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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穷书生(古代架空)——阮六十

时间:2020-07-29 16:03:08  作者:阮六十
  ——
  红红得不到书房的待遇,被两条铁链锁住关在了地下牢房。
  地下牢房常年阴暗潮湿,自从先帝驾崩、朝政掌握在燕王手中,已经封闭了许久。
  蟑螂老鼠跳蚤一下子见到了活人,如同发现了新大陆成群结队来围观活人,要是有点儿兴趣可以去上面跳两下。
  便是那些脏兮兮的动物都晓得谁好惹谁不好惹,萧炀站在干枯的杂草上,审视的眸光向红红扫射而去:“你是谁?”
  沉默。
  “说话!”停在红红身边的男人可不懂女人是水做的,一巴掌甩到了她的脸蛋。
  “呵。”红红眼角泻出一丝嘲讽,苍白的唇瓣翕动,“狗东西。”
  萧炀睥睨着一身狼藉的女子,心中无波无澜。
  任由她辱骂,身形傲岸,目光嘲讽犹如在看蝼蚁。
  只有燕王不想知道的,没有燕王不能知道的。
  许久,楚辞鹤将一张纸递到了萧炀的面前。
  手指捏着薄薄的纸张,萧炀一目十行扫过去。
  蓦然勾唇道:“带出去,请御医。”
  那张纸轻飘飘落下。
  白纸黑字在风中飘摇,静静落在地草垛上。
  叶红语。
  桐县上一任县令叶姚,以贪墨之罪入狱,最终吊死狱中。
  其独女叶红语,在卖给大户人家后,逃遁。
  桐县,是孟辙故乡。
  而孟家人,在那儿,是地头蛇。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
  天禧五年的春闱,在农历二月九日开始。
  长沙的举子步青云,在春闱上大放异彩,力压群才,夺得魁首。
  在殿试之上,又被七岁天子钦点为状元郎。
  不论这状元郎到底是谁钦点的,但步青云一时之间成为汴京炙手可热的人物。
  一时之间风光无二,好生风光。
  探花,也是步青云的熟人。
  韩煜明。
  榜眼则是一个较为中庸的男人。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
  街上熙熙攘攘,两排侍卫恭谨站立在街道两侧,骑着高头大马的状元郎头戴乌纱帽,身着大红罗袍,腰束素银带。
  俊秀的脸被正红色衬托的更加白皙,嘴角挂着乖巧的弧度,杏眼眯成了月牙,昭示着状元郎的好心情。
  萧炀与萧珏坐在望春酒楼的雅间,眺望这年轻人最风光的时刻。
  “十七叔……”幼年天子依旧是唯诺的模样,瞧着便令人皱眉。
  萧炀得了治世良臣,难得没有平常那股烦躁的心态,修长手指指向那策马游街的男儿。
  “这是我为你找的治世贤臣。”
  那个年轻人自傲,天真,还幼稚,有着莫名其妙又不讨人厌的善良,又有这个年纪最为渊博的学识。
  也远非如今掌权的燕王能够比拟。
  燕王适合的,是征伐疆场。
  如今的大梁,四海升平,但也有着不可忽视的隐患。
  譬如,官场上争名逐利,天子懦弱胆小。
  步青云他,必须适合治国□□。
  这是燕王对贤臣的期许。
  步青云从来对目光敏感,一抬头,不期看到了酒楼之上探过窗户望向自己的男人。
  那个男人呀,长得真帅。
  步青云从不吝啬于释放善意,也不会吝啬于释放笑容。
  更何况是如今的大喜事,于是他笑弯了眼,浅浅的梨窝让这笑甜了起来,嘴角咧的有点儿夸张,露出整齐白亮的牙齿。
  漫天从窗边阁楼撒出来绣帕中,年轻人突然抬头一笑。
  噗通——
  萧炀心脏倏地一颤。
  从高处俯瞰,那白牙十分抢眼。
  明明只是远远眺望,萧炀突然觉得好想笑。
  于是他的面部稍稍软化。0.2.2.3.
  好傻。
  人家都说笑不露齿。
  这个世界上,怎么有书生笑得露出了牙齿呢?
  ——
  鹿鸣宴比以往更加盛大,称得上如今的盛世。
  在皇宫乾坤殿举办,宴请百官以及登科进士,世家公子亦能出席。
  步青云被挨个儿敬酒。
  起初他还有不能喝酒的意识,还记得偷偷喝一点倒多半,惹得大红罗袍的袖子都酒味熏天。
  后来在满堂醉意熏染下,慢慢放开了喝,来者不拒。
  鹿鸣宴没那么多规矩,普天同庆。哪怕是皇帝来了也一样,更何况皇帝也没来,有实权的燕王也不知跑哪儿去了。
  当韩煜明突然听到惊呼“步兄”的时候扭过头去,一看刚起来的醉意倏地消散。
  东篱的酒量也就芝麻绿豆那么小,竟然被灌倒在鹿鸣宴上了!
