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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韦恩少总的社畜日常(综英美同人)——巴西莓

时间:2020-05-12 15:16:30  作者:巴西莓
  是的,韦恩先生收养了第2个儿子,一个叫做杰森·托德的男孩。
  看到这个新闻,我的第一印象是——迪克知道吗?
  迪克·格雷森,AKA夜翼,现布鲁海德文警察大学大学生一名,也是在布鲁海德文初露头角的一名新义警。说实话他现在那一身制服我觉得顺眼多了,之前那个迪斯科舞王服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呀?不会是他拿马戏团衣服改的吧?韦恩先生这么小气吗?一年炸12台蝙蝠车,不给养子换套好一点的制服?
  迪克:呃,其实是我自己搞的,为了摆脱臭老头,刻意自己上手缝。
  布鲁斯:他不仅自己缝衣服,他还自己取代号,夜翼?呵,用某个外星人的前代号。
  克拉克:我最近写稿子的时候,老是觉得脊背一冷,是莱克斯·卢瑟又要搞事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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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的心态就是操心闺蜜生了二胎以后,她的原来我最喜欢的大宝的感受……
  这个心态虽说有点诡异吧,但是非常符合我的现状,杰森·陶德出现在报纸上的新闻并不多,韦恩家对此很好的展现了自己对媒体的控制力——所以说布鲁斯叔叔,你之前的花花公子新闻果然是你自己放出去的。
  这个二胎到底怎么样呢?蝙蝠女,蝙蝠女侠,他会不会代号叫做蝙蝠小子呢?他会去做义警吗?他会不会成为青少年之中的第2代偶像呢?
  我本来以为我最爱的爱豆出走了,我现在对追星的乐趣也回归平淡期了。
  但谁能想到,我将和那个来自于犯罪巷的小子拥有比我的idol更深刻的接触和羁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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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恩老爷收养了杰森后,他在夜巡时的脾气有所改善,而直到三个月后,我才确认他真的带上了他新养子来夜巡。
  而令我惊讶的是,杰森身上穿的是迪克的衣服,蝙蝠侠喊他,罗宾。
  我其实是能够理解蝙蝠侠将罗宾衣服和位置给这个小家伙的原因,但我对于闺蜜家大宝的担忧,让我一下子就想到迪克的心情——我记得我爱豆,他脾气可很暴躁啊。
  布鲁斯你大儿子的离家出走还没处理好,这么快就把二儿子带进来,我确定你会翻车的。
  叹了一口气,抱着我的咖啡窝在沙发上继续当土豆——新罗宾也很帅气嘛,先视频欣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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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走,杰森。如果你不能很快地在蝙蝠洞里穿上你的制服,我怎么能放心派你去执行外勤任务呢?”
  蝙蝠侠在蝙蝠洞里面一切准备就绪,这是他将带着自己的新小鸟第一次出巡的日子。
  阿尔弗雷德端着咖啡走进了蝙蝠洞,他显然已经开始接受了在自己身边呆了三个月的这个新小鸟,oh,这可是家里会帮他做家务的乖小孩:“他只不过是在打扮自己,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理查德少爷第一次穿上那身制服的时候,曾经花了半个小时照镜子。”
  迪克:虽然我不在,但是我要纠正,准确的说是29分钟。
  布鲁斯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他笑着说:“杰森,快给我出来,不然我自己去巡逻了。”
  “哈!”
  一个穿着绿色小短裤,披着黄色披风的小罗宾一个鹞子翻身站到了台子上——他把阿尔弗雷德的咖啡都吓掉了。
  “我的天呐,杰森少爷!”
  “吓到你了吗?布鲁斯?”
  “也许吧,”布鲁斯笑着继续喝咖啡,“如果我是没看到三分钟前你在电脑后面鬼鬼祟祟的走过去。”
  杰森嘟嘟囔囔着:“我一定吓到你了!”*
  来到韦恩庄园后的日子,是对出生于哥谭底层的杰森来说,做梦也梦不到的日子,他不在乎暄软的白面包和香喷喷的荷包蛋,也不在乎穿着西装时候那些人眼睛里面压抑着不屑的讨好,但他确实很爱上学的机会,很爱韦恩庄园里面那庞大图书存量,以及很爱成为一个英雄。
  成为一个罗宾。
  罗宾是所有哥谭孩子的梦想,是他们的偶像,是钻石区的孩子的偶像,也是东区孩子的偶像。
  住在钻石区的提摩西·德雷克偷偷买周边,做stk抓拍照片。
  而每天只有黑面包裹腹的杰森,他能做的只是把那些被别人扔掉的报纸上留下的罗宾和蝙蝠侠的图像剪下来,工工整整的叠在一起。
  “It's the best day of my life!”
