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杨桃小院
次日,程澹叉腰站在床边,拿自己的枕头将赖床的张玉凉拍醒。
昨晚上两人虽然早早就熄灯说要睡觉,却在床上打闹许久,直到十二点过后才真正睡着。
张玉凉讨了不少便宜,心里兴奋,辗转反侧了半宿,两个小时前才将将睡去,闹钟响了两回,把程澹都吵醒了,他自己却睡得雷打不动。
张玉凉极难得赖床,这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捂着因睡眠不足而抽痛的太阳穴坐起,张玉凉抓住程澹二次挥来的枕头,手上发力,直接将他拽进怀里,搂着顺了顺毛。
“不要生气啦,我这就起了。”
“我才没生气。”程澹鼓鼓嘴,“该生气的人现在在楼下坐着,边等你边听阿姨说你脱单的事呢!”
“阿肖来了?”张玉凉眉梢一挑,继而笑道:“果然起晚了,你先下去吃早餐,我马上过去。”
说着,他把程澹推开,又揉揉他的头发,便进浴室洗漱去了。
楼下,陈肖正双眼放光地听黎姜姜讲自家好友的八卦。平时只有张玉凉听别人讲他的八卦的份,今天情况终于倒过来了,他要不好好过过瘾,都对不起昨天傍晚张玉凉对自己的调侃。
程澹走下楼梯时,恰好听到了二人交谈的一点尾巴,黎姜姜把他夸了一顿,又说了几句张玉凉不好的话,像什么不够体贴啦,瞒得太紧啦,占有欲太强啦,说的仿佛程澹才是她的儿子一样。
不过语末又话锋一转,来了句感慨:“我一直以为玉儿那性子以后不是和你过就是孤独终老,现在见他找到真心喜欢的人,真是太好了。”
这句话里的“你”,指的毫无疑问是与张玉凉一起长大的陈肖。
“其实有段时间我也觉得他可能会孤独终老来着,就是中考那会儿。”陈肖搂着抱枕陷入回忆,“玉儿这人特认真,做什么都认真,一旦认准的事谁也改变不了。我记得刚上初三的时候,班里有个人因为嫉妒他成绩好,就在课间休息时含沙射影说了一句:平时成绩好的人大考时往往会发挥失常,笑到最后才笑得最美。他听了这话,什么都没表示,私底下却加大了学习量,连睡觉说梦话都是在背公式,最终考出了省第一的成绩。”
黎姜姜点点头,笑道:“这件事我知道。玉儿平常不是爱炫耀的孩子,却在出成绩那天将自己的成绩截图发到了你们班群里。那个群里当时还有几个咱镇上成绩不太理想的孩子的家长,看到截图后回家先把自家孩子打了一顿,那些孩子还跑来向我诉苦了。”
“嘿嘿,其实他是故意发给那个嫉妒他的同学看的,而且截图下边还附了一句:笑到最后才笑得最美。隔着屏幕我都能听到噼里啪啦的打脸声。”陈肖一想起这事儿,嘴角就没下去过。
“但是吧,为了考出那样的成绩,他几乎放弃了所有的娱乐时间。当时隔壁班有个姑娘约他放学后到操场见一面,他却毫不犹豫地拒绝,让那姑娘眼眶红红地跑开。”
陈肖摸摸鼻尖:“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姑娘暗恋了他一年,那天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表白,可惜出师未捷身先死。那时候我就隐隐感觉,这丫以后估计要单一辈子了。”
黎姜姜深有同感地点头。
程澹站在楼梯口,倚着扶手,静静地听他们说张玉凉的事。那些都是他没有参与的过去,他听着觉得有趣,也有些心酸。
每一个别人家的孩子,在旁人看不到的时候,也是要付出巨大努力的。张玉凉不仅是天赋型选手,也是努力型的,只不过大多数人只看到了他的天赋,而忽视了他将天赋化为成绩时流下的汗水。
“怎么傻站在这儿?”
程澹正听得入神,张玉凉突然走了下来,捏捏他的脸蛋笑着问道。
他转头一看,张玉凉身上的睡衣已换成了校服。老土的配色与款式穿在他身上,却自有一种飘逸的气质,别人的青春用白衬衫才能完成的耍帅,到他这里一套校服便解决了。
“张玉凉。”程澹笑嘻嘻地捏了回去,却没回答他的无心之问,而是说起另一件事:“我不陪你去上学了,我要去打工。”
“打工?”张玉凉哭笑不得,“我只是为你在人形和猫形之间切换找个理由而已,你真想打工啊?”
