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储君,他当然不能曝光自己这个弱项——质疑他会早死的舆论势必会更加疯狂。他只能四处寻找各种口味,希冀有什么人能做出让他不会反胃的肉。
常年的“挑食”下,杜兰虽然体格已经达到了成年虎的标准,体重却还远远不够。要知道满身腱子肉的老虎,可是大猫中最令人赞叹的“施瓦辛格”。
杜兰以前习惯了,觉得自己这瘦伶伶的模样挺好的。不就是吃不下肉吗?大不了直接插食管灌呗。再痛还能比基因病发作的时候更痛吗?
但直到今天,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有多么渴望这些蛋白质,意识到作为一个天生就热爱美食的吃货,他有多么期盼能和其他人一样,尽情地享受食物,满心愉悦地把它们咽进肚子。
杜兰已经做出了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个厨子——
抓回去!关起来!每天只准给他一个人做!肉!
作者有话要说:
艾里斯:……兽形三百多斤的瘦子……我哭了,你呢_(:з」∠)_
第10章 10
最后上的是清嘴甜点。艾里斯不太喜欢过甜的东西,所以相比配方的用量,糖用得少一些,而且更习惯加入水果。
作为主要由食肉动物异化人组成的国度,泰格在果蔬上的发展可谓非常落后——没人吃呀。但艾里斯从小生活的博朗斯卡,却因为与博勒国接壤,存在着许多杂食甚至草食的异化人。
例如松鼠院长、院里的画眉鸟保育员……博勒国有许多可爱的小鸟异化人,因为战乱或是姻亲,来到了博朗斯卡定居。他们对植物果实天生就有辨识能力。
艾里斯很小就是福利院的厨师,要考虑到不同的口味,因此对水果做过一些了解。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每到一个地方,就去看看鸟类异化人喜欢光顾的食品店,然后把畅销水果都买回来品尝、研究。
格罗特齐的鸟类异化人,最喜欢吃一种叫做“柯涞”的绿色小果子。外皮很薄,掰开是乳白色的絮状果肉,香味特别浓郁,口味清甜,带着水果独有的清新。
艾里斯选择一碰即破程度的成熟果子,舀出果肉、捣碎,裹上厚厚的蜂蜜,放进特殊器皿酿一个月。在使用时,加入糖和鱼胶液加热、融化。把淡奶油打发到半干后,掺入煮好的果泥。
做慕斯最有意思的,就是可以自行选择果蓉的种类。格罗特齐地处热带,最不缺的就是椰子。大猫大多不会开这种坚硬的木球,觉得里头只是些清水,还不如自己做蜂蜜水方便。
不过艾里斯却认为椰子具有强烈的地域特色,也很百搭。把果肉做成诱人的椰子冻,切成可爱的小块,塞进奶油里头,再放进冰箱冷藏足够的时间。
在端上桌前,淋上准备好的柯涞淋面酱,做出透明的光滑淋面。在淋面四周撒上细碎的椰蓉,点心顶上放一颗紫红的浆果、两片薄荷叶做装饰,就可以尽情品尝了。
随点心上桌的还有一杯奶油咖啡。大猫不爱苦味,艾里斯通常会掺入大量的砂糖与牛奶。咖啡顶上是一层厚厚的打发奶盖,被艾里斯恶趣地挤成了一只胖墩墩的小老虎(当然,给另一位客人的就不敢这样做了)。
慕斯入口即化,口感冰凉清甜,比冰淇淋还要细腻。既能有效地赶走用餐后嘴里残留的气味,又不会给吃饱的肚子带来负担。
咖啡奶盖厚重,但喝到下面的手磨咖啡后,又有稍苦的味道来排解甜腻,余味悠长。
甜食令人心情愉快,咖啡暖香在室内静静流淌,正适合客人们接下来的交谈。这老板,还真是考虑周全。
“不急。”杜兰伸手制止对面想要说话的人,“先让我见见他。”
艾里斯刚摘下围裙,就见女官表情复杂地走了进来。
“殿下让我过去?为什么?”艾里斯不是会出去收获掌声的类型。能看到大家吃得满意的表情当然好,但厨房才是他的领地——
在博朗斯卡,一般他踏出厨房,手里的菜刀就是另一个“砍肉”了。
女官板起脸,“殿下让你去你就去。”
艾里斯眯起眼:“难道是……因为我做的菜不上台面,殿下要责罚我?”