  韩煜明酒量普通,但也比步青云好了太多,他慢慢踱步走过去,推开围着步青云的人道:“东篱兄酒量不太好,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好好好!”人们接连应声,又接着灌起了榜眼和探花。
  就在新一轮灌酒结束后,韩煜明一扭头,登时眼睛直发愣。
  东篱呢?跑哪儿去了?
  熟悉步青云的人都知道,步青云酒量不好。
  然而甚少有人知道,步青云醉酒后,非常非常喜欢喝水,非常非常想要喝水,需要喝很多很多的水。
  迟迟不给他喝水或者喝醒酒汤,他就会口干舌燥的用发软的腿跑去找水喝。
  “好喝(渴)。”步青云在小太监的搀扶下,要去找水喝。
  好渴。
  要喝水。
  怎么还没有水呢?
  要喝水。
  “诶呦喂,步公子,您到底要找什么呢?”被步青云咬字咬不清楚的声音给弄疯了,小太监几乎要哭出来。
  “步公子,您要是要去哪儿?”
  “好喝。”步青云重复道。
  “公子您喝多了,我送您回殿去。”
  “不要。”步青云拒绝道,眼神直愣愣的,盯着从远处而来的男人,眼睛中的光越来越亮,倏然仿佛腿脚灌满了力气,大步流星走到了前头。
  拆下头顶的乌纱帽,又卸下了腰间代表状元的腰牌,炫耀一般扑棱扑棱甩着道:“看!我的!当初你,嗝——给我一封信嗝,说你是状元,现在我也嗝——”
  步青云一连几个嗝,末尾脸上的笑容倏然扩大,充满了得意洋洋:“状元!”
  以如今的年龄夺得状元,步青云得意也是应当。
  “幼稚。”薛无奕眸光从金牌上划到步青云身上的大红罗袍,眸中平淡无波,半晌才想起了什么,倏地扬唇道,“你就为了和我赌气,要争这个状元?”
  曾经薛无奕经过长沙县,被步县令邀请到府衙。
  席间赋诗末句为“挑尽寒灯梦不成”。
  彼时的步青云大笑道:“此乃一瞌睡虫也。爷爷你真看中这个人的才气?”
  心高气傲。
  凭借文采,便敢蔑视他人。
  又是自家地盘,要多傲慢有多傲慢。
  为了搓一搓他的锐气以及傲气,薛无奕高中状元后,一封飞鸽传书:“瞌睡虫得了状元。”
  谁知步青云倏然大笑,退后几步。
  酒鬼,酒鬼。
  真真正正、神志不清的酒鬼。
  “是又如何!”便是应了。
  回应他的,是薛无奕两个字:“幼稚。”
  恃才傲物。
  将朝堂作为游戏场,怕是觉得朝堂能够和自家后花园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薛无奕自认为良心未泯,微抬眼睑道:“劝你收敛傲气,切莫引火焚身。学得,卑微。”
  “言尽于此。”
  薛无奕与步青云擦肩而过,步青云没有去拦。
  他醉眼微抬,杏眼中波光流转,真是生了一张漂亮的眼睛。
  他回眸望着小太监,终于用语言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有水吗?”
  小太监喜极而泣:“有有有!”
  终于听懂了这位的意思!
  原来是要水啊!
  步青云被搀扶着,瘫软着腿脚慢慢走向乾坤殿。
  在经过宫门口为了应急而准备的水缸时,步青云直愣愣盯着水面。
  水?
  有水?
  有水!
  眼前一亮,步青云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猛地挣脱开小太监的手,一头扎进了水缸。
  窒息感席卷而来,步青云撑着水缸边沿的手腕乍然仿佛有电流滋啦而过,扑通一声头整个身子竟然全部扎进水缸中!
  “步公子!”那边的小太监目瞪口呆。
  一只手从旁伸过来,一把环住步青云的腰,向上一拉,湿淋淋的步青云登时被救了出来。
  一串动作如行云似流水,最终步青云的脑袋靠在了萧炀的肩膀上,水渍顺着步青云湿漉漉的头发亦是缀在了萧炀的肩膀上,随后蔓延到其他地方。
  小太监望向那人,石化当场:“王、王爷?!”
