。莫以山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位已经金盆洗手只爱家的江湖莽汉。
旁边站着戾气十足的男子,和莫以山长得很像,便该是副城主莫以白了。
眉清目秀,身材清瘦,一身厚重铠甲彰显着其为国为民的男儿胆色,露在外面的肌肤白皙水嫩。一双漂亮的眼睛充满了杀气,嘴巴紧闭。
看着莫以白,又想起了宋枟竹与秦倾。
秦倾敌后指挥,体弱多病少出门,有一身白皙的肌肤很正常。
宋枟竹虽是打头阵的大将军,打了十几年的杖,该落得比别人黑,但她逃脱不了女儿身的事实,女儿家本就爱美,多下些功夫保养皮肤,所以白皙可人倒也说得过去。
只是这莫以白……和莫以山站在一起简直就是黑白双煞,想来是个比较注重外表的人,毕竟有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落得谁都不愿白白辜负吧?
想着,也就释怀了。
“各位义士,在下莫以山,管理这蛮荒之城,这位乃在下胞弟,莫以白。我们为了这里受苦人民而见,便是兄弟了,日后,若是偶遇于城中,都不必多礼,打个招呼就行。”莫以山彬彬有礼地与众人说话,态度温和。他和表面一样儒雅有风度。
而一直安静的莫以白,锐利的双眸扫视全军,似在探底。突然,视线对上了一双充满尊敬之色的红眸。
“为何会有两个小孩?”他的声音不似莫以山温润,是充满了冲击性的音色,嗓门大,天生就属于在战场上用言语给敌人下马威的。
莫以山却不奇怪,道:“那男孩,是和格,他已经正式参军了。至于那女孩……”声音停住,将目光投向宋枟竹,示意她来说。
莫以山作为城主本该出席觉醒大典,但宋枟竹代替他去了。不知道宋榆雁是何人。
“她便是觉醒前十选择参军的那个孩子。本将早已认识她,此番就正好收入麾下。”宋枟竹解释道。
“怕不是一时头脑发热?小孩子,还是一个女娃,何必来这里受罪?”莫以白的神情有些鄙夷,倒不是他瞧不起宋榆雁,只是看不惯她白白嫩嫩娇生惯养的模样。
这种小孩,一看就是家里的宝贝疙瘩,根本受不得战场之苦的温室花朵,还不如周和格那个傻乎乎的小子。不过,周和格也好不到哪里去。
莫以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气冲冲地想。
宋榆雁自然是听到了,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恶狠狠地盯着莫以白,就差吃了他。
宋枟竹知道宋榆雁真心所在,便向二人稍作解释,声音也刻意增大,也不掩盖内心的骄傲:“其实多亏了本将的软磨硬泡,她才选择离开父亲丰满羽翼的保护,来到这里锻炼自己的同时也为百姓尽一份力。不客观地说,本将看人准,她是个厮杀四方的料。”
“另外,此女之父是当今大城主。大城主权势滔天、家财万贯,她又是独女,想来离父亲而去也是下了很大决心,足以证明她不是头脑发热。莫副城主,你觉得呢?”宋枟竹适时地抛下一个重磅炸弹。
原本对宋榆雁充满了怀疑的军人大多都对她赞叹起来。这里的军人多是贫困出身,出不起钱去皇城觉醒内丹,只能做个普通人。没想到宋榆雁天赋异禀,出身高贵却不惜参军受苦,这一点就让人很多人认可了她,只有少数还是抱有怀疑态度。
例如周志远。他出战多年,见过很多怀有壮志的富家子弟参军,受不了军营的生活,最终壮志难酬,半途而废。
虽说将军认为宋榆雁前途光明,但还是事实说话最靠谱,所以他还是保持不置可否的态度。
莫以白知道宋枟竹是故意说给他听的,就顺着台阶下来:“说的不错。”虽是拉不下脸面,但看宋榆雁的视线还是缓和了不少。
“都认识了,现在请莫城主带路,引我们去军营吧。第一次来这里,人生地不熟,还望莫城主多多照顾。”宋枟竹豪气地抱拳。
对宋枟竹还是很尊敬的,莫以山爽朗一笑,道:“将军客气了,只希望各位不要嫌弃小地贫穷才好。”
十万多人,浩浩荡荡地行走于城中,好不壮观。
路边站满了好奇来看的百姓们,见到莫以山纷纷高兴地打招呼。
其实初次进城本该高兴才对,但是军人们看到百姓瘦骨嶙峋的样子,只觉得心情沉重无比。