他故作惭愧,“也是,都怪我不听您明智的建议。我一定要在殿下面前好好赞美您的智慧。”
女官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却又不能反驳艾里斯的反讽,一时涨红了脸。
艾里斯这才放过她,施然走出去。
这位女官从昨晚开始,就恨不得用鼻孔看人,话里话外都在嫌弃艾里斯。他可没那么大度不放在心上。他之前一直没有作声,就等着这一刻。艾里斯微微一笑。毕竟,实力才是最好的打脸。
他家的店铺又小又旧,不能堂食。唯一一张圆形餐桌,还是艾里斯平时自己吃饭用的。而现在,一个惊人美丽的年轻男人就坐在那张旧桌前,笑吟吟地看艾里斯走过来。
他实在太过好看,奶油色的眸色与金发色调柔和,一双桃花眼眼梢上挑,看起来温雅又深情,和艾里斯的气质完全相反。纵是艾里斯熟悉他的照片,也略吃惊了一秒:
殿下……可真不上镜。
他勉强记起以前学过的皇室礼仪,走上前去行了一个标准的礼。
他低着头没看见,杜兰身边的下属却瞧得清楚:
在艾里斯走过来的时候,原本神态漫不经心的杜兰,慢慢地放下了手中的瓷杯,直直盯着艾里斯的脸,连瞳孔都放大了。
直到艾里斯行完礼,杜兰竟还没有叫人起身。埃德加只好轻咳了一声。
他几年前不就说了?艾里斯这长相绝对是殿下的天菜啊!谁叫你们相遇太晚,人家孩子都有了。埃德加心里又泛起了酸。
杜兰被提醒得回过神来,掩饰性地摸了摸鼻子,“所以你就是……”他混乱地说道,“当年在皇宫和我、嗯?”
埃德加被尴尬得在心里直捂脸。
艾里斯也没有听懂,他半蹲在地上,从下往上,茫然地看了杜兰一眼。
其实每个异化人的长相,都会带上兽形的特征。例如头发和眼睛的颜色、身材体格,又比如仓鼠异化人圆滚滚的腮帮。
在大猫中,普遍最性感魅惑的是花豹。美洲豹虽然和他们长得非常相似,但怎么说呢,其实多出了几分蠢萌……
也因为这样,艾里斯在某些角度,就会露出看起来特别纯净、天真的眼神,和冷艳的气质形成巨大的反差。
杜兰被这么一望……又忘记自己要说什么了。
“你做的……”最后他艰难地想出得体的话题,“很好吃。”
艾里斯干巴巴道:“谢谢。”
有了开头,后续就顺畅了起来。“快起来。”杜兰柔声道,把周围的宫人都吓得低下了头,“说说,你怎么走入这一行的?”
“是说……做饭吗?”
当厨子还能有什么特别的理由。艾里斯觉得和皇太孙尬聊实在太难了,努力想词,“这个、呃、因为我从小就喜欢做好吃的东西。”
“而且……”他想到小时候第一次做出好吃的烤肉时,福利院大家满脸的欣喜,不由带了点儿怀念。“别人能露出开心的表情,我也喜欢。”
杜兰认同地点了点头,“这很好。”
紧接着,他露出一个诚恳的表情,“我也非常、非常欣赏你的手艺,希望能邀请你成为我的专属御厨,每天让我开心。待遇随你开,如何?”
艾里斯一愣。工资随他开……当然好啊!但问题是,他当年就是为了找人才离开皇宫的。要是答应了杜兰,岂不是本末倒置?
艾里斯想着飞走的钞票,心里惋惜地叹了一口气,但还是摇了摇头,“感谢您的慷慨。可我有必须留在这里的理由。”
杜兰脸色一变。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桌上的咖啡杯,之后,轻叹了一口气,对艾里斯招了招手,“你过来。”
“殿下——”埃德加顿时惊恐起来。
或许刚看到杜兰的人,会因为容貌误以为他很宽和。但杜兰的身边人就知道:殿下从小就没有父母,又常年被病痛折磨,关在宫殿里不能出去,性格早就产生了变化。
杜兰小时候养过一只兔子。杜兰特别喜欢,给它换小衣服、亲自扫兔窝,每天抱着睡觉,就是兔子在他枕头上撒尿,他也不当一回事地纵容。
但有一天,他照例喂那只兔子吃菜叶……埃德加后来听宫人说,当时那只兔子只是在发小脾气,挣扎着踢了杜兰一脚。
当天晚上,杜兰拎着被扭断脖子的兔子走到厨房,高高兴兴地吩咐:要做成红烧的。
直到那时,大家才意识到杜兰殿下的性格似乎有些问题。
冷漠、残忍,缺乏共情、不懂感情,喜怒无常,上一秒热爱的东西,下一秒就能彻底毁掉。就连埃德加都不敢挑战自己在杜兰心里的地位。
但今天不行!不提埃德加个人对艾里斯的欣赏,以战士遗孤和博朗斯卡人的身份,艾里斯就绝不能出事!
埃德加往前连冲几步,下定决心,哪怕自己受伤,也得让艾里斯先逃开——
“!”所有人都愣住了。
艾里斯愣愣地看一眼手里的蓝宝石戒指,又傻傻地看一眼杜兰。
埃德加半只脚还停在半空,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半晌才张大了嘴:
那戒指?不是皇室专门留给皇后的婚戒吗?!
