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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恋隔壁王爷的弃妃(穿越重生)——无棋

时间:2020-06-19 15:26:03  作者:无棋
  于是老先生进了秦家没两天又被恭恭敬敬的送了出来,别人问他怎么回事,他也只能摇摇头叹气,不愿意多言。
  跋扈世子不爱读书把知名大儒气出王府的谣言就这么传出来,而且越传越远,最后传到了顾小卿的耳朵里。
  顾小卿觉得自己果然没看错,那个公子哥就是无礼又不学无术!
  不管过程什么样,最后秦逍还是收拾收拾包袱,被自家老爹扔到了军营。
  以往在三长河,秦老爷子不止一次想让秦逍去自家军营锻炼锻炼,但是那时候没有其他青年才俊作对比,秦逍又惯会哄人,每次进去不出几天秦逍就大摇大摆的离开。
  如今到了京都,老爷子显然被老友们的孩子刺激的不轻,秦逍的好话再也不好使了,而且还狠心的把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交给了以严肃军纪出名的李老将军。
  秦老爷子和李老将军是八拜之交,李老将军面对秦老爷子的殷殷嘱托,更是下定了决心,哪怕秦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也要把这坨秦烂泥糊到墙上!
  秦逍来到京郊大营,看着那飞沙走石和朴素的不能再朴素的营帐,心里的小人直接跪下了,没想到兜兜转转,他秦逍还是进了军营。
  从此外面的光鲜生活与他无缘,外面的心上人也与他无缘了。
  虽然只是让他进来练两个月,但是秦逍知道他混不出个样来他爹是不会满意的。
  秦逍心里苦。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有喜欢的读者大大可以留评收藏QAQ 谢谢!
 
 
第4章 
  来接他的是李老将军的得力副将,卫长风,一个三十多的忠厚汉子,一身铠甲被他穿得威武肃杀,一看就是从战场上下来的老将。
  “秦世子,在下卫长风,将军让我来接世子进去。”卫长风知道今天来的人是战功赫赫的秦将军的独子,一个“威名在外”的跋扈世子爷,他其实很反感这样的人来军营,除了骄纵欺负人没半点用处,但是自家将军都同意了,他也只能来把人接进去,并且好生照看一二。
  秦逍人虽然混了一点,但是他对家国,对军人有一种天生的崇敬,这点是从现代就带过来的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卫将军,多谢了!”他拎着自己的包袱跟着卫长风。
  “我只是个副将,世子叫我卫副将就行!”卫长风把人领到单独的一个帐篷里,“这儿是我们连夜收拾出来的比较干净的一个屋子,条件不如王府好,世子多担待。”
  虽然秦将军说可以把秦逍当成普通兵士训练,但是卫长风哪能真把人安排到大通铺,说到底人家只是来体验两个月,时间一到人家还是高高在上的世子爷,只能希望这段时间他能安分老实一点。
  “卫副将放心,本世子知道分寸。”秦逍无奈,这帐篷里虽然干净,但是就一张床一个木头桌子,比凳子的房间还简陋,他还不能有怨言,毕竟是人家连夜收拾出来的。
  草草收拾了一下,就有小兵来叫他集合。
  秦逍到达训场的时候,已经乌泱泱的站了四排兵士,各个铠甲加身,精神挺拔,一看便知这个军营的风貌尚佳,一群热血的汉子在一起练武,“嘿!”“哈”声不绝于耳,听得秦逍振奋无比。
  他在现代也在部队里练了五年,和当时的战友都成了兄弟,只是他懒散不愿意受苦,又志不在军营,五年期满就复员了。
  如今看到了古代的军队,让他血液里的激情又重新复苏,想要下场和他们一起训练。
  和秦逍同时抵达的是另外一批人,站姿懒散,东张西望,半点军容军纪看不到。他们自发列队站好,排在前方兵士后面。
  李老将军一身银铠,走到最前方,气势如虹的道:“今日咱们军营又来了一些好小伙,都是咱们大昭最有勇气的汉子,以后你们都将成为兄弟!”
  秦逍这才知晓李老将军为什么要让他今天来报道,感情是蹭着军营征兵的尾巴一起进来!
  李老将军讲了一些鼓舞士气的话便让卫长风念名单,将新来的汉子按人数分配给手底下的百夫长、千夫长。
  分完新兵就开始独自训练。
  秦逍和五个新人一起被分到了一位刘姓千夫长手里,秦逍看着这位脸黑又面无表情的壮硕汉子,有点无语,这一看就是个不好说话的老古板,他惨了。
  “大家好,我是刘齐,是李将军手底下的一名千夫长,我虚长你们几岁,你们可以叫我刘哥。”刘齐爽快得朝众人一拱手,言辞掷地有声,“我知晓大家有些并不是自愿来当兵,但是既然来到这我希望大家可以做个有血气的汉子,混出个模样再回家!不然灰溜溜的回去,家里的媳妇孩子,老爹老娘都瞧不起你们!”