整个宋国城市分布为“城市包围城市”。中间的城市较为紧密地排列,正中间就是皇城,周围有二十多个城市分散包围,形成巨大的包围圈,也是宋国核心地界坚不可摧的盾牌。
蛮荒城就是其中一座,而且还是正对何国的一座。蛮荒城就是穷,但兵力强盛,军人有国家分配的军粮,不愁饿着。但是百姓不一样,常年受战火侵扰,食不果腹,日子艰苦。
但是这里的百姓极其尊敬军人,吃的住的都是先留给军人。
宋枟竹的军队一路都是睡帐篷来的,却是第一次见到为军人搭建的木头房。
一个房子大概可住十来人,草席铺地,还有棉被,房间内还一张木桌子,配备好得不能再好。
第30章 无私
看着军人们惊讶的神色,莫以山对宋枟竹道:“在这里,军人便是天,所有人都很尊重军人。这些都是百姓们去百里外的其它城市运回来的木材,花了一个月搭建而成。别小看他们饿得瘦骨嶙峋的样子,其实精力十足哦。”
莫以山的声音不小,却让大片的人听到了,这番话由前面传给后面,整个军营渐渐安静下来。
莫以山继续说道:“以前派来驻扎的军队实在是受不了我们这穷乡僻壤,领导人便上书征求离开。听说这次是赫赫有名的霜枟公主驾到,他们可高兴了,才搭了这么一个军营,也不知道你们这军队会留多久呢?”
莫以山的声音有些惆怅,自嘲一笑:“我这城主当得好不称职,除了和百姓打成一团就什么用都没有了,连驻扎的军队都留不住。为了搭建这军营,愣是硬生生累死了十个人……而我,却无法替他们修建一座好坟墓……”
他的声音哽咽起来:“有一个是王家的儿子,是个有礼貌的年轻人。郭家的老太太,真是老了不让人省心……还有张家的小娃娃,调皮死了,偏要来,累死了让家人多伤心啊……”
所有蛮荒城百姓,甘愿化为白骨作为军队的后盾。这般对军人的尊重与珍惜,饶是身经百战的军人也纷纷动容,红了眼眶,眼泪无声话落。
宋枟竹的美目也是溢满了泪水。宋榆雁和周和格两个小孩哭得那叫一个稀里哗啦,眼泪鼻涕搅在一起。
多难受啊,听了这些话后,所有人都觉得,这些善良淳朴的百姓,不应该受到上天如此不公的待遇,应该有衣食无忧道生活才对。
“放心吧,莫城主。本将答应了秦师要把这里发展起来,让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就定不会食言。食物的事,交给本将处理;你们的安全,也放心交给本将,这是本将的职责,是军人的职责。”宋枟竹抹去眼泪,对莫以山定下承诺。
“誓死不渝,捍卫军魂,保家卫国!”十万军人齐齐高呼,声音直冲云霄。
不仅莫以山与莫以白听到了,整个蛮荒城的百姓都听到了,就连宋国所有人民都听到了,甚至全天下人都听到了——这份来自军人的坚定誓言。
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十二个字,军人们撕心裂肺地喊着,新兵蛋子宋榆雁和周和格都撕心裂肺地喊着。这份来自蛮荒城百姓的大恩,他们不言谢,将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他们的付出与期望,没有给错人!
把军人们分配到各个住所,莫以山就要带着宋枟竹和秦倾去他们的住所了,二人作为主心骨,居住条件就好了一丢丢,从多人间升级为单人间。
“等等。”马车内传来秦倾带着咳嗽的声音。
行走的马车停了下来,车外众人静静地等待秦倾喘气,等他开口说话。
“那、那十个逝世之人,找个好地方,厚葬吧。”秦倾的话明显对宋枟竹说的,声音微弱,但能激起几人的敬畏之心。
“还是你想的周到。这事就全权交给本将,连带着战死沙场的义士,也一并厚葬了。在军费还没有送到之前,一切费用都由本将来出。”宋枟竹的前半句话是对秦倾说的,后半句话是对莫以山说的。
“谢谢。”秦倾感激道,然后没了声音,似是在马车内睡着了。
“谢谢将军。”莫以山感激涕零,这次他们蛮荒城,终于有救了。
————
考虑到男女有别,宋枟竹细心地吩咐人为宋榆雁搭建了一个小隔间。他们的房间住了十人,其实本来可以多住一人的,但宋榆雁的隔间的搭建费了些空间,便少住了几人。对此宋榆雁很感谢宋枟竹。
周和格的床铺就在宋榆雁小房间的外面,看着不同寻常的待遇,周和格羡慕极了:“没想到女孩子有优待啊,我要是也是女孩子就好了!”
