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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娇狐仙别黑化(穿越重生)——公子苏砚

时间:2020-05-14 09:14:42  作者:公子苏砚
  血族有明文条例规定,吸血鬼一般情况下不得吸食人血,否则会扰乱自然界的秩序。所以哪怕千寂樱是个贵族,身处高位,但平日里也是以吸食动物血液为主。但他偶尔也会得到血族首领,也就是吸血鬼皇的赏赐,吸食人血。
  人血,比动物血要美味得多,而且对吸血鬼本身的能量补充有很大的益处。
  但是,和那些他吸食过的人血相比,唐悦的血要更美味,更诱人,更具能量。
  这一刻,他突然想转变心意了,不想把自己的毒液注射给他,让他成为他的同类了。
  已经停不下来了,他想将唐悦的血吸干。
 
 
第41章 完蛋了,惹上吸血亲王殿下3(爆更)
  曾经,千寂樱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自控能力极强的人,但今天,面对唐悦,他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叫理智被冲垮!
  在吸唐悦的血的时候,他的眸子是发亮的,浑身上下的每一个冰冷的细胞仿佛都在一瞬间被激活了。
  好甜,真的好甜。这种感觉,就像踩在天堂里一般,飘飘欲仙。
  “你的血,好甜……”千寂樱凑到了唐悦的耳边,呵气如兰,“今晚,你就是我的猎物。”
  两个人只有咫尺之距,唐悦甚至能感受到千寂樱那分明的轮廓。
  虽然,身前的这只吸血鬼帅到人神共愤,声音又酥又好听,但想想自己的血即将被他吸干,唐悦就毛骨悚然。
  帅,有个屁用啊。
  保命,才是当下最最重要的事。
  “小系统,统统,统哥,你在哪!”
  唐悦在内心竭力地呼救着,试图把系统给召唤出来。哪怕系统给不了他帮助,他也能通过系统,去使用完成上个世界的任务后所奖励的道具啊。
  然而那不靠谱的见习系统现在杳无音讯。
  死了,再这样下去,血真的会被他给吸干。
  傻子都看得出来,这吸血鬼已经对他的血液沉沦了,想要让他放他一马,比登天还难。
  唐悦的手抓紧了自己的裤子,手心沁出了涔涔的冷汗。
  如果自己现在还是前世的狐仙该多好,凭借灵力,他绝对能轻轻松松把这什么殿下给KO掉。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做一头慌到极致的待宰羔羊。
  倏地,唐悦感觉自己的手好像磕到了什么东西。
  啊,是一台手机。
  手机,是从上个世界带来的。
  吸血鬼怕光,如果现在有一道强光出现,千寂樱的力量会不会被削弱?
  不管了,试一试吧。总比等死要好。
  千寂樱苍白的唇已经再一次覆上了唐悦的大动脉,这一次,他不会再停下来了。
  新鲜血液的香味完全侵蚀了他的理智,他自己大概也没想到,自己会对唐悦……的血,如此痴迷。
  就在他吮吸了没多久时,唐悦的手指已悄然滑入了自己的裤带,把手机给拿了出来。
  千寂樱的头埋在唐悦颈间,他把唐悦抵在墙上,两个人的身体紧密地贴合着,不知情的人看到这一幕,大概会误以为他们是一对正在缠绵的情侣。
  唐悦表面上很顺从,没有任吧吧何的反抗,实则背地里紧张地操控着手机,他已经找到了他想找的那个键了。
  “去死吧!”