杜兰完全不管周围的人有多么震惊,反而温柔一笑,双手包住艾里斯的手,“这样,也不行吗?”他的眼神柔软,声音也软绵绵的,“我真的很需要你。”
“……”所有人都惊掉了下巴。这什么?现场求婚?
艾里斯算是里头最快回神的了——毕竟他完全不懂皇室求婚的风俗。
他努力地想抽回自己的手,在发现居然挣不开后,只好左右看了看,希望有人能上来“劝谏”——
艾里斯突然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杜兰对面的客人。先前他一直背对着艾里斯,看不见正脸。直到这时,艾里斯才看清这个人的相貌。
“斯宾塞……”他喃喃喊出那人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杜兰:虎生第一次求婚的现场,老婆和“前男友”对上了眼。
埃德加:都走开,我要在殿下的毛肚皮上织一个“惨”字。
第11章 11
在放出求婚的惊天霹雳后,或许只有埃德加能猜到杜兰的神奇思路。
除了他、御医,和殿下唯一的朋友,没有第四个人知道杜兰的饮食情况。埃德加很能理解他的迫切。
患严重基因病的人绝大多数都活不过二十岁。御医原本也断言杜兰殿下会早夭,却没想到还撑到了22岁。
只是殿下的情况愈发糟糕了,体重严重低于同体格的老虎。一发起病来,连个可以消耗的底子都没有。每天都是和死神抢命。
大概在杜兰的等式里:如果艾里斯做的菜真能让他满意,再加上这个长相……用皇后之位来换自己的命也值得。
埃德加猜得八九不离十。
艾里斯的长相虽然正对杜兰的胃口,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杜兰对自己的亲爷爷都没什么感情,何况对一个第一次见的陌生人。
不过么,这份自信过头的直男癌心态势必要被打脸的。准皇后?那算什么。对于艾里斯来说,还比不过杜维特多吃一碗饭呢!
现在紧要的事情不是这个犯抽的殿下。艾里斯顾不得礼仪,一把抓住对面客人的手腕,认真地、一字一句地说道:“待会儿,请和我单独谈谈。”
“啊?”斯宾塞满脸写着困惑,“我认识你吗?”
艾里斯额上的青筋一跳。还来在前男友面前装陌生人那套了?!
他看了眼周围人震惊的眼神,咬紧了牙关,决定不再给人留情面,直接道:“你不认我,没关系。但我们的孩子,需要你的基因活命。”
“什么?!”埃德加率先惊叫出声。紧接着是斯宾塞,他也拔高了声音惊呼起来,“什么孩子?!”
倒是杜兰,被这突发情况打断后,便安静旁观起了这出“肥皂剧”。他像第一次认识斯宾塞似的,眼神专注地扫过后者脸上的每个角落,似乎想看穿,到底是什么人能俘获艾里斯的芳心。
……哼。杜兰用一个单音节表示结果。
作为一个沃瑞吉人,斯宾塞有一头金色的短发、褐色的眼睛,长相只能算清秀,但看起来阳光纯善。光看相貌,要说他就是对艾里斯“始乱终弃”的渣男,一般人都不敢信。
但不管怎么看,这家伙和艾里斯都不般配。
斯宾塞就是麦唐纳岛岛主的儿子。杜兰特地找人过来私下见面,也是为了试探对方的态度。麦唐纳岛资源贫瘠、人口稀少,异化人和普通人混居,没什么值得相争的。但它周边的海域,却资源极为丰富。泰格不可能放过。
可归根结底,在杜兰心里,这顶多就算个野外土著。艾里斯当年就是有了这个人的孩子,才离开皇宫,导致他晚了这么多年才遇见的?这老板对食材那么挑剔,看人的眼光怎么就这么差?杜兰心里不爽。
艾里斯也不管这个雷抛出来后会有什么后果。他冷淡地行礼告辞,临走前还直直地盯了斯宾塞一会儿,显然是暗示:待会儿你不过来,就死定了。
没有兽形的斯宾塞顿时汗毛直立。
他连忙对杜兰解释:“殿下,请您相信我!我在我们岛上呆了四年从没出去过,不可能认识这样一位强大的异化人,也绝不可能有孩子!”
他和杜兰是同年出生的,四年前才18岁,上哪儿去——
“对哦!”埃德加恍然大悟,“老板的孩子今年三岁。”时间正对得上。
斯宾塞简直要一头栽倒,拼命解释,“不是!我真的没有!”这叫什么事啊,好好吃顿饭,突然成了负心汉?!更别说杜兰还刚刚给了那人婚戒呢!
杜兰微微一笑,语气体贴:“私人的事情稍稍推后。我们谈完后,我会留给你们充足的时间。”
7/34 首页 上一页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