  他顿了顿:“再者说,在咱们这当兵,一个月二两银子,只要你们好好练功,兵役期一满就可以带着老些钱回家!”
  刘齐话音刚落,秦逍发现本来有三个垂头丧气的男人挺直了胸膛,不管什么时候,黄白之物始终是大部分人的软肋。
  刘齐带的小队是打前锋头阵,秦逍本以为能打先锋队的队伍必然训练艰苦,不成想也无非就是跑步,练力气,练弓箭,忍耐力……这些基础的东西。与他一起来的五个新人都已经气喘吁吁,累成一滩软泥,秦逍虽然觉得累,但没有感觉那么累,至少比现代的部队训练轻松,他甚至在想,就这训练方法,如果两国开战他们国真的能赢吗?
  一番操练过后,已经是正午,是军营开饭的时间,秦逍正想去抢饭,却被卫长风叫到了主将军营里。
  李老将军住的地方,也不必秦逍的营帐舒适,还有各种兵器堆了一地。
  李老将军一看到秦逍就乐了,他笑呵呵的说:“好小子,我以为你会受不了来找我哭呢。”
  一听这话,秦逍也乐了,心说这点训练哪能累着他,他又不是真的不食五谷的弱鸡世子。
  秦逍:“还行吧,李伯伯,那刘哥挺严肃的。”
  “刘齐还和我夸你来着。”李老将军笑着点点头,“他说你体力好,耐力也好,也不怎么叫苦,一点都不像公子哥。”
  “刘哥知道我不是来当兵的?”
  老将军摆摆手:“我和他说的是你是我一个富商家的儿子,来锻炼下心性。”
  “噢!”秦逍懂了,大昭也是士农工商的等级,商人虽然有钱,但是地位也一般般,有时候还不如当兵的有地位。
  李老将军让卫长风去端饭:“一眨眼你也长大了,今天先在李伯伯这吃吧,也让我看看你长成什么样了!”
  秦逍哪敢不从,他一面给老将军逗趣,一面不动声色的打听京都的军营情况。
  李老将军被秦逍逗的笑不停,觉得自家老友这孩子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聪明,也孝顺,不是个坏孩子!
  一场午间饭算是宾主尽欢。
  下午的训练是射靶,秦逍没想到还有移动射靶,让他来了几分兴趣,不过他用惯了现代武器,现在让他用弓箭虽然也能射,但却不顺手。
  午时的阳光有些刺眼,又是暑期,热的秦逍不行,他干脆脱了外衣,露出一副充满力量的健壮身材,他皮肤虽白,却有一层肌肉,看起来充满年轻人的力量感。
  “可以啊小秦,没想到你还有点料。”一旁的陆大牛凑过来,盯着他的二两肉看,“啧啧,形状饱满,是块好料。”
  秦逍也不怵这种颜色笑话,还故意挺了挺胯,“那是,男人的本钱怎么能小!”
  “好兄弟,你媳妇有福气呀!”刘二柱也凑过来,他是刘齐手下的老油条,本来对秦逍这种一看就是公子哥,又是一张白面皮,长相俊俏的男人看不上眼,几番接触下来发现秦逍虽然有时候有点讲究,但人随性,也不拘小节,是个好相处的人。
  说到媳妇,陆大牛来劲了,他年少娶妻,如今孩子都有一个了,他媳妇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送些吃的过来,让一众单身汉嫉妒的不行:“嘿嘿,俺昨天还收到媳妇送来的油饼呢。”
  “去去去,就你有媳妇!给老子滚蛋!”单身汉刘二柱踹了他一脚,又忍不住对秦逍竖起八卦的耳朵,“小秦成亲了没?”
  “没呢,我爹还没安排。”秦家不是普通人家,按照记忆来看秦家这两年有点功劳过盛,他作为唯一的世子,婚事应该不能随便定下。
  “我也想娶个媳妇,老婆孩子热炕头多好啊!”刘二柱想,“如果她是个大姑娘,我就给她买头花,如果他是个清秀的小双儿,我就给他买发带,让我媳妇整天漂漂亮亮的!”
  “我媳妇就是双儿,可能干了。”陆大牛挨了一脚也不在乎,又开始炫夫,“以前在家里的时候,他操持的我们的地是村里最好的地!我干活都不如他!”
  “行了行了,知道你媳妇能干,咱们这农家的媳妇,哪个不能干啊?”刘二柱笑着骂他。
  “小秦,你喜欢什么样的?”话题拐了个弯又跑到秦逍身上。
  新兵老兵都开始唠嗑,秦逍练了半天也有点累,干脆和他们一起溜号偷懒,他想了想,道:“我喜欢双儿吧,他最好是长得艳丽,但是又很柔弱,清瘦……”
  秦逍说的太具体,一看就知道是按着人模样来说的,刘二柱打趣他:“咋的,看样子我们小秦这是有媳妇的人选了?”
  “算是吧。”秦逍想到顾小卿,有些无奈,虽然他有好感,但是早就身为王妃的人哪能再嫁给别人。
  “我和你说,这媳妇得早点娶,有了媳妇的滋味太妙了!”