  唐悦大喊了一声,举起手机,他已经开启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功能,把光的亮度调到了最大。
  手机的光线和平日里的太阳光有所不同,太阳光是自然光线,而手机是物理光线。
  千寂樱在看到这一束强光之后,下意识地推开了唐悦,抬手挡住了自己的脸。
  凭借着手机的光,唐悦终于得以看清眼前的这位吸血鬼殿下了。
  一头银发,无比惹眼,身材不算矫健,很有骨感,甚至有种虚弱苍白的病态美,站在那里,俨然就是一幅画。
  他苍白干燥的唇角边还残留着液体,那是唐悦的血。
  然而,此刻的千寂樱,已然不像刚才那样力量强大了,唐悦用光死死地对准他,不给他任何躲避的机会。
  只见千寂樱的肤色开始有所转变,最明显的就是他的脸。由白皙,逐渐往透明的趋势发展。
  没错,就是透明……听起来非常可怕,但看上去更加可怕。
  那些光线,似乎能渗入他的躯体当中,一点点地侵蚀他的灵与肉,给他带来痛苦。
  真是歪打正着。
  唐悦也没想到,这物理光线竟然这么牛逼。此刻,在他心里面,智能手机简直就是21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没有之一。
  “你……该死……这是、什么。”千寂樱已经跌坐在地上了,然而唐悦手机电筒的光束仍包围着他。
  看得出来,千寂樱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攻击性了。
  “是什么?这是由我们‘低贱的人类’发明的专门用来杀吸血鬼的杀手锏,管你是什么血族,也管你是殿下还是天王老子,只要有了它,哼哼哼……也不知道刚才是谁说要吸干我的血。现在,看你还拽不拽得起来?哎哟,我好怕怕怕。”
  唐悦感觉一机在手,天下我有。他在千寂樱面前蹦蹦哒哒,张牙舞爪,和刚才温顺无助的模样截然不同。
  千寂樱捂着脸蛋,此刻身体就像遭受到了成千上万只蚂蚁的啃噬般痛苦,看见唐悦变脸变得这么快,他在心里悔不当初。
  竟然被这低贱的人类给摆了一道,早知如此他就该果断迅速地把他的血吸干,不给他任何耍小聪明的机会。
  趁现在千寂樱受到了牵制,唐悦想,一定要抓紧时间,逃出这个鬼地方。
  什么吸血鬼的城堡,太可怕了。
  唐悦没有犹豫,直接逃出了所在的暗格,前面的路黑蒙蒙的,偌大的地牢像迷宫般形势复杂,唐悦是倚靠手机电筒的光线来找路的。
  “什么人!”
  突然,有几个听到了动静的守卫骑士从角落里出来,唐悦立马用光去照他们。他们的耐力比千寂樱差多了,那手机电筒的强光一照,他们就直接晕倒在地上了。
  这台手机,就像救命的稻草一样。
  唐悦一路摸黑逃出了地牢,出到外面,看到了那座传说中的巨大且豪华的吸血鬼城堡。
  城堡屹立于巨大的黑暗当中。冷清的月光挂在漆黑的天幕上,洒落了淡淡的光线。
  胆战心惊。
  这里,太阴森了。
  逃,必须得逃。
  一路上,撞见了好几个守卫,唐悦如法炮制,把他们照晕之后,脱掉了其中一个人的守卫服装,和自己的衣服对调。
  他戴上了头盔,佯装成了守卫的模样。换了身装束,走在路上不再惹眼,最终成功离开了城堡区域。
  回头,忍不住瞥了那座高耸入云的吸血鬼城堡一眼,想起刚才所经历的事情,他心有余悸。
  唐悦以为,出了城堡就脱离危险了。谁知道,城堡以外,是一片比城堡里气氛更加阴森的黑森林。
  密密匝匝的树,数之不尽的蝙蝠,猛兽的声音回响不绝……
  唐悦一步三回头,生怕会有追兵赶上来,也生怕会被些奇怪的东西袭击。
  才出狼口,又入虎穴,这种感觉太糟糕了。
  “唐!”
  就在这时,一道女声在他身后响起。
  唐悦回过身去,对上了一双晶亮晶亮的眸子。
  黑暗中,她的眸子熠熠生辉。
  唐悦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他握住了手机,想要点开手电筒功能,然而对方立刻制止了他。
  “唐,别照我……我不会伤害你的!”
  女生的声音很柔弱,唐悦缓缓看清她的脸,才发现,这是依琳。
  也就是,刚才在地牢里和千寂樱强硬对峙的——千寂樱的妹妹。
  “依琳?”
  “是我。”依琳上前来,一把抱住了唐悦,她泪水夺眶而出,“还好你活着。真主保佑。刚才我在地牢里被拖出去之后,我一直在外面守着,想再找机会偷偷潜进去救你,我躲在角落,看到你竟然出来了。但你手上的东西杀伤力太强了,我没办法靠近。只好远远的跟了你一路,帮你解决掉了一些追兵……”
  唐悦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了。难怪后面逃出来的时候一帆风顺,原来,除了他换了服装之外,还有这个依琳在帮他善后。
  看来,这个依琳真的很爱他。
  “你没事吧。”唐悦拍拍她的肩膀。
  “我没事。我担心你有事。亲爱的,是我哥哥放你走的吗?”
  “你想多了,你哥差点把我杀了。”
  “天呐?不可能。哥哥答应过我,不会轻易杀你的。”
  “他想吸干我的血。”
  “不可能……哥哥自制力很强,一向吸食动物血液,他怎么会对你……”
  唐悦指着自己的脖颈,到现在,还血流不止,“看吧,你哥的杰作。”
  依琳看向他的脖子,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唐,让你受苦了。”她哭得更凶了,“都怪我,连累了你。你别怕,我现在就带你离开结界,送你回人类世界。”
  唐悦求之不得。
  “结界?”
