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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神眨眨眼(近代现代)——ranana

时间:2020-06-04 11:40:19  作者:ranana
 
他先走了。他走出去。
 
他走到了海里,他在海里漫步,头发飘起来,大大小小的气泡接连从他鼻孔里钻出来。他走得好像在平地上一样,一点都不受浮力和水压的影响。他的皮肤惨白。他走到了母亲身边,夜晚,见不到月光,见不到一丝光,但他很白,白得发光。
 
他凭什么这么不一样?凭什么和别人不一样,他就不能安安分分地待在他那些只要我一个眼神过去就能看到的画里吗?我要抓住他,赶走他,我不能不是业皓文,我要重新拿回我的主导权,我的控制权。
 
可是我抓不住他,他走啊走,走啊走。
 
他走过展嘉身边,他吹开展嘉手里拿着的烟灰缸里的烟灰;他走过秀秀身旁,他拍拍她的肩膀;他走过我的床边,我在看杂志,我好小,十三还是十四,我看的杂志封面是一个裸着上半身的男模特。
 
他还在走,他旁若无人地……他就当我这个回忆的主体完全不存在一样。他怎么能这样?为什么我就是抓不住他。他明明离我这么近。近到他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我能看到他眼睛里我自己的形象,我能看到我在打电话,我能看到我身后有一盏路灯,路灯发出的一点白光凝聚在他的瞳孔里。他的眼睛又亮又黑。
 
他问我:“小宝说还剩一个鸡翅,你要吗?“
 
我说:“你们都不吃了吗?”
 
蜀雪撇撇嘴:“你到底要不要啊?”
 
他不耐烦了,不看我了。我知道的,他始终不在我面前,他始终在穿梭。他其实离我很远。他闯进我的美术馆捣一阵乱,天翻地覆地乱,他撇撇嘴就走了。他什么都不管。他什么都不会管。
 
他的烟灰烫到我的手,他看看我,撇撇嘴,什么都没说。
 
他会摘下那枚戒指的。
 
去还给秀秀,不要还给我。
 
去找她。我和你一起去找她。我们找到她,你把戒指还给她,我们就分开。可能会找到老,找到死,但是找到之后我们一定分开。我们一定会分开。
 
啪嗒一声,我打了个激灵。好像刚才我也听到了这样的一声,刚才,我们在天星小炒吃饭,点好了菜,一个男人冲进来对着s就拔了枪。他扣下扳机,我差点以为我和蜀雪也会被打死。
 
我看蜀雪,蜀雪正弯腰去捡地上的一部手机。是我的手机。我忙伸手过去,拿过了手机。蜀雪问我:”你没事吧?“
 
母亲还在电话那头,她问我:”谁在说话啊?你的同事?这么晚了一起加班?”
 
蜀雪看着我。
 
我以为我会和蜀雪一起死。
 
我到现在还有这种感觉,那声枪响还在我耳边回荡。我说:“是蜀雪。”
 
我听出来自己的声音在发抖,我听上去很恍惚。蜀雪还看看着我,母亲的音量一高:“谁?”
 
我说:“刚才我差点和他一起死了。”
 
我说:“刚才我以为我会和他一起死了,我还在心里庆幸,我想一起死也蛮好,对不起,这个想法太阴暗了。”
 
我低下了头。母亲沉默了。
 
我知道人难受的时候哭是没有用的,我知道我是一个小男子汉,一个男子汉,不可以哭,我知道我和蜀雪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知道我能喜欢任何我喜欢的人,但是喜欢,爱,必须是光明的,我知道爱一个人是要让对方开心,我知道人不能失去自我,我的自我就是一把银色的汤勺,一个能让父母挂在嘴边赞不绝口的青年才俊,我的自我就是手表柜里旋转的某一只手表的某一根指针上的某一颗红宝石。
 
我想起来了,我哭着跟在秀秀身后捡地上的蚯蚓。秀秀踩死了它们,我觉得它们很可怜,秀秀看上去很开心,我不能让她失落,不能叫她不开心。我很难受。我捡起蚯蚓的尸体,我给它们造小小的坟墓,我埋葬他们。我一边走一边哭。
 
难受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哭?我刚才差点死了。我刚才和蜀雪在鬼门关走了一遭。我握住他的手,我觉得他离我好近。我甚至觉得我们是一体的。
 
我他妈的现在就是想哭。
 
我三岁,我十岁,我三十,我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哭出来有没有用又有什么关系?
 
我捂住眼睛,感觉掌心湿了一片。
 
母亲又说话了:“你怎么从来没和我提起过这个人,他是谁?”
 
我深深吸进一口气。我突然觉得自己好沉,突然觉得我好像落在了地上。
 
蜀雪是谁呢?他该如何描述?
 