“啪!”宋榆雁打开小隔间的门,对他翻了个白眼,“女孩子才不好嘞,蠢蛋!”
“你才是蠢蛋!”周和格一气,想和她扭打辩证。
“啪!”宋榆雁和他厮打一番后,一把把他推开,懒得理他,大力地关上门,在里面整理行李,眼不见心不烦。
“你!太过分了!”周和格气极。
房间内的八个大汉,看着两个小孩的嬉闹,纷纷爽朗地大笑,享受着这为数不多的闲逸时光。
不理会外面的动静,宋榆雁认真地整理行李。说是收拾,不过是把行李拿出来放在枕边而已,这里并没有实质性能够放物品的柜子。
其实她这次带来的东西不少,吃的已经分给百姓,除去吃的也有不少,其实多是衣物。因为要呆十年,宋封早就给她准备好了长大的衣服。
宋榆雁苦恼极了:“这些衣服我日后也不一定能穿得下啊。”
灵机一动,宋榆雁打算留下一些,剩下的就送给百姓了。
衣服军营会分发统一的军装,所以她基本没有留什么衣服,生活用品军营也会发,所以最后剩下的东西,就是一件暗红色的软甲和长鞭。
二者便是在两仪阁买的“盘龙”与“灵凤”。“灵凤”二字是宋青芜想的,他说宋榆雁有一龙一凤护体,自然是处处逢凶化吉,大吉大利。
她很喜欢这两件东西。
拿出“灵凤”来,宋榆雁神情温柔地摸着握柄一处暗棕色痕迹。这是当初宋青芜残留的血,她拜托洛南想办法把这块血迹保留下来,洛南答应了她,琢磨几天后成功保留属于宋青芜的印记。
当时洛南还问她原因。
她怎么回答的呢?
宋榆雁躺在草席上,举起灵凤,神情恍惚。
“啊?我、我要记住这死亡矿井的人,他们杀人不眨眼,日后见一个杀一个。”
只有她自己知道当时的心口不一。
明明是为了记住宋青芜。
那个不排挤她的傻男孩,
那个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那个不告而别的二皇子。
第31章 成长
仅仅休息了半日,宋榆雁就开始了她的漫漫军人生活。
天不亮就被喊醒,然后迷迷糊糊地站在队伍里,脚踩在地上就像踩在棉花上,小脑袋歪来歪去,困意十足。
爹爹从来不让她起这么早的!
在一群不动如山的军人中间,摇摆不定的她实在是过于显眼,周志远一眼就注意到了她。看着她的穿着,沉声喊她:“宋榆雁!”
“呃,到!”被点了名,宋榆雁彻底清醒。
“昨天不是已下发了军装吗?为何不穿?”周志远皱着眉头,难不成这大小姐连粗布衣服都受不了?
“啊?我、我忘了。”宋榆雁眨眨眼。
其实她是嫌丑。一件烂布衣服都能叫军装?还不如她这身漂亮的劲装呢。
“这是规矩,受不了你大可以走。”周志远知道她在说瞎话,沉着脸戳穿。
“哦……”宋榆雁无奈地答应,屁颠屁颠地跑回去换衣服。
“换好了去绕操场跑十圈,早饭就省了。”周志远冷冰冰地看着她的背影。
宋榆雁小身子一抖,好不沮丧。
换上所谓的军装,宋榆雁只觉得全身硌得慌,粗布被用粗糙的手工缝成衣物的样子,样子难看不说穿着也很难受。
气恼地呆坐片刻,宋榆雁自言自语道:“哎!还不是自己选的!忍了!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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