  男孩跳上蝙蝠车这么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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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没想到,那个抱着相机在大街小巷追逐着蝙蝠侠身影的我,会有一天以这样的形式看见他们俩。
  没错,我,提摩西·德雷克,德雷克企业的继承人,被绑架了。
  或许你们听到这个消息感觉一点都不奇怪,在哥谭有钱人没遭过两场绑架才是不正常的,对吗?
  但是被绑架的我是真的很难受呀!
  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在我自己小心和身边花了大价钱的保镖的小心之下,我除了那次游艇谜语人意外,宴会上的小丑意外,稻草人全城投毒意外,等等两三个意外之外,我也没遭受过什么人身伤害。
  谁能想到?谁能想到?
  我会被两个小混混绑架。
  而且手法是很低级的被敲砖头,敲砖头啊,兄弟!
  这两个混混把我用绳子绑在柱子上,我本想用逃脱术——是的,你没看错,这是有钱人家小朋友必修课,但是不知道是因为第一次作绑架案太紧张还是其他原因,两个人里总有一个盯着我,让我毫无发挥的余地。
  他们倒是没想怎么虐待我,但是不专业的绑匪比专业的更可怕的,就是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自己造成的伤害到底是什么样的。
  后脑勺被一砖头拍到的我,感觉血液已经流到了我今天穿的白色的衬衫上,我很有可能已经脑震荡。
  两个人把我的嘴巴用一块不知道哪里来的布塞上,让我4个小时滴水未进。
  更让人绝望的是,这两个绑匪仅仅知道我是德雷克家的小少爷就直接上手,他们根本不知道我的父母还在欧洲——两个蠢蛋打电话打不通,暴躁的不行,居然还忘了让我开口说话报号码……
  还好最后通过秘书姐姐通知到了。
  我都为你俩着急。
  我的意识渐渐模糊,我觉得我可能是被这两个蠢蛋给蠢死的,在我已经迷茫的视线里,一只彩色的小鸟从天而降。
  作者有话要说:
  *出自红影迷踪,喜欢杰森的朋友必看的电影,真的动画质量高且剧本精良。
  今天蝙蝠女,蝙蝠女侠背景板出场。
  如果不是英雄救美,提姆好感度不会被杰森刷的那么高。小红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罗宾啊,毕竟以后见面就文案了。
  今天提前更新!欢迎积极评论。
  我有点想日更了!
 
 
第9章 草莓味糖果和巧克力
  “喂,你还好吗?”
  杰森成为罗宾已经一个月了,说真的,这个工作真是太酷了!用钩爪枪在城市里面飘荡的感觉太酷了,穿着黄披风在楼顶间漂移的感觉太酷了,和蝙蝠侠在一起的日子太酷了!
  而更酷的是,他成为了一个英雄,一个帮助别人的人。
  帮助别人,这是一件比什么礼仪课和书籍都让杰森快速改变的方法。他身生下城区,生活让他只能选择用偷蒙拐骗来生存,他只能在阴影中汲取着扭曲而微薄的爱意。
  布鲁斯给了他从未获得过的丰盛父爱,而成为罗宾这件事则给了他更爱自己的勇气和力量。
  不管怎么说,帮助别人这件事情实在是太好了。
  包括今天遇到的这一场绑架案。
  一个穿着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的小男孩,在初秋的晚上被用尼龙绳绑在水泥柱子上,他身上都是血,一双湛蓝色的眼睛已经快没有了神采。
  “BAT!这里有一个小孩快不行了!”这个场面显然让他有点害怕,他不害怕来自敌人的枪炮与殴打,他害怕一个无辜者的血液。
  刚才被他从天而降压倒在地上的绑匪已经渐渐清醒过来,他看见罗宾正在给自己的肉票松绑,显然被吓了一跳。
  贼眉鼠眼的没发现蝙蝠侠在旁边,便恶从胆边生,蹑手蹑脚的拿起撬棍,准备给这个新来的罗宾狠狠来这么一下。
  杰森好像没有发现,但他在劫匪快要到他身边的时候,一伸手扔下了一堆彩色的玻璃球,让这个家伙摔了个大马趴。
  “HAHA!”杰森被这个家伙狼狈样子笑到,他伸手又扔了一个小道具把这个绑匪捆住,然后转头继续给这个被绑架的小孩子松绑。
  “嘿!小家伙,你还好吗?”杰森其实脾气并不太好,但是他在穿上这件罗宾制服时,他就是一个合格的英雄。
  我迷迷糊糊清醒过来,有一股清凉感从头上传来,一只挤压式水包被喂到我嘴边,我被放平在地上,脑后枕着罗宾的披风……
  罗宾的披风!