5.(上)
 
那就先讲讲他的长相吧。
 
描述一个人我最先想描述的是他的长相。太肤浅了。太“以貌取人”了。可是想到蜀雪,我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样子,我能有什么办法?我控制不住,控制不了。不管了。反正我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黑色眼睛,黑色头发,白的脸,白的身体,红的嘴唇,和一颗应该是红的,应该在他左面胸膛里跳动的,但或许并不存在的心。
 
他的眼睛该算桃花眼,怪不得他的桃花这么旺,饭馆里端菜跑堂的和他不清不楚,还有个什么吉隆坡的打工仔每半年就来看他,叫什么阿槟,家里可能是卖槟榔的,长得五大三粗,杵在蜀雪边上好比一尊黑金刚。可能他太需要安全感。他没法给任何人安全感,他想从别人身上得到安全感,这倒合理。正因为缺乏,所以才没法给。这也不合理,我们坐了那么多次爱,他的身体里早就应该被灌满了爱,也不见得他给我任何一点啊?他的爱都给了谁?小宝,盒盒,s,范经理……或许还有秀秀,应该还有冯芳芳——尹良玉的妈妈。还是这些爱他都存了起来?他把自己当成了银行吗?存一点爱给自己还能变成两点爱三点爱,他存着它们干吗?守财奴,铁公鸡……给冯芳芳付医药费时倒眼都不眨一下。
 
一定是因为尹良玉的事。他明白了给出去了爱却不会有好结果。他说,他退学后去找过尹良玉,他吃了闭门羹。他问尹良玉要不要和他一起走。尹良玉说,你走吧。
 
我不该怪他的。是我的错。是我害他成了银行。
 
他的样子是不太适合当一个银行家的,尤其是他的眼尾,他的眼尾是微微上挑的,很难让人放心他会妥善保管你的钱财,你会担心他下一秒就去期货市场挥霍一空,会疑心你给他很多钱,再多钱,他也看不上你,瞧不起你。有一阵,我常常被他总是无精打采,懒洋洋的样子迷惑,误以为他的眼尾就是那么天然下垂着的,直到他后来在我边上睡得很沉,怎么看也看不醒,不会被一丝骚动给惊醒后,我凑得很近,很仔细地观察他的眼睛,我才会发现它们还是像他大学时那样上挑着。正是有了这样一双眼睛,他看人的样子才那么高,才好像浑然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才像他还沦落在红尘里就已经修成了正果,才像他总在欲还里浮沉,就已经无所求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知道。我知道我可以喜欢任何一个我喜欢的人,但是这些喜欢必须经过母亲的批准。我不能喜欢任何一个她不喜欢的人。我要心中有爱,有很多爱,我不能爱任何一个她不允许爱的对象。
 
不管了,我是要讲蜀雪的,我是要描述他的。他的鼻梁挺拔,鼻尖上有汗的时候,很想让人去亲一亲。他的下嘴唇饱满,兴奋的时候会咬住下嘴唇,他兴奋的时候,他的脖子会往后仰,他整个人都会向后倒去。我在他后面时能接住他,我在他前面时,他就用手抓住我的手臂。他的手指很长,指甲坚韧,指甲盖上只有拇指,食指和中指上能看到半月痕。两只手都是这样。有人说那是健康的标志,有人说那和身体怎么样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我说不好,我的两只手,十根手指上都能看到半月痕,我很少生病,好几年都没进过医院了,蜀雪会感冒,会发烧,可也不频繁。蜀雪的指甲在我的后背上留下过一道抓痕,他抱歉地看看我,下一秒就去舔那伤痕。
 
他是动物吗,是狗吗?看到伤痕就想去舔,谁教他的?他怎么养成的这种下意识的反应?
 
谁把他教成的这样?我恨那个人。我恨他能在他身上留下名为“下意识”的烙印。我再怎么敦促他准点吃饭,多穿点,少抽烟,他都会忘记。我们去便利店买东西,拿到了一张积分卡,便利商店推广健康饮食,买沙拉套餐买够十份就能换一个保温水壶,我说你留着吧。蜀雪收下了,我后来在他的钱包里看到这张积分卡,积到最后一份了,他却没再继续。积分卡过期了,过期大半年了,他却还留着。他留着干什么呢?他念旧,旧手机不肯扔,玩来玩去就是蜘蛛纸牌,他又喜新,谁问他要电话号码他都给,来者不拒,长成一个树墩一样的人他都和他交换微信。
 
他做人能不能有点品味?
 
他不挑人,也不挑衣服,冬天只有一件棉大衣,每次站在融市的大风里都像要被吹走了,但他不至于骨瘦如柴,他的屁股上有肉,他站在窗边抽烟时,什么也不穿,大腿根红红的,大腿内侧看上去滑溜溜的,有水光,我开了房间里的所有灯,他回过头看我,胸膛起伏着,一些黏稠的液体顺着他的腿往下滑。他不说话。
 
他的腰我一手能揽住,他的……
 
怎么我的描述都和性脱不了关系?总还有点别的吧,我们之间还是有点别的吧……不坐爱的时候,不沉默的时候……
 
他的后背上有一片疤,我第一次看到时很惊讶,问他:“这是烫伤的吗?怎么会烫伤这里?”
 