“嗯嗯!”程澹用力点头。
昨夜,程澹与张玉凉商量过后,决定要隐瞒他的身份。而为了兼顾他的两个身份,白天他以外出打工为由,用团团的样子面对陈肖他们,到了晚上他再变回人形。
当然,此计只能顶一时之用,无法一劳永逸,隔一段时间就得再换一个原因。但就目前来说,这是最好的做法。
张玉凉却没想到程澹竟真的想要打工。
“好吧,一直把你困在家里也不好。”点点程澹的鼻尖,张玉凉笑问:“古镇上招人的店铺就那么几间,你想去哪里?”
程澹想了一下:“二中附近有间鲜花店正在招店员,我想去试试。”
“可以。”张玉凉一口答应,转而又说:“不过你得先送我和阿肖去学校,不然阿肖会起疑的。”
程澹点点头,跑回楼上变成猫,然后踩着楼梯三两步扑进张玉凉怀里。
张玉凉亲亲他的耳尖,抱着他走进客厅。
“哟!你可算起了!”陈肖朝好友挥挥手,见他独自走来,于是调侃地问:“怎么不见你对象?”
“他还睡着,不想吵醒他。”张玉凉随口回答,又转而看向黎姜姜:“妈,你出门的时候给程澹留个门,他说一会儿要去学校附近的花店应聘。”
黎姜姜是书店的售货员,白天要看店,不过时间上比较自由,毕竟镇子小,除非是开学和促销旺季,否则买书看书的人都不多。
张允是大学教授,除没课的时间和周末以外,其余时候都要呆在学校,一般白天都是不在家里的。
正因为一家子人都忙,张玉凉才有信心用他制定的那个简单的计划瞒住程澹的身份。
“知道知道,等晚上回来我给他配把钥匙,以后出门回家的就更方便了。”黎姜姜眉开眼笑,想也不想便答应下来。
倒是陈肖笑得一脸猥琐,勾着张玉凉的肩膀凑在他耳边说:“要是你家那口子真拿到花店的工作,以后即使是上课时间,你也能抽空溜过去与他谈情说爱了。朋友,高!这招实在是高啊!”
话刚说完,他就见程澹和张玉凉用如出一辙的鄙视目光斜眼看他。
“喵咪!”
估计觉得这种程度的鄙视不够,程澹还拍了陈肖一巴掌,没弹爪子,但比平时用力。
“你先想好怎么处理你和班长的事吧。”张玉凉笑眯眯地挖苦他,“我和我家那位是两情相悦,没什么可羞耻的,不过你嘛……”
说到一半,张玉凉故意夸张地捂嘴笑了两声,随即一手拎包,一手搂着程澹大步迈进院子,骑车离开。
陈肖瞠目结舌地看着他的背影,直感觉心都被扎穿了。
这讨人厌的情侣狗!
……
送一路打打闹闹的张玉凉和陈肖到教室,程澹跟前者挥挥爪打了个招呼,便跳下凤凰花树,溜出学校后找了个角落变成人身,前往就在学校斜对面的拢木鲜花店。
“诶?团团去哪儿了?”陈肖抬头发现程澹便不见踪影,奇怪地问道,“它平日不都喜欢趴在树上打盹吗?”
“估计是到别的地方玩儿去了吧。不用紧张,吃午饭的时候他会回来的。”张玉凉淡定地扯了个谎,并在陈肖想要追问时转移话题道:“班长来了。”
“啊?”陈肖猛地一激灵。
他下意识回头一看,就见舒东语冷着脸站在自己身后,左手一份早餐,右手拿着一枝大概是刚刚剪下来的,花瓣上还滚着露珠的芍药花。
“送给你。”见陈肖露出惊愕之色,舒东语面无表情地将小笼包和芍药花放在他桌上,然后转身——同手同脚地回座位。
张玉凉好悬没笑出声,而陈肖,在短暂的诧异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再说回程澹这边,他到拢木鲜花店门口的时候,人家才刚刚开门,店里只有一位气质儒雅的中年大叔在整理摆放得略显凌乱的花束。
虽然要干的活儿很多,但他却做得不紧不慢,每一个动作都分外优雅。
程澹在门口张望片刻,引起了大叔的注意。他回过身,向程澹笑了笑,眼角攒起浅浅的纹路,愈发显得温柔平和。
“先生是想买花吗?请稍等一下。”
闻言,程澹连忙摆手:“不,我是来应聘店员的。”
“啊,原来如此。”大叔轻轻点头,“那么作为应聘的考核,现在你进来帮我换掉花瓶里的旧花吧。若是做得好,我便直接聘用你,不需要再另外面试了。”
“好,谢谢您。”
程澹喜上眉梢,忙进入店内,从左右边几个中号花瓶开始,一一取出旧花、换水,并放入新花。
拢木的规模并不大,只比张家客厅稍大一些,出售的多为秋冬时令花朵,比如种类繁多的菊花,刚刚剪下的金桂,以及三五枝不知从哪儿得来的红梅。
数量庞杂的花朵插.在大小不一的花瓶里,错落地分布于四周,营造出一副左右姹紫嫣红,芳香环抱的清幽之景。
程澹置身其间,心静如水。
大叔整理好手头的花束,回头看着程澹忙碌。见他做事颇有条理,也不急于求成,忍不住赞赏地点了点头,决定让他留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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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杨桃小院