  杰森带着他绿色的多米诺面具,正担心地看着我。
  “我头有点晕,失血超过200cc,有些轻微脑震荡,可能低血糖,麻烦帮我打一下电话XXXXXXXXXXXXXX和叫救护车。”
  我感受自己的身体状况,不慌不忙:“如果可以,给我一根巧克力或者糖果,我还能坚持更久。”
  杰森被惊呆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清奇的被绑架的受害者。
  这个受害者正小口嘬饮着自己递过去的水袋,一双蓝眼睛半耷拉着眼皮,瓷白的皮肤上血迹已经干涸,显得很可怜。杰森摸了摸自己的腰带,里面有用来哄小孩子的糖果,便拨开一颗,送到这个孩子嘴边。
  我看了一眼杰森,张口含住糖果。
  是草莓味的。
  糖分摄入显然让我脑子不那么生锈了,我继续对罗宾说:“这两个绑匪不是本地人,听口音来自南俄亥俄州,两个人都有做过水手的经验,他们来到哥谭时间也不长,应该不超过两个星期……”
  我从口音,打扮,绑绳子手法,没有携带雨具等等推测出一些基本信息给罗宾,希望能够帮到他。
  杰森觉得自己今天碰到的这个孩子简直神了——感觉有点像上次认真推断的布鲁斯。
  他安抚这个有点过分聪明的孩子,笑道:“你真是太酷了!”
  我看杰森细致地打电话报警,给我递暖手球,去处理小混混。
  我侧过头,手里紧紧抓着黄色的披风,披风的材质应该是凯夫拉纤维的,明明是刚刚在在寒风中在空中飘荡的布料,我却感觉极为温暖。
  蝙蝠侠走进来,他一身黑漆漆的服装,压低嗓音:“罗宾,走了。”
  杰森显得有些犹豫,他显然对我有些不放心,我靠着水泥柱子,将身上的披风还给他。
  罗宾显然更着急了,他指着我身上的白衬衫:“B,他身上穿的太少了,他还失了那么多血。”
  蝙蝠侠没有说话,他蹲下看着我,白色的护目镜里是我看不见的眼神。
  他认出我了吗?认出我是提摩西·德雷克了吗?
  黑蝙蝠将罗宾的披风甩给他,却弯腰把我抱在怀里,用他的披风将我裹好——蝙蝠侠的披风非常宽大,将我紧紧包裹的一瞬间,我好像被人浸入到温泉里。
  那种被包围和守护的温暖,使我突然眼睛酸了一下。
  “去GCPD。”
  ——————————————————————————————————
  GCPD每个夜晚都亮着灯,戈登今天收到了一个来自于蝙蝠侠的小男孩。
  “把他送到医院。”蝙蝠侠声音低沉。
  我被蝙蝠侠放到凳子上,离开他那一件宽阔而又温暖的披风,让我不自禁打了个冷战。
  戈登局长脱了他的警服盖在我身上,警服上还有着这位警察局长的余温。
  “好的,接下来就交给我吧。”
  蝙蝠侠向外射出他的爪钩,就像一个黑夜里的幽灵一样忽的消失不见。
  罗宾已经穿回了他黄色的小披风,披风上还有点滴我的血迹。他本应该跟上蝙蝠侠的脚步,但是他犹豫了一下。
  这个小罗宾左脚在地上拧了两下,他走出两步又退回来两步,来到我身旁,拥抱了我一下,并且翻开他身上黄色的腰带的一个小包,把里面的一把糖都塞到我的手里。
  他一句话没说,左脚又在地上扭了两下,向外射出钩爪枪,也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戈登局长突然开口说:“他们是夜晚的英雄。”
  我裹紧了身上局长的衣服,嘴巴里还残存着草莓的甜香:“是啊。”
  又低声道:“局长你也是。”
  后续就是我在病房里面住了挺长一段时间。
  期间珍妮特和杰克匆匆来看了我一面,珍妮特曾坐在我的床边,静静的看着我整整一夜,而杰克把我身边的保镖又狠狠地增加了两倍。
  他们做完这些之后,又迅速的从我身边离开,去了澳大利亚。
  医院病房里一片雪白,消毒水的味道上面又覆盖茉莉花香,让我灵敏的鼻子有些难受,我躺在床上,听着电视里的新闻,想着秘书姐姐来送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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