他说:“不是的,之前跑船,有一天,穿了背心在甲板上忙了一天,晒伤的,一直都没退。”
 
我问:“一整天都在甲板上?”
 
他说:“我不想进船舱,船舱里好闷。”他笑了笑,又说,“好多人,好多肉味。”
 
“肉味?”我不解。
 
他说:“我以前在厨房帮忙,打下手。”
 
我摸他的腿,问他:“那有没有其他的地方被弄伤?”
 
我很认真地问,问的时候我们都在抽烟,都往外喷烟,烟雾熏到我的眼睛,一时,我看不清楚他了,烟雾散开后,我又看到了他。他说:“没有了。“他说,“我又不是什么易碎品,那么容易受伤,那天的阳光真的很烈。“
 
我亲他的晒伤:“痛吧?”
 
“当时没什么感觉,只觉得阳光真好。过后有点痛。“他说。
 
我继续摸他的腿。他的腿长而直。我想不出别的形容词了。语言是贫乏的,无力的,冰冷的。他的腿是有力的,他的腿能缠住我的腰,我站着,把他顶在墙上,他的腿就那么紧紧缠着我。他的腿是滚烫的,热的,能贴着我的腿,我们在轿车后排坐爱,我感觉全身都被他烫得好像在烧,从外烧到内,从头烧到脚。他的脚比我小半码,他的脚踩在我的脚背上,他还是能站得稳稳的,我摸他,吻他。
 
我绕不出这个主题了,想到他就是“性”,我承认我们的关系是建立在“性”上的。不可以吗?不行吗?我们在床上合拍,多难得。我们坐爱,有快感,不厌倦,多罕见。
 
可能他对我早就厌倦了,但是我给他钱,他就也不在意了。我也不在意。我只是他一个暂时的落脚点,我不在意的。
 
但是别他妈是什么卖槟榔的阿槟。他发烧的时候,那个阿槟在哪里?他发烧去医院扎针,他不敢看,扭头看我,我看护士,他说,你别看啊,他说,我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我不看护士了,我看他,对他扮了个鬼脸。他笑出来,吸着鼻涕擦擦鼻子。脏死了。我说。掏出手帕递给他。他愣了愣,没有要。
 
我本来是找他去酒店的,结果他发烧,我去他的宿舍找他,结果我们坐爱,结果他的体温高了0.5度,我送他去挂急诊。结果,我们在医院门口分开,他哑着嗓子和我说话,他说,谢谢老板,麻烦你了。
 
他的声音不是经常那么哑的,他的声音不算低沉,不算高亢,有时带着点讨好的意味。我第二次见他,我去接他下班,我们去了花园酒店,事后,我给了他我的名片,他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说:“可是我没有名片啊老板。”
 
我说:“习惯了,和刚认识的人见面,总是想掏名片,上次没给,这次补上。”
 
蜀雪笑笑,看着我的名片,一个字一个字念:“广告,创意,总监。”
 
我点了点头。一般人会问下去,那你都给什么东西做过广告啊,你做过什么广告啊。我就说,某某品牌,某某品牌,还有某某品牌。
 
蜀雪没有问下去,他说:“好厉害啊,真是年轻有为啊。”然后便沉默了。
 
我一时不知道该接些什么。看吧,从一开始他就是这样,让人束手无策。让我束手无策。
 
过了会儿,我说:“我在风顺读的大学,我是风顺人。”
 
他说:“风顺大学?”
 
他看我,笑了笑:“你知道我的事?”
 
我点了点头,一般这种时候,那些拥有不堪过去,又无端被提起的人要么露出忧郁茫然的神色,要么恼羞成怒。我希望他忧郁,茫然,希望他哭诉他的痛苦,希望他恼羞成怒,质问我为什么要揭他的疮疤。蜀雪没有,蜀雪笑着过来摸我的脸,手伸到了我的浴袍下面。我们又坐爱。
 
他说话的腔调也不是总是这么谦恭卑微讨好的。
 
他被人叫外卖,喝得烂醉,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他,他坐在路边狂吐。我递给他矿泉水,他说,你好烦。我说,我送你回去。他说,你好烦,你滚。他的口吻是嫌恶,冷酷,充满火药味的。我把他拽到车边,塞进车里,他就在座位上抱头痛哭。我问他,你嫌我烦干吗还打电话给我。他说不出话,就哭。哭了好久,他缓过来了,说,我想去看大象。我说,那去动物园看。他说,我不要,我要去非洲。然后他就睡着了。隔天,他又温顺了,尊尊敬敬地称呼我老板。我问他要不要去非洲。他反问我,去非洲干吗?他嬉皮笑脸地说,老板,你想在非洲打野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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