程澹顺利地成为了拢木鲜花店的店员,也知道了店主的名字叫沈越,是镇上有名的单身汉,至今未娶,自然也无后,程澹称他为沈叔。
和沈叔合作打扫好店内卫生,程澹又将今早进的鲜花分.插.在不同的容具里,按照沈叔的指示摆放。
忙完这一连串的事,不知不觉已经两个小时过去。程澹直起腰,只觉得后腰传来阵阵酸疼,不由得自嘲自己是养尊处优惯了。
陷入这命定的轮回之前,程澹也曾是朝九晚五,不定期忙成狗的中年大叔。那时经常通宵工作,连着三天加起来睡眠时间不足十个小时也只是有些疲惫。如今当久了猫,被张玉凉宠坏了,倒是连这点儿工作强度都承受不住了。
果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程澹这边正感慨着,忽然听见一声清脆的铃音,预示着有客上门。
沈叔在门上挂了一串银色铃铛,客人推门时门撞在铃铛上便会发出声响,提醒店员有客人光临。
程澹循声转头,看见的却不是客人,而是一个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衣,怀中却抱了几枝梅花的青年。
说青年似乎不大准确,应该说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
这人轮廓端正,五官精致,生得一双狭长的凤眼,羽睫密密,分明是魅惑的相貌,却一身清雅端方的气质,犹如从圣贤书里走出来的正人君子。
看神色,无论是眼神还是表情他都颇为淡然,长睫低垂,偶尔一抬,便是满目的流光倾泄,仿佛星河临尘。有他在的地方,好像阳光都要比别处更亮一些。
见到他,程澹隐约以为自己看见了上个世界的张玉凉,只是这人的气质更冷冽,也更圆融,没有张玉凉那种飘逸而又锋锐的棱角。
程澹不认识他,又因为他身上与故人的相似之处微微出神,一时不知该作何反应。
所幸沈叔及时发现了青年的到来,绕出收银台走到他面前,一边接过他怀抱的花枝,一边笑呵呵道:“小意啊,今天来得晚了点,是不是睡过头了?”
这话一听就是沈叔开玩笑的,青年却认真地反驳并解释道:“不是睡过头,而是修剪花枝的时候不慎跌了一跤,因为要处理伤口,所以来得迟了点。”
闻言,程澹条件反射地看向他的手,果然看见他的右手掌心裹着绷带,看样子伤的还不轻。
沈叔也发现了他手上的伤,心疼地询问一番,又叮嘱了几句,才收下花,放他离开。
目送青年挺拔的身影消失在远处的转角,程澹又看向回到收银台后处理花枝的沈叔,问:“沈叔,刚才那位是?”
“你说小意啊,他叫江上意,也是个可怜孩子。打小就是孤儿,现在在一户人家里当园丁,据说过的不是很好。。”沈叔有一说一,也不避讳什么,“咱们店里的花都是从他照顾的园子进的,不过他很少会亲自来送花,除非是像今天这种梅花。”
程澹一边听沈叔言简意赅地说着江上意的事,一边打量他正在修剪的花。
那几枝花都是白梅,花蕊里还噙着露珠,不需雕琢便是冰心玉骨,幽香盈盈。
看着看着,程澹想到自己之前收拾的旧花中有几枝红梅,品相与这些白梅相类,于是转头看向不远处的花瓶,里面就放着那些没卖出去的红梅,风骨卓绝,比那新鲜剪下的白梅还要更冷傲一些。
沈叔觑见他来回移动的目光,点点头,笑道:“他是专门负责照料梅花的,也只有他知道我喜欢梅花,能借工作便利为我偷偷带出一两枝。你看瓶里的红梅好像卖不出去,其实我是故意不卖的,有人问价我便说那是别人订了的,不卖。”
既然不卖,为何要放在商品区?
程澹脑海中才闪过这样的困惑,马上就又有了答案。
江上意为喜爱梅花的沈叔偷带出主家的梅花,虽是心意,却也算是以权谋私。沈叔将其当做商品,自然是为了替江上意开脱,偷几枝梅花出去售卖补贴家用,放在家贫的江上意身上,比其他任何理由都更能让他的主家接受。
一个是性子清冷但内蕴温柔的青年,一个是不言不语深藏体贴的长辈。二人之间的情谊,透过那几枝梅花,便展现得淋漓尽致。
程澹笑了笑,往.插.着梅花的瓶子里又添了点水。
江上意离开后不久,客人们陆陆续续上门。
古镇不大,来拢木买花的多是熟客,并且都是一支两支地买,拿回家当个装饰,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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