  适才救了步青云的人,正是燕王!
  “饱了。”步青云打了个嗝。
  似乎这才想起来冷,往萧炀那边靠了一靠,拼命汲取温暖。
  萧炀想起方才下意识救这人的举动,难得气的有些牙痒。
  心中磨牙。
  刚刚他与薛无奕说话,一字不落全都落在了自己耳中。
  为赌一口气就敢来参加科举。
  刚刚找水喝怎么就不知道冷呢?
  淹死算了。
  怎么就救了他呢?
  很快,萧炀气就散了。
  这人必须是贤臣。
  想的越深,萧炀胸腔攒起来的火焰愈发小,最终直至熄灭。
  将步青云拦腰抱起。
  唔,还挺沉。
  “挺暖和的。”幼稚鬼喃喃自语。
  萧炀觑向跪下颤抖的小太监,想了想,采取一个不会让宫中传起流言的说辞:“状元醉酒,看来是参加不了宴席了,本王命人送他回去。”
  宫中腌臜事,最多了。
  “是是是。”
  想想,萧炀又道:“管好嘴。”
  “是是是。”
  他不提,小太监还没有反应过来。
  为什么要强调管好嘴呢?
  ——
  燕王在汴京过得最为奢侈铺张。
  马车经由能工巧匠制成,内里别有洞天,夜明珠镶嵌车上,饕餮香炉向上露出直线上升的西域奇香,也有烧着银炭的火炉。
  紫貂皮制成地毯,一小张床放在马车上,步青云被放在小床上,萧炀盯着他的脸,突兀便想起这人白天露出的牙齿。
  好傻。
  一边心念好傻,愉悦感却让萧炀面部表情融化。
  后知后觉自己盯着一个男人十分不太对劲,萧炀慢慢拧起了眉,让刚刚融化的脸再次冷硬起来。
  本王为什么要盯着一个男人看,还想笑?
  “暖和。”步青云醉的彻底,呼出来的气有浓重的酒味。
  水渍给年轻人的衣衫染成或深或浅的颜色。
  算了,先给他换件衣服。
  萧炀翻箱倒柜找出一身外袍一身里衣,这还是近期的衣服。
  两人的骨架差不多,身高也相似。
  萧炀手指触到步青云的衣领,罕见的,有片刻迟疑。
  正是这一迟疑,萧炀突然笑了。
  从小开始,在宫斗中长大的萧炀,就十分讨厌女人,讨厌除母妃之外的女人。
  掌权后,其实有很多女人献媚。
  上至世家千金,下至妓.女戏子。
  见过裸.体.勾.引。
  见过欲拒还迎吟诗作对。
  无一例外,恶心。
  真恶心。
  萧炀活的明白。
  这是对男人生出了好感。
  好感而已。
  萧炀面不改色,替他解开衣领,又一扯。
  慢慢替他脱下这身被步青云炫耀的大红罗袍,没有分毫移开目光的欲.望,但确实口干舌燥了。
  萧炀活的真明白,也活的真大胆。
  催眠般自言自语:“都是男人。”
  于是琥珀色眸光更加凝聚在一起,愈发坚定。
  这要是异性,萧炀还真干不出这事。
  但是同性。
  活的明白的萧炀倏地被自己逗笑。
  以前很少笑,但是步青云挺有趣的。
  好像步青云有点儿吃亏?
  带着品鉴艺术品的眼神,萧炀眸光打量着步青云的身体。
  令萧炀惊讶的是竟然有六块腹肌,倒是挺瘦。
  对男人生出了好感的萧炀面不改色,眸光不动替被男人生出好感的步青云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普通的换衣服,萧炀硬生生喝了好几杯茶才完毕。
  那股气血翻涌的东西终于压制了下去,萧炀将茶盏重重放下。
  丹凤眼一抬,便有了一个问题。
  是要维持好感,还是增进好感?
  作者有话要说:  红红那个故事是我有一次上网想要搜涂山红红,结果搜成“红红”,就看到那个故事啦,大家有兴趣可以搜一下,嘻嘻
  —
  不造为啥,我总想着,一个人喝酒喝到疯狂弄进酒缸中,然后淹死(笑哭)
  哈哈哈哈哈哈那个时候可以写,王爷没有救,主角卒,全剧终。
  —
  总要有一个不那么直的,这感情我才能写下去,嘿嘿。
  —
  萧炀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他不喜欢女孩子但作者喜欢呀!女孩子多软!
  —
  萧炀最后的行径活像是看光了人家身子还不想给人家名分的渣男行径,作者予以强烈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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