  “是。出了城堡,这里是黑森林,同时也是我们血族的结界。这个结界阻隔着血族和人类,这里有很多猛兽和怪物,你凭一己之力是绝对出不去的,只会被野兽吃掉或者是渴死饿死。”
  白天,这里风景美丽如画;晚上,这里是最恐怖和神秘的黑森林。在这个国度,曾经有无数探险者闯入这片结界,最终,他们都变成了干枯的尸体。
  “你会不会有危险,你哥如果知道了……”
  “放心。我和他终归是血浓于水的兄妹,他如果知道,会惩罚我,但绝不会伤害我。顶多把我禁足。”依琳说,“但如果你死了,我会内疚一辈子。好了,不能再浪费时间了,我怕城堡里的人发现我不见了之后会追出来。来,握紧我的手,我现在带你出去。”
  唐悦把手交给了依琳。
  依琳一只手握住他的手,靠近他,另一只手,紧紧环住了唐悦的腰。
  “等等,唐。”
  “怎么了?”她该不会是反悔了,想把他留在这当压寨夫君吧。
  “你的血……”依琳脸色变了,眼中闪烁起了深深的震撼,“你的血,变成了蓝色……”
  作者有话说
  以后的章节都是这种三千字的大粗长,一千字5耽币,三千字就是15耽币,别以为是书涨价了也别以为是我定价高了哈!宝宝们千万别误会!
  蠢作者公子是靠写书养活自己的,看完这本书很便宜,但对我来说是我生存和生活的唯一来源了。
  我保证给你们呈现最高质量最精彩的故事,因为我本身就是个有故事的老司机。以后每天保底更新6000字,你们喜欢我就写多一点。
 
 
第42章 完蛋了,惹上吸血亲王殿下4
  蓝色?
  唐悦惊了。
  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血会是蓝色的人。
  不可能啊,他是个正常人。蓝血人,你以为是阿凡达吗。
  唐悦垂头一看,原来依琳没有跟他开玩笑。
  原本猩红的血液,现在已经蜕变为蓝色的了。
  一点一点,从脖颈蔓延到胸膛。
  “唐,难怪哥哥的自控力那么强也会忍不住吸你的血,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的血,那么香……”依琳说。
  很香,又很甜。
  千寂樱吸他血时,那低沉的嗓音,现在还在唐悦耳边萦绕。
  想想就觉得惊悚。
  “唐,你变了。”依琳说,“和你在一起这么久,我从来没有过现在这种感觉。啊,不行!你必须掩盖掉你血液的味道,否则一定会出事。”
  说罢,依琳摘下了挂在自己身体上的香囊,“来,你先挂上这个香囊,这是由特殊香料制成的,不仅能掩盖你的人血的气息,还能让你的气息佯装得像血族。这样你就不会轻易被人发现了。”
  依琳给唐悦挂上香囊之后,还动用了自己的灵力去帮他治疗伤口。唐悦的伤口瞬间愈合了许多。
  在依琳的带领之下,唐悦以飞一般的速度在穿梭这片黑暗的森林里穿梭,过了许久,终于平安地出了这个结界。
  和依琳道别时,依琳再三告诫他,要时刻把香囊贴身携带。因为他现在的血液出现了变异,已经和正常的人类有所不同了。虽然血族有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在人类世界里吸食人类的血液,扰乱秩序,但也不排除会有坏的吸血鬼对他虎视眈眈。
  “再见了,唐!千万不要回头了,还有,记住……我爱你。”
  再见,依琳,再见,千寂樱,再也不见。唐悦在心里默念。
  虽然她是个很好的姑娘,但这姑娘的哥哥实在是太凶猛了,有那样一个哥,不被吓死就算不错了,长得帅不能当饭吃也罢了,还分分钟会把他给吃掉。
  惹不起,但躲得起。
  “再见,依琳。”
  ———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个多月了,但他和系统还是处于失联状态。也不知道究竟是因为时空漏洞还没修复好,还是因为那不靠谱的小系统想故意耍他。
  唐悦现在所生存的国度叫做克拉西国,朝代是玫瑰王朝。在这个国度中,存在着许多除了人类以外的生物,比如吸血鬼。
  但还好,除了一个多月前那个城堡惊魂夜之外,回归到人类活动的区域里后,唐悦就再也没有遇到过什么吸血鬼,也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了。
  这个世界的原主人是一名无国界医生,所谓的无国界医生,就是指以救死扶伤为本,不论患者的出身、年龄亦或是背景。
  唐悦生活在一个小村庄里,过得还算悠闲,虽然时不时会有陌生的病患上门拜访,请求得到他的帮助。为了让自己在这个世界更好地存活下去,一有空余时间唐悦便翻阅大量的医学书籍和资料,自学成才,平日里也时不时到处去考察,因此认识了许多西药和中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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