  “那你说说你媳妇咋个太妙啊!”
  “滚你个蛋,你媳妇才妙!”
  越来越多的人凑过来,话题逐渐变成带颜色的。
  颜色话题大概是所有男人都感兴趣的话题,刘齐过来检查的时候,最终看到的就是几个男人凑在一起比大小的场景。
  如今是太平盛世,各大营的训练都有些松,没有战时那么紧张,刘齐虽然不想逼他们太紧,但是一帮大男人在一起比大小也太有碍瞻观了。
  “都起来都起来,干嘛呢!你们百发百中了是不是,百步穿杨了是不是?!”刘齐吼道。
  秦逍懒洋洋的系上裤腰带,属实不太愿意去练那个木头做的弓箭,他道:“刘哥,咱们就这么练也练不出个啥啊!一根一根的射,力道也软绵绵的,迟早让人家打到家门口来!”
  “少给老子咧咧,能的你!”刘齐踢了他屁/股一脚,“我早上刚夸了你,你别给哥来事啊。”
  “真的!”秦逍搂住刘齐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样子,在他耳朵边悄声道,“刘哥,我能帮你改良一下这些木头块。”
  刘齐有些奇怪的看他一眼,让剩下的人继续训练,单独把他叫到一边。
  “你真能改良?”
  “能啊!”秦逍道,“刘哥你给我点时间,我给你做一个出来,你看看!”
  刘齐求之不得,立刻给他批了五天的时间,但是如果五天后做不出一个作品,就让他脱了裤子绕营跑三圈。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心里苦,感觉越写文笔越烂
 
 
第5章 
  秦逍在现代学的就是理工科,因为家庭背景专攻的就是武器这块,要学热武器就要把冷兵器都研究透彻,所以改良一个弓箭对秦逍来说不在话下,再加上他和这帮人相处的还不错,他是两个月以后就走了,这帮男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去打仗了,秦逍也不介意多给他们一点战场上的保障。
  刚穿来那半年,他自保都来不及,哪想到给秦老将军改良武器,每天谨小慎微的收集信息,塑造形象,生怕被原主熟悉的那帮人看出不对劲,然后一把火把他这个异世幽魂给烧没了。
  不过他刚刚想到一个好的想法,可以解释他的一些小改变,毕竟一直扮演另一个人太累了,他也不愿意。
  在他接收的原主的记忆里,古代秦逍以前也是个聪明孩子,自从亲娘死了才开始不学无术,他完全可以说是娘亲去世打击太大才让他不愿意上进,不愿意学习。
  五天的时间做个射箭的东西,对秦逍来说绰绰有余,他其实第三天就已经做好了,但是他又偷懒了两天才把东西交给刘齐。
  刘齐看着手里的东西,有些看不懂。一个造型奇怪的木匣子,最前面是四排短小的箭矢,木匣子左边有四个别扣,与之前的弓箭完全看不到相似之处,秦逍这哪是改良,分明就是重新做了一个玩意出来!
  秦逍拿过木匣子,对准营帐外的距离颇远的一棵大树,解释道:“前面是放箭的地方,旁边是……就叫把手吧,按第一个会射一只箭出去,按第二个射两个,以此类推。这个东西射程远,后劲足,上面还有个准目镜,可以瞄准你的目标。我给你演示一下。”
  “那边树枝上的最大一朵白花。”秦逍说着按下第一个别扣,一只箭矢瞬间释放,以雷霆之势射下了那朵花,“那么,四箭齐发!”
  四只箭矢一齐被秦逍释放出去,重重扎在木杆上,年老的大树干都被扎进去半寸,如果是人的肉/体,不难想象会被扎成什么样。
  其实就是古代袖里箭的进阶版,秦逍融合了好几个武器的设计原理,又去掉了不必要的设计,让它可以适用于战场。
  看着秦逍的演示,刘齐的表情逐渐凝重,他掂量半晌,让秦逍跟他去找李老将军,秦逍不置可否,他做这玩意本来就是为了给李伯伯用的。
  李老将军果然对秦逍的东西很感兴趣,看过秦逍的演示还不算,非要自己试试。
  四箭齐发,箭箭坚实有力,百战之将的老将军用起来更是如虎添翼,威力非凡。李老将军已经不再年轻,身体素质和青年人到底有了差距,但是用着这武器他觉得自己还能打上七八年的仗,继续为新皇开疆拓土!
  “好啊!好啊!好啊!”老将军一连说了三次好,爱不释手的拿着这个东西,“逍儿,你是怎么会这个设计的?你可别骗你李伯伯!”
  秦逍挠挠头:“李伯伯,小子以前也是很聪明的,就是后来有点犯浑而已。”
  李老将军眯了眯眼,有些生气:“你藏拙?你跟你亲爹藏拙?!你知不知道你爹为你都愁白了多少头发!”
  “谁让我娘都死了,他还在外面打仗!”秦逍把握着分寸,装模作样的吼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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